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脸凝重的随心开口了,“程风,我跟你说,大眼恐怕凶多吉少了。”
“开什么玩笑,不能这么丧吧!就一晚不回家,这人就没了?大眼是混迹过街巷的,心眼多如筛子,非常机灵,遇上事早往王府跑了。”程风没往坏处想,大眼那小孩就像野草一样顽强,谁也打不到他。
“也是,事情不到最后,不能悲观,不过你看看这个。”随心把江小四手里拿着的那件不成样子的衣服抖开给程风看,“程风,你看看这个。”
程风呵呵一笑,“大眼确实穿的是蓝色衣服,不过这是绸缎料子,大眼穿的的蓝色粗布短打,这一看就不是大眼的衣物。”
话音未落程风脸上的笑容就退却了,看大小这是一件少年衣裳,看情况,是被猛兽撕咬的,再看上面的血迹和残缺的部分,穿这衣裳的人想必已经凶多吉少了,程风指着衣服说:“这是哪来的,谁遇害了?”
江小四绕道前面,噗通跪在了程风的面前,一声王爷喊出口,好几个汉子都红了眼。
程风一把将人拉起,“怎么回事?”
这人刚起,朱孝民又跪了下去,程风又是一抬手,朱孝民也被拉了起来,“你不在蜡烛厂上工,你怎么在城外。”
这人是蜡烛厂的一名工人小头目,掌管一条生产线,平日很少告假,是蜡烛厂里面的典范,程风认识他,每次去蜡烛厂他们都能会说上几句话,今日子在这里遇上,程风有点意外。
当他们把事情一说,程风的心跟着凉了半截,其他暂且不说,就看这两件衣裳,这俩孩子就已经凶多吉少了。
随心指着衣服问程风,“程风,你接触的猎物多,你说说看,这是不是黑狼干的。”
这不是不懂装的的时候,程风道:“我接触的猎物多,但是黑狼我接触的比你少,但从这作案手段看,像是黑狼干的。”
随心说:“可是事情疑点重重,黑狼没有作案时间,我们的巡逻队不分昼夜的在附近巡逻,要是黑狼出现,不可能不被我们发现。”
“你的意思是,凶手另有其人?”
随心道:“太子说这衣服上没有黑狼的味道,你怎么看?”
程风拿起两件衣服仔细的闻了闻,有狼的味道,而且还在朱孝民儿子的衣服上找到了两根黑色的动物毛发。
“气味混杂,有狼的气味,不过不重,狗的味道反而不小。”
随心的副将顾贞道:“有狗的味道就对了,尸体是最容易招秃鹫野狗乌鸦这类捕食者,这些衣物都是在人丢失三日后才被找到的,野狗指不定去了几波了。”
副将的话一出口,江小四哭的坐在了地上,朱孝民的身子也堪堪往后仰。
洪允聪赶紧上前劝,“不是说很多地方不合理吗?没准峰回路转,人还没死。”
程风和随心都沉默不语,样子有些悲观。
程攸宁不死心,不相信是黑狼干的,“爹爹,疑点重重,不能将此案定性,他们为什么出城,为什么两个毫不相干的人都死在一处,而且死法一致。一块骨头渣都没看到,为什么断定他们死了。”
“没错,还是等衙门来人看吧!你们说的黄柳林在哪里,我们先去看看。”程风想去找找,看看有没有大眼的遗物出现在黄柳林。
不想往坏处想,又不得不往坏处想,程攸宁说的对,这事情不是巧合,树林子哪里没有,两个十岁多的小孩在普通的农户人家就是大人了,顶半个劳力了,这个年龄的孩子什么不懂,他们为什么舍弃热闹的庙会出城到这里送死,再者说,他们身边都有家人陪同,一个贪吃,一个体弱多病乖巧懂事,就算要出城,这个年龄的小孩也会同家长知会一声,怎么会擅自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