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抬腕看手表,确定了这件事。

    “凌先生,你这块手表不便宜吧?我看香港高级商场里有卖你这块类似的。”

    快嘴小贾道。

    “重要的不是价格,它是我一个朋友送的,我戴了20来年,是在香港实习时,她买下送我的。”

    凌天叹了口气,珍惜地脱下手表,检查了起来。

    沈知棠心中“突突”一跳。

    不会吧,这块手表,按凌院士的说法,岂不是母亲送的?

    20多年前,在香港,实习时被送?

    这么贵的表,也只有母亲有这个能力和手笔。

    听凌院士的语气,带着怅然和怀念。

    这么多年,他始终戴着这块表,难不成,他依旧深爱着母亲?

    “哎,应该是哪里出故障了,戴了这么多年,国内没有保养的店,好多年没有保养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保养的缘故才出问题的,今天有空的话,我送去专卖店里看看是什么毛病。”

    凌院士正要把手表戴上,沈知棠却伸手道:

    “凌先生,要是信得过我,我正好下午有空,帮你拿去修,行吗?”

    “好啊,那就麻烦你了。”

    凌院士把手表递给沈知棠。

    沈知棠接过表,顺手戴在手上,省得忘了。

    虽然是男表,但其实名表的光环在,男女通杀,戴起来都好看。

    下午六点。

    沈知棠和伍远征等在九月书店门前。

    沈知棠还特意买了一束红色的康乃馨。

    香港花店很多,正好附近就有一家,沈知棠一进花店,就相中了康乃馨。

    因为店员告诉她,花色康乃馨的花语是代表对长辈的深情。

    沈知棠立马让她包了一束红色的康乃馨,希望母亲能体会到她这份深厚的慕孺之情。

    伍远征见她兴致勃勃,便主动帮她拎包。

    等沈月的奔驰出现在他俩面前时,沈月入目的就是抱着一束花的女儿,和提着女儿包的女婿。

    这幅画面如此美好,沈月忍不住嘴角浮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她把车窗门摇下来,对二人道:

    “快上车,是我。”

    她戴了口罩,只露出一双美好的眼睛,沈知棠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尤其是这双眼睛,和母亲一模一样。

    二人看到沈月,都怔住了,对视一眼,露出不敢相信的表情。

    “妈,你会开车?你自己一个人?”

    沈知棠惊诧地喊出声。

    “傻孩子,妈好了,自然能开车,带着司机哪里方便,你们快上来吧!”

    沈月微笑以对。

    沈知棠莫名一阵颤栗,皮肤上都激起了小疙瘩。

    阳光下,香港繁华的街头,开着车的母亲,脸上笑得一脸灿烂。

    这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画面。

    “妈,你真厉害!”

    沈知棠进了副驾,把花送给母亲。

    伍远征乖巧地缩在后座上。

    “厉害什么?以前是因为生病,行动受限,而且身体很差,一阵风吹来,我都可能会感冒发烧。

    昨晚上吃了你的特效药,全身的病症消退一空。

    我感觉,好像回到了20岁。

    我支走了家里的佣人和司机,给他们放假三天,我就一个人开车出来了。”

    沈月对于自己康复的身体,就像得到的新玩具一般,爱不释手,恨不得什么都尝试一下。

    她接过女儿送的花,珍惜地吻了一下,然后放在后座上,说一会去家里让佣人插起来养着。

    “我妈最厉害了!”

    沈知棠要不是在车上,真想钻进母亲的怀里。

    她这个缺失了十来年母爱的大孩子,现在无时无刻想赖在母亲身边,就连言行都变得幼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