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大秦:凭斩首封侯,成就无上武神 > 第713章 假话说一千遍,自己就信了
    朱轩辕和李孝亦步亦趋跟在身后,眼神黏在杨玄背影上,像两枚烧红的铁钉。

    这是什么人啊?横扫八荒,血洗北境,偏生说话带笑、走路带风、坐下来还能顺手薅两根虎皮毛搓着玩儿。

    杨玄一掀战袍,往主位上一坐,指尖捻着几根金棕虎毛,慢悠悠搓了两下。

    “都松口气。”他抬眼,看朱轩辕手还攥着剑鞘,李孝站得像根标枪,忍不住摇头笑了,“仗打完了。再绷着,我怕你们肩膀先裂开。”

    “来!谁先捏住这根虎毛——手快有,手慢无!”

    杨玄一扬手,两根油亮黑韧的虎须就甩到了朱轩辕和李孝眼前。

    这虎皮还是热乎的。前几日战事未起,李孝嫌城主府空得寒碜,硬是单枪匹马钻进北邙山老林子,熬了三天两夜,跟那头吊睛白额猛虎贴身缠了十七个回合,才把这大家伙放倒。

    军中分了虎肉——汤寡、丝薄、每人三筷都算厚待。可没人喊苦。

    他们心里门儿清:

    今儿啃干馍,明儿睡地铺,不是被逼的,是所有人一起扛着走的。

    大秦没贪官,不养蛀虫;上到丞相下到炊事兵,吃一锅饭,住同款土坯房。

    军需拨下来?

    脚跟不沾地就到位。

    箭簇带锈?没这事儿。

    甲胄缺扣?压根不存在。

    匈奴人抢人,想拖回草原当奴、当细作、当活舌头……

    结果呢?

    抓一百个,死九十九,剩一个咬舌自尽——宁可烂在肚子里,也不让半个字漏出去。

    久而久之,匈奴那边都麻木了。

    抢地?抢不动。

    抢人?抢不走。

    最后只剩个念头:抢点粮、抢点布、抢几个还没开蒙的小崽子……

    连这点恶毒,杨玄都没给它落地的机会。

    石沱王正策马狂奔,越跑越喘,越喘越抖。

    “对!一定是他下的毒!”

    他猛地勒住缰绳,眼珠泛红,死盯身后四员亲信:“就是你们!趁我不备,混进酒里、茶里、熏香里……”

    脑子像被火燎过,又烫又乱。

    他反复念叨:“假话说一千遍,自己就信了。”

    可这次,他念得太狠、太疯、太入戏。

    真把自己绕进去了。

    疑心四起,冷汗浸透后背,连看那四个老部下都像在看毒蛇。

    最后只剩一个念头——

    这辈子,再不踏大秦半步。

    杨玄望着朱轩辕和李孝抖得打颤的手指,有点哑然。

    本想逗徒弟松快松快,顺手玩个“虎毛试力”的小把戏。

    哪曾想……

    现场空气突然凝滞,连风都卡了壳。

    可下一秒——

    李孝“咦”了一声。

    朱轩辕“哈”地笑出声。

    两人盯着掌心里那根轻飘飘、滑溜溜、怎么攥都攥不住的虎毛,忽然浑身一震。

    气息一沉,筋络一松,丹田里像被火燎过似的,腾地烧起一股暖流。

    实力,真涨了!

    不是虚的,是实打实的两三分!

    “卧槽……杨王这是拿虎毛当引子,教我们‘刚不可久,柔不可守’?”

    “懂了!不是力气不够,是劲儿使错了地方!”

    两人扑通跪地,额头磕在青砖上,声音发颤:“谢杨王点化!谢杨王破我武障!”

    杨玄抬手扶了扶额角,嘴角抽了抽,最终只耸耸肩,笑而不语。

    忽地——

    “轰隆!轰隆!轰隆!”

    河套城门方向,铁蹄砸地,声如擂鼓。

    整座城的人都惊了:谁敢在城里纵马?还敢骂街?

    “杨王!!我的亲杨王啊——!!!”

    那嚎得撕心裂肺、甜得发齁的调子,配上一张满脸横肉、胡子拉碴的糙汉脸,反差感直接爆表。

    他身后,黄旗猎猎,甲光映日。

    一队队精锐列阵如刀,肃杀无声。

    嬴政来了。

    听说杨玄失踪,连朝会都没散,甩下满殿大臣,抄近道、换快马、一路飞驰杀到河套。

    杨玄刚听完探子急报,头皮一麻:“啥?大王到了?!他咋敢孤身闯边关?!”

    话音未落,人已冲出城主府大门。

    抬眼——

    一匹通体赤红、汗如血珠迸溅的宝马,踏着碎云般的蹄声,直直撞向他面门!

    汗血宝马!

    大秦最烈的马,最忠的骑,最疯的君。

    “大王!”

    杨玄抱拳躬身,铠甲铿然作响。

    第九章

    嬴政人还没下马,靴子沾着泥点子就往城主府门口冲。

    远远瞧见杨玄杵在那儿,肩甲还带着血痂,人却站得笔直,他那紧绷的眉心才松了半分。

    这年头,大王亲自迎将、搀胳膊、喊爱卿——听着肉麻,实则早成了规矩。

    不是作秀就是真急,但做多了,真假也就混一块儿了。

    谁家镇国大将一失踪,上头连个影儿都不露?立马就有风言风语刮起来:“呵,怕不是功高震主,巴不得人回不来?”

    流言比刀子快,杀人不见血。

    可嬴政不一样。

    这位爷坐拥大秦万里河山,日常吃的是粟米饭配腌菜,穿的是洗过三水的玄色深衣,寝殿里连颗夜明珠都嫌晃眼。

    简朴?那是刻进骨子里的。

    腐烂?他连贪官的奏折都批到半夜,朱砂墨都干透了三回。

    正因有这么个王,又恰逢乱世初定、民气刚振,大秦上下才拧成一股绳——

    不是被逼的,是真觉得:这江山,值得拼。

    嬴政一把攥住杨玄胳膊,手劲儿大得发颤:“杨爱卿!你可千万不能倒!咱的大业才铺开一半,你替大秦打了十七场硬仗,连顿安稳饭都没吃过,凭什么现在撒手?”

    这话没掺水。

    嬴政这人,嘴笨心亮,信谁就信到底,疑心病比草根还稀罕。

    他最拿手的本事?

    不是排兵布阵,是看人。

    一眼,就知你是狼是犬,是铁骨还是软骨头。

    杨玄却硬是挣开半步,腰杆一沉,行了个标准军礼。

    大庭广众之下,礼数不能塌。

    他不怕敌国泼脏水——怕就怕他们揪着这点“失仪”写檄文,把大秦钉在“君臣失序”的耻辱柱上。

    至于国内?

    他笑了一下。

    大秦百姓不傻。

    谣言传三遍,他们就能扒出漏洞;假话吹一句,孩子都能指着说:“娘,那人裤子破洞在左边,我爹昨天才补的右边!”

    想到这儿,他忽然记起河套学塾里那些小崽子。

    一休悦读(原:宝)偷接口死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