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福康郡主 > 23. 第 23 章
    在姑苏的日子不多了,温挽月整日里就是在逛街或者就是在逛街的路上,女孩子的衣服永远差一件,不是差了配套的首饰要么就是差了配套的妆容盒,只有在晚间时候宁杳才会看见提着大包小包回来的温挽月,问一句就是在准备回定京做准备,她还担心自己到了定京水土不服用不惯那里东西,所以从吃喝穿用应有尽有,只有宁杳想不到,就没有温挽月买不到的。

    到第二日太阳西下时温挽月回到客栈,大堂正在用膳的五人齐刷刷看向门口,又见她大包小包回来,杨安素放下筷子过去帮她拿点并一起送上楼;陆远朝和宋惊耘目光追随温挽月和杨安素上楼背影,那眼神在明显不过,太厉害了,他们就没见过这么能买的女子,她怎么就没考虑过把整个姑苏城买下来呢?沈思喆是个实心眼的,咬着筷子看过去,真诚道:“温姑娘还真是败家啊。”

    话音刚落,四道目光又齐刷刷转向他,沈思喆被看得头皮发麻,端起碗低头扒拉饭了。

    他就不该多此一举废话。

    陆远朝也放下筷子,眼睛眯了眯,语气里全是调侃,道:“该说不说,思喆这话虽然有些不好听,但理不糙,这温姑娘花银子如流水,倒是让我等大开眼界了。”

    沈思喆立马抬头,像是找到知音般点头,道:“对吧,属下说的没错。”

    宁杳放下筷子轻轻敲了下他的头,道:“温姑娘如何又不是你我能定义,再者,人家温姑娘花的事自己的银子,又不是花你的银子,你心疼什么劲儿?还有,下次不许说女孩子败家。”

    沈思喆委屈巴巴揉着头,道:“郡主,属下这不是一个月的月例少的可怜,我这不是才觉得温姑娘败家嘛。”

    宁杳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既如此,你不如换个差事如何?来给我当侍卫,月例是北镇抚司的三倍,而且还轻松。”

    这话一点不假,郡主身边的差事最轻松的就是贴身侍卫,男子不得近身,所以基本都躲在暗处,加上女子又出门少,除了重大宴会和家族出游,正常情况下都是闭门不出,差事轻松月例高,不似北镇抚司月例少的可怜还要干最苦的差事。

    正常人都会心动,但沈思喆不是正常人,一根筋还轴,拒绝的话到嘴边还没来得及说右手边的陆远朝就幽幽开口道:“郡主当着我的面挖人不好吧。”

    宁杳扬唇一笑,道:“陆大人听着高兴吗?我这是在抬举小沈大人呢。”

    陆远朝轻哼道:“下次避着点。”

    “避着点你就同意了?”

    “不一定,三倍月例,郡主应当先挖我。”

    “..........”

    这陆远朝还是个搞笑男呢。

    沈思喆干脆继续扒拉饭了。

    楼上传来脚步声,是杨安素和温挽月下来。宁杳命谷雨在去拿副碗筷,待谷雨拿来时二人已经坐下,温挽月接过碗筷先盛了汤;

    宁杳喝了口茶问道:“今日东西算买齐了吧?”

    温挽月道:“买齐了”用汤勺舀起汤吹了吹又道:“对了,让杨小姐也跟着我们去定京吧,杨大人都去世了,万一遇到什么事她一个人在这也没个照应。”

    宁杳不语,只是慢条斯理喝着茶。

    这个问题让在座各位各怀心思,当初在杨府时杨安素就和宁杳说明过,她要科考,要入朝为官,这是一条不好走的路,宁杳也答应带她回定京,但回定京的人数和车队有限,不能耽误路程,更不能耽误宋梅舟的救命时间;再加上杨宗堂刚去世不久,还在孝期,实在不宜离开姑苏,宁杳先前有明里暗里问过陆远朝在他们走后独留杨安素一人在姑苏该如何,在加上姑苏和定京的规矩不同,陆远朝到现在都没想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杨安素望向宋惊耘和陆远朝,道:“温姑娘说想去定京做生意,我就想着爹爹已经去世,总得为自己某条出路。”

    沈思喆道:“可我记得你们姑苏有个规矩叫什么,亲人去世要守孝三年,杨小姐这个时候离开着实不符合规矩吧。”

    杨安素眸光又落在沈思喆身上,道:“守孝三年是这三年不宜成婚,就算成婚也不能穿红以及大办。”停顿一下,道:“再者,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去世的人应当留在记忆里,而活着的人也应当往前走。”

    过去的岁月流逝完好保存在记忆里,只有在思念撑不下去时才能打开那珍贵的岁月长河。

    她该往前走了,不能停留过去;

    这也是杨宗堂的教导,过去的就过去吧,没什么值得留念的,就算是生老病死,日子还是要继续往下过,过度停留在过去,只会困住自己前进的步伐。

    陆远朝道:“既然杨小姐已经考虑好了,那我们也不在阻拦。”

