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新婢
大冬天的新鲜果蔬少见,郑爱娥拿了果干和肉脯出来待客,她对面坐着个妇人,那妇人怀里还抱着孩子,白如雪嫩,很是可爱。
这是刘骁九的媳妇,前段时间受了卫家的恩,她能下地了,就忙不迭抱了孩子来拜谢,那时郑爱娥还想跟赵肃印多聊两句,对自身实力也能更了解嘛,结果卫慎之莫名其妙说什么他也会舞剑。
再追问,他一个字都憋不出来。
见有人来了,就匆匆把她撵去待客。
郑爱娥气不忿暗道,分明是那小子为了掩盖偷师找的借口!
但之前说好的,刘骁九媳妇若来拜见,要她来待客的,毕竟刘骁九现如今为邺良做事。
那时候他说什么来着,“他的妻子出身苦,你担待些,赏点东西,平日也多照应一二。”
郑爱娥听进去了,那会儿封城不好外出,她把自己的零嘴都省下来,这不今天就用到了。
将东西往对方那边推推,“你吃。”分享食物是她最大的善意。
“您太客气了,妾身不饿。”
刘骁九的媳妇秦氏一直没抬头,郑爱娥没看清对方的长相,倒是她怀里的宝宝眨吧眼睛,还冲自己吐口水。
郑爱娥觉得很有趣,走到她旁边看孩子,长得真可好看,性格也活泼,现在就开智了吗?
“是男孩还是女孩?”
秦氏惊得一颤,仓皇间抬头又飞快低下,“……是男孩。”不自觉往旁侧缩了缩。
就这一刹那,郑爱娥也看清了她的相貌,肤色胜雪,五官精致,秦氏无疑是很美的,只是右颊被烫了一个字,她认得,叫‘奴’。
难怪说出身苦,叫她多照应。
顿了顿,继续道:“孩子长得真好,以后准是个十里八乡闻名的美男子。”
秦氏本还忐忑,怕脸上的字引得贵人厌恶,闻言忍不住笑了,“谢卫夫人美誉。”说完,又道:“妾身出身卑贱,本不该拜见,脏了夫人的眼,只是您的大恩大德令我没齿难忘,才唐突前来。”
她曾是卫国大族的奴隶,后来鄢国攻占卫国,她趁乱逃走,找到家人一起逃到渠县,又和刘骁九成亲,这才算安了家,只是这脸上的烙印,却也害得夫家遭乡里排挤,前些日家里没粮,硬是无人肯借。
若不是卫家施粮,恐怕阖家老小都要遭殃。
郑爱娥听了她的遭遇,唏嘘不已,对方心诚才将过往告诉自己,不免对秦氏生出几分好感。
逗弄她的宝宝,觉得实在可爱,想到家里后棚还养了头羊,这个可以拿来招待客人,突然问:“喝奶吗?喝多少呀?”
秦氏:“啊?”反应过来,雪白的面庞飞出两道红晕,以为她在向自己取经,温声细语答道:“小儿贪吃,一天吃约莫四五顿,不过妾身身体不好,奶水不够,只能多熬些米汤辅用。”面上浮现几分愁苦,怕她害怕,又道:“不过夫人放心,您身子骨结实,若是生养,想必奶水充足,必不会如妾身这般。”
郑爱娥本意是问她喝不喝羊奶,怎么就突然跳到育儿频道,想到邺良那张隽秀仙气的脸,脸上一红,绞着衣袖不好意思。
她清清嗓子,忍着窘意解释,谁要跟臭小子生小孩啊。
秦氏闻言,却是难掩激动,抖着唇千恩万谢:“小儿吃的吃的,谢夫人体恤。”她奶水不够,村里巫医都说孩子可能养不活。
郑爱娥咧嘴笑,说每天会请庸伯送些过去,小孩儿能吃多少啊,反正每天都有剩。
还安慰秦氏:“你别怕,你的小孩会健康长大的。”
……
送走秦氏和她的宝宝,天色还早,郑爱娥在堂屋里转悠一圈,看偏室的门紧闭,听不见任何杂音,聊啥呀聊大下午了还不出来,又到院子里转悠一圈,活动活动手,活动活动脚,庸伯不知在哪,一直没看到人影。
她慢慢转悠到门边,左看看右看看,飞速溜出去。
她要去找人类最好的朋友!
小孩多娇贵,最多轻轻摸摸,还是小狗好,能抱能搂能跑能叫。
郑爱娥跟蒲氏打过招呼,就带着两狗在院里撒欢,它们太热情了,尾巴都快摇出残影,叫声清脆透着奶音,眼睛也亮晶晶的,轻易就能察觉到它们真挚的喜欢。
她哈哈笑着,玩累了,将手里的半罐羊奶倒进它们的食碗里,是一只缺了口的褐色陶碗,刚好盛满一盆,两小只狼吞虎咽舔舐着,嘴里咕噜咕噜。
郑爱娥蹲在它们后头,把两小只的尾巴摁下去,松开,看它又翘起,然后再摁下,又松开翘起。
其中某只小狗似乎被她搞烦了,回头冲她嚎了一嗓子,小奶音凶巴巴的,但一点威胁力都没有。
她捧腹笑起来,蒲氏也笑看这一幕,家里刚蒸了粟米糕,热气腾腾的,她端了一盘子过来。
“吃些糕吧,卫夫人。”她粗糙的双手递过去,面上几分赧然,“前些日子编席子卖了,跟人买了粟米做的米糕。”
怕人嫌弃,忙道:“是今年新粟,不是陈粮。”
郑爱娥哪管什么新还是旧,捏起一块开吃,米糕裹着谷物特有的醇香,绵密入喉,清甜可口,比她上次在内城买的还要好吃。
蒲氏被夸得不好意思,“老妇人手拙,哪有那么好。”又把盘子往她手里塞,“您要觉得好就多用些。”这些东西不好叫她带回去,倒不是蒲氏自私,而是晓得卫家除了郑爱娥都不待见自己,若叫她拿回去,怕是要引起一番争端。
郑爱娥脸颊吃得鼓起,嘴里含含糊糊:“真的好吃,可以摆摊卖米糕,好歹也能补贴补贴家用。”
蒲氏笑笑,不以为意,且不说她没有本钱,就是本钱够,入城费和摊位费就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将后头这座屋子卖了都不够填。
……
偏室内,二人商谈良久,眉目紧蹙。
“这么说,凤岐山那事不能再来一次?”赵肃印深感遗憾,上次刺杀差一点就成了,若再来一回说不得……
邺良隽秀的面上一片沉静,只道:“下次见面就是卫赵举事了。”
言下之意,非与鄢国正面交锋不能解。
赵肃印唉叹了声,“我知道了,我会回去告诉少主。”说罢起身,“事不宜迟,我先去了。”
邺良颔首,站起送他。
二人走到院外,赵肃印忽然步伐一滞,转身道:“怎么不见弟妹?这……我晚些再走,也好正式告个别吧。”此行的名头是为了恭贺邺良新婚,可哪有女主人不晓得,客人就私自离去的道理,太失礼了。
邺良浅浅笑道:“你我情谊深厚,何须计较虚礼?”仰头看了看天,“监禁的时间快到了,你出了东阳里,趁着夜色东归,免得叫人发现你的行踪。”
赵肃印恍然,自己又险些误事,还是慎之想的周到,他郑重颔首,“也对,大事要紧。”说完拱手施礼,利落离去。
庸伯捧着案盘出了灶房,走上台阶,才看到赵肃印远去的背影。
讶然:“天色渐晚,不留赵公子用饭吗?”那督官走了,城内外也松开了,赵肃印就是多留几日都使得嘛。
邺良没答,面色淡淡,像蒙了一层霜,转身踏进堂屋。
忽而顿住,侧头问:“……夫人呢?”
天色渐晚,郑爱娥不好再待在人家那里,赶在饭点前溜进大门。
院里静悄悄的,跟离开时一样安静。
她想邺良大概还在跟人谈话,神清气爽走进堂屋,里面视线昏暗,黑黝黝一片。
待会她钻回新室,出来就打哈欠说睡了一下午,然后谁也不知道她今天出去过。
她脚步轻盈,隐隐透出几分得意,悄悄推开新室的门,半只脚迈进去。
“站住。”
下一瞬,堂室内亮了起来,郑爱娥从旁边的光影中,看到有两个人的影子。
“……”
搞什么,专程逮她吗?
