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利安德的生活无波无澜。

    他和小仲马保持着稳定的关系,对方正在与他同居,除非被工作绊住了脚,否则恨不得无时无刻和他待在一起,有时在工作日,他也能从观众席上惊喜地发现对方的身影;

    除此之外,他还有个关系尚未完全切断的情人,正是前面那位的亲人(?),他暂时还不清楚对方是谁,不过可以肯定他们绝对有血缘关系,大概率是兄弟,也有微乎其微的可能是父子,毕竟他们都叫亚历山大,据他所知,大、小仲马父子也是同一个名字,但年龄差距十几岁的父子长得一模一样这种事还是太离谱了,他对此保持观望态度。

    他没有那么绝情地告诉另一位出差的情人,他们的关系结束了。他习惯用一种缓慢、温和的方式结束一段感情,比如,他不再主动联系对方了,对方有时主动找他,他也总搪塞:“抱歉,我有点事。”

    他也不再叫对方“亲爱的”了。他知道对方肯定意识到了感情的岌岌可危,在这种接近分手的情况下,要是再喊类似“亲爱的”这种亲密的称呼,就含有另一种若即若离的含义了,类似于这种——

    我不再和你接吻、上.床,可我仍希望你当我的备胎。

    这种误会可不好,利安德不希望以后有哪一天被这两个人堵在角落里问一个世纪难题:

    “你更爱谁?”

    老天,这太灾难了。他以前很享受同时拥有几个情人的放纵生活,可现在不一样了,小仲马是个非常、非常在意忠诚的人,虽然就算他真的出轨,对方也不会拿枪打他,但他还是不打算破坏现在生活的平衡性,既然如此,那就让另一段关系自然冷却下来吧,他没有时间去维系了。

    毕竟现在生活还算愉快,对吧?小仲马做的饭菜也很好吃,也还算值得留恋。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件事了。

    男人的厨艺很重要。假如你是个条件优渥、情绪稳定、而且还擅长下厨的男人,你总能因为这个占到一些便宜,例如在感情上无痛击溃另一个条件一样优越的竞争者。

    利安德这么想着,打车去了太阳歌剧院,可这次他似乎坐上了一名新司机的车,对方将他放到一个离剧院还有些距离的地方,然后就一踩油门走了。

    好在他认识这附近的路。

    通往歌剧院的直线道路上有一条昏暗的巷子,利安德不太喜欢这种巷子,这里面会睡着超多流浪汉,其中混迹着不少抢劫犯和盗窃犯,他上辈子就在差不多的巷子里被抢劫过,他当时兜里就1欧元,都交出去了,结果那抢劫犯看了他一眼,一边把钱揣进兜里,一边骂骂咧咧:“哪个乡下来的穷鬼?”

    他等对方走后才敢朝着对方的背影翻白眼,太窝囊了,他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些想报仇。

    ……

    他快步走过大半个巷子,期间也确实看到了一些破产的流浪汉,不过没有遇到意外,等他都快看到巷子出口了,才听到有人恶狠狠地说:“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扭头一看,还真是打劫的。

    利安德现在可不怕他们了,想着这里没有他的粉丝,就一点儿也不优雅地翻了个白眼:“白痴,你知道我是谁吗?”

    对方手里拿着钢管,一看就是惯犯,听到这刚得不行的话,直接暴怒,眼看着就要动手打人,可又因为利安德的一个动作而熄火了。

    “想死吗?”利安德冷笑着掏出一把手.枪,对准对方的额头,对方立刻服软了,举手投降,可这恰好让利安德意识到一件事,他现在才是拥有强大武力的那个,现在他要干一些巴黎街头常见的勾当了。

    “把你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利安德冷冷地说,“一个子儿也不许少,否则我就送你去见上帝。”

