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德穿越了,来到了大半个世纪前的巴黎。

    前世,他出生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因为生父不详,生母患了绝症,年幼的他被政.府安置,辗转于多个寄养家庭,遇到了不知多少个人渣,好在等他长大后还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远离了曾经的泥潭,成为了一位很受欢迎的男高音歌唱家。

    其实声乐这个行业在二十一世纪的法国已经没有那么热门,更何况他擅长的并非流行乐,而是那种偏古典的,经典歌剧第二幕的咏叹调,所以某种程度上,他也算是在逆着时代行走。

    他一穿越,第一时间是确认自己身处何处,然后就发现自己在巴黎,那正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他小时候待过的几个寄养家庭都在这里,其中难得有一个对他还不错的主妇,不过对方后来随着丈夫工作变迁而搬走了,他想跟着走,可生母强烈反对,于是他又被迫辗转到了新的寄养家庭,遇到了一家子人渣,真是倒霉透顶。

    现在他虽然是在巴黎,但却是在很多年前的巴黎,他从公寓窗户往下看,还看到了一些报贩,这在二十一世纪已经成了时代的眼泪,可在这个时代却很常见。

    他穿成了一位与他同名同姓的歌剧演员,利安德·让·德拉克罗瓦,原主和他挺像,都是一样的倒霉,不过要比他好上一点点。

    原主自十六岁起就失去了所有亲人,独自一人在巴黎讨生活,因为父母活着时都是有名的歌剧演员,他也想继承其衣钵,于是一直在歌剧这条路上埋头钻研,可直到二十多岁,也没研究个什么名堂来。

    但是原主有钱,他继承了父母留下的财产,一栋三层的小公寓,还有一大笔法郎,而他的父母离世时其实正值壮年,就已经攒出了让普通人望尘莫及的存款,足以说明歌剧演员这行的上限,至少在这个时代,有名的歌剧演员就像明星一样受人追捧。

    原主虽然不缺钱,但还在坚持他不擅长的歌剧,尽管他完全没有父母那样的天赋,无论如何也唱不出观众喜爱的感觉,他于歌唱上也没有多少技巧,因此籍籍无名。

    再过一周,这位籍籍无名的歌剧演员就要进行一场万众瞩目的演出,听上去有点奇怪,原主又没什么名气,那种演出怎么轮得到他来演?

    而事实是,他仅仅因为运气得到了一部流行歌剧的演出机会:原定的男高音因为得了传染病,被迫放弃了机会,就连替补的演员也被传染了,简直无一幸免,于是他这个歌唱技术不佳、却有着一张好脸的小透明就捡漏了。

    原主得到这个机会,一开始是很兴奋的,可很快,他就察觉到了机会带来的重重压力,他并没有原定演员的高超技术,也没有与名剧相匹配的名头,却要与他们剧院的首席女高音对唱,随之而来的焦虑与自我怀疑几乎要将他整个人压垮了。

    这也是利安德会取代他的原因,他一夜未眠练习歌剧中最难的那段高音咏叹调,结果就这么猝死了。

    利安德从这具刚刚咽气的身体里苏醒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桌子的稿纸,仔细一看,纸上画的都是跃动的音符,还有在一些高音符号旁标注了感叹号,写着【重点练习】。

    就连床边的墙上,也用透明胶带黏着日历,原主把演出的日子用红笔圈了出来,每过一天,就用笔在过去的日期上画个叉叉,然后带着与日俱增的焦虑入睡。

    他:“……”

    好努力,有点惨。

    他感觉浑身上下都冒着疲惫,这是原主留给他的,对方已经几天没有睡个好觉了。

    他叹着气,起身找浴室,在浴室里发现了洗漱台,墙上挂着面镜子,在镜子里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真够巧的,原主不光和他同名同姓,就连五官也是一模一样。

