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被锦衣卫前任强夺 > 73. 为敌
    昨晚苏砚白还虚弱得仿佛没办法站起来似的,一觉醒来,他又精神抖擞,穿上飞鱼服,戴着绣春刀,再搭配他如同面具一般僵硬的表情,花辞只匆匆看他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

    她又在嫌弃自己这一身锦衣卫打扮。

    苏砚白起了坏心眼,把已经醒来,还在赖床的花辞从床榻上薅起来,道:“你的肚子月份渐大,不想生孩子时难受,就得勤快点起来走一走。”

    花辞不想搭理他,伏在他胸口,佯装体贴道:“你从皇宫下了值,再骑马到庄子上,这一路上要花费两个时辰,实在太辛苦了。若是太忙,就不必赶来了。”

    “我讨你嫌,你不想看见我?”

    “你这人,真难讨好。”花辞推了他一把,起身下榻,蜿蜒垂落在苏砚白手臂上的青丝随着她纤细的后背一起离开。“我不过关心你一句,你也要多想。”

    花辞正要将絮娘叫进来帮她梳头。

    苏砚白接过她手上的木梳,动作缓慢而温柔,从发根一路梳至发尾,一根头发都没掉。

    花辞带着狐疑,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苏砚白,发现他真的只是认真给她梳头,什么也不做。

    苏砚白忽然抬眸看向镜子,正好撞到花辞打量他的眼神。

    花辞怔住。

    苏砚白略有些干燥的手指,从她脸颊一旁将散落的发丝拢至耳后,道:“我也只是想讨好你,你在想什么呢?”

    木梳在她头皮轻轻摩擦,舒服极了,然后梳子顺着后颈一路往下滑,刮擦着她挺直而纤细的脊背。

    镜子里的花辞,那样美好。

    苏砚白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满足。

    他给花辞梳了个俏皮的堕马髻,在她乌黑的发髻上插了一朵早上刚摘回来的木芙蓉。

    给她梳好头发,苏砚白正色道:“既然你在侯府住腻了,便在庄子上多玩几日。这附近三千亩天地山头,都是我家的祖产,你可以在此自由行走。只要你身子受得住,便是想骑马也可以。”

    说完这句,苏砚白抚摸着花辞的肚子,道:“这是我的孩子,应当没有那么娇弱。”

    “万一孩子像我呢?”

    “没怀孕之前,你上房修瓦,事事亲力亲为。怀孕之后,你也不肯消停,满脑子都想着骑马游玩。”苏砚白牵着她走到床榻边,将她的寝衣解下来,亲自帮她穿上豌豆绿的小衣,再伺候她穿上外衣后,继续笑道:“你觉得自己很娇弱?”

    虽说两人不着寸缕地搂着一起睡觉的时间占大多数。

    但他这样事无巨细地照顾花辞,总让花辞心里怪怪的,她又不是个孩子,她又不是不会自己穿衣服,哪里用得着他这样照顾?

    可苏砚白仿佛是个变态,对这种事情总是充满了无穷的乐趣。

    “你不让我出门,是不是因为京城最近有大事发生?”花辞从苏砚白的态度中猜到了什么。

    她是小人物,对于朝堂大事,知道越少越好。

    知道得少,她便不用卷入那权力的漩涡中。她不够聪明,也没有权力当愧疚,一旦陷入其中,定会被那股神秘而强大的漩涡绞得粉碎。

    只是她担心戚嘉和有危险,才不得不多问一句。

    “现在这位皇帝,做了些让我不高兴的事。我想把他从龙椅上拽下来,重新扶持一位皇帝坐上龙椅。”

    等花辞意识到他究竟说了什么,想捂住他的嘴也来不及了。

    是她自己好奇心太重,主动作死,非要问他,也不能全都怪他。

    一码归一码,花辞是个很讲道理的人。

    “既然你要做的事,是抄家灭族的大罪,那你不如放我走?我跟你还没成亲,又是个寡妇,别人不会把我和你联系在一起。万一你失败了,我会悄悄跑去乱葬岗,把你的头和身子找回来,给你立个墓碑。每年中元节和你的忌日,我也会带着孩子去给你上坟。”

    苏砚白被她逗笑,用力揉搓着她的脸,在她被手掌挤成一团的脸上亲了又亲。

    亲了又亲还嫌不够,居然还变态地用唇咬住她的脸,用力往嘴里吸,好像喜欢得要把她吃掉似的。

    苏砚白握住她的肩膀,微微附身看她:“万一给我判的是凌迟呢?三千多片肉,你要一块一块地捡起来吗?如果其中有一块肉被狗吃了,你是不是还得把那只狗杀了,从它肚子里把我的肉找出来?你可不许偷懒,直接把狗和我埋在一起。要不然将来孩子叫爹的时候,都不知道是叫狗还是在叫我!”