    对方快吓死了,虽然他天天拿着钢管和刀具打劫,可这种枪他还是头一回见,巴黎是禁枪的,只有考过证的人才可能合法持枪——也就是那种有钱的老爷们。

    对方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意识到或许眼前这个人就是那种老爷。

    对方把兜里仅剩的十几法郎交了出去。

    利安德降尊纡贵地接过那十几法郎,表情嫌弃得就像在掏粪坑,让对方有种非常明显的被侮辱的感觉,而眼前这个穿着长风衣的俊美青年犹还不知足,不光拿了他的钱,还嫌恶地望着他,嘴毒得像淬过毒:“你哪个乡下来的?死穷鬼,就你这种货色还敢上街打劫,你跪在地上舔我鞋子,我还怕你刚吃过屎呢。”

    他这么说着,还踹了对方一脚,以展示昂贵的皮鞋。

    “你这一整个人还没我鞋子值钱。”利安德嗤笑着说,“下次打劫在附近打听打听我是谁。”

    他走了,留下对方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后来才从其他人的嘴里得知利安德是谁。

    一位有名的歌剧演员,一场演出的酬劳就超过他抢劫八百次的钱。

    难怪他不知道对方。歌剧是给贵族和中产阶级看的,靠着抢劫为生的小混混当然没资格看到对方的脸。

    ……

    利安德走进剧院,就看到了一名愁眉苦脸的员工,于是自然而然地关心了一句:“日安,朱利安。你怎么了?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日安,德拉克罗瓦先生。”对方垂头丧气地说,“我不幸地遭遇了一场抢劫。我现在兜里比这里的地板还要干净。”

    “警察真该管管这些人了,我刚刚也被打劫了。”利安德耸了耸肩,习以为常地说,“这附近的流浪汉扎堆,往往是这群人最爱铤而走险——好吧,其实在巴黎抢劫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很危险的事。现在去报案,告诉警察我被抢劫了,然后他们就会用毫无作用的行动告诉我,我去报案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我从小被抢到大,从学校到社会都是这样,同学抢我的笔和我的本子,社会抢我的钱,谁能管管这件事?”

    “是啊,你说得太对了。”对方深以为然,心情好转许多,看上去也没那么苦闷了,“真感谢你的开导,我现在好多了。”

    “这有什么?我该感谢你愿意听我说这些。”利安德没什么架子,平易近人地说,“毕竟我总不能突然和一个没有被打劫的人说——先生,我刚刚被打劫了,我觉得这帮打劫的真该死——那太突兀了。”

    “……”虽然利安德这么说,对方还是挺感激的。这种有名气的歌剧演员通常都不那么好相处,说得好听些是傲气,说得不好听就是刻薄,可这位德拉克罗瓦先生脾气却很好,你与他攀谈,他会像朋友那样和你聊天。

    在那些爱看歌剧的观众眼里,利安德·德拉克罗瓦是炙手可热的明星,而在后台的工作人员心里,也是一样的,大家都抢着跟他合作,据说有两位化妆师曾为了争谁负责他的妆容而大打出手。

    ……

    利安德这次来剧院只是排练,可就算只是排练,也有喜欢他的人会特意跑到这边来看他,算是难得和他见面的机会,只不过他不会挨个跟所有人见面。

    排练结束后,有人对利安德说:“亚历山大先生在等您。”

    利安德应了声:“好。”

    他擦干净了脸上的薄汗,然后去到对方等他的地方,果不其然看到了对方,好整以暇地问:“又是惊喜?”

    对方愣了一下,那张平日里都略显苍白的脸今日却气色很好,有血色了。

    “是啊。”对方这么说着,露出一个熟悉的轻佻笑容,他一开口,那股子轻浮的劲儿也藏不住了,“前两天你说你工作很忙,我恰巧也在忙,虽然每天都回公馆,可实在抽不出时间去找你,等出差的工作汇报完了,我才腾出时间来你的剧院一趟,结果正巧撞上了你的排练——就跟正式表演一样好。”

    是大仲马。对方似乎没看出他委婉的拒绝,仍然若无其事地过来找他。

    “……那可真是不错。”利安德敷衍地说。

    “怎么?”大仲马挑了挑眉,“要去公馆玩玩吗?”

