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宇像被雷劈了一样。

    “二十万?我哪来的二十万?”

    “被告可以分期支付。”法官说。

    我在法庭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了陈浩宇崩溃的样子。

    他低着头,双手捂住脸。

    不知道是后悔,还是心疼那二十万。

    我猜是后者。

    出了法院,阳光很好。

    姐姐摘下眼镜,看着我。

    “感觉怎么样?”

    “像卸掉了一个一百斤的枷锁。”

    她笑了。

    “走,姐请你吃饭。你想吃什么?”

    “火锅。”

    “好。涮到天亮。”

    离婚后第一个月。

    我把所有精力投入了工作室。

    那个三百八十万的项目顺利交付了。甲方很满意,又追加了一个七百万的商业综合体景观项目。

    我招了三个新人。

    工作室从五个人变成八个人。

    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

    这一个月我过得忙碌而充实。

    唯一的骚扰来自陈浩宇。

    他每天给我发消息。

    从最初的“求复合”到后来的“威胁”。

    “婉清,我真的知道错了。”

    “婉清,给我一次机会。”

    “林婉清你别逼我。”

    “你要是不回来,我就把你的照片发到网上。”

    什么照片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我让姐姐给他发了一封律师函。

    如果继续骚扰,我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消息终于停了。

    但新的麻烦来了。

    一天下午,我的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的微信好友申请。

    备注写着:嫂子,我是赵强,有件事想跟你说。

    我犹豫了一下,通过了。

    赵强发来一段长消息:

    “嫂子,实不相瞒。你跟浩宇哥离婚后,雨桐也跟我分手了。她说没有房子她不嫁。但其实我有房子的事你也知道。她不满意那个房子,说太小。”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浩宇哥的钱不是因为理财亏的,也不全是给苏雯的。有一笔大的——八十万,转给了周阿姨。周阿姨用这笔钱在老家买了一套商铺,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

    我盯着屏幕。

    八十万?

    买商铺?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上次去他们老家,听陈大伯说的。大伯对这事也有意见,说凤兰偏心偏到没边了,只给雨桐攒嫁妆。”

    商铺。

    周凤兰用儿子的钱在老家买了商铺。

    而她来找我要钱的时候,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自己穷。

    我给姐姐转发了这段对话。

    姐姐回复:这个信息很重要。虽然离婚了,但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追诉。八十万是婚后转的?

    我问赵强。

    赵强说:应该是结婚后第五个月左右。

    婚后第五个月。

    那正好是周凤兰来我家住的那段时间。

    也就是说,她在我家住着的时候,让陈浩宇转了八十万去买商铺?

    难怪陈浩宇说自己手头紧。

    他不是紧。

    他是被他妈抽干了。

    转给苏雯四十七万。

    转给周凤兰至少八十万(之前已知的二十万加上这个八十万商铺款)。

    加上给陈雨桐的零零碎碎。

    他一年的存款外加之前的积蓄,被掏了个精光。

    而这一切发生的同时,他还在理直气壮地找我要九百二十万的嫁妆。

    我忽然觉得荒谬至极。

    “姐,那八十万能追回来吗?”

    “如果能证明是婚后共同财产,你有权追回属于你的一半,即四十万。但是——”

    “但是什么?”

    “周凤兰把商铺写在自己名下,要追回来需要时间。你确定要打这个官司?”

    我想了想。

    “打。”

    “好。我来办。”

    四十万不多。

    但这是原则问题。

    他们不能偷我的钱还装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