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70:进山打猎,被高冷知青赖上了 > 第39章宠妻就要不讲道理
    “哥!哥!”

    希月猛地从被窝里钻了出来。

    小丫头今天要上学,激动得几乎一夜没睡。

    她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黄毛,手里拿着件崭新的红灯芯绒棉袄,光着脚丫就在炕上兴奋地打转。

    “哥,我……我穿这件真的行吗?会不会太红了?二狗子他们肯定要笑话我!”

    苏清雪被这动静闹醒了。

    她慢慢撑起身子,睡眼惺忪,带着几分茫然。

    当她看清希月那副既兴奋又忐忑的没头苍蝇样时,嘴角没忍住。

    “过来。”

    她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糯糯的,像沾了蜜。

    希月愣了一下,竟乖乖地挪了过去。

    苏清雪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用手帕仔细包好的小纸包。

    里面是一根鲜红的毛线绳。

    那是她下乡前,母亲塞给她的,压在箱底许久,一直没舍得用。

    “坐好。”

    苏清雪把希月小小的身子揽进怀里。

    那双平日里只习惯握笔杆子的手,此刻正拿着一把断了齿的旧木梳,极其耐心地,一点点梳理着希月枯黄打结的头发。

    动作轻柔,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认真。

    希月僵着脖子,一动不敢动。

    一股干净好闻的味道从苏清雪的身上传来。

    是一种干净的皂角香,混着一丝独属于年轻姑娘的、淡淡的体香。

    “嫂子……你真香。”

    希月仰着头,脱口而出。

    苏清雪梳头的手指,猛地顿住。

    一股热气“刷”地一下从脖颈烧到了耳根,整片细腻的皮肤都泛起一层薄薄的粉色。

    “小孩子,嘴里没个把门的。”

    嘴上是嗔怪,语气却软绵绵的,没有半点力道。

    没一会儿,两个俏皮又紧致的羊角辫就扎好了。

    鲜红的毛线绳在发梢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随着希月的动作轻轻摇晃。

    配上那件崭新的红棉袄,喜庆得像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福娃娃。

    “走吧,小洋娃娃。该吃早饭啦。”

    陈峰转身进了外屋地。

    早饭简单,却硬气得让人眼红。

    大米粥熬得极粘稠,表面凝起一层厚厚的米油。

    芥菜疙瘩丝切得细如发丝,淋上几滴金贵的小磨香油,那股霸道的香气瞬间就蹿了起来,脆生生的。

    最要命的,是桌子正中间那个大海碗里,冲得浓浓的麦乳精。

    那股子甜腻、焦香的奶味,蛮横地钻进每个人的鼻孔,把那点咸菜味盖得严严实实。

    整个屯子里,除了大队长家过年时冲过一回,再没有第二家喝得起这东西。

    陈峰把碗往中间一推。

    “你俩分了。”

    他自个儿端起大米粥,呼噜喝了一大口,又夹了一筷子咸菜,嚼得嘎嘣脆。

    希月紧张地吞了口唾沫。

    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碗奶,却没敢伸手。

    苏清雪皱了皱眉,把那碗麦乳精推回到陈峰面前。

    “你是家里的顶梁柱,还得进山,你喝。”

    语气里带着不容商量的坚持。

    “我一大老爷们喝这玩意儿干啥?齁嗓子。”

    陈峰又把碗推了回去。

    他干脆拿过勺子,舀了满满一勺,不由分说地塞进了希月张着的小嘴里。

    “唔!”

    希月瞪圆了眼睛。

    一股爆炸性的甜味瞬间在舌尖上炸开。

    幸福得让她想哭。

    “剩下的,是你的。”

    陈峰看向苏清雪,眼神里带着点痞气。

    “你要是不喝,我就倒出去喂大黄。”

    苏清雪被他这副样子气笑了。

    这人,对谁好都透着一股不讲道理的土匪劲儿。

    她认命般地端起碗,却没有喝。

    而是拿过陈峰那个只喝了一半的粥碗,将大半碗麦乳精都倒了进去。

    只给自己留了个浅浅的碗底儿。

    “希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尝个味就行。”

    苏清雪低头,轻轻喝了一小口,温热的甜意滑入喉咙。

    她借着这个动作,掩饰住自己脸上无法控制的热度。

    “剩下的你必须喝完,不然……不然没力气背东西。”

