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灯的光晕在议事堂的墙壁上晃动,将文砚和陈玄枢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斥候已经退下,但空气中还残留着他带来的尘土味和紧张气息。
文砚的手指在地图上缓缓移动,从代表李家堡的标记,滑到东北方向官道上那个新画的叉——那是发现五具尸体的地方。两个点之间隔着二十多里山路,在地图上不过一掌之距,在现实中却隔着沟壑、密林和无数未知的危险。
“李家堡……”陈玄枢的声音在寂静中响起,带着思索的沙哑,“李堡主李崇,我听说过此人。永嘉之乱前,他不过是并州一个小地主,靠着放贷盘剥乡邻起家。乱世一来,他聚拢流民,筑堡自守,倒也成了气候。只是此人贪婪成性,又毫无信义,曾三次背弃盟约,出卖过两个结拜兄弟。”
文砚抬起头:“这样的人,怎么会和后赵军吏搅在一起?”
“利益。”陈玄枢走到案前,拿起茶壶倒水。水声在夜里格外清晰,“后赵石虎残暴,但并非不懂权术。他麾下军吏四处活动,拉拢地方豪强,许以官职、钱粮,换取他们效忠。李崇这种人,只要给够好处,什么都能卖。”
“包括明月堡?”
“包括明月堡。”陈玄枢将茶杯递给文砚,茶水已经凉了,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光,“明月堡地处要冲,控制着通往太行山的三条小路。若后赵要南下用兵,这里是必经之地。李崇若献上明月堡,在后赵那里就是大功一件。”
文砚接过茶杯,没有喝。陶杯的凉意透过掌心传来,让他清醒了几分。他看向地图上那个代表劫案地点的叉:“那东北方向的劫杀呢?时间太巧了,慕容德刚走,那里就出事。”
陈玄枢沉默片刻,走到窗边。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堡墙,远处传来巡夜堡丁的脚步声,靴子踩在石板路上,发出有节奏的嗒嗒声。更远处,有狗吠声响起,又很快沉寂。
“两种可能。”陈玄枢转过身,油灯的光照在他脸上,映出深深的眼窝,“第一,真是普通盗匪所为。乱世之中,这种劫杀天天都有。第二……”
他停顿了一下,声音压得更低:“第二,是有人故意制造事端,想嫁祸给慕容部,或者……想掩盖什么。”
“掩盖什么?”
“那支商队。”陈玄枢走回案前,手指点在地图上劫案地点,“斥候说,货物里有丝绸和茶叶,都是往北边贩的好货。这种商队,通常都有护卫,少则十几人,多则数十人。劫匪能全歼他们,一个活口不留,绝不是普通山贼能做到的。”
文砚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想起斥候的描述——尸体被砍得很惨,有一具连头都被砍掉了。这种手法,与其说是劫财,不如说是灭口。
“我们需要更多信息。”文砚放下茶杯,杯底碰在案几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坐在这里猜测,永远猜不出真相。”
陈玄枢点头:“我建议,主动出击。”
“怎么出击?”
“派两队人。”陈玄枢的手指在地图上划出两条线,“第一队,伪装成行商,接近李家堡。不需要进去,就在堡外集市活动,打听消息。李崇囤积粮草、招募人手,不可能完全瞒住堡民。只要肯花钱,总能问出些什么。”
“第二队呢?”
“第二队去东北方向。”陈玄枢的手指停在那个叉上,“仔细搜查劫案现场,方圆五里都要搜。如果真有幸存者,可能躲在附近。就算没有,现场也可能留下线索——劫匪匆忙,总会遗漏些什么。”
文砚盯着地图,脑海中快速盘算。派出去的人必须精干,既要机警,又要忠诚。李家堡那边还好说,东北方向却危险重重——那里靠近慕容部势力范围,又是刚发生血案的地方。
“人选呢?”他问。
“李家堡方向,可以让赵大手下的人去。”陈玄枢说,“他手下有几个老江湖,懂得怎么跟三教九流打交道。东北方向……”
他话没说完,门外传来脚步声。脚步声很重,带着某种刻意的节奏。门被推开,阿骨走了进来。
匈奴青年换了一身干净的布衣,但脸上还带着训练后的汗渍。他的头发用皮绳束在脑后,露出棱角分明的脸。进门后,他先向文砚行礼,然后看向陈玄枢,最后目光落在地图上。
“堡主,陈先生。”阿骨的声音低沉,“我听说有情况。”
文砚看着他。阿骨的眼睛在油灯光下显得格外明亮,那里面有一种压抑的火焰——这些天,赵大派系的人公开排挤胡人,阿骨虽然沉默,但文砚知道,这个匈奴青年心里憋着一股劲。
“坐。”文砚指了指旁边的胡床。
阿骨没有坐,而是走到地图前。他盯着那个代表劫案地点的叉,看了很久。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刀柄,那是文砚送给他的刀,刀鞘已经磨得发亮。
“东北方向……”阿骨抬起头,“让我去。”
文砚和陈玄枢对视一眼。陈玄枢微微摇头,意思是太危险。但文砚看着阿骨的眼睛,看到了某种决绝——这个青年需要用行动证明自己,证明胡人堡丁的忠诚,也证明他配得上明月堡的信任。
“那里很危险。”文砚说,“劫匪可能还在附近,也可能有别的埋伏。”
“我知道。”阿骨的声音很平静,“但我熟悉山路。小时候在草原,我跟着父亲追过狼,知道怎么在野外追踪、隐藏。而且……”
他停顿了一下,声音更低:“而且我是胡人。如果真遇到慕容部的人,我比汉人兄弟更容易周旋。”
这话说得在理。陈玄枢沉吟片刻,看向文砚:“阿骨说得对。东北方向靠近慕容部,派汉人去确实扎眼。阿骨是匈奴人,胡语流利,对草原部落的习俗也熟悉,是个合适人选。”
文砚没有立刻回答。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夜风灌进来,带着初秋的凉意和远处田野里枯草的味道。堡墙上,巡夜的火把在风中摇曳,火光拖出长长的尾巴。
他想起慕容月离开时的背影,想起她说的那句“等我回来”。如果她在,一定会支持阿骨去——她总是相信,胡人和汉人可以并肩作战。
“带几个人?”文砚转过身。
“三个。”阿骨说,“人多了反而显眼。我带两个最机灵的兄弟,都是跟我一起从草原逃出来的,信得过。”
“装备呢?”
“短弓、腰刀、三日干粮。”阿骨显然已经想好了,“不带铠甲,穿普通猎户衣服。如果遇到盘查,就说是在山里打猎的。”
文砚走回案前,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小布袋,扔给阿骨。布袋落在案几上,发出金属碰撞的闷响。
“里面是十两碎银,还有三片金叶子。”文砚说,“必要的时候,用钱开路。记住,你们的任务是探查,不是拼命。发现危险,立刻撤回。”
阿骨拿起布袋,握在手里。布袋很沉,布料粗糙,边缘已经磨得起毛。他抬起头,看着文砚的眼睛:“堡主放心,我一定把情况查清楚。”
“还有。”文砚加重了语气,“五天。无论查到什么,五天内必须回来。如果五天后没消息,我会派人去找你。”
“是。”
阿骨将布袋塞进怀里,转身要走。文砚叫住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