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合欢劫 > 27. 这东西还掉……
    放榜后第三日,是新科进士入宫面圣的日子。

    天还没亮,叶青书便收拾妥当急匆匆出门了。

    凌欢起床后,在安静的院子里溜达溜达,厨房里还有两个焐在蒸笼里的包子,正好吃了。

    左右无事,便出了城往京郊去。

    她这几日都没怎么正经修炼,体内那颗从叶青书身上采来的灵元还没炼化,正好趁今天没人打扰,找个清静地方。

    京郊有片野林子,人迹罕至,中间空出一块平地,正适合她。

    凌欢在四周布了个简单的隔绝结界,盘膝坐下,将那颗灵元从灵台中引出。

    正如每个人的灵气运转方式不太一样,每个人的灵元也有所不同。

    叶青书的灵元清澈通透,气息流转方式很陌生,她想要炼化还得先摸索一阵才好下手。

    凌欢试着将它往灵脉中引导,灵元在她指尖颤了颤,乖巧地顺着经脉往里走,但速度极慢。

    她也不急,就这么一点一点地磨。

    炼化到一半的时候,周身灵力已经充沛了不少,灵台深处隐隐有种被温水浸泡的舒适感,像是久旱的田地终于淋了一场透雨。

    果然,换一个人的灵元后,接触了新的灵气流转方式,不管是于神识还是悟力,都有极大的跨越。

    她此时才算是完全理解为什么合欢道需要定期更换道侣了。

    就像是一种药吃多了会产生抗性,药效就大不如前。换一个新药,反而有奇效。

    她睁开眼,呼出一口浊气,感觉停滞许久的修为似乎有了一丝松动。

    一道金光从她眉心窜出来。

    溯光飘在她身侧,感受着她身上透出的灵力,那双淡金色的眼睛里罕见地浮现出一丝正经的思索。

    “一个凡人身上有这种东西,你不觉得奇怪吗?”

    溯光发出疑问。

    有就算了,还质量极高,看起来像是太臻境修士留下的东西。

    这种东西出现在他身上,总该有个用途。

    有些先天不足、灵脉受损的人,得了机遇,或许有高阶修士给他渡灵元吊命。

    可叶青书看起来健康得很,没有隐疾,没有旧伤,被采了一颗灵元之后也没有任何异样。

    那就更奇怪了。

    不是用来维持生机的灵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凡人身上?

    凌欢摇了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

    总之采走之后对叶青书没影响就好。

    炼化完大半颗灵元,日头已经偏西了。

    凌欢估摸着叶青书进宫面圣之后多半还要被拉去赴什么琼林宴之类的应酬,不到天黑怕是回不来,于是也不急着回去,从储物袋里摸出点零嘴吃了,然后召出溯光剑。

    剑身出鞘的瞬间,冰蓝色的光华在林中炸开,剑刃上那些细密的金色光丝像是被惊醒了,缓缓流转起来。

    溯光剑和她磨合了这么久,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完全不听使唤了,但她目前的修为还远不足以驾驭神器的剑气。

    溯光来到她身后,伸出右手虚虚地覆在她握剑的手背上,左手搭在她腰侧,和从前教她练剑时的附体状态一样。

    不同的是这次不是为了教她剑招,而是在替她收敛剑气,防止伤到她。

    溯光剑上那些流转的金色光丝在他靠近之后明显收敛了许多,不再像方才那样肆无忌惮地吞吐光芒,整把剑变得沉稳内敛。

    阳光下有异色一闪,凌欢目光不自觉地跟过去,从溯光手上的戒指扫过。

    这戒指好像……颜色暗淡了一点?

    这东西还掉色?

    再眨眨眼,似乎还是原来那样,浮动着光芒。

    大约是看错了。

    “先习惯它的重量和长度,每一把剑的平衡点都不一样。”溯光的声音从她耳边传来,带着罕见的耐心,“等你和它足够契合了,剑气自然会为你所控。”

