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路人甲每天都在修罗场 > 49. 很耀眼
    土纯风到底能不能拿下大结果?

    完全可以。

    蒋明焕当年就是凭借土纯风拿下了池菱这个大结果。

    他出生在普通家庭,个人资产大概A3,不懂任何穿搭技巧,潮流的牌子一个都不认识,最奢侈的一次消费是用攒了很久的钱买了双球鞋,还是盗版货。

    这并不影响他受到全村小孩的追捧,一时得意忘形,最后忘记收稻谷被生物爹臭骂一顿。

    但只能说,天资是个很残酷的东西。

    能从村里一路来到大城市上学,蒋明焕靠的不是那张清纯感原生脸,而是他爸种了大半辈子的果园忽然遇上政府征地,勘探时意外挖出了极品稀土矿,给了他们一笔天价的补偿款。

    狗运。

    蒋明焕熬出头了,终于不用再过每天放学摘水果的日子,搬家离开村子的那天,他看着家里准备送人的小土狗掉眼泪。

    踏入大城市不久,也迎来了新的学期,开学前,蒋明焕终于舍得给自己买了双正版球鞋。

    他长得眉清目秀,干活却比同龄人都有劲,在村里一直都是众星捧月的存在,连路过的狗都喜欢他,自然理所当然地以为,转学之后也能交到很多朋友。

    但现实和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初二开学那天,他成功泯然于众人。

    ——吊车尾的班级,个子还没开始猛窜,常年日晒养出了小麦色皮肤,在一群白净精致的城里孩子里格外突兀,哪怕长着一张稚嫩的甜弟脸,也并不是受初中生追捧的类型。

    很正常,刚开学大家都比较内向。

    蒋明焕安慰自己,只要他开朗点就好了。

    直到路过尖子班门口。

    好些人聚集在走廊,看似打闹,眼睛却时不时往里面瞟,其中还包括他刚认识没几天的男同桌,跟个二百五似的。

    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有点像他老家抬头看人的猪。

    蒋明焕不屑,却又没忍住好奇,顺着他们的视线往里面瞥。

    教室中央第一排座位上,坐着开学典礼讲话的那个女生。

    她的同桌懒洋洋地趴在桌子睡觉,而她正在转头和后桌说话,眼睛好大,脸颊肉嘟嘟的,下巴却尖尖,头发长度刚好能扎成一个小啾啾。

    长得特别特别水灵。

    认真倾听对方说话时,过于浓密的睫毛垂下,又有一种不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安静。

    怪不得勾得周围所有人都在看,不知道聊到什么,女孩忽然弯着眼睛对人笑,那群方才还吵闹的男生瞬间不说话了,好几道呼吸乱七八糟的。

    蒋明焕的呼吸也乱。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他的眼神比猪抬头还要吓人。

    他认识她啊……

    准确来说,应该是知道。

    他知道池菱,在老家的时候,有几年的暑假他都见过她。蒋明焕第一次遇见这么白这么漂亮的人,天天穿的裙子都不重样,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朴素的衣服,只能自嘲地笑笑。

    觉得她要是不那样这个世界就完了。

    他还见过池菱对温芃坏脾气的样子。

    两个小孩在河边钓鱼,池菱拿鱼竿坐在小板凳上,小男孩就撑伞站在一旁,耐心等着帮她挂鱼饵。

    池菱从头到尾都不怎么理他,半天钓不上鱼,觉得是温芃影响了风水,就冷冷憋出一句:“走开。”

    蒋明焕远远看着,很想过去告诉他们,钓鱼不是这样钓的。但他没有,因为他要回去摘水果了。

    她会喜欢他们家的樱桃园吗?

    转身的那瞬,蒋明焕莫名冒出这个念头。

    在他为数不多的印象里,池菱并不总是像现在这样安静,而是一个娇气的、被家里人哄着捧着的女孩。

    但这些男的凭什么看?

    他们知道她是什么样的吗?

    就算要捧也轮不到这群蠢猪。

    ……也轮不到他。

    此时的蒋明焕不以为意,并不知道因为这匆匆的一眼,未来两年的初中生活会发生怎样大的变化。

    用众星捧月来形容她还是太不够了。

    几乎每一天,他都能从别人嘴里听到有关池菱的事,也知道了很多人私底下是怎么意淫她的,气得他上去邦邦就是两拳。

    “装什么?每节课下课都从人家教室门口路过,说得你自己不喜欢她一样。”

    被打的人如此质问。

    蒋明焕只是道:“关你屁事。”

    他怎么会喜欢她?他喜欢她吗?应该没有吧。

    只是恰好路过而已。

    蒋明焕安慰自己。

    事实证明,哪怕只是恰好,他也会在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偶遇池菱。楼梯转角、学校门口、食堂的小卖部……操场上隔着几个班级,透过喧闹的人群,他却依旧看见了她。

    稍微大了一号的蓝白色校服衬得身形纤细,低低的马尾,明明素净得如同一张白纸,却如此鲜明,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特别特别耀眼。

    蒋明焕从不敢上前搭话。

    池菱是永远的年纪第一,证件照挂在楼下公告栏,第二天往往不翼而飞,只留下一句座右铭:

    功不唐捐,玉汝于成。

    他偷偷把这句话抄在笔记本,回去查了好久才弄明白是什么意思。

    暗恋的意思。

    他真的、特别喜欢池菱。

    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喜欢。

    蒋明焕的词汇匮乏,只能用“特别特别”这种直白的词语来形容,而用在对池菱的喜欢上,就是很多个“特别”。

    这两年蒋明焕的个子长高了许多,加上性格又开朗,在男生群体里自然受到欢迎,而池菱身边却始终只有一个脸很臭的男生。

    名字叫陆洲亦。

    他脚上的限量球鞋几乎天天不重样,连篮球有明星球员的签名,就这么随便拿到学校打,完全不差钱也不差朋友的样子。

    偏偏像个连体婴那样只跟在池菱后面。

    陆洲亦的存在,让所有人都无法接触池菱。

    但蒋明焕也不笨,他加入了校篮球队,从而逐渐结识陆洲亦,原本以为对方是个有脾气的大少爷,但接触后才发现,陆洲亦其实是个很正直很有分寸的男生,从来不会像其他傻*男的一样聊那些话题,而且对朋友很大方。

