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救命,系统又给我送钱了 > 54.我没有给他钱,他却让我拍了七天
    档主姓何。

    五十二岁。

    做蔬果批发二十多年。

    他同意拍。

    条件有四个。

    不拍家里。

    不问欠不欠债。

    不让他重复动作。

    不因为拍摄耽误生意。

    “还有。”

    何叔想了想。

    “别给我钱。”

    林见月问:“拍摄授权费也不要?”

    “正常该给多少?”

    制片报了一个行业范围。

    何叔听完。

    “那正常的可以。”

    “别因为你有钱多塞。”

    “行。”

    这反而让事情很清楚。

    合同照签。

    授权照付。

    不是施舍。

    是劳动和肖像使用的正常对价。

    第一天凌晨两点四十。

    林见月到市场。

    何叔已经开始卸货。

    “你迟了。”

    “不是约三点?”

    “做生意谁跟你约三点。”

    “车早到就早干。”

    林见月:“……”

    她第二天两点到。

    车一点四十到。

    第三天她一点半到。

    终于比车早。

    何叔笑她:“你这是跟货车较劲。”

    “我跟你较劲。”

    “我又没叫你来这么早。”

    “我要拍开头。”

    “那你自己活该。”

    两个人慢慢熟起来。

    何叔并不“励志”。

    会骂人。

    会跟客户争两毛钱。

    会在货坏掉时心疼。

    也会中午收工后去喝茶打牌。

    他儿子不接档口。

    何叔嘴上说“随他”。

    有一次看见隔壁档主的儿子回来帮忙,却明显沉默了一会儿。

    林见月没追问。

    镜头留着。

    第四天,何叔突然问她:“你很有钱?”

    “嗯。”

    “多有钱?”

    “挺多。”

    “那你为什么凌晨来这里?”

    林见月想了想。

    “因为我有时间。”

    何叔愣了一下。

    “有钱不是应该更忙?”

    “我以前也以为。”

    “现在呢?”

    “现在觉得有钱最大的用处之一,就是可以不忙。”

    何叔笑。

    “那我理解不了。”

    “我也还在学。”

    这段对话最后留进粗剪。

    没有鸡汤。

    只是两个生活完全不同的人在说各自理解不了的事。

    第六天发生一个小意外。

    一批叶菜因为冷链车故障,状态不好。

    何叔当场决定降价处理。

    有人建议直接丢。

    他不肯。

    “能吃。”

    “卖便宜点。”

    几个小时后,仍剩十几箱。

    林见月第一反应是全买。

    也就几千块。

    可手刚拿手机,她停了。

    如果她每次看见损失都用钱填掉,拍摄就会被她改变。

    她问何叔平时怎么处理。

    “有个食物救援组织会来。”

    “那就按平时。”

    最后十几箱被接走。

    何叔一分钱没多赚。

    也没有因为林见月在场改变流程。

    她反而觉得这段比“神豪一挥手全买了”更重要。

    晚上系统没有奖励。

    她也没失落。

    第七天结束,何叔请她吃早餐。

    一碗鱼片粥。

    “拍够了吗?”

    “差不多。”

    “那以后不用一点多来了。”

    “舍不得我?”

    “舍不得你挡路。”

    林见月笑得差点呛到。

    何叔却忽然认真。

    “你拍出来,我能先看吗?”

    “可以。”

    “我不懂你们什么艺术。”

    “但如果拍得我像个可怜人,我不同意。”

    “好。”

    “如果拍得我特别伟大,我也不同意。”

    “为什么?”

    “我就是卖菜。”

    林见月点头。

    “好。”

    回去以后,她把这句话写在剪辑屏幕旁边。

    我就是卖菜。

    不是“城市英雄”。

    不是“底层众生”。

    不是“被看见的人”。

    就是一个卖菜的人。

    第二集粗剪做了十二分钟。

    林见月自己先砍到九分钟。

    老师再砍。

    最后七分二十秒。

    何叔来看。

    从头到尾没说话。

    结束后第一句:

    “我声音怎么这么难听?”

    全屋笑翻。

    “内容呢?”林见月问。

    “还行。”

    “哪里要删?”

    何叔指了一段。

    是他看隔壁儿子帮忙时沉默的镜头。

    “这个删。”

    “为什么?”

    “我不想我儿子看了觉得我在逼他回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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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见月没有问“可这段很有情绪”。

    直接删。

    作品少了一个很漂亮的情绪点。

    但那不是她有权拿走的东西。

    平台准备上线时,商务团队问要不要接一个品牌冠名。

    报价八百万。

    比第一集所有成本高很多。

    林见月看了品牌。

    连锁生鲜平台。

    跟内容甚至有一点关系。

    “接吗?”团队问。

    她没有立刻拒绝商业化。

    只问:

    “冠名要改片子吗?”

    “片头五秒标识。”

    “片中不植入。”

    “何叔那边呢?”

    “合同里没约商业冠名,需要补充同意。”

    “先问他。”

    何叔听见八百万,第一句:

    “你赚这么多?”

    “项目赚。”

    “那我能不能加钱?”

    所有人一愣。

    何叔笑。

    “开玩笑。”

    然后他说:

    “你们该赚就赚。”

    “别把我卖的菜说成他们平台的就行。”

    冠名最终签下。

    八百万。

    扣除制作、研究、授权、团队成本后,项目第一次真正盈利。

    系统弹出:

    【创作项目商业闭环完成。】

    【宿主是否提取个人分成?】

    林见月看着选项。

    突然意识到——

    何叔看粗剪时,还指出一个事实错误:字幕写他凌晨两点开工,其实旺季一点半就开始,淡季三点也有。他说观众未必在意,但“拍我就拍准一点”。林见月当场改。她越来越明白,被拍的人不是素材供应者,也可以是事实核查者。

    八百万冠名谈判里,品牌原本要求在宣传文案里写“致敬城市守夜人”。林见月不同意。不是这句话有多坏,而是整部片子恰恰不想把普通工作拔高成英雄叙事。最后改成“凌晨三点,城市仍在运转”。品牌接受。

    项目第一次盈利以后,团队有人提议马上复制模式,一口气拍六个城市。商业上很合理。林见月却没有答应。第二集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她真的在那个问题里待过。若下一步只是因为模式能赚钱就批量生产,很可能又变回她最初害怕的“隔着玻璃”。

    上线前,何叔最后一次看片时主动要求把一句粗口留着。制片原本想消音得更干净,他说自己平时就这么说话,别剪得像文化人。林见月尊重。纪录片不是替别人修一张更体面的履历,而是在不伤害对方的前提下,让一个人保留自己的质地。

    她拍片,开始能自己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