她转过身,尬笑:“我去后棚看了小羊羔,刚回来呢。”小羊羔是母羊的崽儿,没奶水单独养不活,庸伯就一起牵回来了。
庸伯闭眼:“夫人,老奴刚去后棚看了,那里没有人。”主要这话他刚才跟公子交代过了。
郑爱娥身体一僵,“……是吗?”灰溜溜跑过来,慌忙找补:“或许是我记错了吧哈哈。”正要乱七八糟说点别的,就见席上端坐那人瞥了眼过来,目光冷然。
她嘴一撇,承认:“好吧,我跑出去了。”
“去哪了?”
她坐到邺良对面去,安静半晌,才小声答:“去蒲氏那里。”
话音刚落,室内陷入沉寂。
郑爱娥垂着头,听到身后有一道脚步声出去了,粗重快速,是庸伯的。
她掰着手指心乱如麻,不知该说什么。
良久才听到对面的声音,“吾有没有跟你说过,外头不安生?有没有跟你说过,少与蒲氏往来,她只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邺氏即便落魄了,但在旧卫遗民中依旧是顶尖的阶层,往后聚拢旧卫贵族,旁人看到他的夫人与一卑贱老妇交往甚密,又该如何作想?
贵族就是贵族,贱民就是贱民,模糊阶层的边界,只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郑爱娥心里发虚,“你别这么凶嘛。我是确定外面没什么危险才去的,蒲氏其实人也很好,兴许……兴许之前有什么误会呢?”她越说越觉得在理,“你不是叫我多照顾秦氏?都能照顾秦氏了,那蒲氏更加年迈,还是我们的邻居,偶尔串串门,不也彰显友邻之爱。”
邺良今日心头本就憋闷不痛快,见她这副情状更是恼火,他眸光仿若裹挟寒霜,“叫你照应秦氏妇,是因为刘骁九能堪大用,施恩给他的妻儿,他才会更忠诚,但并非让你与一个曾是奴隶的女子交好。”
郑氏总是如此,对秦氏对蒲氏是这样,对赵肃印也是这样,不分尊卑、不避男女!
他啪嗒将手中的茶盏落下,嘴角微微下压,“你若是闲得慌,偏室里两堵书简尽管拿去看,别整日乱逛,结交些乱七八糟的人。”
郑爱娥忿忿瞪他,这混蛋又犯病了是不是?
她无语摊手,道:“这不让那不让,连我干什么、交什么朋友都要管,我只是你的妻子,不是你的下属,不是你的奴隶,就连这段婚姻都是双方不太情愿结成的,你凭什么这样蛮横霸道地控制我?”再说她看那么多书做什么?大鄢又没有大学给她读。
不情愿?她是懊悔自己嫁过来?邺良脸色铁青,手指攥得发白,话从牙缝里挤出来:“郑氏,你知道自己再说什么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容儿戏?
说真的,郑爱娥一点都没有生气,甚至比起上次吵架情绪都不算有波动,所以看到邺良气得双眸发红,理智全无的模样,顿时安静下来。
甚至感到费解:他为什么这么生气?她也只是实话实说嘛。
这般想着,她也就如是问了。
……
鄢武王当政二十四年,九月初三,深秋黄昏。郑爱娥带着郑家为她准备的丰厚嫁妆,由一辆牛车迎进卫家。
现在是腊月廿五日,再有几日便开春了。
相处将近四月以来,郑爱娥其实对卫家是相当满意的,卫慎之与她年纪相当,学识品貌、家财举止具是上乘,就算两人闹掰,遇事也会将她挡在身后,虽然脾气又臭又怪,可偶尔吵吵嘴,日子还是很热闹的。
庸伯就不说了,时常对她照顾有加,烧饭都会刻意顾及她的喜恶,她与卫慎之吵架,也会两头调和。
总有人说她没心没肺,可这些事她都看得明白,也是真心喜欢两人,把他们当家人的。
所以,郑爱娥问他:“你为什么生气?”是想要找到根源,化解矛盾。
可邺良听了,怒极反笑:“你竟问我何故气恼?郑氏你是卫氏宗妇,家族荣辱有一部分也担在你身上,藐视尊卑,破坏礼制,你叫旁人如何想我卫家?你是女子,我不奢求你贤良淑德,但可知男女有别?”
“你肆意妄为,我行我素,总是在践踏秩序,又可知这会惹出多少麻烦?”他重重吐出口气,按着发疼的额角,墨眉攥紧,“你能否安分些,与寻常妇人一般。”
他的怒气像火山喷发那样汹涌,郑爱娥捏着手指几分无所适从,她听明白了,本意是在说她不听话,会拖累到他。
邺良视线再看过来时,就见她干巴巴在那呆站着,不知所措,情绪分外低落。
将心头郁闷倒尽,可他不仅不痛快,反而更不是滋味,偏过头动了动唇,嗓音低哑:“……罢了,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转过身,垂顺的衣摆漾出一圈波澜。
邺良迈步走向偏室,神情疲惫,也是昏头了,与郑氏念叨这些,她几时听过、听进去了?他又何故做无用功?
身后却传来一道话音,声如蚊呐:“我听你的就是了。”
他倏然顿住,惊诧回首。
……
晚间,卫家拖到很晚才用饭。
庸伯引了火柴,在堂室多点几盏灯,两侧的帐幔随风摇曳,牵动影子晃晃悠悠。
饭桌上一派沉寂,谁也没说话,打破这刻宁静。
郑爱娥比往日安静不少,饭菜也吃得慢些,眼睛也不乱瞟了,乖顺地像变了个人似的。
邺良看了她眼,勾勾唇,轻声说:“菜食不够,就叫庸伯去添。夫人若想吃新鲜的果蔬,叫他明日采买。”
郑爱娥摇摇头,“不用。”一点点慢慢吃碗里的,也没叫添饭,她吃相一直不难看,快时叫人感觉风卷残云,慢下来倒有几分淑女韵味。
邺良也曾有姊妹,举止娴雅,号称卫国双姝,也在宴席之上,见过其他贵女的姿仪。
这刻,他觉得郑氏不输于她们什么。
若是她再听话些就更好了。
郑爱娥与他差不多时候放下碗筷,擦擦嘴又涑了口,就静静在那坐着,如果放在往常,她早就一个人跑了。
邺良很是满意,放下擦手的湿巾,莞尔回头,对面的人盯着食案,神情呆滞,背微弓着,似乎被抽走了几缕精气神。
他顿了顿,眉头微不可察轻蹙,说:“走吧。”
郑爱娥听从指令站起身,与他相伴离去,一路都没有说话。
邺良久久没听到她叽叽喳喳的声音,还挺不习惯,侧头看去,她面无表情跟在旁边,步履徐徐,仪态端庄,就是与他心目中的妻子形象也别无二致了。
这是他一直以来盼望的,也是理应见到的结果。
可他心头,竟生出几丝沉闷。
……
郑爱娥合上新室的门,就立即变了脸,五官都皱起来,活像一只大苦瓜。
这样端着好累。她如瞬间没了骨头,滑靠在门上。
难道她以后日日都要过这种日子吗?
郑爱娥顿时感觉前路一片黑暗,她好后悔啊,自己嘴欠什么,非答应卫慎之做什么,自己对自己没有点估量吗?
但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她并不是个不讲信用的人,只能化悲愤为力量,从床底掏出之前练习控力的床脚,双手齐用,磨呀磨。
说真的,卫慎之就没有一点错吗?明知她的性子,还要求她做那么难的事情,他这是在摧毁一个少女纯洁的灵魂!
木制的床脚上满是粉末,细腻的粉尘散落一地。
话又说回来,处处要求她,要她端庄要她识大体,不就说明卫慎之自己没本事吗?如果他足够有本事,旁人敢对他的妻子、家族指指点点吗?
床脚由棱角磨成光滑细腻的圆角,像一根光滑笔直的擀面杖,郑爱娥拂去上面的碎屑粉末。
说到底,还是他没本事。她又没求着他娶自己,又没拖着他不让和离,但这把火怎么就烧到自己身上?怎么就是自己背锅了?
郑爱娥有异议,她决定明天提出申诉,开庭重审。
她丢了擀面杖,双手叉腰笑得贼兮兮的,在屋里转悠两圈,赶紧收拾好现场,熄灯睡觉!
明天,将有一场硬仗。
次日清晨,天边灰蒙蒙的,阴暗低沉,院子里呼呼啦啦,似有一场大雨就要来临。
这在冬日里是极为少见的,但这并没有影响郑爱娥的心情,她今天出奇起的很早,穿衣梳好头发,还对着铜镜自言自语排练两遍,才气势汹汹推开门出去。
目的地——偏室。
庸伯见她这么早起,还纳闷呢,捧着木盆叫了声,硬是没叫住。
郑爱娥深吸一口气,屏气凝神叩响门扉。
无人响应。
她蹙眉,自己敲得太小声?用上点力气再来。
无人响应。
她狐疑,莫非是卫慎之还没醒?旋即眼睛发亮,那一定得将人吵醒!
