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掌珠并不知道小麦喜欢什么样的生活,就干脆直接把选择权交给了她。
前几年意外治好了头疾,小麦现在已经是个懂得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小丫头了。再加上程掌珠和沈图南惯着,她后来骄纵得厉害,想来也没人能欺负得了她。
故而,程掌珠想着,这样的小麦,无论在哪里都能生活得很好。
临走之前,她十分严肃地问了小麦这个问题,是想要和他们一起去洛阳封地,还是打算留在长安。
长安很好,洛阳也很好。
程掌珠之前一直觉得小姑娘嘛,如果有的选的话,还是让她在繁华的都城里生活比较好,而长安就是最好的选择。
环境好,条件好,天子脚下,能被捧着长大本来就是一件幸福的事。
而也许是因为他们当初在洛阳起兵的原因,程掌珠之后就打算在洛阳养老了。
那是传承了一百六十五年的都城,是目前天下最繁华的城市,有无数的宫殿、宗庙、藏书,有数百万安居乐业的百姓。
她想,在她手上,洛阳只会越来越好。
那时的小麦梳着单螺髻,眼巴巴地看着程掌珠和沈图南,纠结半晌,还是咬了咬牙说自己要留下来。
程掌珠只当她舍不得长安的富贵荣华,但也没说什么。
女孩子懂得对自己好,这是好事,没苦硬吃那才是脑子有病。
可后来过了很久,程掌珠才知道她留下来的原因。
哪里是什么舍不得长安城的风土人情,分明就是想替他们在这里守着,免得有人祸害她和沈图南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
她不相信沈攻玉。
她总觉得这个人太过冷血,也太过自私。
跟沈图南夫妇俩待久了,小麦总觉得男人就应该像沈图南那样对待妻子一心一意,再看沈攻玉,娶了那么多媳妇,一个付出真心的也没有,就把她们当成生育工具。
所以,她有点讨厌他了。
知道这件事时,程掌珠只觉得心里又酸又软。
本来还想劝劝小麦。
因为她和沈图南又不可能陪小麦一辈子,在未来,沈攻玉十有八九会成为她最大的倚仗,可看着小麦那气鼓鼓的侧脸,又住了口。
儿孙自有儿孙福,不管儿孙也享福。
有些东西说是没有用的,让他们自己亲身体会了才知道。
后来又过了几年,怀璧还真就实现了当初的心愿,新买的三进三出的小院子就挨着她,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娘们长得依旧摄人心魄。
程掌珠眼看着怀璧养了一个又一个面首,馋得直流口水,说死丫头吃真好,敢不敢给我两个。
怀璧一翻白眼,“拉倒吧,你家那位能活撕了我。上个月裴行知就给你写了几封信,好家伙,沈煜那叫一个一哭二闹三上吊。”
程掌珠悻悻一笑,不置可否。
因为最近小麦和裴行知的养子裴望京打得火热,裴行知也给她去信,说两个孩子彼此有好感,不如给他们定下亲事。
说实话,程掌珠一开始是有些不太愿意的。
一提到小麦这个名字,她脑海中浮现的最多的还是那孩子抱着小包被,一脸忐忑地歪着脑袋说姐姐你可以坐我身上,不凉。
傻里傻气的,却可爱得紧。
这些年里程掌珠也早把小麦看作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反正她和沈图南也不会有自己的孩子,所以几乎是将所有的爱都灌注到了她的身上。
现在就要把她嫁出去,是不是有些太早了?