    “……不了。”利安德很好奇对方究竟有没有看出他的拒绝,于是直勾勾地盯着对方的脸,指望着从对方表情里看出点什么来。

    可落在大仲马眼里,他这副模样却像是对自己很有兴趣一样,只是碍于工作无法应下邀约,所以也没有怪罪,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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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宏大量的样子,无奈地耸了耸肩,说:“真遗憾。要我送你回家吗?”

    “……”你是真不知我在拒绝,还是装作不知?

    利安德有些怀疑,反正小仲马今天没说要来,他索性答应了,正好看看这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怎么会有法国人粗心到连这种隐含拒绝的暗示信号都看不懂呢?

    “好啊。”他轻飘飘地说,“谢谢。”

    他坐进了对方的后座,对方却说:“为什么不坐前面呢?”

    “我比较习惯坐后面。”他说。

    对方便也没再说什么,驱车往利安德的公寓那边赶,期间利安德没有主动说话,对方倒是开口和他聊了一些趣事,忽然,车载电话的铃声打断了聊天,对方只好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啊咯(All?,接听语,同‘喂’)?”

    “什么鬼?他的意思是换别人去?得了吧,我答应亲自去一趟还不够给他脸?”对方语气不耐,“他不答应就让他滚。真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

    “……”电话挂断,对方不爽地把电话扣上,发出挺大的声音,“真是白痴。”

    话刚说完,对方像是才注意到利安德也在场时,连忙将脑袋往后探了探,歉意地说:“抱歉,我不是说你。有个白痴非要为难我,我就没忍住,一时失态了。”

    “没关系。”利安德说,“这是车载电话么?”

    “是啊。”提起这个花重金购置的稀罕玩意儿,大仲马兴致勃勃,忍不住炫耀起来,“正常人都以为这东西只能装在家里,可实际上也能装在车上,只是会麻烦些,可也够好玩的了。你想想,我在外头,也能接到别人的电话,这种事一般人可做不到。”

    “……是啊。”利安德说,“真了不起。”

    车窗外的街道换了一条又一条。利安德盯着窗外出神着,又想起了不久前的问题——大仲马到底是看不出来他的拒绝,还是装作看不出来?

    现在想来,应该是真的没看出来。

    大部分情史丰富的法国人都能领会这种隐晦的拒绝,可如果这个人他足够自大、自恋,那确实有可能看不出来。对这种人来说,被拒绝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

    快到公寓楼下时,利安德对大仲马说:“就停在这儿吧。”

    这里距离公寓楼下还有几十米的距离。

    “……好吧。”对方的失望溢于言表,或许对方正期待着他邀请对方进去坐坐。

    可这怎么可能?利安德心想,对方一进门就会发现小仲马的鞋子,然后可能就要开启一系列质问环节了——

    你还有其他情人?

    这是当然的。情人这种东西,他同时拥有五个都不算奇怪,但总要面临一些冲突的,他不想面对冲突的可能,既然如此,还是不要让对方发现为妙。

    利安德和大仲马告了别,对方在车子里目送他,他已经走了一段路,对方忽然对着他喊了什么:“……”

    “……”对方说什么了?没听清。利安德装作没听见,快步往家门口走,附近叫卖的、交谈的人声就将身后那人的声音盖住了。

    可他还没走到楼下,他就看到了车位上刚停稳的那辆属于小仲马的车,对方刚熄了火,从驾驶位下来,提着一袋子食材。

    他看到小仲马的身影,第一时间是回头。

    他回头看了好一会儿,才从行人交错的身影间看到了那辆仍停在原地的车,大仲马还没走,对方似乎还望着这边,也不知道看到他们没有。

    此时一阵冷风吹过,吹得他有点冷,害他打了个哆嗦。不知不觉间,已经到秋天了。

    隔这么远,能看见就有鬼了,怕什么?我现在都看不清他的脸,他哪里知道我现在和谁住在一起。利安德对自己说,抚平了心里不安定的感觉,自顾自摇了摇头,朝着小仲马走去。

    “怎么了?”小仲马见他表情有些不对,又发现他穿得单薄,就将外套脱下来,披在他身上,那外套还留着温热的体温,他一披上就感到了一阵暖意。

    他含糊地回答:“没什么。我们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