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在中京大学学魔法的日常 > 2. 第二章,旧日幻梦
    夜幕降临,星辰漫天,夏末的夜明朗清凉。

    种彦君开了窗子,一个人坐在窗前,眺望着远处亮着大灯的操场,和红色跑道上影影绰绰的众人。

    【以前你在长安书院的时候,是每天早上练武还是晚上练武啊?】

    【早晚都会练,白日里读书。那时候书院里的学子都很努力,考取功名,进入官场,为国为民效力。】

    没有实体只有声音的系统看上去比它的宿主雀跃不少,种彦君甚至能听清它话语间翘起的最后一个字。

    他在现代度过的十八年里,一直与它相伴,但在千年前的那二十余年里,他们还未见面。

    种彦君真正的少年时代,属于千年前的长安书院。

    在新华夏建立前,这片大地被名为大胤朝的封建王朝统治,李氏皇权代代流转,在漫长的时光里,皇帝掌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昏庸或者清明,无人可以撼动。

    很不幸,种彦君出生的时候,坐在龙椅上的那个家伙,玩弄权术很有一套,治理国家却昏庸非常。

    在五岁那年,因着负担不起重税,他的父母将一个签筒扔到了家里的四个孩子面前。

    三根白筷子,一根红筷子,就决定了这些稚童的命运。

    幸运抑或是不幸,他抽中了那根红筷子。

    于是第二天,他的父母拉着他的手,让他站在村口那个老秀才的茅草屋门口等他们。

    朝阳初升,他站在那扇门前,看着父母逃也似地快步离开。

    他打小就聪明,他知道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老秀才姓金,据说十多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秀才,也曾风光无限,村里算命的半瞎子都说文曲星下凡,击中了他家的茅草房。

    然而金秀才历经多年,不知考了多少次,次次考次次落榜,家里最大的孩子都七八岁了,他还没当上举人。

    直到两年前,他妻子得了病,撒手人寰,留下一双儿女。

    金秀才在老婆的坟前哭了好几天,带着孩子回了家,再也不考试了。

    他不考学,时间就多了,有功夫给孩子们讲那些山川风景,鬼怪志异了。

    所以他的茅草屋里就挤满了孩子,他们从田地里来,从树梢上来,从牛棚里来,围在金秀才的身边,听他讲故事。

    种彦君也是其中之一,他喜欢听那些故事,喜欢听潇湘县令智斗海神,喜欢听沙海深处茫茫商队,喜欢听雪原之上触碰天命,喜欢听朝代更迭,高楼起落。

    所以,父母离开后,他敲响了金秀才的门。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啊?爹!”给他开门的是金秀才的女儿金泽玥。

    她那时候六岁,比他大一岁,聪明伶俐,是全村的孩子王。

    他还记得那一次,她攀上了村口那棵好高好高的树,一个路过的黑衣人看着她,说她根骨很出色,若是练武,将来必能有所成就。

    那时候他想,那太好了,如果玥姐成了武林高手,就可以行侠仗义,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了。

    回过神来,金秀才已经匆匆穿好衣服出了门。

    他跑到种彦君家里去拍门,喊了半天没人应,他又蹬着墙壁翻进了院里,发现他们全家都已经找不见人影儿了。

    金秀才回来的时候,像是老了十岁一般。

    在这样的世道,没人愿意养一张非亲非故的嘴。

    但下一秒,金泽玥拉住了他的手。

    “爹!他爸妈是不是跑了?那我想让彦君当我弟弟!”

    女孩银铃般的声音缭绕在他耳畔,她的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那只手的力气很大,甚至捏得他生疼,但他不敢松开,只是也紧紧地回握着她。

    他亲眼见过自己的奶奶饿死在草席上,他知道如果被赶出去,他也会饿死在外面。

    五岁的孩子不会掩藏情绪,他的眼中全是恐慌,甚至牙齿都在打颤。

    但下一秒,他听到了金秀才的回答。

    “好,那玥儿和清儿每天就要少吃一顿饭了。”

    从这一天起,种彦君成为了金家的第四口人。

    在名义上,他是金秀才的养子兼小徒弟,金泽玥成为了他的姐姐,而家中最大的儿子金泽清成为了他的哥哥。

    也是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金秀才本事很大。金家的孩子们跟着父亲,不仅读圣贤书,还学一门武艺。

