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九年春。
明明过了立春,鄂城的温度依然冻人。
温暖的被子里,程锦宁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觉得胳膊有点麻,轻微抬了一下,却根本动不了,这才发现自己整个人被一条结实的手臂紧紧箍住。
她稍稍清醒,又感受到后背紧贴着一个热烘烘的胸膛。
反应了好一会儿,程锦宁才记起来,她结婚了,如今在她身后抱着她的人是她的丈夫庄靖恒,今天是他们新婚的第三天。
程锦宁是个在农村长大的姑娘,但她不甘于在农村待着,而且和普通农村姑娘不同,她有一个城市户口。
但城市户口加上非独生子女,到了年龄还是要下乡,依旧是在农村待着,还不一定在她家这边的农村。
不想继续在农村待着,也不想被分配到别的农村,更不想随便找人结婚,程锦宁高中毕业之后便四处找机会,终于在知青报名时间的最后期限考上了铁饭碗。
遇见庄靖恒是一个意外,两人在拐角处差点撞在一起,再一抬头,一眼万年。
后来两人坚称是一见钟情,不是那什么见色起意。
不过对这一说法,程锦宁本人略微有些心虚,她一见钟情于庄靖恒的‘财’,然后也有见色起意。
程锦宁从小便喜欢长相好看的人,只觉得看着心情都能好上几分。
瞧见庄靖恒的第一眼,程锦宁便觉得就是他了。
宽肩窄腰大长腿,又是一副浓颜长相,尤其是那一双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扬,勾得她根本挪不开眼。
那一刻,程锦宁的世界只剩下他了。
不过她到底还有些自控力,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只是程锦宁没想到,这视线才挪开就落到了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以及那手腕上的梅花手表上。
这一看,程锦宁彻底心动了,有颜有钱,这不正符合她的要求吗?
程锦宁没有寻常姑娘家的羞涩,莽上去就直接问庄靖恒是不是单身。
“是。”
得到确定答案,程锦宁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问:“我也单身,同志处对象吗?”
而庄靖恒答应了。
紧接着两人的关系便似坐了火箭一般,两周家长,三周打了结婚报告,如今正是第四周。
似乎是感受到了程锦宁的动作,庄靖恒收紧了手臂,脑袋埋在她的脖颈处,声音闷闷地问:“几点了...”
程锦宁拍了拍他的手臂,想让他放开些,但没有作用,反而让他的动作更加收紧。
与庄靖恒的距离太近,她不由得又想到了新婚这三天的经历。
相处一个月的时间,庄靖恒在程锦宁眼里是个正经成熟的男人,有时算得上沉默寡言。
但谁能想到就这么一个人,拉着她整整胡闹了两天?
这么一想,那些记忆又浮现在了眼前,程锦宁脸颊发烫,她使劲拉开庄靖恒的手臂,准备掀开被子起床。
庄靖恒却不愿意,又抱紧了她,在她耳边嘀咕道:“再睡一会儿。”
程锦宁也不想离开温暖的被子,但今天不能偷懒。
她再一次拉开庄靖恒的手,这次直接掀开被子起床。
寒冷的空气瞬间包裹住程锦宁,冻得她一个激灵,赶忙拿起搁在椅子上的毛衣毛裤穿好,最后又套上一件大棉袄,这才止住了冷。
鄂城地处中间地带,既不是北方,没有供暖,也不是南方,温度极低还带着湿冷,冬天全凭厚重的衣服以及个人身体素质硬抗。
程锦宁在鄂城生活了十几年还是不能习惯这里的气候。
怀里没了人,庄靖恒也不睡了,抱着被子坐起来,问她:“怎么起这么早?”
庄靖恒起来了,程锦宁的目光不自觉地飘到他的脸上,尤其是那双眼睛,勾得她连那头乱发都不在意了。
也是这双眼睛,让她每次只抵抗一会儿便缴械投降。
庄靖恒见她愣愣地站着不动,笑着朝她招手。
程锦宁下意识往前,接着她的脸被一双温热的手捧住。
她顺着那力道弯腰,眼里只有那双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双眼睛不断靠近,近到程锦宁看到了她自己的身影。
额头相抵,鼻尖相触,唇瓣交叠。
不知过了多久,庄靖恒主动起身,只留下程锦宁躺在床上喘气,满脸红晕,同时心里是满满的懊恼。
她为什么一见到庄靖恒就矜持不住了呢?
一定是庄靖恒太勾人了。
程锦宁起身,悄悄瞪了庄靖恒一眼,这人就是个男狐狸精!
庄靖恒换好衣服,走到床边摸了摸她的脑袋,关心地问:“昨晚上还在做噩梦吗?”
听到噩梦,程锦宁顾不上去看他了,面色严肃。
新婚夜折腾大半晚上,她本应该沉沉睡去,但她仿若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看到了一本小说,而小说的内容是庄靖业的成长之路。
庄靖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长大后他不顾家里的反对,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当知青。
然而等他再次得到家里消息的时候,却发现爹妈下放,客死异乡;大哥残疾退伍,大嫂以泪洗面;二哥二嫂划清界限;三哥意外离世,三嫂疯疯癫癫,四姐被欺负后跳河自杀。
一大家子死的死,残的残。
庄靖业一人撑起了这个破碎的家,从小摊贩做起,最后成为了鄂城首富。
庄靖业长相帅气,成长经历坎坷曲折,事业蒸蒸日上,妥妥的美强惨,引得无数美女前赴后继,想要收了这个钻石王老五。
小说有点烂尾,女主刚出现一个背影便完结了,除此之外,这本书没有任何槽点,故事引人入胜又励志。
然而程锦宁看完只觉得后背一凉,无他,只因为庄靖业是她的小叔子,庄靖恒是那个意外离世的三哥,而她就是那个疯疯癫癫的三嫂!
