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长公主,边关不是女儿家该去的地方。”
御书房里很静。
沈凰站在殿中,一身赤红劲装,腰间佩刀,脊背挺得像一杆枪。
十七岁的姑娘,眉眼已经彻底长开了。
不像寻常京中贵女那般娇柔。
她站在那里,不施粉黛,额角还有晨起练枪时没来得及擦净的细汗,整个人锋利得像一把刚出鞘的刀。
听见这话,沈凰眼皮都没眨。
“那也得分是谁家的女儿。”
一旁几个老臣顿时头皮发麻。
宁国大长公主还是那个宁国大长公主。
说话半点不留余地。
沈清言坐在御案后,神色很淡。
唐圆圆就坐在不远处,攥紧了帕子。
她知道女儿迟早会有这一天。
从沈凰会走路起,她就不像别的孩子。
不爱珠花,不爱团扇,不爱听女学先生讲什么闺训。
她爱枪。
爱马。
爱兵书。
五六岁时,就能拎着比自己还高的小木枪在院子里扎马步,一站就是一个时辰。
八九岁时,已经能把府中一群护卫打得满地找牙。
再大一些,边关舆图、沙盘布阵、行军粮草,她都看得比谁都明白。
唐圆圆有时候也会怔怔看着这个女儿。
她知道沈凰是带着前世记忆来的。
可有时候,她又会心疼得厉害。
一个小姑娘,心里装着那样沉、那样冷、那样腥风血雨的一辈子。
她怎么可能真的轻松。
而今日,终于到了这一步。
楼兰犯边。
边关摩擦不断。
前线战报一封接一封送进京。
沈凰看完后,当夜就在演武场练了一整宿枪。
天亮时,直接进宫请战。
殿中,沈清言终于开口。
“为何非去不可。”
沈凰抬头。
她和沈清言长得其实有些像。
尤其那双眼,冷下来时,简直如出一辙。
可此刻,沈凰眼底却还有更深的东西。
像一个人隔着前世今生也忘不掉的战场。
“因为总得有人去。”
“这是我替自己选择的命。”
沈凰口中的命,从来不只是这一世宁国大长公主的命。
还有前世那个死在乱军马蹄下、连尸骨都没能保全的女将军的命。
上一世,她甚至都不太记得自己到底十七还是十八了。
只记得边关的雪很冷。
胡人的刀很快。
满城百姓哭得像天都要塌了。
前世她投生的国家叫大凉,正是乱世时。
内有党争。
外有胡骑。
边关年年死人。
城池一座座地丢。
沈凰出身将门。
满门一百二十五口,尽数为国而死。
祖父死在城头。
父亲死在冲阵时。
几个兄长一个接一个倒在边线。
到最后,连女眷都拿起刀,守在府门前,宁肯死也不退。
沈凰十岁那年,就被送去了边关。
从那以后,她再没过过什么像样的生辰。
也再没当过一日真正的贵女。
别家姑娘学琴棋书画。
她学如何握枪,如何拉弓,如何在雪夜里不动声色地摸进敌营,如何在看见同袍断手断脚时不吐出来,如何在第二天还能爬起来继续打。
那十年,沈凰活得不像个人。
倒像一柄刀。
被人磨,被血淬,被风雪打,最后磨得又冷又硬。
她不是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