    凌欢收敛思绪,握着溯光剑在林中一招一式地练起来。

    溯光没有带她做动作,只是替她压着剑身的力量不让她被反噬灼伤,其余的都由她自己来。

    练到日头彻底沉下山脊,晚霞把整片野林子染成了橘红色,凌欢才收了剑。

    理理被汗打湿的碎发,掐了个清洁咒把自己收拾清爽,便御剑回城。

    到城门口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她见城中有夜市,便打算一路逛回去。

    翎都的夜市比白天热闹。

    街两旁的铺子挂起了灯笼,卖馄饨的小摊前排着长队,有耍皮影戏的在街角支了摊子,锣鼓声和人群的起哄声混在一起。

    市井小民们白天如工蚁一般忙得团团转,只有在夜间才能找到些生活气息。

    凌欢路过一家烧腊铺子时被香味勾得走不动路,进去买了一只荷叶包着的烧鸡,又在旁边的摊子上买了两竹筒的桂花甜水,一手拎着鸡一手拎着甜水,心满意足地往回走。

    拐过两条巷子,前面忽然晃出几个人影。

    四五个年轻男子,个个锦衣华服,腰间挂着一连串玉佩,走起路来叮呤当啷直响。

    为首的那个穿了一身宝蓝色的锦袍,正是那日在城门口拦过叶青书的赵公子。他显然是刚从哪家酒楼出来,脸上带着几分酒意,看见凌欢便眯起了眼。

    这姑娘有点眼熟啊。

    不过他每日左拥右抱的,见到漂亮姑娘都觉得眼熟。

    “哟,这是哪来的小娘子?”赵公子笑嘻嘻地走过去,挡在巷子中间,身后几个狐朋狗友也跟着围上来。

    “大晚上的一个人走,多不安全。去哪儿啊?哥哥送你。”

    凌欢停下脚步,歪头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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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两只手都拎着东西,态度倒是很认真:“不用了,我认得路,谢谢。”

    赵公子被她这副一本正经的样子逗乐了,旁边几个也跟着笑起来。

    他上前一步就想揽她肩膀:“别客气嘛,相逢即是缘,不如跟哥哥去喝两杯——你拿的什么?烧鸡?这有什么好吃的,哥哥带你去吃更好的。”

    但还没碰到,就被一只手猛地推开了。

    赵公子毫无防备,踉跄着退了两步,险些一屁股坐到地上。

    “你们要对我夫人做什么。”

    叶青书的声音不高,却带着怒火。

    他挡在凌欢面前,胸膛剧烈起伏着,气息还没喘匀,不知道是跑过来的还是气的。

    牧文归紧随其后赶到,快步站在叶青书身侧,颇有气势的喊:“这位是今科探花叶青书,诸位有何贵干?”

    赵公子被那一推推得酒醒了大半,正要发作,听见“探花”两个字,脸色变得古怪。

    旁边的同伴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他冷哼一声,整了整衣襟。

    今科三甲摄政王有意留用在翎都任职的事,他们这些人早就听家里交代过了。现在两边态度都不是很明朗,犯不着为了一个女子在这种时候和叶青书正面结梁子。

    赵公子皮笑肉不笑地嗤了一声,带着他那群狐朋狗友走了。

    凌欢从叶青书背后探出脑袋,注意到他前襟上的灰印子和额角细密的汗珠。

    这个时辰按理说应该在赴宴应酬才是,怎么会出现在巷子里,还灰扑扑的?

    “你怎么在这?”凌欢好奇,就直接问了。

    叶青书张了张嘴,喉结滚了一下,没说出话来。

    牧文归在旁边替他开了口:“青书兄面圣回来就推了各位大人的酒宴,着急忙慌跑回家,结果没找着你。他把附近几条巷子都找遍了,急得跟什么似的,生怕你走丢了。”

    叶青书垂下眼睫,没有解释。

    其实他不是担心她走丢了。

    他知道她不是普通人,不可能走丢。

    他是害怕她离开了。

    他不知道她的任务是什么,完成到了哪一步,什么时候就要消失。

    本以为自己已经能坦然接受这个事实,但今日推开门,看到空荡荡的院子时,他还是慌了。

    他的内心在害怕,怕她一声不响的就丢下他离开。

    “我都多大了还能走丢。”凌欢笑起来,朝他伸出手,“走,回家吃饭。我买了荷叶鸡,还热着呢。”

    叶青书看着女子的笑颜,目光落在她悬在半空的手上。

    半晌,他抬手牵住,漾起笑容。

    “嗯,回家。”

    身后牧文归一脸没眼看的啧了好几声:“哎呀你们就是欺负我夫人不在这……哎等等我,晚饭带我一个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