“砰砰砰——”
庸伯在她身后看着,目中几分难以言喻,“夫人,公子他早就走了。”
郑爱娥蓦然回头,顿觉晴天霹雳:“……你说什么?”
庸伯说公子今日临时有事,天不见亮就离开了。
“……”
郑爱娥撇下嘴角,无精打采飘回自己屋里。
“夫人您去哪?”
人都不在,她出来做什么。
垂搭着眼皮,哈欠连天,补觉去!
……
上午下了场大雨,泡得地面泥泞湿滑,午后雨丝绵密,在院内飘飘扬扬,又陷进黑褐色的泥土里。
庸伯怕雨水漫进后棚,叫小羊羔和母羊受凉,戴好斗笠穿上蓑衣,抱着干草就急忙赶去料理了。
邺良还没有回来。
天边雨丝绵密飘下来,裹挟朔风,一吹就叫人神清气爽。
郑爱娥半撑着下巴,靠在窗前,观风观雨观自然。
“吱呀——”
她敏锐地转头看去,邺良头戴斗笠,握着把长剑走进来,身长玉立,风光霁月,只衣摆褐色的泥点与他格格不入,叫人看了忍不住蹙眉。
不过,他一个文弱公子竟然会武?
这是郑爱娥万万没想到的。
不过她没想到的还在后头,邺良身后紧跟着一名女子,凌乱的发间别着根草,约莫二十来岁,一身粗布衣裳,神情惊慌却不敢乱瞥。
郑爱娥:?
她出了房门,来到堂室,邺良收了斗笠,正在换鞋,他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头也没抬。
“遇到驵侩那有会梳头的奴隶,顺道就买回来了。”
驵侩?郑爱娥茫然了一小会儿,才反应过来这里的驵侩说的是人牙子,从事奴隶买卖的人。
他换好鞋抬起头,发间微湿,她顺手就拿了干巾递过去。
邺良接过擦拭起来,今日出行不利,满是都是雨水,“人你带去好好调教。”郑氏身为邺氏宗妇,也该锻炼起来了。
“哦好。”
邺良忽然顿了顿,郑氏单纯率真,怕她误解将人供起来,解释更清楚:“平日洗衣做饭,梳头洒扫都可以叫她。”
郑爱娥点头应好,心里雀跃,看向那女子眼中不由几分热切,她会梳头欸!拥有她,自己岂不是能拥有很多漂亮的,样式各异的发髻?
他自然看到了,觉得她眼皮子浅,一个奴隶就高兴成这样?却忍不住薄唇微弯,擦拭发丝的动作未停,漆黑的眸中漾出浅浅笑意。
春爻先前生出的几分不安渐渐褪去,变得茫茫然,她头回见到这样的主家。
她原是旧赵大族的奴隶,有些手艺留在族中大妇身边梳头,前日才辗转到驵侩手里,以为最快也要半月才能遇到新主人,却听驵侩私下说,早就有人跟他重金订下了梳头婢。
昨儿递了消息,但今天下了场大雨,路面不好走,这些贵人喜爱洁净、厌恶污秽,原以为新主人要晚些到,没想到他竟冒雨来了。
地面泥泞湿滑,他们走的狼狈,好几次差点摔了,可买她的主君,为此弄得满身泥水的贵公子,这刻却轻描淡写与他妻子说‘顺道’。
回忆起路上对方的吩咐,主君说要她好生看住夫人,时刻叮嘱夫人举止端庄,注意身份,多与她说大族妇人如何温良柔顺、持家有方的。
可她看主君回家,夫人只随手递了帕子来,主君就熟练清理己身,并不觉得不妥,细节也是千叮咛万嘱咐,还对夫人笑得那般好看。
似乎并不讨厌夫人的不贤惠,有没有尊奉主君。
“饿了吗?”郑爱娥打断春爻的思绪,明眸洋溢着喜悦,围着对方打转,一身粗布短褐长裤,还破洞漏风,沾了不少泥水,人冷得瑟瑟发抖,不敢抬头看她。
闻言,春爻忙摆头:“劳夫人费心,奴婢不饿。”实际上她腹中干瘪,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了,但哪有奴隶刚来主人家里就要吃要喝的?上一个目无尊卑的已经被乱棍打死了。
“那你带换洗衣裳了吗?”
春爻不明所以,茫然:“……不曾?”这是要给她发新衣?也是,大族的奴隶象征脸面,需要顾及好。卫家看起来虽非大户之家,但也绝对称得上富裕。
郑爱娥拉她进新室,“我给你找身衣裳。”
邺良牵起的唇角彻底拉下,脸色顿时铁青,她的夫君还站在这里,她就扔下他带着一个奴婢跑了?
他感觉十分莫名,且不说这梳头婢是他买回的,就论郑氏这番作为,莫不是觉得一个奴婢还比他更重要?
心头翻江倒海,但他不能去质问她,太掉价了。
终是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庸伯正端着茶过来,见状蹙眉沉思,公子这段时间性子突然变得喜怒无常,分明他们逃亡那阵都还正常,怎么日子好过了,反而不对劲了?
他摇摇头,想不明白。
新室里,郑爱娥正窝在角落,翻找衣裳,她有一套颜色不喜欢,但是穿着很舒服的细布深衣。
春爻站在后头,无措地绞着手,她身上脏,不敢过去帮忙。
时间稍久,她忍不住打量这间屋子,虽是夯土墙屋,比她上家差些,可进门一路观察,两名主人以及仆役的穿着打扮,言行举止,无疑是不差钱的,这年头战乱将将结束,怕惹麻烦低调行事的人不胜枚举。
屋子宽阔明亮,罗帐衾被,铜镜漆奁,还置有一处精致的木屏,大件小件,里里外外都是女儿家的物件,甚至有的还超了规制,足见主人的受宠程度。
春爻低头,意识到这个家里的实际情况,她一定要对女主人更加尊敬体贴才行。
这边,郑爱娥终于找到了,她抱着衣裳乍然转身,长舒一口气:“总算翻到了。”这件她不喜欢,埋得也深,简直一顿好找。
将手里的衣裳递过去,“你穿这件吧,其他的待以后置办。”
春爻的手才摸到衣料,又迅速抽回,诚惶诚恐:“奴婢、奴婢不敢。”这绀色缊袍布料舒适柔软,又是染料又是细布,她一个奴隶如何敢用?
可是郑爱娥并没有别的衣裳给她了。
她叉腰威风凛凛:“我是主母,你听我的就是。”
春爻这才迟疑地接过,“……是。”感觉恍恍惚惚,像做梦一样。
然后郑爱娥叫她去找庸伯,他会给她指房间,拿被褥那些,“你收拾好就过来找我。”
“是。”春爻毕恭毕敬退下。
临了,郑爱娥突然叫住她,递了包东西过去,那是栗子糕,她中午吃了一半,还剩一半,她笑若春风:“这个你拿去吃。”
春爻愣怔。
直到走出新室,她还是懵懵的。
隐隐发觉,卫家似乎与她呆过的、见过的小贵之家全然不同。
……
郑爱娥不是不想立即见识下春爻的手艺,但她不是没有眼睛,人家又饿又冷,就压迫人家太不地道了,来日方长,来日方长嘛。
她拾起卷竹简,这是先前从卫慎之那借的,讲的好像是地志?郑爱娥看了一点就不想看了,只是渠县城内外,乡里乡外都管控严格,想要再走远些简直痴人说梦,了解那么多地域特色,只会叫她晚上抓心挠肝睡不着。
现在,她就把这卷竹简还回去,至于先前卫慎之叫她不准去偏室找他,那是什么?没听过。
“进。”
几乎话音一落,门就被推开。
郑爱娥钻进去,一本正经举着竹简,“我来还书。”
邺良手里正握着柄书简,见她来了也不说话,继续看书,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郑爱娥:?
搞什么?让不让人还书了?
她就不是个会忍气吞声的,别人都甩脸色了,她还呆着做甚?
