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摆着三道菜,其中一道就是熬好的中药加上了水果,黑色的汤汁散发着不祥的味道,连汤里的水果都被浸泡成了奇怪的颜色,剩下的两盘菜卖相看着也不怎么样。
还没吃,可是白笙南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想吐,可是沈煜青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瞧,眼神中甚至带着几分期待,她怀疑他是故意这样折磨自己的,沈煜青不喜欢自己同外人接触,每当她稍微提起类似的内容,他就总是小心试探着提起,“要不就不去花店上班了吧!汽油公司的领导很喜欢我,说未来要替我涨薪,你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花店上班还是太累了,我不想你那么累。”
白笙南每次都拒绝,一来,她喜欢和鲜花打交道,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隐约察觉出沈煜青试图隔绝自己与外部的联系,好让她变成关在笼子里的鸟,被圈养起来的小动物,一举一动都只能由着他人做主。
其实在交往的初期,白笙南就敏锐地察觉出了这一点,还没确定关系,沈煜青就会在言谈之中夹杂试探,又在白笙南表达出反对的时候,温柔道歉,将他的身世拿出来卖惨。
他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差点在一个雨夜被饿死,那是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吃饭了,浑身被雨水打湿,又冷又饿,和路边讨食的野猫野狗差不多。
情急之下,他敲开了一户人家的门,从死神手里将自己的一条命抢了回来。
说这话的时候,沈煜青手中拿着一杯咖啡,他通常习惯往咖啡里加致死量的白糖来冲淡苦味,可是在说这些的时候,他忘了将白糖的包装拆开,低垂着眼眸,一口一口把苦涩的咖啡往嘴巴里灌,“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我会考上最好的学校,学到安身立命的本事,然后和她永远在一起,可是她抛下了我。”
沈煜青脸上的悲伤不似作假,他一口接着一口把咖啡全部喝完了,优雅地将嘴上残留的咖啡渍擦干,可白笙南就是觉得他眼睛里有水意,“你知道什么是弃猫效应吗?被丢过一回的人,会更害怕下一次的抛弃,我知道,你是独立的个体,不该依附在任何一个人的身边,我只希望一点,你不要抛弃我,好吗?”
他们只见过几次面,可是沈煜青却巴不得剖开他的肚子,将所有的一切都同她讲,甚至在一开始,他就坦诚的叫人害怕,将他从小学开始就读的学校,毕业后的求职经历都一一交代了,唯一用两个字料寥寥带过的就是他的感情,大概就是他十岁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大姐姐,后来那个大姐姐离开了他,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谈过恋爱。
白笙南被他有些孩子气的话逗笑了,“这也不算是恋爱经历吧,顶天了算是孩子之前的隐晦情愫,算不上什么。”
孩子的事情,谁会去当真呢?连白笙南和她的那些同伴们,也都会喜欢在篮球场上打篮球打地很厉害的大哥哥,自动给他们加上一层哪里都好的滤镜,然后错将自己的心动误认为是喜欢。
可是沈煜青却是一副很激动的模样,“算的,当然是算的,她对我很好,也曾经说过真心喜欢这类的话,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这怎么能不算是爱情呢?”