    他继承了原主的大部分记忆,知道明日的行程,明天要去剧院排练,不能迟到,于是也不打算继续熬下去了,稍微洗了把脸,确认床角的闹钟定了时,就躺床上睡着了。

    次日,他在闹钟的吵闹下艰难睁开了眼,明明已经睡了一觉,还是感觉好累,好不容易才从床上爬起来,下床的时候又差点摔一跤。

    “……”他抹了把脸,庆幸自己这蠢样子没有别人看见。

    他生疏地去了浴室,刷牙、洗脸,然后回来找衣柜,从胡乱堆着的一堆衣服里翻翻找找,没找到一件很好的,却发现了一个乌黑发亮的东西。

    他将手枪拿起来端详。

    难道是用来防止入室抢劫的?可以理解,这年头的抢劫犯比现代巴黎更猖獗,留把枪防身非常合理。

    他找了个空柜子,将枪放进去,又去衣柜再翻了翻,总算找出了一套褶皱不明显的,在领口打了个领带,就直接出发了。

    他一走出公寓门,就听到了卖报的吆喝声,街头报贩嘹亮的嗓音穿透在大街小巷间,利安德想着趁等车的时间多了解一下这个时代,于是便拿出五十生丁的硬币买了份报纸。

    *50生丁=0.5法郎。

    报纸左上角就印着今天的日期,1970年3月9日。

    他站在车站等公交车,还没来得及多看几行,车就来了。他没有提前在地铁站买票,因此需要临时找司机买票。

    他上的是一辆双层巴士,这玩意儿在二十一世纪早就被淘汰了,但在1970年的巴黎还算常见,他站在通往二层巴士的楼梯上,侧过身子,让后面的人先上去,而他自己就对着一层开车的司机说:“日安,先生,我要一张票。”

    “2法郎。”司机看到他脸上的笑容,挺亲切地问,“你要到哪去?不超过五站的话,我给你减1法郎。”

    这可不少了,足足减了一半呢。

    果然微笑是有用的,不管是在艳遇中,还是寻常生活中。

    “太感谢您了,我要去太阳歌剧院,只有三站。”利安德说,看起来很感激。

    司机得了感谢,也很高兴地说:“快上车吧,要开了。”

    随着车门关闭,利安德也从兜里找出两法郎递给司机,然后就在公交车起步的颠簸中上了二层,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个年代的公交与地铁票是通用的,都在地铁站实地购买,价格比较统一,大约1法郎,不过也不是不可以直接找司机买票,但是这样临时购票会贵一点,而且司机通常不找零。

    其实原主以前也会坐公交,有一次他忘了带零钱,只有一张10法郎的纸币,只好忍痛付了10法郎的钱,临时买票的价格是2法郎,但司机通常不准备零钱,即使有零钱,司机也没有找零的义务。原主花了冤枉钱,为此捶胸顿足,一整天都在懊恼这回事。

    以后一定要记得带零钱。

    这就是利安德刚才能从兜里找出零钱的原因——其实他出门的时候都忘了带钱,结果一摸口袋,却发现里头有钱,而且还有零有整的,在原主遗留的记忆里找了找,才发现对方自从吃过亏之后就往每件外套口袋里都塞了钱,还特意都放了零钱。

    利安德:“……”

    有点好笑,还有点可爱。虽然原主似乎没比他小多少,但因为一些幼稚的生活习惯和孩子气的举动,他总觉得对方像个孩子一样,对方不太擅长微笑,是个有些古板的小朋友。

    小朋友,要不试着对别人多笑笑呢?外貌其实是很有用的东西,尤其当你有一张经常被人夸漂亮的好脸,说不定笑一笑,司机就会愿意翻翻裤兜,给你找零了。

    他在二层挑了个位置坐下,时刻注意着车开到哪了,也省得坐过站了。这时候的公交车既没有电子报站系统,司机也不会主动扯着嗓子喊XX站到了,所以乘客就得自己记住路线,或许找人帮忙。

    他其实可以从原主记忆里找找,可是对方的记忆太杂乱了,恰好车上并不拥挤,他就走到了入口的地方,对司机说:

    “先生,我真抱歉又要打扰您了。您能在太阳歌剧院停一下吗?我不太认识路。”

    礼貌和容颜是一个人在哪都吃得开的资本。司机也很和善地说:“好,你坐那等着吧,一会儿可以从前门下,反正这个时间很早,估计没有几个人。”