郑爱娥昂首阔步从他面前走过,找到先前拿竹简的墙,点了点数,东找找西看看,最后将竹简放回去。
做完一系列动作,她负手离去,半道突然折回来,凑近邺良,皱着脸重重哼一声。
他:“……”
邺良不知道说什么好,目送她无比神气退场,他起身来到她方才站定的位置,用竹简推了推。
就见最后头搁置着一块圆滚滚的鸡蛋大小的石头,石头上还用他的毛笔,画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他心情复杂,拧紧眉心。
就知道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拿起石头端详,忍不住嗤笑,笔力生疏歪斜,三岁稚童怕都比她画的好。
书房不容无用的杂物,他拿起就要丢掉。
只是室内寂静,半晌后,石头重新回到原位。
邺良眸光放软,唇畔微翘。
可墨黑的鬼脸正对着他,像在大摇大摆嘲笑,笑他耽于儿女情长,沉溺小情小爱。
右侧大腿的伤口还未愈合,传来阵阵刺痛与。
霎时间,邺良的面容一寸寸冷下去,推了竹简过去挡住。
也是,这段时间他倾注在郑氏身上的心思太多了,他应该全心全意落在复仇大计上,旁的任何事情都不该存在。
新来的奴婢会提醒郑氏端庄守礼,想来这种扰乱他心神的事情不会再有了。
整理好思绪,他重新回到席上坐好,继续研读文书。这是有关大鄢都城临丹的叙述,好不容易得来的,若能抓取细微之处,对复仇大业也多有助力。
约莫过了两刻钟,旁侧的门又被敲响。
他手指紧了紧,默了好一会,才唤人进来。
郑爱娥站在门后,让春爻为她细细整理衣摆,等一切毕了,她才迈着步子进去,步履缓缓,十分得体。
他们昨日才吵过架,今日卫慎之就送了个婢女给她,郑爱娥虽说不想做他那种一身规矩的木头人,但投桃报李让他高兴高兴又不是不可以。
他嘴里不是常念叨要她温婉贤淑,有个当家主母样子吗?那今天就让他见识一下。为此,郑爱娥特地叫春爻梳了个端庄的发髻,垂下的发丝一缕缕全都盘到头顶,卡了一只玉篦在正中央,坠了一对耳珰,换了身颜色深沉的深衣,最后还上了妆。
郑爱娥方才对着镜子照,都惊呆了!里面的人就像是二十年后的自己,好比你在青春期见到自己年老深沉的样子,十分新鲜呢。
原来卫慎之喜欢这种风格的女子。
这么想着她忍不住想笑,但强行憋住了,垂眸恭敬地给他行了一礼,“夫君万安。”
邺良抬眸看去,眼前人梳起高髻,青丝服帖柔顺,眉眼低垂,一身花青素色深衣,面颊上了雪白的铅粉,点了朱粉的腮红,画起细长弯曲的眉毛,清雅含蓄,如昔日旧卫贵女,一举一动再柔顺大方不过。
她梳的这副发髻,上的这副妆容,穿的这身衣裳,虽显得年纪重了不少,但温婉娴静,也有大家主母威严,与他心目中的妻子完美契合。
他也应该满意的,和父亲一样,对妻子心如止水,界限分明。
可他看着,心反而更乱,更加难以整理。
就跟大腿右侧的伤口一样。
邺良垂眸,刀刃破开皮肤带来的疼痛,却并不能将他的心神收拢,倾注在复仇大业上。
这些事情,只会提醒他越陷越深。
第27章 赏金
郑爱娥超级愤怒好吗?
她辛辛苦苦花那么多时间、那么多精力打扮那么久,这狗贼居然轻飘飘看了一眼,就叫她出去!
她活泼好动,他不满意。
她沉稳大方,他也不满意。
这人怎么这么难伺候?
郑爱娥忿忿走了,她就是打扮给狗看,效果都比给这瞎子看好!
庸伯看她气冲冲从偏室出来,不由心里发苦,哎呦!他就知道,这对消停不了一天。
“夫人您这是……?”
春爻胆战心惊跟着后边,方才她就守在门外呢,听了个全程,要她说主君的脾气也忒怪了,明里暗里都能看出他珍重夫人,可等夫人送上门去,却又吃了个闭门羹。
郑爱娥不会跟老人家撒气,她停下,努努嘴:“没什么。”说完心里还是不舒坦,阴阳怪气道:“夫君他眼睛不舒服,庸伯你倒点水给他洗洗吧。”
“啊?”原来是公子身体不舒服,夫人在担忧吗?
春爻捂着嘴憋笑。
想到那个画面,郑爱娥压下的嘴角也忍不住翘起了。
二人回到新室,她坐在铜镜前看着里头的人影,虽然显得年纪大了些,可妆容不艳不淡,还是挺好的呀,“春爻,你也去打点水来,我要洗漱。”脸上的铅粉、朱砂粉要尽快洗掉。
春爻不知情,只觉得夫人这模样很是好看,还舍不得呢,可命令已经下达,“欸。”
待卸干净脸上的东西,郑爱娥才觉得松快,见春爻倒了水回来,拉她坐下,详细问她都会梳哪些发髻?全然将刚刚的不愉快抛之脑后。
春爻讶然,觉得夫人真是心大,面对夫君的冷待,竟还能安然谈笑风生,就不怕失了夫君的心?她从前主人的妻子,每每见到前主人的怒容,也是诚惶诚恐,话都不敢多说一句。
但这话她不敢问出口,只如实答了郑爱娥的问题。
再看偏室。
邺良看着面前的一盆水,“……”
缄默瞬息,他猛地按住发胀的额头,心下无言以对,又五味杂陈。
……他竟对这么个人动心?
邺良不信鬼神,但此刻真觉得自己上辈子或许是个无恶不作的大恶人,否则也遇不上这个冤孽。
……
春爻还在想先前的问题呢,结果隔天就发现了新的问题,还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她看到庸伯随意支取钱柜的钥匙,夫人却视若无睹,偷偷跑到隔壁招猫逗狗。卫家,似乎都不是夫人在管?
既不掌钱掌家,夫君喜爱也若即若离,她底气凭何这样足啊?
春爻真不明白。
郑爱娥从隔壁薅了饼子带回来,蒲氏总喜欢给她塞东西,不过这次她没遮掩,才懒得管那个臭小子。
最好气死他。
春爻看着递过来的半边面饼,心下一暖,本该告罪不接的,可她恁是情不自禁拿起吃了,他们这些下等奴隶,吃的都是最下等的食物,只要不饿死就成,哪里有机会沾染这种稀罕物?
夫人待她太好了。吃着吃着,她落下泪来,给她穿细布衣裳,住好屋,分糕分饼。
春爻擦擦泪,忍不住多嘴了,跟她说起旧主府邸的大小事,主母的作为,主君怎么对她的,“即便讨不了夫君欢心,您至少得保证掌家权不曾旁落吧?否则主君以后真变了心,还不知怎样呢。”
郑爱娥正拿着她的宝贝石头,在上面画小人,闻言头也不抬,“欢心?变心?我才不管,他爱咋样就咋样吧。掌家多累啊,我也不要,再说庸伯干得多好。”
春爻大惊失色,“啊?”夫人在说什么?
她疑惑:“若无主君抬爱,也无掌家权,您不就被架空了?要是主君纳了妾室,您、您要如何自处啊?”
郑爱娥心说臭小子要真找人回来欺负自己,那她肯定首先赏他一顿打,再说什么欢心,什么管家权,她对这两样没兴趣。
再说讨别人欢心,与人相处最大的弊端就是把自己放在不平等的位置,看轻自己的人,也不会有人尊重他。
再说柴米油盐有什么好管的,她乐得清闲。
有一句话叫“合则聚,不合则散。”卫慎之很好,或许是她的最优选,可不代表她离了他就过得不好,她本身有什么不好?有手有脚有一身怪力,真到了那个时候,她干什么不能养活自己?
说句玩笑话,她还觉得嫁给卫慎之,耽误她成为大将军呢!
不过郑爱娥隐去自己的秘密,将前半部分说给春爻听。
听得春爻目瞪口呆,“您、您可真是……”惊世骇俗。
她后面的话没说出口,但郑爱娥意会了,她觉得春爻这个样子很有趣,哈哈笑着,差点把手里的小人画歪。
她惊呼一声,赶紧收神,专心致志下笔,“我不是别人眼中的我,不是世俗眼中的我,我是我自己。”
别人觉得什么权名财利是人生最要紧的事,但在郑爱娥看来,人生最最重要的是睡好吃好,每天开开心心。
最后一个石头画完,她展露一个大大的笑脸,完美收工!
郑爱娥看着一排排表情各异的小人,或嗔或怒或笑或哭,满满的成就感。
春爻觉得她的话荒唐、不切实际,怎么有人能不顾世俗,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活呢?不说他们这些奴隶,就是像她前主人那样的小贵族,不也随波逐流,常做一些违心的坏事吗?