程锦宁:“!!!”
这怎么不算是噩梦呢?
程锦宁大半夜被吓醒了,抱着庄靖恒就哭。
她还是大好年华,怎么能疯呢?
还有,她好不容易找的帅气脾气好又挺有钱的老公,怎么能死呢?
瞧着程锦宁在发呆,庄靖恒弯腰提起床头柜边的热水瓶,对着搪瓷杯倒水。
“砰!”
“咚!”
接连两声,吓得程锦宁回过神来,她轻抚胸口去看庄靖恒那边的状况,却发现他呆滞地站在原地,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提手。
等等,红色的提手?
程锦宁的目光落在地上,很快找到了摔在地上的热水瓶。
热水瓶的瓶塞不在,内胆大概也摔碎了,热水不断涌出,在冷意十足的屋子里冒着热气。
再看庄靖恒,正一脸纳闷地看着手里的提手。
程锦宁捂嘴偷笑,这一刻的庄靖恒没有平日里的诱人,只有笨手笨脚的憨。
庄靖恒回头,正巧见到了她偷笑的模样,摇摇头,放下那残缺的提手,去旁边拿东西打扫。
热水瓶的外壳将内胆碎片牢牢锁住,倒是不用担心碎片划伤人了。
庄靖恒将外壳放在一旁,自顾自地拖着地,清理完之后才打开外壳,倒出内胆碎片。
“等会儿和妈说一声,让她去供销社买一个内胆。”
和婆婆说话啊...麻烦!
程锦宁摇头,“你去和妈说,我还不敢。”
庄靖恒手上动作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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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锦宁,你追求我的胆子去哪儿了?”
程锦宁一呆,“我哪有追求你?只是多问了你一句而已,我这顶多算有勇气。”
庄靖恒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有勇气就是第一次见面问要不要处对象吗?”
不等她回答,他拿着拖把走进卫生间,不知道又弄了什么,好一会儿才出来。
程锦宁听到声音,抬眼看了过去,瞬间恍惚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进卫生间和出卫生间的庄靖恒不太一样——
后者明显更吸引她。
庄靖恒靠在桌子上,弯腰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还不洗漱吗?时间要来不及了。”
程锦宁瞬间回过神,几步跑进卫生间,刚靠近洗手池便看到了还冒着热气的脸盆、打好水的水杯以及挤好牙膏的牙刷。
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只是在新婚夜第二天早上提了一句,庄靖恒昨天和今天都替她准备好了。
孺子可教。
程锦宁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又跑出卫生间。
庄靖恒已经在房间门口站着了。
程锦宁三两步路过他走出了房门,庄靖恒顺手关上了房门。
两人婚后并没有单独居住,而是住在庄靖恒的家里。
庄靖恒的爸爸庄振平是鄂城纺织一厂的厂长,分了一栋独栋小楼住着。老两口带着小儿子小女儿住在一楼,三个成婚的儿子则带着老婆孩子住在二楼。
小楼在老大庄靖廷结婚时进行了改造,二楼的每一间房间都加了卫生间。
这是程锦宁最满意的地方。
两人下楼,桌子上还摆着早餐,豆浆油条面窝包子鸡蛋还有白粥咸菜。
刚坐下,庄靖恒拿起碗舀了白粥放在程锦宁的面前,自己则倒了一碗豆浆,一边吃油条一边喝豆浆。
程锦宁舀了一勺八宝咸菜放粥里,又夹了一筷子萝卜干,拿勺子搅匀之后慢慢喝着。
粥的温度刚刚好,再加上咸菜的咸味,简单又美味。
刚吃几口,一道黑影窜到两人面前坐下,拿起一个包子便咬了一大口。
他一边吃一边喟叹,“也就这几天三哥你结婚才有这么丰盛的早餐,我估计明天就吃不着了。”
程锦宁喝粥的动作停了下来,余光不断打量着对面坐着的小叔子庄靖业。
这就是她梦中那本小说的主人公。
庄靖业才十三四岁,不胖不瘦就是有点黑,剃了个寸头,但丝毫不能掩饰眉眼间的帅气,反而显得整个人很精神。
见程锦宁一直盯着庄靖业,庄靖恒拿起一个面窝放进她的碗里,道:“吃面窝,你喜欢这个。”
程锦宁也不意外,两人认识一个月左右,偶尔约着吃饭,早餐、中餐都吃过,对对方的忌口和喜好都有所了解。
庄靖恒不挑食,什么都能吃,程锦宁娇气一些,很多东西都不爱吃,喜欢吃的也有专属搭配。
这面窝配加了咸菜的粥便是她专属的搭配之一。
程锦宁啃了一口泡了粥的面窝,眉目都舒展开了,她一边吃一边思考梦中的小说内容。
虽然梦很真实,但谁知道真假呢?
不过此刻小说主人公就在面前,正是最好的验证时刻。
验证不能用过去的事情,要选择未来的事情。
程锦宁拧眉思考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了那本小说里曾经提起过男主——
十三四岁时就想着响应号召下乡当知青,但没想到被家里人发现了,还被打了一顿。
程锦宁很确信在和庄靖恒认识的这段时间里没有听过庄靖业要当知青的消息。
“靖业啊,听说你准备去当知青?”她突然问道。
“咳咳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