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无看车真的开远了,阿巴阿巴也说不出半个字。
他眯眼抬头看了看大太阳,又低头看看表,皱着眉估了一个自己不被晒脱水的极限时长,闭上眼睛,开始靠声音定位最近的建筑物和移动物体。
诶,很好,有一辆车正在接近自己。
必须想办法搞定它。
虽然原地不动的话,身体里的水分还能撑几个小时,但要走到可以存活的地方,可能性几乎为零。
一定要让我上去,拜托拜托啦!
姜无睁眼的时候默默发愿。
然而,还没想好说辞,姜无身后就传来一阵中气十足的呐喊。
“诶,那小帅哥!”
他一回头,车主开开心心地跟他招手。
这可真是小姜吊越野,愿者上钩啊。
迎面驶过来的这一台沙漠越野,足足有两米多高。
它的框架由耀眼的红色粗钢管制成,摄录设备就固定在这上边。车子没有车门,外壳是黑色的碳纤维,底下四个硕大的轮胎,高度快要到姜无的腰部。
黑红相间的配色、碳壳和金属的光泽对比,平地起飞的张扬感,直直地撞到姜无的心里。
当然,要是车上没有另外那两个人就更好了。
欢快地喊“小帅哥”的男人,看起来圆咕隆咚的,和善的五官分布在他那张饱满的大脸上。
看向前方的时候,帽沿下的两条八字眉高高扬起,腮边丛丛络腮胡子,说话的时候跟着他的下巴一抖一抖,在给几乎不存在的脖子扇风,显得十分滑稽。
而驾驶位上的这个男人,在沙漠里竟然穿了一件牛仔背心。或许是为了露出身上迷人的古铜色皮肤和健硕的手臂肌肉。
他脸型周正,墨镜也遮不住的浓眉大眼,硬朗的寸头短发。冲人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左耳上戴的两个银色耳环一晃,和他的笑容交相辉映。
车停下的时候,姜无赶紧拔腿靠近,被溅了一裤腿的沙子也顾不上,扒拉住人家车梁。
“大哥,你们是去城里吗?”
被问住的两人一愣,一头雾水地收起笑容,对视两眼,然后重新笑开了岔。
“是!上车吧您!”
“我叫姜无!你们呢?”秉着真诚交友的原则,姜无扒着前座往前够,在一阵颠簸的风声中,做了一个震耳欲聋的自我介绍。
胖胖的男人费劲地转过身子,伸出手:“小老弟,受累等我们了。大家都叫我兽爷,他是峯。这会儿啊,咱们还得接两个人,才能进城。”
姜无这会儿才反应过来,“峯”这个名字,经常出现在电视上。
他的野外生存和格斗技能在同咖位的演员当中,算是一骑绝尘。
他戴着墨镜,姜无看不清他的眼神,但通过脸的角度判断,峯好像透过后视镜,前前后后打量了自己,很久很久。
看着姜无一脸懵懂尬笑的样子,兽爷开始为姜无打抱不平。
“不是,导演对你也忒狠点儿了,真就啥也没说呗。”
姜无摇摇头,老实答道:“没说。她就说,让我下车。”
“哈哈哈哈哈,行,那你跟着我们混得了。”
说完,兽爷在双手的帮助下把胖胖的身体转回去,峯换挡加速,两人在狂沙飞舞和风驰电掣的快感中发出“哦吼”的喊声。
姜无也被他们的氛围感染,轻松地靠回自己的椅背上,眺望前方,感受沙漠的风光。
除了林其水,他之前也没有跟别的人类有过太多交流,所以听到峯说“跟着我们混”的时候,姜无有一种新奇的感觉。
他想起之前学过的一部电影。
说的是有一群生活在高原的狼,发现了一只破旧的玩具小狗,然后一路带着它捕食和迁徙,直到猎人沿着小狗身上的追踪器找到了狼群,把它们猎杀殆尽。
不,这个故事倒也不太对应。
看来自己建立联想的技能,还需要再精进。
正在三人谈笑之间,车子驶到了城外的一家帽子店。
守店的老板以为来了大客户,赶紧站起来张望,这一下,两位正在柜台前砍价的人儿也转过身来。
左边的女孩一头长卷发,廓形的草帽檐和一字肩衬得她的鹅蛋脸更小巧,她笑起来,睫毛长长地弯成两个月牙。修长白皙的脚踝上,用细细的金链挂着一圈玉石,整个人看起来灵动又活泼。
而右边这位,却正好是另一个极端。
她留着及肩的金色波浪短发,那浓重的下眼线、深邃难辨的灰绿色瞳仁,令人不敢直视,挺直的鼻梁下,是充满魅惑的暗红色薄唇,黑色衬衫和马靴勾勒出她挺拔的胸腰和长腿,骨节分明的手指做了银黑色长甲。
两人手里端着不知道从哪搞来的沙漠樱桃汁,走出门外和下车的三人打招呼。
“峯哥你好、兽爷你好,我是唱跳歌手朗朗!初次见面,还请多多关照。”徐朗朗一上来就铺垫了热情洋溢的氛围。
