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开局五百人,结局一个国 > 第7章 尼德兰人
    1620年4月30日,阴雨绵绵。

    村庄被一片白色的雨雾包裹。

    穿越众们来到这里已经过了两个月。

    “这边什么鬼天气,整整半个月,雨就没停过。”

    “下雨还不好吗?至少不用天天干活。”

    两个穿越者穿着蓑衣,带着斗笠,走在泥泞小路上。

    “温教授,你去过美利坚,纽约天气是这样吗?”

    屋檐下,王建国等人挤在门口,看着雨天闲聊。

    “我们这里是温带大陆性气候,但因为靠近大西洋,会带有海洋性特征,全年降雨平均,不过春夏季会较多,尤其是在四月。”

    温学真扶了扶眼镜。

    他是京海大学的退休教授,地理专业。

    现在是王建国的顾问,类似智囊军师一类的存在,提供专业性知识。

    持续了小半个月的阴雨天气,让所有生产活动被迫暂停,穿越众们迎来了难得的清闲时光。

    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插科打诨,或是用石子下棋。

    ......

    “这是紫锥菊,可用来治疗感冒、防止伤口感染,可以泡茶喝,也可以制作成药膏。”

    “黄医生,那这是什么?”

    “这是白柳树皮,作用类似于现代的阿司匹林,可以缓解疼痛和炎症,也可以泡茶或者直接咀嚼。”

    黄景轩的家中。

    这位西医主任正在带着一群人辨认中药。

    他是个中西结合的医学领域专家。

    在采集大队中搞了个医药小组。

    ......

    “快,堵住,别让它们跑了!”

    一群想来村庄躲雨的野山羊被穿越众们撞见,张俊鸣立即带着一帮子人围追堵截。

    想将这群野山羊赶到村庄里。

    山羊们估计也没想到,这里突然又冒出两脚兽了,明明上次来的时候没有啊。

    “张大哥,这里怎么会有山羊啊!”有人好奇问道。

    “应该是欧洲人散养在这里的,他们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尤其是水草茂盛的岛屿,都会投放几只驯养的牲畜,等下次来的时候,就可以得到一群了。”

    一个学生模样的人回答道。

    “啊?我们这不是偷他们羊吗?会不会惹来麻烦。”那人担忧道。

    “怕什么,散养在大自然肯定会有损耗啊,我们不抓,狼也会吃,再说了,羊身上又没写名字。”

    “没错,这个时代,就别管道德不道德了,大航海时代的欧洲水手都是人渣,我们想要在这边生存下去,必须比他们更渣。”有人笑着附和。

    ......

    许平这边。

    正带着探险小队的人顺着‘长宁河’一路向北,众人都是一袭蓑衣。

    头上戴着用火鸡羽毛制作的扇形帽子。

    一副印第安人的打扮。

    长宁河就是哈德逊河。

    寓意期盼长久的安宁。

    穿越众们既然来了,那肯定得争夺这片新大陆的命名权。

    以后美洲不再叫美洲,而是殷洲。

    任何被穿越众发现的大陆、岛屿,将全部用东方风格命名。

    “许大哥,荷兰殖民者真的会在这个时候来美洲吗?”

    “不是美洲,是殷洲。”身后一人当即纠正。

    “不是这个时候来,而是这个时候离开,他们已经出现了...”许平眉头紧皱,看向河流上游。

    一艘中型帆船正顺流而下。

    “安东尼,怎么办,我们今年收的皮毛估计连船费都不够付,还要上缴一部分给新尼德兰公司。”

    “该死的英格兰人,该死的西班牙人!”

    名叫安东尼的金发男子狠狠捶着栏杆。

    英格兰人为了跟他们抢毛皮生意,不仅暗中挑唆印第安人,将人口失踪的脏水全部泼到他们身上。

    还低价将铁器和火枪卖给印第安人。

    导致最近几年毛皮越来越难收,价格也是越来越难谈。

    至于西班牙。

    由于尼德兰想从西班牙手中独立,不管发生什么,他们都要骂一句西班牙人。

    “噢,天啊,安东尼,你快看那边,好像是印第安人!”

    忽然,一旁的副手指了指下游的河岸。

    安东尼接过望远镜。

    “他们手上有毛皮,应该是来和我们交易的,把船靠过去。”

    由于纯种的印第安人长相与东亚人高度相似。

    所以这群尼德兰商人下意识的把许平一伙认作了印第安人。

    “嘿,你们是来交易毛皮的吗?”船停下后,水手们朝着岸边喊道。

    探险小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

    不过可以从语气听出,并无敌意。

    对方也没有举枪。

    当然了,现在正下着雨,有火枪也用不了,容易进水。

    许平上前两步,扬了扬手里处理好的河狸皮。

    “安东尼,他们是来交易毛皮的。”

    “原来这边也有个印第安部落啊,太好了,把小船放下去!”

    安东尼高兴的一拍手,带着人就坐小船上了岸。

    “尊敬的酋长大人,我叫安东尼,是新尼德兰公司的商人。”

    安东尼走到许平面前,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微微弯腰,行了个绅士礼。

    许平阿巴阿巴的说了几句,随后一指一名欧洲人背上包着的火枪。

    示意想换这个。

    安东尼摸了摸下巴,犹豫片刻后笑着点头。

    “没问题,为了给酋长大人送上我的友谊,我以个人名义将这把手枪送给酋长大人。”

    他不仅同意了用毛皮换火枪,还把自己的配枪送给了许平。

    这很符合欧洲人殖民美洲的习惯。

    哥伦布刚到美洲的时候,为了黄金,也是把当地的印第安酋长一顿舔。

    有些欧洲商人甚至会把白人女性送给印第安酋长。

    等赚了钱,有了武装力量,便省去交易步骤,直接抢。

    所以,当安东尼见到新的印第安部落时,选择了以礼相待。

    他是来赚钱的,不是玩命的。

    美洲是欧洲冒险家的天堂,也是地狱。

    对于安东尼个人来说,他们已经和上游的印第安部落闹僵,必须得寻找新的毛皮供应商。

    许平看着手上的火枪,有些意外,不过他也设想过这种情况。

    根据他对历史的了解,尼德兰商人会提前一年来到美洲,然后在秋冬季收购毛皮。

    因为这个时期的毛皮最厚实,质量最好。

    来年春天,再将毛皮运回欧洲。

    所以,许平才一直带着人在长宁河流域探索,为了就是遇上尼德兰人。

    同时,他也知道,这个时期,欧洲人对北美的殖民还不算特别野蛮和血腥。

    不像他们在非洲和南美干的事一样。

    一方面,北美的印第安人虽然社会形式落后,但是打起架来真的猛,属于印第安人中的战斗民族。

    动不动就摧毁欧洲人的定居点,剥皮挂树上。

    另一方面,此时期欧洲对北美的军事力量投射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