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给你说李大厨,虽然咱今个马上要闭店了,但这菜可得认真做,这位客官怕是军爷,就算不是军爷那也肯定不是善茬,哎哟,你那是没看到,那胸口都是血迹,那气势也是,一双眼睛就是淡淡的看着你就能让人汗毛立起,嚯,一看手底下就沾了不少人命,你别想着糊弄,省得这位爷发现,把你头都拧下来。”店小二凑到李大厨耳边提醒。
说罢他还拍拍自己胸口,一副十分后怕的模样。
原本悠闲抖着腿嗑着毛嗑,使唤着徒弟忙活的李大厨精神一振,连忙把毛嗑一撂:“哎哟,是吗?那这菜我得仔细盯着。”
作为大厨,李大厨手底下使唤的人不少,威风着呢
可再威风也就是东家手底下一个厨子,菜端出去惹了不好惹的,那也是要吃苦头的
都听店小二如此说了,哪敢糊弄?
菜很快就一道一道端上了桌子,沈钊拿起筷子,吃起来。
第一口入口,沈钊眼睛一亮,味道确实不错。
对于在末世先吃了三年泡面,又吃了许久压缩饼干,最后只能吃腥臭难嚼的变异动物的沈钊来说,很是美味。
多久没吃过这正常的饭菜了……沈钊眼里满是怀念。
变异动物腥臭难嚼,变异植物更是全是粗纤维难以下咽,只能说吃下去能活着
论胃口,还是这样的饭菜更加符合华夏人的口味,沈钊表情都放松下来。
动筷子速度越来越快,沈钊最后可以说是狼吞虎咽。
分量足足的好几个菜配上一小木桶米饭,沈钊吃的干干净净,连菜汤都没放过,伴着米饭一滴没剩。
看得店小二目瞪口呆,乖乖,这是多久没吃饭了?上菜时候他可瞧见了,那分量可是足足的。
这一桌,寻常都是一桌人吃的。
沈钊精神叫嚣着还想吃,但是肚子实在吃不下了,只能放下筷子。
吃饱的沈钊心情十分不错。
那句话怎么说,吃饱不想家,这顿饭直接将沈钊从刚醒那种悲观厌世的情绪中拉出来了。
既然没死,这世界又能好吃好喝,好好生活,那何不就好好活下去?
有个屋子,再买块地,种点爱吃的蔬菜粮食,自给自足
偶尔还能来这酒楼打打牙祭,想想好像还不错?
想到这,沈钊甚至觉得有点兴奋,曾经他所求也不过一日三餐过正常生活罢了,如今能过上这样的生活,何必再找死呢?心间迷雾被拨开,想开的沈钊心情颇好的结账,一共三两5钱,对于普通人家可以说是天价了
沈钊却觉得挺值,这银子本就是白来的,而且这菜味道确实不错,堪比末世前吃过的大厨水准
将掌柜找的小碎银和一串50的铜板串往衣服里一塞,沈钊带着点愉悦的出了食珍楼。
“客官,您慢走,下次再来哈。”店小二谄媚的将人送到门口。
“嗯。”一定还会再来的,厨子做的实在不错。沈钊好心情的嗯了声。
来时他没想太多,只想吃顿饱饭当个饱死鬼,
现在吃饱了想开了,也有闲心瞧瞧这小县城
现已近黄昏
街道两边的小商贩陆陆续续在卸门板准备闭店
来卖菜或买东西的农夫农妇、挑货的脚夫在匆匆忙忙往城外赶。
很普通,似乎没什么好看的,沈钊虽然经历了末世,但好歹是在现代繁华都市长大的,那也是见过世面的
不过见识过末世后,沈钊觉得这条街也很好了,甚至有点温馨
至少这里还有人类秩序,有公序良俗,而不是个全面崩坏的世界,这里大家都在过正常人的生活,不用天天打打杀杀,你死我活的艰难求生。
沈钊就在这街道慢慢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查看着原主的记忆
原主是这座小县城下面一个叫青山村的猎户,也叫沈钊,今年25岁,以前也是村里的耕户人家,家里虽不算特别富裕但也能吃饱,原本日子过得不错,可惜五岁的时候娘病死了,没多久爹就娶了后娘,后娘进门陆陆续续生下三个弟弟,站稳脚跟后就抖了起来,他这个原配生的儿子日子就苦起来了,各种苦活累活干不停,更是拖着不给说亲娶媳妇,生生熬到原主二十岁
等亲爹一病死,后娘干脆借口说分家,将他赶了出来,什么也没分。
原主在后娘手底下生活了十几年,见识过后娘泼辣耍赖,吃亏吃习惯了,也不敢反抗,居然就这样认了。
就这样,原主自己在村里山脚下搭了间木屋,成了猎户。
这年头猎户算是最低的职业,没有地生活没有保障,打猎随时可能死去,原主没有正儿八经学过打猎,打猎技术一般,能打到野鸡野兔已算不错了,活着都艰难,更别说娶媳妇了,于是这五年里就这样囫囵的活着
直到这次上山遇到山豹被挠了胸口受了伤,失血过多倒地上再没起来。
没什么亲人,很自由。
原主老实寡言,一直独居后山脚下,和村里人接触少,麻烦也少。
沈钊对这个身份很满意,顺着原主的记忆往回走。
住城里要花钱,兜里现在就省六两五钱银子了,拿来吃可以,住,沈钊表示,那算了,倒不如走回去住,也认个地盘。
青山村离县城不算远但也不近,沈钊身上有伤走得慢,天彻底黑了估摸到半夜了,沈钊才找到原主住的地方
就一间小木屋,自己搭起来的,里面就一张小木板床,还有一张不知道哪里捡来的破桌子,一口木箱子,这就是原主全部东西了。
