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公孙九要随着冬梅登上回府的马车,余光瞥见不远处一道熟悉的身影——宋慕晚。

    “她是谁?长得真可爱。”冬梅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我的同窗。”公孙九愣神几秒才补充道:“一个武道白痴,别人一天能掌握的动作要领她需要三天。”

    之所以发愣,只因他看到宋慕晚紧跟在宋城敖之后,登上了同一辆马车。

    “少瞧不起人了。”冬梅蹙眉说,“又不是谁都是少爷你这种天才。”

    公孙九白了她一眼,说了句从大夫子那听来的一句话:“天地本宽,而狭者自鄙。我可从没瞧不起过任何人。”除了他那个每天都在忙着给钱家当狗腿子的爹——他在心里默默补充一句。

    一个人的能力有高低,但如果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有限而看不起人,那无疑是一种对自贬。

    如果人人都这么想,那么到最后全无间界只有最强的那个人不会被任何人看不起。

    “相反,我很佩服宋慕晚。”

    “佩服她什么?”

    “她的坚持。”公孙九说,“如果我像她那么愚笨,说不定会找块豆腐撞死。”

    “……少爷你果然还是在瞧不起人吧。”

    公孙九没有接话,只是眼神微眯看着宋慕晚和宋城敖同乘一辆马车走远,心中暗暗思忖这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只因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大夫子和宋慕晚都姓宋,这会儿两个人又都上了同一辆马车。

    他们两个……应该是亲戚吧。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大夫子会对宋慕晚这么严格了。

    既是因为恨铁不成钢,也是怕没教好她,到时候不好跟人家爹娘交代。

    也可能两人是父女呢?

    公孙九摇摇头,很快就将这个离谱的想法抛之脑后。

    宋城敖作为甲等班的大夫子,综合实力在全馆的数十名铂金灵武中能排进前三,如果宋慕晚是她的亲生女儿,怎么可能是同窗中吊车尾呢。

    算了,想这么多有的没的干什么,还是早早回去的好。

    公孙九收回目光。想到自己已经有一个月没吃到娘做的饭菜,便口舌生津,先一步上了马车,不忘丢下一句:“后一个上车的是狗。”

    冬梅急了:“少爷,你玩赖的。”

    半个时辰后,马车停到了临川公孙府门前。

    门前守着两位钱家的白银灵武卫,当然他们都不姓钱,而是钱家招募的散人,也因而对公孙九恭敬有加,在路过他们身前时齐齐向他微躬问候。

    一进府内,公孙九就直奔后厨,还没到地方就闻见饭菜阵阵飘香。

    周温娴此时正在灶台的烟火气边上忙碌,一只手铲锅翻炒,一只手挽袖。

    身边还站着两个打下手的侍女。

    公孙家虽比不上灵武世家那般大富大贵,但也是富庶之家,无论是在公孙楚就作为方家门客时,还是后来改做钱家大总管,府上都有数十名侍女,周温娴虽有一身好厨艺,倒也不必亲自下厨。

    而能亲口吃到周氏做的饭这一特权的人,也只有被她当做亲生儿子看待的公孙九了。

    “娘,我回来了。”

    闻声,周温娴先是炒菜的动作顿住,继而缓缓转过身,满是笑意的脸上眼睛水亮:“九儿回来了。”她立马将锅铲交给身边的侍女,与公孙九一抱。

    公孙九鼻翼翕动,望着锅里:“娘,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菜,好香啊。”

    “都是你爱吃的。”周温娴笑了笑,温抚他与自己齐腰的脑袋,“马上就好了,先回屋等着吧。”

    有四五道菜已经被侍女端上了桌,公孙九向来喜欢在开饭前徒手偷吃,虽被周氏逮到过几次,数落他没规矩,公孙九依旧死性不改。

    但要是被冬梅撞见,公孙九的选择有且只有一个——托她下水。

    先好言相劝着喂她吃过第一口,再恶狠狠威胁不许告状。

    这一招向来屡试不爽。

    正比如这一次,公孙九正要将一块表皮酥脆的炸排骨送进嘴里,就被刚进门的冬梅撞见了。

    巧了么这不是。

    “少爷,你又在偷吃,我要告诉夫人。”冬梅蹙眉道。

    前排骨炸制的排骨剁得个头不大,公孙九一口就能吞下,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你哪只眼睛看见了?”公孙九美滋滋咂吧着嘴。

    冬梅伸出纤细的二指微弯,指向自己的眼睛:“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那你闭上眼不就见不到了。”公孙九理直气壮道:“你看不到,不就不用跟娘亲告状了。”

    冬梅一愣,小巧的嘴唇微微张开来,又被自家少爷这番歪理唬住。

    下一秒,她嘴里就多了一块公孙九塞进来的排骨,棕褐色的瞳孔微微一缩:“少爷你又这样。”她边说边嚼道:“下次不许了,夫人知道了会生气的。”

    公孙九呵呵一笑,当着她的面又拿了两块排骨,一人一块。

    “就吃一块,不会被发现的。”

    “不行,把它放回去。”冬梅伸手去接,却是一个没拿稳,排骨直挺挺摔在地上。

    “哎呀,没拿稳。”冬梅颇为懊恼地快速捡起地上的排骨,轻轻拍了拍看不见的灰尘,“既然掉到地上了,肯定就不能再放回去了,也不能浪费,粒粒皆辛苦啊。”

    几秒钟时间,她就成功说服了自己。

    “少爷金贵,不能吃脏的,那还是我把它吃了吧。”说着冬梅就将手里的排骨塞进嘴,露出跟公孙九一样的美滋滋的表情。

    更准确说,应该是公孙九的表情跟冬梅的一样。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彼此身上都或多或少有彼此的影子。

    便在这时,公孙九语气幽幽,插话道:“只有狗才捡地上的东西吃。”冬梅被呛了一口,满屋子追着他打。

    可惜公孙九身为准灵武者,又是临川灵武馆甲等班里的小夫子,身法自然是灵活得不行,任由冬梅跑得气短都追不上。

    “好了冬梅姐,你这口是心非的女人就别装了。”隔着三丈远,公孙九抱着胳膊,脸上一副欠揍的表情:“我偷吃前就知道你躲在门口了,偏偏等我偷吃才站出来。”

    灵武者的五官天然就比普通人敏捷,早在冬梅蹑手蹑脚躲在门口时,公孙九就已经察觉到了她的到来。

    “承认吧,你就是想偷吃但抹不开面子,就想要我一个人背锅,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