可就事论事,作为父母,他们没有阻止孩子奔赴爱情的权利。
于是她十分郑重地给长安那里去了信。
这次小麦回信回得非常快,只一句:“全凭母亲做主。”
就是愿意的意思了。
程掌珠无奈,只得在沈图南不善的目光里和裴行知交换了庚帖。
说起小麦和裴望京,倒也是对欢喜冤家。
说是初次见面的时候,他俩不太对付,都觉得对方是仗势欺人的蠢货。
小麦气鼓鼓,“信不信我把你扔河里。”
裴望京一听就乐了,“你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可是大人物。”
小麦:“把你爹也扔河里。”
裴望京:……
小儿女的心思最是不好说,也就短短半年,两人从一开始的针锋相对到后来的惺惺相惜,忘了是什么时候起,彼此对视一眼都能红了脸。
两家自然坐见其成。
尤其裴望京那孩子确实没得挑。
他是裴行知一手提拔起来的,十七岁中举,十九岁进士及第,入翰林院为庶吉士。
别人走二十年的路,他三年就走完了。
后来从工部主事做到郎中,又从郎中做到侍郎,前后不过四年。
他做事利落,说话不多,不站队,不结党,不贪银子,不近女色。
那模样活脱脱某人的翻版。
沈图南恨得直挠墙,程掌珠面对着他想杀人的目光屁都不敢放一个。
那有啥招,小麦喜欢。
可好景不长,这一切美好就如同一个缥缈的泡泡,在夏杳杳住进裴府后,被针尖轻轻戳了一下,“啵”的一声,恍然碎裂。
大概是去年发生的事。
两人订婚之后也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沈攻玉知道小麦不待见自己,但没往心里去,有心给她撑腰,在朝廷中重用起裴望京来,甚至还给他谋了个好差事,让他去陇西治水。
那段漕渠又塌了,这次彻底,而且还并发了泥石流和洪水,百姓不堪其扰。
但要是一切顺利,他在朝中的地位只会升不会贬。只要做得好,下一届的工部尚书十有八九就是他。
可谁都没想到,也就短短半个月时间,裴望京竟然就把事情解决了,九死一生,总算是得到了好结果。
小麦松了口气。
穿了自己最喜欢的衣服去城门楼接他,遥遥一望,就看到裴望京身后还跟了个女子回来。
她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茫然。
那就是夏杳杳,他的救命恩人。
裴望京看到小麦来接他,眼睛亮了亮,大步走过来,一身狼狈,却难掩灼灼风华。
他说:“我回来了。”
小麦笑了笑,强压下心底的不安。
从那天开始,一切都变了。
而最让她反感的,是裴望京直接让夏杳杳住进了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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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对此,他的说法是,只是暂时安置,待给她寻到了好人家就给她一笔钱打发了。
裴行知表面功夫做得足,对外只说收夏杳杳做养妹,以后,她的一切待遇都跟裴家嫡系小姐无异。
救命之恩,以荣华富贵相还,不过分吧?
好像是不过分的。
至少长安城的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小麦觉得有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不对。
后来,这种违和感越来越强烈。
裴望京会在和小麦郊外踏青时突然走神,也会因为夏杳杳心疾复发而丢下满眼憧憬的小麦策马就走。
很多小礼物,小麦有的,夏杳杳也有一份。
曾经独属于她的偏爱,好像在一夜之间就消失殆尽了。
后来她因为这事跟他吵了好几次。
每次裴望京都会揉着眉心,一脸不赞同地看着她,说她是我的救命恩人,你连恩人的醋也要吃吗?
我们以后会成为夫妻,这是板上钉钉的事,谁都改变不了。你对所有女子都很好,为什么唯独对她这么苛责呢?
小麦说不出来。
甚至隐约怀疑,是否真如他所说,是自己小题大做。
而真正让她死心的,还是那次。
她去珍宝阁去领她这个月的头面,正好和夏杳杳撞了个正着。
夏杳杳初来京城时穿着一身粗布麻衣,满脸怯懦,一副上不得台面的小家子气做派。
许是被接到裴家后休养得好,如今的她早就改了当初那副唯唯诺诺的性子,穿得用得都是最好的,甚至比起小麦这个整个长安城中最尊贵的郡主来说也不遑多让。
而且裴望京态度暧昧,表面上说是义妹,实际上两人不清不楚的,不少人暗地里说闲话,不知从何时起宴会上的焦点从小麦变成了夏杳杳。
也就只有裴望京自己没有察觉。
现在许多人都觉得他对夏杳杳移情别恋,让小麦成了长安城里最大的笑话。
夏杳杳自然知道,于是更加趾高气昂,上下扫视了一眼小麦,只觉得心里不平衡。
凭什么。
她的出身还不如自己,她却能够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而自己却苦苦煎熬了这么多年,唯有攀上男人才能走到今天。
嫉妒冲昏了头脑,于是她看了一眼小麦手中的红宝石头面,抿唇露出一个淡淡的笑,说:“倒是别致,姐姐眼光真好。”
小麦不置可否,只微微点了点头就当做是打过招呼了,然后提起裙摆,打算与她擦肩而过。
她对她没什么恶意,想着都是女孩子,也许真的是她多虑了也说不定。
众贵女们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只觉得哪个都惹不起,眼观鼻鼻观心,默默看热闹。
就在两人衣摆交错的那一瞬间,夏杳杳伸脚,绊了她一下。
小麦毫无防备,整个人向前摔去。
咔哒一声,头面四分五裂,碎屑划破了小麦白皙的手背。
她的脸上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那是母亲从巴蜀给她邮寄过来的。
程掌珠两口子和怀璧这几年偏爱游山玩水,每次到哪里都会给她邮一份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