“不用客气,你叫我峯好了。”众人没想到,峯长着一张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脸,这时候却挠挠头,古铜色的脸皮底下还透出一丝红晕来。
“哎呀,年轻人,太可爱了太可爱了,比舞台上还好呢。”兽爷看到徐朗朗,搓搓手,胖乎乎的脸上洋溢着老父亲般的慈爱。
徐朗朗甜美地笑着回应,而另一位美人只是跟他们对视之后,淡淡地点了点头:“娜塔莉亚。”
这反应一出,起码让现场温度降低三度。
但兽爷此人,绝不会让话头掉在地上:“娜塔,我看过你那戏,《冰上的莫拉娜》,表现非常自如,后生可畏啊。”
女演员微微向下的嘴角终于勾起,眼神却还是疏离:“过奖了,运气好而已。”
姜无边在脑子里检索他们的资料画面,边傻呵呵地看着,没跟上这一波社交的节奏,直到峯不着痕迹地把他往前推了一把,才反应过来。
“哦,你们好,我叫姜无,之前是一名......黑客。”
徐朗朗见到对方似乎是同龄人,就亲切地接他的话:“诶!黑客?黑客怎么会想着入我们这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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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娜塔莉亚也顺着话头看他,灰绿色的深邃眼眸里,透出一丝警惕。
姜无正犹豫着张口,不知怎么回答的时候,兽爷想起车上自己护犊子的承诺,于是拍拍他的肩膀打趣道:“这还用问!你瞅瞅这小脸,谁长成这样能不入行啊?这不浪费资源吗?”
大家哄地笑开。
“行了,那咱们闲话少叙?先往城里去吧。”
说罢,兽爷带着几个人往外走。
没走多远,他一个急刹突然停下脚步:“哎哟,坏咯,选车的时候忘了这茬。”
穿过兽爷和峯的对视,大家疑惑地看向门外,这沙漠大越野虽然霸气凌人,却在出厂时只严格地设置了——四个座位。
一番礼貌性的拉扯之后,毫无悬念地,姜无成为那个多余的人。
峯把兽爷薅到前排去跟自己一起直面沙土,随后拿出一块小擦窗布,把后排座位上的沙子抖落下去,让两位女士坐得舒服一点。
而姜无也颇受关爱,戴上了峯的手套和兽爷的宽檐帽,一路像菩萨似的端坐在车顶,摇进了城。
咯斯弄拉城区里,庄严肃穆的古钟楼和公务大楼伫立在中央大道的两侧。
古钟楼还保持着它被风化的痕迹,威严厚重。而大道两侧有着大大小小尖顶或圆顶的教堂,在日光照耀下焕发出古朴的金色光泽。
近处,是装修配色浓烈的啤酒店、纺织成衣店和面包店,这些店面上的壁画,大多像它们的主人一样热情好客又有脾气。
如果再看仔细一点,烟酒无人售卖机和游戏机体验店,是科技在这座城市仅有的一席之地。
从高空俯瞰咯斯弄拉,就像有一批现代派画家从天而降,把浓烈的油彩泼到中世纪的遗骸上,形成了一种洒脱和禁锢交织的秩序。
姜无一行人从沙漠接近城区,穿行过一些光秃秃的碎石路,路过两边像是工厂、又像是民房的一格格屋子,终于看到一道高大的白色双拱门,上面写着咯斯弄拉的名字和城门建成年份。
这也意味着,他们要在这里下车了。
五人把车钥匙放在规定好的地方,步行踏上中央大道。
越往城里靠近,就越多酗酒打闹和在路边上跳舞的年轻人,他们不戴头盔飙摩托车,同伴有时一骨碌从后座滚落下来。
一行人徒步来到城中心的广场,那里有全城最著名的地标——胜利女神雕像。这座石雕有十层高,站着的女神目视前方,周身衣襟飘扬,她右手托着一顶橄榄枝编织而成的桂冠,左手握着一节链条。
据说,曾经的咯斯弄拉城经历十天十夜的血染,才从侵略者的手下挣脱出来,于是人们便建造了这座雕像来纪念。
至今已经两百多年。
姜无抬头凝望着女神栩栩如生的脸庞。
尤其逼真的是那双眼睛,她的双眼,仿佛凝结了许多次战火燃烧、鸟兽惊起、兵刃相见,又归于平息。
姜无整个莫名浑身一激灵。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是名为历史的巫师,在生物体内种下的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