可还是不自觉被她明亮坚定的眼睛吸引,心里鼓鼓囊囊的,春爻说不上来,只觉得夫人特别极了,美极了。
……
连续两日小雨过后,天空终于放晴,阳光明媚,万物温柔。
空气干净清新,鸟雀跃上枝头叽叽喳喳。
一夜好梦,郑爱娥打着哈欠踢开被褥,伸了个懒腰从榻上爬起来,素白的中衣睡得歪七扭八,露出一截雪白的锁骨,如美玉一般干净温润。
她走过去推开木窗,双手撑在窗沿,黑黝黝的圆眸注视着院里,桑树一夜之间抽出新芽,角落里也冒出融融绿意,还有不远处的一些树杈间也抽枝了。
是春天到了。
春爻打了水进来,见她只穿间单衣靠在那儿,忙放下手中的东西,“早些天冷,您也不披件衣裳。”说着,拿起一件杏粉的深衣罩在她身上。
不由笑笑,夫人的衣裳色彩都分外活泼,与她的人一样。
几日相处下来,春爻忐忑的心彻底放下,虽说逾矩,可她还是不由自己将郑爱娥看作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妹妹。
郑爱娥顺从地坐下,看着镜子里的春爻在给她通发,抹上护发的香膏,上假髢盘发,没错,古代其实也有用假发盘发。她原先还以为是自己手法不对,才梳不出好看的发髻,实际上大家就算留着头发一直不修剪,全用来盘发也不一定够的。
所以要上假发,不过这里叫假髢。
春爻细致为她卡好发髻的形状,忍不住感叹:“夫人一头墨发又浓又密,养的可真好。”简直就是天然为各式各样别致的发髻而生,她们会梳头的,最爱这种了。
她今日穿杏粉色,春爻便翻出一朵紫粉的绢花,并着玉笄给她簪上。
郑爱娥看着镜子里的人,垂髻若流云,蛾眉如黛,肤白若雪,紫粉的发饰衬得脸颊愈发娇嫩,仿若春日盛放的鲜花,甜美如蜜。
她捧着脸痴痴笑了,越发喜欢春爻,拉着她拍着胸脯保证:“以后有我一口肉,绝对有你一口汤喝。”
春爻嘴角轻轻翘起,心头得意又喜悦,“那我可等着了。”说罢自知又失言了,可就是忍不住想亲近她。
装扮好看些,郑爱娥心情美妙极了,连早食都多用了一碗。
庸伯见了高兴,乐呵呵的,他倒没看出郑爱娥有什么变化,只是觉得年轻人如夫人这般多吃点才好,身子骨才强健。
当然,若是公子能和夫人一般,每顿多用些就更好了,也省得挨了那么些天,扎过的伤口还没好全。
不过,郑爱娥也不是真的什么烦恼都没有。家里新添了人口,但一家子全都是无业游民,或许是来自现代人的焦虑,她觉得人还是得有份稳定的工作,不能坐吃山空。
大鄢实行授田制,卫家也分了一百亩,可才分到没多久,那些田地都还没有耕种呢。
他们家生活过得好,粟稻米面混着吃,不缺肉食蛋奶,四季都有新衣穿,每年还要给朝廷交税。
可都是只出不进。
卫慎之还说他以后要教书养家,结果现在都没见行动。
男人真没用。
郑爱娥觉得这个家还得靠她,于是又想起了捉拿逃犯的告示,上次去还好端端张贴在那呢,人没抓到。
那可是五百金,她不眠不休从铁器时代干到现代文明,都挣不到那么多钱。
如果那逃犯在渠县就好了,可是她又不能控制人家的脚往哪里跑,还跑到跟前,叫她捉去领赏。
如是想着,她跟庸伯唠了一句。
庸伯:“……”
庸伯表情难以言表,如同便秘了般,好几次欲言又止。
夫人,公子知道你想谋杀亲夫吗?
第28章 噩梦
这夜邺良噩梦缠身,连做好几场后,汗湿脊背再也睡不下去,跽坐在窗前,望着月亮一点点隐去。
那几场残破的梦中,邺氏死去的亡魂质问他:“大公子,你忘记为我们报仇了吗?”
还不待他否认。
妹妹沾满血的手,拉着他的衣摆:“大兄爱慕那等粗鄙女子,是想玷污我邺氏门楣吗?”
“不、不是……”
父亲面庞青白,尽是狰狞狠怒之色:“混账东西!耽于小情小爱,简直枉费邺氏倾注在你身上的心血!”
“我……我没有……”
大父浑浊的目中满是失望,负手转身,“我将毕生的心血与邺氏满庭的希望都交给你,是我看错人了。”
“你担不起邺氏的责任。”
“大公子,你忘了我们了吗?”
“你对不起邺氏!”
“大兄,没想到你竟是这种人!”
“你太叫我失望了。”
邺良从半夜枯坐到天明,扯扯嘴角,他想,他或许真是个狼心狗肺之徒吧。
庸伯起得早,见他屋里亮着灯,忙奉了饭食过来,呈到他面前,叹口气:“您又梦魇了。”自一年多以前鄢灭卫,他们主仆二人逃亡开始,公子几乎就没个安眠的夜晚。
他纤长的睫羽垂下,怎么都掩不住一身的愁绪,“撤下吧。我吃不下。”
庸伯哪肯?他平时饭食本就用的少,还多思多虑,少一顿都在亏空身体。
“您多少用些吧。”
要他说,公子就是心思太重了,才被不干净的鬼祟缠上,灭鄢非一日之功,就是两位大人泉下有知,又哪会不体谅?
“改明儿老奴请乡里的小巫为您驱驱邪。”
他抿唇,“不用,我没事。”微微偏过头,“庸伯你先退下吧。”
庸伯哪里不知他是想支开自己?心内哀叹,公子当年名动四方,引得各国争相礼聘,多聪明的人物,这是竟使劲往牛角尖里头钻。
莫说此事需要蓄势而为,就说人生哪能只惦记做一件事?
权利财名,娇儿美妻,俱是人世伦常。
庸伯说:“方才夫人还问起您在何处?”
邺良一噎,庸伯与郑氏待久,胆子见涨,竟还学会威胁起他了。
不过他此刻无甚心情去见她。
他捧起陶碗,一勺一勺舀来吃。
庸伯点点头,露出果然如此的笑容。他就说嘛,天底下若有人能治得住公子,那必定是夫人。
要他说,小两口铺盖一卷,拢到一堆睡,公子哪还会成天做噩梦啊?
天天做美梦还差不多!
窗外鸟鸣乍响,吵吵嚷嚷闹起来。
庸伯收拾好碗勺,高高兴兴提溜出去了。
邺良掏出帕子擦擦嘴角,许是情绪被打断,一顿饭后,眉间的郁色稍渐光明,苍白的唇重新染上血色。
忽地‘啪嗒’一声,似有什么轻巧落在窗沿,“喵呜~”灰褐色的狸子打量屋内,感觉周围与记忆里的不太一样,圆瞳几分茫然,它嘴里还叼着只鸟雀,蓬松的大尾巴在后头扫来扫去,待目光瞥到他时,瞳孔猛地竖成一线,毛发炸开。
邺良眯眼,上回就是这只狸子叼了蛇来,他面色不虞,拿了竹简撵它,“去。”
狸子倏地跳开,叼着口中的猎物跑远。
找错人类了!
……
郑爱娥挠着头在家里乱窜,她刚才好像看到咪咪了。
在转角回头时,猛地撞上个人,吓了一跳,拍着胸脯嘟囔道:“你走路怎么没声啊。”
又问:“你见到咪咪了吗?”
邺良愣怔,咪咪?意识到是那只狸子,他唇线抿直,神色几分不自然。
郑爱娥正四下检索着,再回头时他已面色如常,久久不见回音也不气馁,本就没期待从他嘴里听到消息。
她摇头晃脑准备回去了,上次将咪咪惹生气,还没和好呢!
看来跟它重归于好,还得从长计议。
“……你今早问起我,是有何事?”他忽然叫住她。
郑爱娥愕然回首,“啊?”好半天才从脑海深处扒拉出来,当时也就随口一问。
“没什么,就问问。”但人家都主动提了,她不好就冷漠走掉,循着话头往下问,“今早为何不见你出来用饭?”
他看着她好一会,垂眸,神情带上几分落寞,郑爱娥这才注意到,他脸色不太好,本来白皙的面庞此刻惨白如纸,唇瓣也只有一丝血色,眉宇间愁郁如云,似是那种重病未愈的可怜人。
情况看起来不好极了。
郑爱娥想,以前这小子说话夹枪带棒,几时这样有气无力过?
她话音真的关切起来,“你没事吧?要不要帮你请巫医?”卫慎之要是翘辫子,那她岂不是要当寡妇?
寡妇门前是非多,她不要啊!