    花辞用力擦掉她脸上的口水,嫌弃道:“你恶不恶心?”

    苏砚白说:“放心吧,万一失败,也不会查到我身上。我放了点诱饵,蛊惑了二皇子,让他相信自己有必胜的机会。等到二皇子行动成功后,我再杀了二皇子立功——成功了,我是杀死二皇子的大功臣。失败了,我也能顺利脱身。”

    花辞后知后觉地有点害怕。

    苏砚白居然这么强?

    他心思如此缜密,心机如此深沉,她能从他眼皮子底下脱身离开吗?

    花辞摸了摸日渐隆起的腹部,就连肚子里的孩子也在提醒她,时间不多了。

    她看起来似乎有些失望?

    苏砚白被她可怜的模样,逗得心情舒畅,笑着跟她道别,骑马回京城当值。

    苏砚白回了京城后,似乎被事情绊住,连着两三日都没有回来。

    他不在庄子上,花辞仿佛又活了过来。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庄子里的所有人都听花辞的,除了不让她单独一个人出门,花辞享有绝对的自由。

    秋老虎还没走,白日里花辞在房子里躲阴,到了傍晚太阳即将下山,花辞喜欢走去田埂上。

    暮夏的风裹着水塘边金黄的麦田,草木芳香扑在花辞的脸上,还带着点晒了一天的余温。

    花辞刚走到池塘边,便听到熟悉的公鸭嗓:“鱼上钩了!上钩了。”

    晒得满脸通红,脸颊都脱了一层皮的杨松皓提起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他抓住鱼,朝花辞摇晃显摆:“花辞姐姐,你看这条鱼多大。”

    他没有穿鞋,卷着裤腿,裤腿上还沾着泥,哪里还像个有钱人家的少爷?

    花辞被杨松皓勾起了玩心,让下人在池塘边烧了柴火,把杨松皓钓的鱼烤在火上。

    趁着花辞烤鱼的功夫,杨松皓不知又野去了哪里?等他回来的时候,抱着装满山枣子的斗笠,递到花辞面前。山枣也和杨松皓一样,被晒得通红。花辞也不嫌脏,咬了一口,酸酸甜甜,美味极了。

    杨松皓钓的鱼,很肥美,没有腥味。

    花辞吃了枣,吃了鱼,太阳已经慢慢落到山后面去了,依稀能看见月亮冒出头来。

    两人踩着泥路,追赶着萤火虫回到庄子大门前,就看见门口站着一排拿着棍棒的家丁。

    花辞心头一紧,问:“发生什么事了?难道庄子上来了贼?”

    “夫人,不是贼,是那只野狗。我们都猜这条狗是被恶鬼附身了,自打中元节那日起,便天天围着庄子号丧,朝得庄子上下的人都睡不着。我们想要赶它走,也赶不走,丢了有毒的骨头,它也不吃——我们是怕它忽然钻出来吓着夫人,才守在这里。”

    “有肉骨头吃,它还不吃?我不信。”

    杨松皓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他先指挥家丁把铁笼子绑在大门口的房梁处,然后在铁笼子下面放了一块香喷喷的肉骨头。

    房门虚掩着,家丁们都在杨松皓的指挥下躲在一旁。

    花辞等了好久也不见狗溜进来,悄悄问杨松皓:“你的法子有用吗?”

