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面对面。

    约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

    “陆沉,官司的事我听说了。”

    “消息传得挺快。”

    “科技圈就这么大。”他喝了口咖啡,“我来告诉你一件事——温志远的公司,温氏建工,最近在申请天枢科技供应链平台的入驻资格。”

    “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用他女儿在'鸿鹄计划'的身份做背书,跟我们的采购部门牵了线。现在他女儿被开除了,这条线断了。他找律师告你,一方面是给他女儿争时间,另一方面——”

    “是想证明他女儿是被冤枉的,好保住那条商业关系。”

    宋彦卿点头。

    “你看得很清楚。”

    “不是我清楚。是他们的逻辑太简单了。”

    “不简单。”宋彦卿放下杯子,“温志远在本地有一些关系网。他公司虽然亏损,但背后还有几个合伙人在撑着。你一个大一学生跟他打官司,说实话,法律上你赢面很大,但消耗也不小。”

    “你来是想劝我和解?”

    “不。”他说,“我来是想告诉你,天枢科技会关注这个案子的进展。如果法院判定你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天枢科技愿意以技术合作方的身份,为你提供法律费用上的支持。”

    我看着他。

    “为什么?”

    “因为'棋盘'系统是我们看好的项目。保护你的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未来的投资标的。”

    他说得很直接。

    商业逻辑,不是慈善。

    但我听懂了一件事——在这个世界里,你自己强了,帮你的人才会出现。

    “谢谢宋总。”

    “别谢我。把'棋盘'做出来就行。”

    从咖啡馆出来,走在路上,手机响了。

    父亲的来电。

    “小沉。”

    “爸。”

    “你是不是摊上官司了?”

    消息传得比我想象的还快。

    “一个诉讼。我反诉了。不用担心。”

    “要钱吗?”

    “不用。学校有法律援助。”

    “你告诉我实话。”

    “真的不用。爸,我能处理。”

    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现在说的话,跟以前不一样了。”

    “什么意思?”

    “以前你说'能处理',是怕我操心。现在你说'能处理'——”

    他顿了一下。

    “听着像真的能处理了。”

    我没说话。

    “行。”他说,“那爸不问了。”

    “嗯。”

    “吃饭了吗?”

    “吃了。”

    “少熬夜。”

    “知道了。”

    “……小沉。”

    “嗯?”

    “你妈当年也是这种脾气。谁也不让帮忙,什么都自己扛。”

    他挂了电话。

    我站在路灯下,手机屏幕暗了。

    路灯的光落在我的鞋尖上,明亮而清晰。

    官司打了两个月。

    法院先审了我的反诉案——代码知识产权侵权。

    庭审那天,温志远带着律师团队来了。三个律师,穿得比法官都讲究。

    温如絮没来。

    她的律师提出了三个抗辩理由:

    第一,陆沉的代码发布在私人云端仓库,未做公开版权声明,不构成法律保护意义上的“作品”。

    第二,温如絮对代码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改编和再创作,构成“合理使用”。

    第三,陆沉主动将云端仓库密码告知温如絮,构成“默示授权”。

    钱明逐条反驳。

    第一条:根据著作权法,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受保护,无需公开发表或注册。代码仓库的提交时间戳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完成”证据。

    第二条:组委会技术比对报告显示92.7%的代码重合度,剩余7.3%的差异主要集中在变量命名和注释文字。核心逻辑结构完全一致。这不叫“再创作”,叫“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