    她差点又说漏了嘴。

    陈峰看着碗里那混着米粥、颜色变得浑浊的麦乳精,心里却像是被灌了一罐子蜜。

    他没再推辞,端起碗,几大口就喝了个底朝天。

    甜,真他娘的甜到心里去了。

    吃饱喝足。

    陈峰抹了把嘴,把希月那个崭新的帆布书包挎在自己肩上。

    “走,送你去公社上学。”

    苏清雪正在给希月整理衣领,闻言手上的动作顿了顿。

    脸上浮起一丝难以掩饰的担忧。

    “陈峰,公社小学的韩校长我听说过,是以前省城下放的老学究,脾气倔得很。希月这么大了还没启蒙,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我怕……怕人家不肯收。”

    这年头,上学也得看基础。

    尤其是想插班,要是太笨,老师嫌拉低班级平均分,是真的会把人往外撵的。

    陈峰把狗皮帽子往脑袋上一扣,压了压帽檐,遮住锐利的眉眼。

    “怕啥?”

    他伸手拉开屋门。

    一股冰冷刺骨的空气猛地灌了进来,激得人精神一振。

    “读书人最讲道理。咱家希月聪明伶俐,又是贫下中农子女,根正苗红,他凭啥不收?”

    陈峰回过头。

    冲着苏清雪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在清晨的阳光下晃得人眼晕。

    “再说了,有你男人在,就没啥办不成的事儿。”

    苏清雪的手指在希月的衣领上捏紧了一瞬。

    她嘴唇动了动,到底没反驳这两个字。

    只是低下头,把希月棉袄上并不存在的褶皱又抻了一遍。

    耳朵尖红得像要滴血。

    陈峰前世见过韩万山这个老头。

    那是个认死理、一辈子没向任何人低过头的硬骨头。

    但硬骨头有硬骨头的软肋。

    这个软肋,陈峰门儿清。

    三人收拾停当,推门而出。

    门外的冷风刀子似的刮脸。

    墙根底下,几个端着饭碗缩着脖子的婆娘正凑在一堆,压低了声音嚼舌根子。

    门轴“吱呀”一响。

    嘈杂的议论声断了个干净。

    全场死寂。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扎了过来。

    先看见的是陈峰。

    一身老式的呢大衣,款式不新,但穿在他那一米八几的身板上,硬是撑出了一股旁人学不来的气势。

    肩膀宽,腰板直,走路带风。

    再看他身边牵着的小丫头。

    崭新的红灯芯绒棉袄,崭新的绿帆布书包,两根扎着红毛线蝴蝶结的羊角辫。

    小脸蛋被冷风一激,红扑扑的,粉雕玉琢。

    活脱脱一个小公主。

    最后是苏清雪。

    她身上还是那件打补丁的旧棉袄,可脖子上围着那条红黑格子的羊毛围巾,鲜亮的颜色把她那张小脸衬得白如新雪。

    腰背挺得笔直,目不斜视,下巴微微抬着。

    清冷是清冷,可那股子气质,跟这个屯子里任何一个女人都不是一个物种。

    这一家三口往那儿一站。

    灰扑扑的土墙,脏兮兮的雪地,全成了背景板。

    “我的个乖乖……”

    刘寡妇手里的苞米面窝头“啪嗒”掉在雪地上,沾了一层黑泥,她愣是没反应过来。

    旁边的赵婶子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小声嘟囔:“这……这是去上学?”

    王大娘端着碗的手都在抖,碗里的稀粥晃出来烫了手背,她“嘶”了一声,眼睛却还是挪不开。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县里领导家的闺女下来视察呢!”

    刘寡妇咽了口唾沫,声音发酸。

    “人家陈峰,那是真舍得往妹子身上花钱啊……”

    这话说的是希月。

    可所有婆娘的眼睛,却都不自觉地瞟向苏清雪脖子上那条羊毛围巾。

    那条围巾在供销社的柜台里锁了大半年,标价八块六。

    八块六。

    够买二十斤苞米面,够一家五口吃小半个月。

    陈峰眼都不眨就给买了。

    几个婆娘对视一眼,各自看见了对方眼里的酸。

    那酸劲儿,比腌了三年的酸菜缸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