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化过雪的小镇寒气未消。
沈归荑一袭白裙行走在小镇的集市上,准备去药铺给昨夜救下的重伤少年抓几副药。
昨晚睡前,她听到院门口传来一阵细微的声响,出门查看时,发现竟是一流血不止的少年晕倒在地。
少年浑身上下都布满了长短不一的伤口,伤口虽不至于致命,可流血过多,若不及时医治,恐有丧命之危。
好在,沈归荑幼时饱读医书,对岐黄之术略知一二,只是未曾真正医治过病患,正好借这机会用这少年练了练手,顺利止住了他身上的血,保住了他的一条性命。
少年的伤势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痊愈,今晨她便动身赶往几公里以外的陵溪镇,准备买些药来为他调理身子。
这还是沈归荑十七年以来头一回独自出门,从前她被禁于暗室中,连大门都迈不出去半步,外面的世界于她来说,只是偶从书上看到过的只言片语罢了。
如今终于走出来了,她清润的眼亮晶晶的,看什么都觉得新奇,一路走走停停,好不容易才到了药铺门口。
正准备进去时,耳边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同时寒风中萦绕着一股香喷喷的味道,她不由自主地沿着香味飘来的方向走过去。
王大婶刚端出一笼新鲜出炉的包子,见有客人来,忙堆起满脸的笑容,热情招呼道:“刚出笼的包子还热乎着呢,给姑娘装上几个?”
一抬眼,王大婶双眼下意识睁大,她还从未见过如此仙姿玉色般的人物,斜阳映照下,少女未施粉黛的面颊白里透红,一袭素衣飘飘若仙,气质清冷出尘,站在那里,就如山巅上的一捧新雪,洁白无瑕,不染半分尘埃。
沈归荑未有察觉,只一个劲盯着蒸笼中鲜香冒油的大包子,闻言舔舔嘴唇,缓缓点了点头。
待王大婶装好包子递给她后,她没有半分犹豫地转身离开,王大婶急忙拦住她,喊道:“姑娘,您还没付钱呢?”
沈归荑素来淡漠的面容上难得露出几分不解,“吃这包子难道还需要付钱么?”
说话的嗓音如清泉般泠泠作响,让人听在耳中莫名生不出什么反感来。
她不通世事,更无人教导过,因此并不晓得买东西要付钱这种常人都应该明白的道理。
换作旁人要吃白食,王大婶早开骂了,可见眼前这少女美得不似凡人,年纪又小,举止青涩,便猜想她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平时鲜少出门,不懂市井规矩,便好心教她,“是啊,咱们买卖东西都是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我给姑娘包子吃,姑娘也要还东西给我。我的包子三文一个,五个十五文。”
沈归荑懂了,从随身携带的小包袱里掏出一块闪着亮光的金元宝来,看向王大婶,问道:“这些够十五文吗?”
王大婶“哎呦”一声,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左右环顾几圈,见无人注意到这里,才拉过沈归荑的手腕走到角落,压低声音道:“够了够了,买下我所有包子都够!这位姑娘,你独身在外别这样随意显露财富,当心被歹人盯上啊!”
纵然沈归荑对银钱数量没有清晰认知,可从对方的严肃的话语中也能听出来这金元宝定是价值不菲的,便点点头,“我记下了。”
王大婶看她神情懵懂,知她比自己意想之中的更为不谙世事,没忍住问她道:“姑娘是自己一个人出来的吗,身边的仆人没陪着吗?”
沈归荑眨眨眼,“仆人?”
王大婶道:“是啊,像你这样的千金小姐,身边不都有仆从伺候吗?”
这般美貌,可不似寻常百姓人家能养起来的。
沈归荑凝眸沉思片刻,“仆人都做什么?”
王大婶这时才注意到少女并未梳起而是散落在肩头的秀发,被刺骨寒风吹过的发丝有些凌乱,还留有几缕乱糟糟地贴在脸颊两侧。
既是身份贵重,却披头散发,想必定是家中仆役不上心,这才任由她独自外出,宛若一颗明珠遗落在乡野间,惹人生怜。
王大婶声音不由得轻柔了几分,“仆人做的事可多啦,就跟长在主人身上的手似的。伺候主人梳妆更衣,端茶倒水。晚上还要铺床叠被、掌灯暖炉。若是有哪个仆人敢给主人脸色看,或者背地里出言不逊,主人可以因此而责罚仆人,打板子、罚跪、扣月钱都是常有的事。”
她衷心地劝道:“姑娘,我瞧你性子纯稚,万不能让仆从骑到你的头上去,得约束好仆人才是啊。”
沈归荑听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与王大婶分别后,沈归荑去到药铺,依照方才买包子时的学到的规矩顺利买到了几味草药。
出来时正是午后阳光明媚之际,街上人潮不减。沈归荑走在人群中,沿街欣赏着两侧鳞次栉比的摊铺,边走边听百姓们讨论起近来发生的新鲜事。
“听说了没?前阵子陛下派太子和三皇子去庐临山剿匪呢。”
“当然听说了,庐临山离咱这就几里地,动静闹得这么大,怎会不知?而且我还知道原本陛下是只打算让太子去的,可这当头三皇子忽然惹出了乱子,一掷万金在清宁坊买下匹汗血宝马。皇帝嫌他太过浪荡,这才把他撵出去历练呢。不过依我看这三皇子平日里锦衣玉食惯了,就连衣袖上的线都是用金子缝的,哪能受得了这剿匪的苦,太子跟他一路还得护着他,可真是受罪啊。”
“害,还太子呢,听说昨个儿他们在剿匪回来的路上遇刺了,太子和三皇子全都不知去向,到现在还不知是死是活呢!”