    杨安素道:“谢谢。”

    陆远朝身形微微一僵,又若无其事的端起面前的茶杯抿了一口,道:“不客气,先吃饭吧。”

    沈思喆两边看,脑袋瓜里对这二人之间微妙关系有些好奇,在他眼里,陆远朝不是个会让女子随意靠近的,他对感情是尊重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牵扯不清,更不会多留意关心;至于杨安素,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沈思喆对她的印象就是轴,且有底线原则,但凡认定的事不会轻易改变,至于所谓感情,那他就不明白了,或许会是个爱恨分明的女子。

    宁杳轻轻低头含笑不语;

    或许陆远朝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行为已经开始朝杨安素偏离,会下意识关心,会下意识担心,更会下意识有点小吃醋,据她所指,沈思喆在杨府保护杨安素期间,二人走的近了陆远朝都会暗戳戳不高兴让沈思喆注意身份,男女有别,让外人看了去容易给杨安素招来非议。

    事实真是如此吗?

    陆远朝从小到大以及和书中前期和结尾都是独生一人,都说锦衣卫不近人情,冷血动物,但人心都是肉长的,他的生长环境就是在严酷苛刻下长大,每日除了训练就是跟在长辈身后学着判案和审犯人,人生轨迹是被编辑好的,不能有任何差池,要做到完美,不计危险,不计后果的完成;

    喜欢杨安素是必然,她就是个明媚带了点小作的姑娘,一双眼亮晶晶的就像装下整片阳光,喜欢一个人整颗心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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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扑上去,浓烈温暖的爱意将陆远朝包裹,这是她的爱人方式;

    回想那夜二人的谈话;

    宁杳主动解释了和陆远朝的关系,杨安素却摇了摇头说不重要了,到现在她都记得当时她是怎么说的;

    “我喜欢陆远朝,但我想我更喜欢我自己,他不是首选。”

    “那万一陆远朝也喜欢你,或许只是他不善于表达呢?为何不在等等。”

    等什么?等陆远朝回头看看原地等待的杨安素?宁杳都被自己这最后一句逗笑了,杨安素凭什么在原地等待,而不是继续往前走。

    果不其然,杨安素回答了:“我不会在原地等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也觉不会回头,如果他是不善于表达,那只能证明我和他的缘分还没到。”

    饭桌上只有夹筷子放碗的声音,手边多了一碗汤,是宋惊耘提前盛好放在这凉一会就可以喝的,宁杳喝的自然,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依旧各吃各的,互不打扰,稍远的菜她够不着都是他提前加一点放在她面前碟子里,宁杳吃的也自然,二人全程无交流,宋惊耘除了吃饭还在和旁边陆远朝商议回京后的事宜;

    温挽月是个人精,哪里有八卦哪里就有她,陆远朝和杨安素,前者是喜欢而不自知,后者是爱人先爱己;至于宁杳和宋惊耘,前者是榆木脑子,后者是细水长流年上者的爱,要说这两对她更磕哪一对,那必然是宁杳和宋惊耘。

    伪骨科啊,而且谁会不喜欢年上者细水长流的爱?剥好的虾,凉好的汤,去皮的鸡腿,温挽月突然觉得如果宁杳把这个太子收入后宫也不错。

    似是察觉温挽月太过明目张胆的目光,宁杳偏头看向她,小声问道:“你不吃饭在傻愣什么?”

    温挽月戳着碗中米饭,偏过身子看向宁杳,压低声音道:“就是忽然发现你和那个太子还挺默契的,从前没发现啊。”

    宁杳试图解释。温挽月打断她,狡黠道:“少和我扯原书,我虽然没看过全部,但还是知道点的,伪骨科也不是不行啊。”

    宁杳再次无言以对,无语的同时心底翻了个白眼。

    晚饭过后温挽月就拉着她回放八卦了,在屏风后面暗戳戳问:“老实交代,你和那个太子是不是在一起了?”

    宁杳心中轻叹,在软榻上坐下倒了杯茶,道:“你从哪看出来的?”

    温挽月跟着坐下,一把拿过她即将送入口中的茶喝了一口,道:“感觉,而且你看看他那细心的样子,还有他看你的眼神,就像狼看见兔子一样,赤裸裸的想不发现都难。”

    宁杳彻底无语笑了,“我觉得狼应该看不见兔子,只能看见狐狸。”

    大草原上狼这种肉食性以及绝对攻击性动物在看见兔子那一霎只会迅速反扑撕咬,不会给兔子任何反应,但狐狸不会,因为狐狸狡猾。

    温挽月:“..........”

    这人什么脑回路?她在和她说感情,她在给她科普动物世界。

    再说了,动物世界里就是肉弱强食,强者为尊,狼和狐狸有区别吗?在她看来,没有,反正都是要被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