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为周正阳是技术负责人。

    实际上他连我方案里用的技术栈都分不清。

    现在,这个项目到了关键验收期。

    甲方要求本周五之前完成第三阶段交付,否则按合同扣除违约金。

    周正阳发了一封邮件给我,标题加了三个感叹号——"紧急!!!锐恒项目第三阶段交付,请务必本周完成。"

    我回了一封邮件。

    正文只有三行字,附了两个截图。

    "周总监,关于锐恒项目第三阶段交付,有以下流程尚未完成:1.《数据库权限变更申请》需您签字后提交信息安全部审批,目前状态:待签字(已在您审批箱中停留6个工作日);2.《测试环境部署方案》需运维部配合,需您提交《跨部门协作需求表》,目前状态:未发起。以上流程完成后,我将立即开始技术交付。"

    邮件抄送了项目组全员和HR。

    二十分钟后,周正阳的办公室门被拉开。

    "顾深,你过来一下。"

    他的声音在控制,但控制得不太好,尾音有点抖。

    我站起来,拿上手机。

    走进去。

    他把门关上,转过身,脸上血色涨到了耳根。

    "你在搞什么?"

    "在等您审批。"

    "那张申请在我审批箱里放了六天你不会催一下吗?"

    我站在原地,没有坐下,因为他没让我坐。

    "《OA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各级审批人应在收到流程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未处理的,系统自动提醒。'系统已经提醒过您两次了,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