    金秀才擅使大刀,一手刀法出神入化,曾砍倒过抢东西的山匪,也划开过飘然落下的秋叶。

    金家儿女自幼学武,十岁的金泽清已能持刀与父亲过招,虽然距离打倒父亲还有很远。

    而六岁的金泽玥天赋更高,基本功极其扎实,第一次拿刀就把哥哥砍得满院子边叫边跑。

    隔壁屋的婶子还以为是金秀才在打孩子,跑过来劝架说孩子不能往死里打。

    但传到种彦君这里,情况却有些不对了。

    种彦君的根骨很好,甚至比金泽玥还要好一点,他在书本上的天赋也极高,金秀才教的所有东西都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若说刚收他入门的时候,金秀才还暗自后悔过,那么教了他一个月的书后,他心中就只剩下狂喜。

    但,种彦君的身体灵巧,力量却有些欠缺,若是练习刀法,只会事倍功半。

    针对他的情况研究七天后,金秀才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他将种彦君手中的大刀放下,将一把柳叶枪交到了他小徒弟的手中。

    三个月内,种彦君就和这把柳叶枪磨合好了,他的基本功开始发力,一本一本武学堆砌。

    七年过去,少年击败大自己五岁的哥哥,成功出师。

    那一天,金泽清坐在地上,仰起头哈哈大笑,那一天,金泽玥跑到集市上买了平日里舍不得吃的肉,那一天,一家四口人围坐在一起,火炉彤彤红,映着孩子们的脸。

    金秀才将最大的一块肉夹到种彦君碗里,像对待家里最小的那个孩子一般。

    “咱们彦君功夫那么好,学问也那么好,将来想做官员,还是想行侠仗义?”

    刚巧,这个问题,他已想过无数次。

    做侠客当然自由,无拘无束,行侠仗义,帮助弱小,顺心而动。

    而且,在这个朝廷黑暗的时代,武林已然繁荣昌盛,各大门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属于武人的时代到来了。

    然而,做侠客,行走江湖,能救几人?

    “我想做官,做个清官,做个好官,为民请命。”

    权力是毒药,权力是武器,权力是腐化堕落的根基,权力也是烧灼罪恶的火焰。

    “好!”师父哈哈大笑。“你做个好的县令,能救一县百姓,做个好的知府,能救一府百姓,做个好的太守,能救一片土地上的百姓!我信你的天赋,信你的才学,也信你的志向!”

    心之所向,坚定不移。

    武林风云变幻,金秀才的实力终于为人所知,隐藏在茅草屋里的学堂横空出世,长安书院这个名字响彻江湖。

    有无数自诩侠客之人看轻他们,说他们无非是沽名钓誉之徒,竟还想着与那皇帝老儿同流合污。

    有人来书院挑衅,被金泽玥一刀砍断了衣襟,也有人口吐污秽之语,被金泽清骂了个狗血淋头。

    心静则风止,在哥哥姐姐的守护下,种彦君跟随师父学习为官之道,纵横之术。

    无数个挑灯夜读的日夜,一颗坚定的心驱使着一颗聪明的大脑吸收着知识,一天又一天,越来越厚重,只待那一日,龙吟出海,凤鸣九天。

    一年后,十三岁的种彦君考中秀才,神童之名在长安城流传。

    三年后,十五岁的种彦君成为举人,太行的连片山川为他的名字而动容。

    五年后,十七岁的种彦君在兄姐的陪伴下来到中京,天子脚下,华夏中心。

    中京富贵迷人眼,他却想起了在长安书院,在茅草屋,在华夏各地游历时看到的天下万民。

    九日作答,一篇治国策震动朝野。

    高台放榜,十七岁的草根少年击败无数世家子,夺得状元之位。

    少年天才,书生意气,举世闻名,万众瞩目。

    春日马蹄疾,少年穿着红袍,打马游街。

    无人得知前一天,他拒了皇家公主的婚事,惹恼了刚愎自用的皇帝。

    天子一怒,签下了一纸命令,发配这位年轻的状元郎前往南疆,华夏最为偏远落后之地。

    宫墙之上,无人知晓,这正是他想要的。

    四月路途,有武林朋友相伴,他不觉得孤独。

    金泽玥已经开始行走武林,她与武林中无数少年天才陪伴他一同前往南疆,帮他用武力扫荡顽固的本地豪强,与虎视眈眈的南国探子。

    武林开始理解他在做什么,这也是他们想要去做的。

    施政五年,平衡各派势力,发展本地经济,修建水渠,建立学校,打通商路,平反冤案。

    这条路很难,也很泥泞,但他身处其中,只觉甘之如饴。

    南疆太守热爱这片土地,他比任何人都更加坚信,这片土地是坚强的,是勇敢的。

    总有一天,在它之上,会开出繁荣富强的花朵。

    然而,他没有看到那一天。

    天命不仁,悠悠武林风云变幻,江湖中白莲教兴起,有人在南疆密林中发现了圣树。

    两年间,上万白莲信徒齐聚南疆,攻城略地,屠杀百姓。

    二十二岁的南疆太守,以武人之姿带领三万守军,在春城外与白莲教生死一战。

    那一天,鲜血染红了高天,染红了稻田,染红了河水,也染红了所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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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瞳。