    “嘘,别说话,它很聪明,能听见的。”杨松皓小声说。

    花辞对他的话半信半疑,这时一旁的家丁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

    “难道那只狗真的被恶鬼附身了?怎么偏偏那么巧,中元节那日才开始乱叫?还围着庄子乱叫,偏要吵得整个庄子的人都睡不安宁。”

    “它很有灵性,知道我们在抓它,它不会进来的。”

    忽然,一道黑影从大门的门缝里溜了进来。

    那野狗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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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抵抗不住诱惑,闻着肉香走进来,它闻了闻骨头,确认没毒,便叼起骨头打算离开。

    便在这时,“咔哒”一声,笼子落了下来,锁住那只野狗。

    “终于抓住了这只死狗,快去烧壶开水,把它烫死。”

    “这下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花辞听到这话,不高兴了,盯着那个说要烧开水烫死狗的家丁,命令道:“不许你杀它!”

    家丁瞬间低下头,没想到这位看起来娇滴滴的夫人,竟然不烦这只野狗?

    “如果不杀它,它夜里吵闹,又闹得夫人睡不着觉怎么办?”

    花辞看着笼子里那只瘦得瘦骨嶙峋的野狗,看见它的背上,腿上都是暗红色的伤口。她是养过狗的人,哪能忍心杀死这样一只可怜的狗?如果她没有能力救它,也就罢了。

    “你有办法让它安静吗?最好控制住它,别让它咬伤人,我们才能给它上药。等它伤口不痛了,夜里便不会再乱叫。”

    杨松皓眼珠子转了转,点头道:“我有办法。”

    絮娘根据杨松皓的吩咐,找来一块旧布。

    杨松皓拿着布,靠近笼子,对笼子里的野狗道:“我是来帮你的,你想不想活命?想活命就不要挣扎。”

    那野狗哪里听得懂杨松皓的话,对着他一顿乱吠。

    花辞怕他莽撞地打开笼子,走到他身边,看着那只狗的眼睛,对它笑,尽量释放出自己的善意。

    花辞养过狗,她知道,一条成年野狗的智商相当于人类七岁孩童的智商。也许它听不懂人话,但它绝对可以感受到人类的善意和恶意,狗的心思如此简单,哪有人复杂?

    一开始,那条狗还对着花辞乱吠。

    过了一会儿,它低下了头。

    花辞这才对杨松皓说:“你把笼子打开,让它出来。”

    狗慢慢从笼子里走出来,并未挣扎。为了防止意外,杨松皓还是用布包着它的四肢,再用布条包住它的嘴。

    很奇怪,刚才还闹腾不已的狗,这时变得十分安静,只用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花辞。

    杨松皓先把狗受伤的那条腿放出来,花辞将药粉洒在狗的伤口处,对它说:“可能有点疼,你忍一忍。”

    说来也奇怪,这条狗很有灵性。

    花辞给它敷药时,它只是轻哼了几声,仿佛是在撒娇。那天夜里,再也没有狗吠声,庄子里的人都睡得很好。

    于是,这条狗变成了杨松皓的狗弟弟,在他父亲前来接他之前,狗一直睡在他的房间里,他还给狗取名叫“骨头”。

    抓到“骨头”的第三日,杨松皓的父亲终于到庄子上来接他。

    杨筠在见到恩人之前,原是打算给恩人磕三个头,表示感谢之意。但是,等他见到救命恩人只是个娇滴滴、惹人怜爱的小娘子,膝盖却又跪不下去了,他对花辞道:“多谢娘子救了犬子的性命,日后娘子但凡有需要用到杨某之处,在下绝不推辞。”

    花辞已经知道,杨筠在泉州有多大的势力。

    “杨老爷,我就不跟你讲客气了。正好,我有一事需要麻烦你。”

    “娘子请说,千万别客气。”

    杨筠就怕花辞不求他。花辞一看就很有钱,如果只是用银票感谢花辞,又显得太过不尊重她。送她礼物?礼物当然是要送的,只送礼又显不出他的感激之情。

    正愁着不知怎么表达谢意,花辞自己提了要求,杨筠瞬间松了口气。

    花辞顿了顿,开口道:“我想去泉州开绸缎铺子,但我在泉州人生地不熟,很多事情都没有头绪,到时还请杨老爷多多帮忙。而且,从京城到泉州有一段颇远的距离,路上我怕遇到山匪水盗,如果能跟杨老板的商队同行一路,我就放心了。”

    花辞说完,杨筠沉默了许久。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刚答应的事,如何能立刻反悔?

    杨筠为难了许久,红着脸,似乎鼓足了勇气,抱歉地看着花辞,道:“花娘子,可否换个要求?我不想与上虞侯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