正常相信下来,白笙南对沈煜青的第一印象就是就是有些古怪,但是想了想他实在是挑不出错误的履历,心想,或许这些事业有成的男性都有或这或那性格上的毛病。
白笙南本以为他们的关系会止步于此,可是没想到,他们之间竟然顺顺利利地结婚了,还跟随沈煜青工作调动,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小镇,白笙南的父母非常喜欢沈煜青,他在外的形象一向都非常温和有礼貌,眼眸含笑,见了谁都是三分笑意,在沈煜青提出想带着白笙南离开的时候,二老没有半分拒绝的意思,一切都顺利的不可思议,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白笙南的大脑还处在晕眩当中。
而现在,白笙南依旧看到了沈煜青的手不受控制地抖动,知道他这是又犯病了,“为什么你始终觉得我会离开你呢?我们是夫妻,是法律意义上要互相陪伴一辈子的人。”
沈煜青浑身都在颤抖,抖得很厉害,他开始用力地吻着白笙南,将她安抚的话断断续续的,全数吞入腹中,白笙南迷迷糊糊地想,好热啊!连思绪都不那么清明了。
她下意识地环抱住自己丈夫的脑袋。
沈煜青总是说弃猫效应,说猫不是想丢就丢的,可是白笙南却觉得沈煜青像一只真的猫,性格古怪且别扭,委委屈屈地向你靠近。
她感知到一条柔软的舌试图伸进自己的口腔当中,为了安抚,或许也是气氛到了,白笙南放松了牙齿……
当一切结束的时候,白笙南的衣服乱的不像样,她呼吸不过来,只能张着嘴,大口喘气,沙发上的抱枕被踢下去了一只,皮质的沙发处出现了褶皱的痕迹,而沈煜青却直勾勾地看着自己,一丝一毫也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他的嘴唇极红极润,衣领处也有被撕扯以及推拉过的痕迹。
白笙南被看得耳根子一红。
他们已经结婚一年了,刚开始的时候,白笙南非常不习惯自己的生活里面多了一个人出现,可是沈煜青却截然相反,他对一切都接受的很好,当白笙南率先进入沈煜青的家中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家已经做好了迎接女主人的准备,有两双相同款式,但是颜色不同的拖鞋,还有同样配套的牙刷,就连床单被套的颜色,都是白笙南喜欢的。
等白笙南的思绪转了一圈以后,回头发现沈煜青还盯着自己,她试图打开电视机,放出一点声音来打破僵硬的局面的时候,却找不到遥控器了,联想到不久前清脆的一声响,白笙南低头,在木质地板上找到了它。
沈煜青痴痴笑着,“南南,你对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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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你对我也很好。”白笙南随口应道,“什么都帮我做好了,连早上的牙膏也是你替我挤的,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了,我怕是连家里的东西摆在哪儿都不知道。”
沈煜青舔舔嘴唇,他还是口干舌燥,可是却不敢主动扑上去,被遗弃过的小动物就是这样的,一边仇恨主人的心狠,想一口气就将她咬死,可是一边又更加谨慎,谨小慎微,生怕自己哪里做的不好,落得再次被抛下的结局。
所以他只是看,不敢上前,甚至不敢多问那行人做了些什么,里面到底有谁,目的是什么,还有……亲吻南南手背的那个男人,到底长什么样。
不过没关系,无论长什么样,最后他们的结局都会变成一地的尸骨。
过了那么长时间,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白笙南掐着时间开口,“不如我们去外面吃吧,饭菜凉了,我吃不惯凉的食物。”
沈煜青道:“可惜了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饭,其实热一热也还能吃。”
白笙南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是吗?可是专家说过,食物复热过会产生大量的有害因子,对健康不好。”
沈煜青尤其喜欢和自己的妻子玩一些猫捉老鼠的游戏,他逗弄她,顺便也为自己讨得一些便利,“我听说新开的一家川菜馆子,味道不错,只可惜距离有些远,倒是离你的花店很近,吃吗?”
“吃的!之前那些人把我的花店弄得乱七八糟,地上全是泥土,我还没来得及收拾,刚巧,吃饱了,有些力气,我得把花店收拾干净。”白笙南已经跳下沙发,重新为自己选择一套合理且得体的衣服了,她现在穿的这套全是褶子,是她刚才为了安抚多疑的丈夫,所做出的必要牺牲,“你看看,这套衣服怎么样?看着有些陌生,是你新给我买的?但穿上是真不错,面料也舒服。”
“好,那时候我去帮你的忙,给你打下手,”沈煜青微笑点头,这件衣服由他亲自过了一道手,自然是留下了他的味道,同理,现在的白笙南也被他的气味所包裹,“现在正流行这个风格,一看就知道很适合你,于是做主给你买了。”
衣服的标签还没有拆,白笙南草草扫了一眼,上面的数字领人咋舌,难怪布料好,走线也工整。反正她是不会用如此高昂的价格去购买一套衣服的,如果花她的钱买的,或许她走路都得小心翼翼地看顾,滴上个油渍,都要担心自己将损失多少钱,这就不是她穿衣服,而是衣服穿她了。
川菜的特点就是味道足,各种的菜都浸泡在红油里,可是吃着是真的很香,沈煜青在白笙南身上一向很舍得砸钱,一桌子都是他们点的菜,差点放不下,服务员要搬来第二个桌子。
沈煜青的掌心里一直捏着那枚蓝宝石袖扣,袖扣锐利的边角甚至嵌进了他的皮肉当中,可他浑然不觉,只是看着白笙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