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成亲当天成下堂妻,转身嫁首辅宠冠京华 > 第九十三章 它脚受了伤
    “你——”

    “行了,看完了就回去吧。我还得歇着。”

    戚晚意说完,自顾自走到床边坐下,再不看她一眼。

    戚悦玲站在原地,胸口堵得慌。她来探病,本是想看看嫡姐被气成什么样,最好痛哭流涕地求她帮忙在父亲面前说几句好话。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走吧。”她咬了咬唇,转身带着丫鬟出去了。

    门关上之后,红锦从侧间钻出来,一脸忿忿:“小姐,她就是来看您笑话的!”

    “知道。”

    “那您还那么镇定——”

    “不镇定能怎样?”戚晚意靠在床头,闭上眼,“先把身体养好。这三天灌下去的药,至少得调理半个月。”

    她顿了一下:“去街上买些赤小豆、茯苓、山药,用我压箱底的碎银子。另外——”

    她睁开眼:“那块玉佩的事,你知道多少?”

    红锦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奴婢看见过……二小姐那天从您屋里出来,袖子里鼓鼓囊囊揣着东西。奴婢问了一句,她说是来借书。可第二天,那玉佩就不见了。”

    “你跟原主说过?”

    “说了。可小姐……原先的小姐太心软了,不信亲妹妹会害她,还骂了我多嘴。”

    戚晚意不说话了。

    原主确实心软。心软到蠢。

    不过没关系,她不心软。

    “红锦。”

    “在。”

    “往后戚悦玲再来,不用拦,让她进来。”

    红锦不解。

    戚晚意没解释。猎人想了解猎物,最简单的法子不是去追,是让猎物自己送上门。她的情感共振能力不是白长的——每一次接触都能多摸清一点对方的底。

    窗外,枇杷树被风吹得沙沙响。日头偏西了,天光变成浓稠的橘色,照进来的角度刚好够她看清手背上的青筋。

    这具身体太弱了。

    得先活下去。

    她翻出原主的医书,一本一本地看,不是学用药,是记药名。她前世在实验室里被打过太多针、吃过太多不明药物,对药理有种本能的警觉。原主的知识底子厚得出奇——不愧是医仙的弟子,这些医书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批注,笔迹娟秀,有些观点相当犀利。

    可惜。这么好的底子,被感情误了。

    戚晚意看书看到天黑,红锦给她做了一碗白粥就着咸菜,吃得简陋。隔壁院子传来丝竹声和笑闹声——那是张氏的院子,正在请客吃酒。嫡长女在这头喝白粥,庶母在那头设宴。

    红锦气得筷子都握不稳,戚晚意倒吃得很安生。

    白粥挺好的。比实验室的营养液有味道。

    戚晚意养了五天。

    五天里她做了三件事:第一,把身体调到勉强能出门走动的程度;第二,把原主的医书翻了个遍,虽然不会下药,但药理知识全装进了脑子;第三,摸清了知县府的人员分布和日常动线。

    张氏院里的丫鬟最多,加上婆子有十来号人。戚悦玲院里五个。她自己这边,就一个红锦,外加一个隔三差五来扫院子的哑巴老仆。

    嫡长女的牌面,寒酸到这份上,也算一种本事。

    第六天一早,她出了门。

    红锦紧张得不行,一路小跑跟着:“小姐,您还没好利索呢,去哪儿啊?”

    “城里走走。”

    安楠县不大,东西两条主街,南边是集市,北边是官衙。知县府在城北偏东,出门拐个弯就是热闹的铺面。

    戚晚意逛了半条街,目的很明确——药铺。

    安楠城有三家药铺,最大的叫仁和堂,掌柜姓林,跟原主还有些交情。原主幼年在医仙门下学艺时,偶尔会到仁和堂帮忙辨药材,林掌柜很喜欢她,说她“天分奇高,可惜生在内宅”。

    她走到仁和堂门口,还没进去,一条狗从巷子里冲了出来。

    准确说,是一条品相极好的细犬,通体雪白,毛发干净顺滑,脖子上系着根鎏金的皮绳,皮绳断了半截,拖在地上。

    这狗一头撞进了戚晚意腿上,把她撞得退了两步。红锦尖叫:“哪来的野狗!”

    不是野狗。戚晚意低头打量了一眼——这犬种叫细犬,寻常百姓养不起这种犬,都是达官贵人的玩意儿。

    狗抬头看她,哼哼唧唧蹭她裙摆,尾巴摇得像风车。

    情感共振传来的信号——是的,她对动物也有效——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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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的情绪是:高兴、亲近,以及一点点委屈。

    委屈?

    她蹲下来看了一眼。细犬右前腿有轻微的跛,肉垫上扎了根小刺。戚晚意伸手,利索地把刺拔了。

    狗愣了一下,然后更热情地往她身上扑,舌头差点舔到她脸上。

    戚晚意扶住狗头,面无表情:“……坐下。”

    狗竟然乖乖坐了。

    红锦目瞪口呆。

    “这是谁家的?”戚晚意抬头看了看四周。

    话音未落,巷子那头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两个青衣小厮跑过来,满头大汗:“找到了找到了!雪球!雪球你跑哪儿去了!”

    雪球。

    戚晚意看了狗一眼。这狗缩在她身后,明显不想跟他们走。

    两个小厮奔到跟前,看见戚晚意,脚步一顿。打头那个拱了拱手:“这位姑娘,多谢帮忙拦住雪球,这是我家大人的狗,跑出来好一阵了——”

    “你家大人是谁?”

    小厮张了张嘴,有点犹豫。另一个拽了拽他袖子,低声说了句什么。打头那个清了清嗓子:“我家大人今日途经安楠,在驿馆歇脚。这狗趁人不注意溜了出来,劳烦姑娘松手,我们带它回去就好。”

    没报名号。

    有趣。

    戚晚意站起来,退开一步。两个小厮上前去牵狗,雪球扭头就跑,又窜到戚晚意脚边。

    小厮尴尬极了:“它平时不这样……”

    戚晚意低头看雪球。雪球抬头看她,前爪搭在她裙摆上,耳朵耷拉着。

    情感共振:不想走,害怕(被罚?),依赖(因为她帮它拔了刺)。

    “它脚受了伤,”戚晚意说,“肉垫上扎了刺,我拔掉了。这两天别让它跑太多,沾水也要注意。”

    两个小厮面面相觑,蹲下来检查狗爪,果然看到一小点血痕。

    “姑娘懂医术?”

    “略知一二。”

    这时候,巷口又来了一个人。

    不同于两个小厮的急匆匆,这人走得不紧不慢,步子从容。穿一身石青色长衫,料子看不出名目但裁剪极贴身,腰间挂着一枚竹节纹玉佩,样式低调,质地却好得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