邺良黑眸牢牢注视她,唇角微微牵起,嗓音浅淡:“我没事。”郑氏平日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关键时刻还是体恤主君的,也不枉他因她梦魇,内心受尽折磨。
妻子敬爱丈夫,是天经地义的事,丈夫多看重妻子一些,也不是不可。
只不过大计未成,他会暂且将这份喜爱藏起来,待到他日,他定会成全她的心意,日日伴她左右。
郑爱娥看他脸色好转,那这真没事,可她就纳罕了,你没事挡我的路做什么?
正欲叫他别挡道,忽然就听到一声惊呼,是春爻的声音。
郑爱娥惊!那可是她的宝贝啊。
登时脚下生风,风驰电擎赶了过去。
不过一个奴隶,她却急得犹似火烧眉毛般,叫邺良稍好的脸色一暗,不免想到先前郑氏抛下自己,独自跟那女婢离开。
他攥紧衣袖,望着她离去的方向,久久未动。
……
“春爻你没事吧!”
郑爱娥飞快钻进灶房,便见春爻半趴在地上,被一方石磨死死压住大腿,她疼得泪水涟涟,额间的发都湿透了。
显然是很有事。
春爻半抽泣说:“夫人,您请庸伯来帮忙吧。”石磨百斤以上,她们都是弱女子,哪有多少力气把这搬开?别到时候还害得夫人受伤。
她原本来灶房提水的,不小心绊到杆子,仓皇间不知碰倒了什么,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压住了。
“没事没事,我可以。”郑爱娥安抚她,特意绕到春爻看不到的后边,用力握住石磨边缘,往旁边一掀,然后轻轻放下。
春爻就脱困了。
她原本还疼得不能自已,想自己的腿是不是要断了,然后就感觉身上一轻。
神情怔愣……这就完了?
郑爱娥蹲正在她身前,不敢去碰她的伤腿,关切地问:“你还好吗?能起来走路吗?”
春爻被震惊地说不出话,好半晌才磕磕绊绊道:“真是您……挪开的?”那石磨比她这个人都还要沉许多,就这么轻松除开了?
郑爱娥左右扫了扫,食指放在嘴唇中间,“嘘!”然后她仗着春爻是从外地被卖过来的,老实本分,也不敢打听她从前和家里的情况,忽悠她:“我从小吃得多,所以力气大些。”
然后努力找借口,她狗狗祟祟说:“夫君他、他心思敏感,要是知道自己力气还不如我一个弱女子,肯定会不高兴的。所以,春爻你一定要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春爻也觉得主君喜怒无常,很难懂,听了倒是说:“原来如此。”只是想不到多气宇轩昂一个人,会这样小气吧啦,连妻子都要嫉妒。
但夫人告诉她是信任她,春爻郑重保证:“您放心,今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郑爱娥笑开了,见她精神尚好,忙扶人起来,“你小心点。”至于背了黑锅的邺良,他活该多背!郑爱娥觉得若是自己脾气差些,那小子都不晓得被套多少次麻袋了!
她扶着春爻一瘸一拐走,“要不要跟你请巫医看看?”
旧赵属地内,管会医术的人叫巫医,也叫小巫,原本有大巫,主管祭祀之类的,但后来赵国灭亡就没再出现过。
之前成亲,昏礼上就有小巫载歌载舞,叽里咕噜在外边不知唱什么,他们业务有点广,但郑爱娥想,大家都推崇这个,那多少有点用吧?
春爻听了眼热,却立即摆手,“奴婢只伤了皮肉,没磕到筋骨。还是不用了。”请巫医多贵啊,随随便便就要百八十个钱,她才来没多久,活还没干多少,怎么能乱花夫人的钱。
“真没事吗?”
“一点都不疼。”
两人搀扶着渐行渐远。
殊不知,身后石磨咔嚓一声,平躺在地上,裂成两半。
又过了一会儿,庸伯洗刷完后棚的水牛,提着桶进来,准备做午食了。虽说没了外表的光鲜,成日干些粗活,可庸伯还是很满足的。
毕竟经历过生死,才知安稳平安的可贵。
他放好木桶,回头就撞上了裂开的石磨,庸伯眸子瞪大,以为自己眼花,疯狂揉了揉。
还在。
这怎么可能?!
这石磨当初还是两名成年男子合抱端进来的,倚靠在墙边,怎么好端端裂开了,断口还整齐平直,太怪了,他离开前分明还好好的。
而且这样的怪事还不止一件!
先前婚床莫名塌了,断面整齐如刀切,鼠洞一夜之间生出,五个黑眼在门前凭空出现,还有就是今天!
就是有人用锤子砸,这石磨都不可能裂得这样干净整齐!
这些还有那些,就没有哪件像是自然形成的……
庸伯觉得阴祟祟的,空气中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飘飘荡荡,后背不由爬上生生凉意。
联想到近日公子梦魇缠身,庸伯猛地打个激灵,飞快往外冲。
“公子、公子!大事不好了!!”
“家庙风水坏了!!”
第29章 冷落
新室之内,飘着淡淡的香味,是春爻从附近采的芳香草木,熏着清新淡雅,怡人心魄。
郑爱娥正小心翼翼给她擦着药膏,药膏是从庸伯那拿的,要不是这次去,都不知他那有半柜子伤药。
她还觉得怪,他们一个个都是老实本分的良民,又不作奸犯科,准备那么多伤药做什么?
“嘶!”
头顶传来抽气声,郑爱娥顿收力道,期期艾艾抬首:“弄疼你啦?”这种精细活她不太干的来,可这个家除了春爻,就只有她是女子,总不好叫另外两个男的来帮忙。
春爻虚弱笑笑:“没,是奴婢伤处犯疼。”心下软乎乎的,夫人可真好啊,“您放下吧,我自己可以的。”
郑爱娥说:“没事,我再轻些。”手下一点点轻轻地抹,力道像羽毛一样轻柔,好似手下是瓷器,她稍一用力就碰碎了。
春爻看着眼眶一热,紧咬唇瓣。
在前主人家里,她挨打受骂都是常事,寒冬只能缩在柴堆里发抖,伤口化脓都无人问津。
春爻知道自己不配,可真的好喜欢夫人。
上辈子姥姥会点医术,郑爱娥常跟在她身后跑,也多多少少学了点。她翻出干净的棉花抹好药膏,再拿干净的布条给春爻裹起来,没有伤到骨头,只需要定期换药瘀血就散了,身体的恢复能力真的很强大。
姥姥是个赤脚大夫,问诊过后每每都会安慰病患,有时候心病比身体的病症更需要重视。
郑爱娥有样学样,小脸严肃,十分郑重地说:“再过几日就不痛了,春爻你不要怕,血瘀得散久一些。”轻轻拍拍没伤的膝盖,“过两天又是一条好腿!”
春爻看她板得一本正经,像个老学究,不由忍俊不禁,心内多余的酸楚、惶恐也散了,她倒没多担心自己,只不过怕给夫人添麻烦。
郑爱娥也笑了,脸颊旋起浅浅酒窝,甜得像化开的麦芽糖。
……
庸伯惊惶失措去找自家公子,将近来的事情抖落干净,手舞足蹈,激动得不得了。
言之凿凿,说先祖显灵了!
定是今年没有举行家祭,相国大人在地底挨饿受冻,责怪后辈云云,建议邺良和郑爱娥补办家祭,多给相国大人洒酒埋钱,免得他老人家在地底过得不好。
邺良不信鬼神,若真有鬼神,残暴的大鄢早就被亡魂吞吃殆尽,大父又哪会不肯现身与他一见?
在他看来,鬼神之说更多是作为神道设教,而使天下服矣。
哪怕终日梦魇缠身,他也从不觉得是亡魂托梦,只觉得是自己多思多虑导致的。
庸伯的担忧完全就是多余的,但邺良不会直说,会伤了老仆的心,按着额角:“吾知道了,庸伯你悄悄准备就是。但……吾不准备告诉宗妇,这些事情还是莫要牵扯她了。”
复仇雪恨是他背负的责任,与郑氏无关,她是个简单活泼的小女子,一直这么简单的活着就好了,搅入这些恩怨是非只会破坏她的‘真’。
若有一日他大仇得报,再与她一同告慰先祖也未尝不可。
邺良不在意庸伯口中的怪事,但想到郑爱娥,注意力难免就落到她身上,“你若觉得事情奇异,可与夫人商讨一二。”他不觉得能商讨出什么,渠县多鸟雀鼠辈,症结多半是在这些畜牲身上。
只不过觉得郑爱娥太闲了,有狗的时候玩狗,有狸子的时候玩狸子,有婢女的时候围着婢女转,就是不干正经事,她应该忙起来的。
某些时候,邺良感觉她对夫君的敬爱忽隐忽现,时而汹涌澎湃叫人避闪不及,时而漠然敷衍叫人摸不着头脑,但他不是多愁善感,囿于小女子身上的男儿。
最多生出些憋闷罢了。
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又觉得郁闷,从来只有夫君给妻子脸色的,哪有妻子对夫君若即若离,不冷不热?
