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一天。

    婆婆每天上午十点到十点半之间,打开冰箱。

    倒掉母乳。

    冲散装奶粉。

    放回冰箱。

    擦手。

    然后坐到沙发上看电视。

    两百多天。

    每一天。

    第二件,我去见了律师。

    律师姓方,是林然介绍的,专做家事和婴幼儿权益案件。

    方律师看了质检报告、监控视频、医院病历。

    看完以后,她摘下眼镜,看着我。

    “你想怎么处理?”

    “先离婚。”

    “可以。根据现有证据,你丈夫家庭成员故意给婴儿喂食不符合国标的食品,导致婴儿持续过敏,已经构成对婴幼儿的伤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优先考虑对孩子安全有保障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