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一天。
婆婆每天上午十点到十点半之间,打开冰箱。
倒掉母乳。
冲散装奶粉。
放回冰箱。
擦手。
然后坐到沙发上看电视。
两百多天。
每一天。
第二件,我去见了律师。
律师姓方,是林然介绍的,专做家事和婴幼儿权益案件。
方律师看了质检报告、监控视频、医院病历。
看完以后,她摘下眼镜,看着我。
“你想怎么处理?”
“先离婚。”
“可以。根据现有证据,你丈夫家庭成员故意给婴儿喂食不符合国标的食品,导致婴儿持续过敏,已经构成对婴幼儿的伤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优先考虑对孩子安全有保障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