“啊?御前亲兵护着还能出这种事?这……怕不是背后有人指使吧。”
“嘘,别乱说,庐临山离咱这儿不过几里地,说不定过些时日宫里就要派人过来搜寻了,保不准还会搜到咱这来。只要别牵扯到咱们头上,随他们皇家怎么斗去。”
沈归荑喜欢听人说话,即使听不懂也津津有味。听了一阵,又看见街上女子们头上梳着的精美发髻,眼中不由得露出艳羡的光芒。抬手摸了摸自己被寒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莫名地有些心烦。
不过很快她的注意力就被路边摊上摆放着的一根镶着湛蓝色宝石的绳子吸引住了,宝石在冬日稀薄的日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很是漂亮。
她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觉得很好看,当即就出手买下了。
直到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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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下来,她才沿着来路,赶回了自家小院。
先将买来的东西搁到桌上,沈归荑点燃灯烛,暂时没去管躺在榻上的重伤少年,而是走到镜台前,对镜摆弄起自己的头发来。
曾经她以为头发只需要随意披散在肩头就是,可见识到外面的世界后才发现,原来头发也可以绑成各种精巧的样式。她也想学着梳些漂亮的发髻,可双手捣鼓了半天,头发是越弄越乱。
她渐渐失去了耐心,随手扔下梳子,叹了口气。王大婶的那些话不由自主地在耳边响起,她顿时陷入了无边的遐想。
倘若真的有个仆人,是不是每日都能把她的头发梳得整齐漂亮的呢,可又该去何处找仆人呢?找到仆人后,又该给人家些什么才能让他安心照顾自己呢?
她之前从没接触过这些人情往来,想半天不明白,索性不再想了。
余光瞥到躺在榻上的少年,昏黄的烛火将他的轮廓映得影影绰绰,即使失血后脸色苍白如纸,他的容貌也不减分毫。面如冠玉,五官轮廓分明,既有少年人的清秀,又不失成熟男人的英气勃勃。
虽说沈归荑见过的人不多,见过的男人更是屈指可数,可也能分辨出这少年的长相是极为优越的。
她不禁多看了几眼,移开目光后,没忍住又再看了几下。
这人昨夜被她救下时,满身是血,不省人事。衣衫更是都被鲜血给染红了,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面貌,而他身上也没有其余可以证明身份的物件。
她本不想管这闲事,只是他流的血太多,恐会将她院门前的地砖弄脏,这才费劲将他拖进来屋里来医治。
按照王大婶所说的那些规矩,她救了他,他该还些什么才是。可她没什么想要的,只缺个仆人。
不如,就让这个少年做她的仆人好了。
一想到这,沈归荑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围着榻上的少年转了好几圈。
忽然又想到什么,她从包裹中摸出那条镶着宝石的绳子,隔空对着少年比划了几下,弯腰将绳子的一端绕过他的手腕,打了个结,又将另一端系在床柱上。
好看的绳子,该配好看的人,沈归荑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
烛火迎着少女白瓷般的侧脸,那双清亮的眼睛里没有半分多余的情绪,她从小就无人教导约束,自然不懂得什么叫男女大防,也没觉得让个陌生男人做自己的仆人有什么问题,更不觉得用绳子当作手串绑在人的手腕上,是件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她满意地欣赏了许久,目光才顺着少年的下颌线逐渐往下移。
他的衣襟在昨夜处理伤口时被她剪开过一道口子,此刻松松垮垮地敞着,露出锁骨以下大片肌肤。
沈归荑鬼使神差地就想起为他包扎伤口时手掌覆盖在上面的触感,这人穿着衣服时只是肩背挺拔、腰身窄瘦,衣裳一褪才显出底下那紧致流畅的肌肉来。
她捻了捻指腹,回味了一下,随即毫不犹豫地走上前,捏住他凌乱的衣衫往外一扯,再度将整个掌心都覆了上去。
榻上,少年呼吸平稳起伏着,陡然间,似是感受到了什么异样,眼睫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