厕所、厨房通通没有,生理问题原主都是在外面解决,煮饭就是外面石头搭建的小土灶,有个陶罐,可以说,寒酸简陋。
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可能就是一处老鼠洞里藏着原主这5年精打细算攒下来的2两左右的银子。沈钊也没着急掏,就这么也不嫌弃的往木板床上一躺,身上有伤又走了这么久,他也累的够呛,要不是晚上吃的油水多,都走不回来了。
那好心人留下的伤药极好,走这么久的路,伤口都没再流血了,暂时没事,明天他再去找找草药,慢慢把这身体养起来。
身体彻底养好了,再想法子赚点银子修个屋子,买块地,就可以慢慢过自己自在日子了。
沈钊缓缓吐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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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变异动植物,不用担心突然有危险,沈钊这一晚入睡的很安心,可没想到没多久就发起热来。
没有药,只能这样挺着烧,沈钊干脆起来盘腿坐在小木床上,开始吐纳
这是他末世后一次受伤,偶然捡到的一本功法,应该是什么内功心法,他自己摸索着练,倒是也有点成效,不说成为绝世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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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强身健体,提高战斗力很有用处,至少沈钊能在末世活十年,多亏了这套功法。
等到天渐渐微亮,体温也降下来一些了,沈钊睁开眼睛,吐出一口气,感觉身上的力气有所恢复,精神也好了一些。
看来那心法这具身体也能练。沈钊握握拳,感觉力气恢复了许多,心下满意,不论在哪里,自身实力强悍,心里才有安全感。
沈钊也不打算再睡了,他准备起床去山上找找草药回来配药,这内功心法对内伤有用,对外伤作用却微乎其微,还是得配合着药物,不然伤口发炎,反反复复高热,这滋味不好受。
刚起呢,门外就传来唏唏嘘嘘的声音,沈钊微微蹙眉
“娘!你小声点,别把人吵醒了!”
“吵醒了怎么样?老娘再怎么也是他后娘,后娘也是娘,白养他这么多年,他孝敬我应该的,怕什么?!”
“昨儿个有人看见这小畜生晚上回来了,也不知打到什么猎物了没?”
“……”
这是原主那后娘和便宜弟弟?记忆里,就算将原主赶了出来,这后娘也时常仗着长辈身份来拿原主好不容易打的猎物,不给就各种哭喊,胡搅蛮缠
原主在后娘手底下生活久了,心里杵这个后娘,不知道拿她怎么办,十次有八次都让她得了逞
不过,原主怕,他可不怕。
事实上,能在末世稍微活得久一点的人都不是善茬,沈钊尤甚。
沈钊冷笑,推开摇摇欲坠的门板出去,面无表情的看着鬼鬼祟祟的两个人:“你们来干什么?”
才十四的沈小宝咽口水,其实他有点怕这个大哥,看着这大哥平时都是沉默老实的模样,但是他有次偷懒去后山睡觉,可是见过他打猎的样子,有点凶。
可谁让他两个哥哥昨晚喝醉了,来不了,他娘就非要扯着他过来。
见着人,后娘张氏反而气势上来了,叉着腰,露出假笑:“哎呀,老大啊,你看你也许久没有来看我和你弟弟们了,这不我俩担心你,来看看你嘛。”
沈钊点头:“那看完就赶紧回去吧。”
张氏东瞅瞅西瞅瞅,想要透过人看到屋子里去,看看这便宜大儿打了什么回来,嘴上假惺惺的:“你这打猎有收获没?家里都许久没见荤腥了,你也心疼心疼弟弟们,平时他们可念叨你了。”
沈钊顺从的答应:“行,我心疼心疼。”说完,他就动了起来。
这是要给自己拿猎物了,也不知道是啥,野鸡还是野兔,张氏一下子露出个笑,家里又能多顿荤腥了,再不然拿去卖也能换些铜板。
就知道他不敢忤逆自己,自己再怎么说也养了他十几年!张氏得意的想。
不过这小畜生真是没用,竟打些野鸡野兔,不值什么大钱的小玩意。张氏心里嫌弃。
沈钊走到沈小宝面前,拎起沈小宝的衣领就是一拳。
“啊!大哥!你打我干嘛?!”沈小宝捂着脸,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
他什么也没说!
“你妈让我疼疼弟弟们,我疼你呢。”沈钊又是一拳。
沈小宝在家也是好吃懒做的,他还没成婚,张氏还是有几分偏爱他的,养的人脸上有几分肉,好打的很
张氏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尖叫:“沈钊,你个畜生,你干什么?放开我的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