邺良看庸伯退下,双目深沉,研究了一下,他觉得是该给郑氏一点颜色看看,叫她知道谁是夫,谁是妻。
……
晚饭的时候,郑爱娥得知以后又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双目一亮。
太好啦!讨厌鬼不在。
不过卫慎之作为这个家的一份子,郑爱娥还是关心的,“他别是病了吧?”毕竟今天遇到的时候,就怪里怪气,古代好多人就是这么突染恶疾,然后阖然长逝。
庸伯嘴角抽抽,夫人怎么不想点公子好的?但清楚她只是好意,“公子无事。”
“哦。”听到人正常,郑爱娥就没管了,埋下头开始吃饭,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庸伯无奈摇头,得亏听到的是夫人,若是旁人早就吓得六神无主了。
他看公子是想给夫人一个教训,特意冷待夫人,抓回主导权,就是不知这样,最后得到教训的人究竟是谁啊。
庸伯忍不住想笑,琼枝玉树的贵公子,卫国未来的储相,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当真是钢刀虽利怕卷刃,世间一物降一物。
春爻却有些忧心忡忡,她心思细腻,不免想得多些。
她站在郑爱娥这边的,觉得主君真不是个东西,夫人什么错都没有,凭何这样对她?得亏是夫人单纯烂漫,不当回事,若是心思再敏感些的,非得被折腾得惶惶不可终日。
若家里人口复杂些,多些看碟下菜,趋炎附势的,夫人不得被欺负成什么样。她前任主人偏宠妾室,虽没苛责过正室夫人,可正室夫人还受了不少风言风语,时不时躲在屋里哭呢。
春爻觉得主君简直坏透了。
待跟在郑爱娥身后回来时,不免多嘴替她抱不平。
可郑爱娥才不这样想,她可乐意了,还希望邺良多保持,少来干涉她吃饭,少来叽叽歪歪。
她哄着春爻:“你别多想,目前养好伤才是最重要的。明日你就在屋里休息吧,这段时间我自己也是可以的。”
春爻叹息,夫人太单纯善良了,不知人心险恶。
郑爱娥叫她回去休息,可春爻坚持帮她除了发髻,又通了发才走。
窗边的木风铃被吹得叮叮当当,清脆悦耳,春日的夜晚悉悉索索,开始变得吵闹,橙黄的灯火透着帐幔照进来,柔和温馨。
屋里还弥漫着淡淡的芳香,萦绕在鼻尖,恍若置身山野自然。
郑爱娥舒舒服服躺在榻上,翻滚一圈,唇间轻轻泻出一串笑声,双眸闪亮如星。
这样的日子真好,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
又是几日过去,连着稀稀疏疏下了几场春雨,冒出的绿意更多了,嫩生生的,可好看了。
郑爱娥每天最喜欢的事,就是清早起来站在窗边,欣赏外边的景色。
这里真的和她上辈子的家乡很不一样。秋冬时,光秃秃的,万物凋敝,一片肃杀;等踏进春日,树叶探新绿,还有赶早的花儿冒出,哪里都是春天。
听庸伯说,在东边的一些城镇,比渠县的风光还要好看,桃红碧水环绕,河畔草长莺飞,美如画卷。
郑爱娥真想见识一番,可惜只能被拘在户籍地,不过她也不过多失望,渠县也很好看的。
用过午饭,拾掇整齐,她就带着春爻出门办正事了。没办法,躲着庸伯呢,她一身怪力有时候做事没轻没重,落下不少把柄,先前分明糊弄过去了的,可庸伯不知怎么回事,这段时间旧事重提,还说要抓鬼!
她抓什么鬼啊,把自己抓了交出去吗?
谁出的馊主意!
所以郑爱娥逮着机会就跑出来避避,这不,湖泽边上的芦苇冒新笋,她约上刘骁九媳妇秦氏和蒲氏,再带着春爻就去采芦苇笋了。
先前不许她出门,一是外城总有人跑来闹事,二是她一个弱女子怕她吃亏,现在那么多女眷结伴,外城也安分不少,庸伯自然没有再阻止。
而郑爱娥长这么大,只跟着姥姥吃过荠菜、蕨菜等等野菜,但从没听过芦苇笋能吃。
她跟在最有经验的蒲氏身边,芦苇笋比正常的笋子小很多,但摘取也很轻松,捏住根茎轻轻一掰,就薅下来了,郑爱娥今天是带着任务来的,要众人知道她的厉害!
她目光炯炯双手齐用,摘了就飞快往篮子里装。
这气势惊到了另外三人,心说她怎么转性了?
春爻心思多些,以为夫人被冷落,心里还是憋着气的。
正准备过去安慰几句,就见郑爱娥篮子往地上一丢,“好重。”
春爻心疼她,走的更快。
郑爱娥叹气:“唉——”将手里的芦苇笋扔进篮子,“好累。”
心里压着事,还那么使劲干活,能不累吗?
郑爱娥干脆一屁股瘫坐在干草里,舒服了,“我还是不太适合吃苦。”太厉害也没什么好,她没用一点怎么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春爻刚伸出的手顿住,深深一噎,算是领会到夫人的心大了。
郑爱娥偏头,不经意看到她,“你怎么过来了?”
春爻:“……没,没事。”
她觉得自己白担心了,有这样的妻子,该苦恼纠结的人,应该只有主君吧。
……
天边渐渐暗了,乡里的炊烟更浓,白日的喧嚣缓缓沉寂。
邺良收了竹简走出来,腰间的组玉佩轻微晃动,嗓音浅淡:“夫人还没回来?”
庸伯正往水缸里倒水,闻言答:“快了吧。”倒不担忧,她们四人结伴而去的呢。
邺良抿住唇,神色不虞,给她找点事做,她不做,还跑出去鬼混。
先前说要听他的话,少与蒲氏往来,也不与秦氏过于亲近,记住宗妇的本分,答应地信誓旦旦。
他信了。
然后,只坚持了半天。
这么些天冷落她,也没见主动来服个软。
邺良越想越觉得憋闷,甩袖离去,自从遇到郑氏,他被气的次数比前半生加起来的还要多,这人就是专程克他的。
藐视夫君,不尊妇徳,还夜不归家,哪里有妻子的样子。
天底下就是随随便便一个妇人,做的都比她好。
庸伯看公子又黑脸了,暗叹一句果然如此,公子几时在夫人身上讨着好?还非要分个高下。
年轻人就爱瞎折腾。
他倒完水,抹把汗站起身,就看到邺良去而复返,腰间还配着把剑。
庸伯惊了,“这么晚您还要出去?”线人最近也没递消息来啊。
邺良步伐一滞,脸上几分不自在,硬邦邦地说:“去找夫人,庸伯你看好门。”话罢,脚已跨出门槛,消失在门口。
庸伯:“???”
他神色难言,不就是回来晚点嘛,那么多人在一起有什么好担心的?
真不懂年轻人。
第30章 平安
初春的傍晚,凉意浸骨。
秦氏和蒲氏背着满满一大筐芦苇笋,走在前面一点,郑爱娥手里提着两条鱼,这是她借蒲氏的网篓捉到的,小小的,但加起来也有半斤。
春爻跟在旁边提着篮子,有了夫人的伤药,她腿上的伤早就不疼了,只有些瘀块还没散完,但拿一筐芦苇笋毫不费事。
她看郑爱娥被风吹得打寒颤,换了只手提篮子,贴近她,道:“夫人把鱼给我吧。”这样夫人的手可以揣衣袖里,多少避点寒。
郑爱娥当然拒绝:“不用不用。”又不重,拢拢衣袖,“我们走快些,回去吃晚饭。”
“嗯嗯。”
这天黑得太快了,她们离开湖泽的时候还好好的呢,原本她还打算今晚就让庸伯做这道野菜,尝尝鲜,看来是完全赶不上了。
几人脚程越来越快,齐齐往家赶,尤其是秦氏走的最快,她男人进山打野味了,今儿她出来,把孩子交给娘家嫂子照看,也不知道饿了没有,哭了没有。
也不知道刘骁九回去没,唉他就是抱了孩子回家也没用,男人毛毛躁躁的,很多事都做不好的,家里还得靠她。
她想得越来越多,冷不丁看到一个高挑清瘦的身影慢慢靠近,那身影手中似乎握着什么东西……秦氏反应一会儿,突然意识到那是把剑!