    可惜他们只能当情敌。

    通过向上社交,蒋明焕成功接触到了池菱。

    那天傍晚放学,球队要打比赛,池菱写完作业才到篮球馆找陆洲亦,恰好蒋明焕也在场上休息,和池菱只隔着几步的距离。

    抬眼就看见女生背着个黑色书包,穿着宽松的短裤,下面是笔直细白的腿,连膝盖都是粉的。

    风吹过,空气也特别香。

    蒋明焕只敢偷偷地闻,眼神却可以用如狼似虎来形容。

    明明球场上所有人都在不要脸地看她,池菱却只和陆洲亦说话:“打完了吗?要不要等你?”

    陆洲亦打量她一眼:“想回家了?”

    池菱轻轻点了点头。

    陆洲亦道:“打完了,走吧。”

    其实还有下半场没打,但他不想打了,上次让池菱坐在旁边等他,结果半个球场的男的都跑到她那边投篮,还不经意撩衣服擦汗。

    一点男德都没有,他都怕池菱看了长针眼。

    陆洲亦转头去洗手,捞起书包走回去,又语气不满道:“真真,水也不知道给哥哥带一瓶。”

    “旁边就有小卖部。”池菱安静两秒,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水杯递给他:“喝吧。”

    陆洲亦轻“啧”一声,拧开盖子几下喝完,才笑着道:“真是哥哥的贴心小棉袄。”

    蒋明焕羡慕得快哭了,看得口干舌燥,恨不得上前抢走那个水杯,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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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目送两人离开,替补陆洲亦的位置上场。

    结果第二天陆洲亦就不跟他玩了。

    小气得要死,明明球场上的其他人也在看。

    蒋明焕心中酸涩与不甘心交织,回家对着池菱的证件照流下几滴眼泪,最后小心翼翼地锁进保险箱里。

    初三那年,他不再每节课下课都去尖子班门口路过,而是化悲愤为动力,把头发剃成寸短,所有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放学也要参加各种补习班。

    为了能和池菱考同一所高中。

    忍到中考结束,蒋明焕终于压抑不住了,池菱的社交账号在学校里不是秘密,初三升高一的那个暑假,蒋明焕鼓起勇气,搜索并添加池菱为好友。

    结果等了一晚上都没通过。

    希望落空,蒋明焕的眼眶又一次发热,可他不甘心就此放弃。

    幸好陆洲亦还没删他好友,通过用账号绑定的某个游戏,他点进陆洲亦的游戏主页,顺利在唯一的亲密关系里找到了池菱的游戏账号。

    蒋明焕精挑细选换,最后换上一张纯黑色头像,手抖着发送好友申请。

    [“贪恋你的虎牙”请求添加你为好友。]

    本以为这条好友申请也会石沉大海,没想到对方刚好在线,不知道是手滑还是什么,居然通过了。

    蒋明焕以为自己在做梦。

    [贪恋你的虎牙:hi]

    [贪恋你的虎牙:姐姐,你玩得好厉害,可以带我一起玩吗?]

    [发什么呆:我朋友帮我打的,我不经常玩。]

    [贪恋你的虎牙:qwq没关系的,玩一把好不好?]

    刚好最近陆洲亦被他妈带去海外学习,池菱在家很无聊,于是答应了蒋明焕。

    他打得很好,几乎把把能让池菱当上MVP,而且从来不开麦,当了将近半个月的陪玩,池菱甚至不知道他的性别,在对方提出要加联系方式时,欣然接受了。

    纯黑色头像,好友圈比她的还干净,个性签名是“功不唐捐,玉汝于成。”

    池菱对他其实很有好感,游戏搭子的那种好感。

    结果对方上来就是一句:

    【J:我喜欢你。】

    【J:可以和我在一起吗?】

    【J:[转账:5200星币]】

    【J:[转账:13140星币]】

    看着屏幕上突如其来的告白和转账,池菱很懵。

    但人生就是这样。

    有时候,运气比实力重要多了。

    这段时间恰好是池菱的一个小低谷,妈妈和爸爸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两人也不打算瞒着她的样子,吃饭的时候都在吵架,一方歇斯底里,另一方全程平静。

    平静的人自然是温从婉,到最后她听不下去了,抓起桌面的碗狠狠砸在男人额角,“叮”的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沾上了好几滴血。

    温祁茗不耐烦道:“说够了吗,说够了就滚。”

    整个桌子都在震动,池菱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地,一口饭没能咽下去,想起之前吃饭看的家庭伦理剧,居然有一天能在现实中上演。

    她真不应该看这么多电视剧的。

    最后还是管家看不下去了,觉得她小小年纪不应该目睹这种难堪场面,才悄悄将池菱带回了房间。

    佣人们都很心疼她,心疼程度不亚于看到街边的流浪狗,但池菱全程没有为这件事掉过一滴眼泪,更不觉得有多么难堪。

    只不过,面对温从婉逐渐厌烦的目光,她很想知道是为什么。

    是她因为长得和爸爸太像了?所以心生隔阂,后悔将她生了出来?还是觉得她吃里扒外,没有和她站在同一阵线?

    池菱是个求知欲很强的人。

    温从婉不理她,她自然要做点什么来找存在感。

    比如早恋。

    【cherry: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