这次是面对面。
约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
“陆沉,官司的事我听说了。”
“消息传得挺快。”
“科技圈就这么大。”他喝了口咖啡,“我来告诉你一件事——温志远的公司,温氏建工,最近在申请天枢科技供应链平台的入驻资格。”
“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用他女儿在'鸿鹄计划'的身份做背书,跟我们的采购部门牵了线。现在他女儿被开除了,这条线断了。他找律师告你,一方面是给他女儿争时间,另一方面——”
“是想证明他女儿是被冤枉的,好保住那条商业关系。”
宋彦卿点头。
“你看得很清楚。”
“不是我清楚。是他们的逻辑太简单了。”
“不简单。”宋彦卿放下杯子,“温志远在本地有一些关系网。他公司虽然亏损,但背后还有几个合伙人在撑着。你一个大一学生跟他打官司,说实话,法律上你赢面很大,但消耗也不小。”
“你来是想劝我和解?”
“不。”他说,“我来是想告诉你,天枢科技会关注这个案子的进展。如果法院判定你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天枢科技愿意以技术合作方的身份,为你提供法律费用上的支持。”
我看着他。
“为什么?”
“因为'棋盘'系统是我们看好的项目。保护你的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未来的投资标的。”
他说得很直接。
商业逻辑,不是慈善。
但我听懂了一件事——在这个世界里,你自己强了,帮你的人才会出现。
“谢谢宋总。”
“别谢我。把'棋盘'做出来就行。”
从咖啡馆出来,走在路上,手机响了。
父亲的来电。
“小沉。”
“爸。”
“你是不是摊上官司了?”
消息传得比我想象的还快。
“一个诉讼。我反诉了。不用担心。”
“要钱吗?”
“不用。学校有法律援助。”
“你告诉我实话。”
“真的不用。爸,我能处理。”
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现在说的话,跟以前不一样了。”
“什么意思?”
“以前你说'能处理',是怕我操心。现在你说'能处理'——”
他顿了一下。
“听着像真的能处理了。”
我没说话。
“行。”他说,“那爸不问了。”
“嗯。”
“吃饭了吗?”
“吃了。”
“少熬夜。”
“知道了。”
“……小沉。”
“嗯?”
“你妈当年也是这种脾气。谁也不让帮忙,什么都自己扛。”
他挂了电话。
我站在路灯下,手机屏幕暗了。
路灯的光落在我的鞋尖上,明亮而清晰。
官司打了两个月。
法院先审了我的反诉案——代码知识产权侵权。
庭审那天,温志远带着律师团队来了。三个律师,穿得比法官都讲究。
温如絮没来。
她的律师提出了三个抗辩理由:
第一,陆沉的代码发布在私人云端仓库,未做公开版权声明,不构成法律保护意义上的“作品”。
第二,温如絮对代码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改编和再创作,构成“合理使用”。
第三,陆沉主动将云端仓库密码告知温如絮,构成“默示授权”。
钱明逐条反驳。
第一条:根据著作权法,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受保护,无需公开发表或注册。代码仓库的提交时间戳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完成”证据。
第二条:组委会技术比对报告显示92.7%的代码重合度,剩余7.3%的差异主要集中在变量命名和注释文字。核心逻辑结构完全一致。这不叫“再创作”,叫“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