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就漫上手臂,铁器贵重,更别提锻造一把剑了,能拥有兵器的要么是贵族子弟,要么……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武者。
秦氏警觉往后退了两步,提了口气,正欲提醒另外三人,来人却提起灯,突然顿住。
他隐在漆黑的夜色中,面容一半被灯光打亮,一半隐于黑暗,冷冷道:“过来。”
然后秦氏就看到郑爱娥从身后走出来,撇撇嘴,不情愿走过去,像被人硬生生从人群中揪出去的,嘟囔道:“你怎么来了。”
虽然不太想见到邺良,但郑爱娥乐于与人分享收获。
她站到邺良面前,提起手里的两条鱼给他看,话音欢快:“看我抓的两条鱼,今天掰了好多芦苇笋,明天可以炖鱼汤喝,听说这样又鲜又香。”
人没事,他松了口气,可看她高兴,心里又越发憋屈,只淡淡说:“哦。”回过身往前走。
郑爱娥猝不及防贴了个冷脸,轻哼一声,她就知道这臭小子不是个好东西。
周围少遮蔽,风一吹呼呼啦啦的,郑爱娥抱臂发抖,还打了个喷嚏,早知道多穿点了。
手里的两条鱼也不省心,摆来摆去,想要挣脱束缚。
她恶狠狠瞪过去,心说明早就给你们炖了。
忽地,肩上一重,披了件玄色的外袍,外袍领口绣了一圈精致的几何图样,郑爱娥眨巴眨巴眼,还没反应过来,手上又一轻。
鱼被夺走了。
他依旧走在前边,背影冷冰冰的,身上少了件衣裳,青绿的深衣勾勒出清瘦的身形,肩宽腰细,腰配长剑,渐浓的夜色模糊了他的色彩,却不影响看出他周身浑然天成的高贵气质。
绝对出身贵族。
只是手中草拴着的两条小鱼格格不入。
郑爱娥几步小跑过去,凑到他身边,得意说:“就知道是来接我的。”臭小子就跟她姥姥一样,刀子嘴豆腐心。
邺良觑了她一眼,“你这小女子得了便宜还卖乖,夜里不说有野兽出没,就是趁机作乱的歹人也不见少。就是在心大也不必连自身安危也置之度外吧。”
“大家那么多人,怕这怕那做什么。”且不说这里与乡里离得近,就是真遇到野兽坏蛋,她一巴掌下去,就发财了好嘛?
野味吃肉,坏蛋就收缴所有钱。
郑爱娥还惋惜遇不到这种好事呢。
邺良噎住,空出的一只手按住额头,真不知道郑家怎么教养女儿的,养出这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就是男儿也没她这样胆大。
他甚至怀疑她小时候吃了虎胆。
郑爱娥得意极了,瞅了他好几眼没说话。不知道了吧,她可是身负金手指的天选之女。
埋下头,肩上的外袍散发干净淳厚的味道,厚重的沉沉的,但一点不闷,叫人很安心,和他本人一样。
郑爱娥不自觉牵起唇,眼睛弯弯。
后边蒲氏远远看着,“夫妻两个感情真好。”她和先夫也有这么段甜蜜时光,看到小娥幸福很高兴。
春爻:“那当然。”虽不知怎么又和好了,但在外人面前,她可不会揭自家主人的短。
只有秦氏暗自蹙眉,上回前去拜见,是郑爱娥招待的她,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邺良。她从前是卫国大族鲁氏的奴隶,虽只负责些粗使活计,但主人待客的时候,远远也见过几位贵人。
鲁氏是卫国大司马,主管军事兵马,与之往来的皆是顶级贵胄。
可秦氏看邺良就觉得面善,像她在旧主家中见到的那位一样,可天黑她也不能完全肯定。
想到这她骇了一跳,觉得是自己在吓自己。鄢武王残暴不仁,灭卫屠遍公卿贵族,就怕有漏网之鱼复辟旧卫,以那位那样的家世与出身,如何能活下来?
储相啊,那么年轻就是储相了,旧主府上的贵人们对他交口称赞,她还听说大司马大人懊悔没有早些为小小姐定下他,叫旁人抢了先。
这样显贵的一个人,就是还活着,又如何会出现在偏远荒僻的渠县?
“刘家媳妇,愣着干啥呢。”
她回神才发现自己落下好长一段距离,“来了来了。”
……
庸伯接过两条小鱼,乐呵呵瞅了瞅,直夸夫人能干,不仅挖了野菜回来,还逮了两尾好鱼,他明儿中午就给做了。
郑爱娥嘿嘿笑得开心,在邺良那没得到的情绪价值,在庸伯这得到了。
邺良简直没眼看,捉两条小鱼有什么好夸的,掠过两人进屋去。
庸伯瞥了眼郑爱娥肩上的外袍,偏头故意叫住他:“公子,您在哪儿找着的夫人?”
邺良答得冷硬:“半道。”脚下越发快了,却隐隐有种落荒而逃的意味。
庸伯含笑摇头。
晚间,凉掉的饭菜被端上来,今天干活多,郑爱娥也是饿到了,匡匡就给自己喂了三碗饭,一边吃还夸庸伯厨艺见涨,做得太好吃了。
但其实再好的赞誉,都比不上她一碗又一碗添饭的行动,每次庸伯做的饭菜,郑爱娥都给吃光光,庸伯可喜欢她了,这才是对自己厨艺最真实的肯定!
夫人真是太好养活了,不像公子,这不吃那不吃,这吃一点点那吃一点点,一顿饭下来,饭菜几乎没有受到攻击。
邺良倒没怎么夹菜,兴致缺缺的样子,没一会就放下筷子,剩下的时间全看她一个人用饭了。
出去玩得那样开心,回来吃得这样开心,她是一点没将他的作为放在心上?邺良觉得他越来越看不懂郑氏,世上真有人心大到这份上?还是说……
但想法还没越过去,他就止了念头,怎会有人不敬爱夫君呢?女子依附丈夫,以夫为尊,郑氏又是从内城嫁过来的,亲人不在身边,心里该更依赖他才对。
可,他看她一筷又一筷子夹,一口又一口匡匡吃,这股子狂热与专注劲儿,就是说饭菜才是她的夫君也不为过吧。
邺良不由失笑,她就是这么个咋咋呼呼的性子,简简单单,但女子生性内敛,又怎会成日将情情爱爱挂在嘴边。
她偷放在偏室的石头,还有精心为他挑选的木笄,不就是最好的佐证?
他也是,太多虑了,竟还怀疑起妻子的心意。
说到那只木笄,他神思一顿,还得与她说道一二。
等了好一会,终于看到她放筷,邺良轻拂衣袖起身,“夫人请随吾来。”
郑爱娥擦擦嘴,并不是很想去,“你要干啥?”臭小子安分那么长时间,还一直盯着她看,感觉没憋好屁。
见她不是很愿意,他先是拧眉,随即松开,罢了,也不是什么私密之事,未尝不能道于堂前。
随她去了。
邺良面上些微不自然,歉疚说:“先前那支木笄,被我失手摔坏了。”郑氏咋咋呼呼的,也不知会不会因此跟他使性子。
郑爱娥擦嘴的动作一顿,面露疑惑又有些许茫然,摔坏了你再买呗,找她做什么?
全然忘了那支木笄是自己送的。
听她这样发问,他唇角微僵,心底略生凉意,敢情只有自己怕折了她的心意,而她却完全不当回事?
思绪渐渐深入,搅得他徒生恼意,但耐着性子把话说完:“为夫甚是惭愧。”
如果情绪能显示,那么郑爱娥脑门上一定顶着大大的问号。
她愈发迷茫了,你摔了木笄你对着它惭愧啊,你对着我惭愧做什么?
她是个藏不住事的,当然也没想藏,所思所想一下子就被邺良看出来了。
简直叫他恼羞成怒,但想着她就是这么个迷糊的,又忍住了。
邺良觉得自己该说的明白些,弯弯绕绕的话郑氏不一定听得懂。
压了压火气,他说:“过几日,我要出远门一趟。”他们自新婚以来,就没分开过一日,三岁的小孩家家酒时,都懂得要为夫君打点行装了。
然后再说一些话别情深的字眼。
于是,他看向郑爱娥,墨眸隐隐含着期待,等待她的回音。
不过邺良想,若郑氏哭闹说离不得夫君可不行,他不喜欢太过扭捏的性子,她最好得改一改。
郑爱娥撑着下巴苦思冥想,想来想去还是搞不懂他,你要去就去呗,她又没拴着他的腿。
但出于对家人的尊重,她思索了一下,说:“……祝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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