    南疆的百姓感念太守大人带给他们的粮食与知识,他们发自内心地信仰他,就像信仰天命与十神。

    这样的信仰本就是一种力量,它流淌在种彦君的经脉中,赋予了他无与伦比的力量。

    于是他用这种力量,同剩下的白莲教徒同归于尽。

    鲜血染过焦土,他像枫叶一样飘落,死亡的感觉并不好受,但他无暇顾及那些。

    死亡临近,唯遗憾不能孝顺师父天伦之乐,不能帮衬清哥治理家业,不能陪伴玥姐闯荡江湖。

    生命与鲜血一同流干,他的意识逐渐远去。

    但,一个声音在他耳畔突兀响起。

    【哈喽,我说哈喽!】

    【不对,忘了你是古代人了,不懂英文!】

    【总之,现在我有一个机会给你,你可以活下去,还能看到千年后的世界。】

    【前提是,你得帮我办点事情。】

    【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

    再次醒来,时间已然穿越千年。

    生活在现代的种彦君不再是太行人,而是留在了他热爱的南疆土地之上,他慢慢长大,被纷至沓来的新鲜玩意儿打得措手不及。

    在这个时代,华夏的土地上已经没有皇帝了,取而代之的是属于人民的政府。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能吃得起饭,所有小孩都必须去学校读书。

    在这个时代,各种灵巧的机器层出不穷,他花了好一会儿才搞懂电视机和洗衣机,还差点被电磁炉烫了手。

    有时候他会觉得,前世今生,恍若浮生一梦。

    唯一还能让他觉得熟悉的,偏偏是世界上大多数人不了解的魔法。

    魔法依靠魔力来运行,魔法师们通过对魔力这种能量的不同处理方式,发展出了各种特别的魔法。

    而从千年前流传至今的武术也没有荒废,而是焕发出了新的光彩。

    【我记得,千年前我们练武,出招,也要求内力从丹田生发,流淌至全身与武器之上。就我的感知来说,内力和魔力,是同一种东西。】

    【是嘛,所以你学魔法肯定轻松,你对它可太熟悉了。我现在就给你发一个任务!】

    【学会魔法?】

    【那个不着急啦!现在你总得适应一下现代生活吧,三个月认全三千常用简体字怎么样?】

    【其实我已经学会了,最近这几天你不在,我看了很多现代书籍。这种文字的确简便,有助于知识的普及。】

    自称星的系统是种彦君在现代的第一个朋友,它是唯一知道他前世今生所有事情的人,也在积极帮助他习惯这个崭新的时代。

    有时候它会故作深沉地说,作为系统,我得给你派个任务了,不能再让你这么自由发展。

    但它发下来的任务往往那么简单,甚至让种彦君觉得是玩笑一般。

    【你先考个春城重点小学的第一名!】

    【拿到了,然后呢?】

    【我要你这个暑假自学完所有中学数学!还有英语也给我学!磁带我都给你搞来了!】

    【世界居然这么大,有如此多的国家,星,能为我寻一些俄语和法语的教材吗?我想一并学习。】

    【现在这时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你要多学学这方面的内容,要不给我拿个学科竞赛的奖回来?】

    【数学竞赛的全国金奖可以吗?或许我也可以学学物理方面的知识?】

    【大哥,我现在觉得你当魔法师真浪费了,你这种人才就应该去搞可控核聚变。】

    【可控核聚变不是每年都说前景可嘉吗?】

    【屁,再来二十年它也搞不出来。】

    十八年下来,种彦君完全理解了这个时代的运作模式,学会了所有高科技产品,通过看新闻对世界形势也有所了解。

    最重要的是,他学会了魔法,并捡起了他上辈子拥有的武功。

    高三那年,星给他布置了一个任务,要他取得保送中京大学特班的资格,那时候他不置可否,但现在他由衷地感谢它。

    因为他在中京大学特班47级的群里,看到了熟悉的名字。

    金泽玥  太行:咱班女生谁是中302的2床呀,我是1床!

    罗明轩  青城:哦对对,玥姐机智!我中304室友速速冒泡!

    孟子岑  太行:我是中305,坐等室友。

    武锦辉  沙海:我也是中305,哥们你好!

    消息提示冒出,是邵峰发来的消息。

    邵峰:我刚接到通知,明天迎新的话,需要早上五点半起床,六点半就都布置好,你这边可以吗?

    种彦君:当然可以。

    没有不去的理由,他想。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再见到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