    “谢谢。”他说。

    很快,到站了,他下了车,然后按照记忆,朝着原主所在的歌剧院方向走去。

    原主所在的不是有名的巴黎歌剧院,那是最厉害的歌剧演员才有资格踏上的舞台,他所在的小剧院也和他本人一样籍籍无名,虽然名字叫太阳歌剧院,却远远不够耀眼。

    他到了休息室,就遇到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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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将要和他同台对唱的女演员,对方在原主记忆里是个有些冷淡的前辈,平时很努力,今天也来得很早,正在后台练习美声,一会儿就要彩排,她和利安德不熟悉,即使看到他,也没多说什么,只说了句日安。

    “日安,女士。”利安德也回了句。

    对方没再说话,就像原主记忆中一样淡淡的。

    利安德倒是不介意,随便找了个凳子坐着复习剧本,发现他要演的虽然是剧里戏份最多的男主,但实际上就是个陪衬,主要是为了推动女主悲剧而存在的工具人。

    这很正常,很多低端歌剧都这样。经典歌剧多是悲剧剧本,观众尤其喜爱女高音在绝望和悲伤中爆发出来的唱腔,对于女高音的要求非常高,而对于男高音的要求就要低得多了,只要不破音就行,没人关心他唱得怎么样——像高音之王帕瓦罗蒂那样受追捧的男高音毕竟是少数。

    利安德前世也会出演这样的陪衬角色,不过他不是原主这样没名气的小透明,他每次演出都有许多人特地慕名而来看他,因为他唱腔华丽,尤其擅长炫技式的高音C,又相貌俊美,很适合演忧郁的王子,即使那王子在剧本里是个抛弃女主的坏家伙,观众们也乐意追捧他。

    但在这个年代,容貌并没有后世那么重要,人们坐在后排看歌剧,往往看不太清演员的脸,只听得到他们的声音,因此歌唱技巧和原生音色就成了重中之重,原主很明显就是吃了这点的亏,他的唱功确实不怎么样。

    利安德这么想着,开始轻轻地哼唱前世出名的咏叹调,有名的花之二重唱,出自《拉克美》。这其实是女高音的区域,不过他还挺喜欢这个旋律的,偶尔也会试着哼两声。

    “……”他早就忘了词,只记得调子,一边看着剧本,一边缓慢地哼唱着,自觉声音并不大,却还是吸引了另一位女演员的注意。

    “你能大声些吗?”对方问。

    他耸了耸肩:“抱歉,我不记得词了,只能这么唱。”

    像《拉克美》这样剧情平庸,旋律却优美的作品,他一向只会记个旋律。

    “你可以大声点哼唱。”对方说,“这个调子不错,让我听一听完整版是怎样的。”

    “……”这话说的,难道她没听过花之二重唱吗?

    于是利安德就问:“你没听过吗?”

    “什么?”

    “《拉克美》。”利安德有点奇怪地说,“这不是很出名吗?”

    “什么出名?”对方也很奇怪,“这哪里出名了?你从哪听说的,我可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调。”

    “…………”真是奇了怪了。出自《拉克美》的花之二重唱还不够有名吗?它自十九世纪问世起,就一直是所有女高音的试金石,女演员们争着唱这个。

    “你再唱一遍。”对方催促着,急切地望着他。

    他心里怀着疑惑,但还是唱了一遍,将不记得的词都用la替代,对方听得眼睛越来越亮,模仿着唱了起来,唱得恰到好处,不愧是首席女高音。

    这段旋律就是要女高音唱才完美。利安德听着听着,还有点羡慕,有时候他真恨不得自己变个性,他也想唱女高音。

    “这是哪个作曲家写的?”对方急切地望着他,“告诉我吧,我会报答你的。”

    “莱奥·德利布。”利安德说,“但他已经死了。”

    “你有他的完整剧本吗?”

    “没有。”利安德说,“我就记着这一段调子。”

    对方有些失望,不过也是因此一役,两个人熟了起来,对方还告诉利安德:“以后有事可以找我。”

    对方的名字是珍妮,在这个小剧院里已经是最出名的女演员了,年纪要比利安德大一轮,几乎可以当他妈妈了。

    珍妮性格有些高傲,不过熟悉之后还算和善,会特意提醒利安德表演的注意事项,有些细节不上台表演是不会知道的。

    他们将要合作演出的那个剧本是比较俗套的类型,利安德要饰演抛弃女主的男主角,珍妮就陪着他练习,还会时不时地夸他:“不错,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天赋?”

    当然是因为他不是原主。但这话他没有说出来,只是打着哈哈糊弄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