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九零年代小保姆 > 34. 离别
    “对的!”孟晓雨连连点头,“我记得爸爸你讲过,她家里是开公司的对吧?她家里是不是就有那种管家?”

    孟晓雨说着有点不好意思,“我想找个机会和秀秀一起去看一看,她之前跟我讲,去看书就是想学习更多,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就想带她去看看真正大管家是怎么迎来送往和安排工作的。”

    “这样她以后即便是换主家,说不定能找到更高薪水的工作呢。”

    孟建华认真考虑可行性,“想法还是蛮好,那我上班的时候去问问许工?”

    “谢谢爸爸!”孟晓雨高兴的跳起来给他捶肩膀,锤的孟建华感觉肩胛骨要碎掉了。

    连连躲闪拒绝后,孟晓雨才收回金刚大力手,笑嘻嘻的上楼去了。

    孟建华盯着女儿的背影,有些微酸,“她就那么喜欢这个朋友啦?操心的不得了,她有没有这样操心过我?”

    沈素云象征性的拍了拍他安抚道,“算啦算啦,你女儿怕是难得有这个一个愿意交心的朋友,随她去吧,她可是挑的不得了的,这么多年有几个朋友是她愿意带回家来吃饭的?”

    “满打满算也就两个,还有一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孟建华就嘟囔了一句,结果换来了一连串的絮叨,他只能投降,“停停停,我又没说什么,这年头,心里不高兴还不能说说啦?”

    沈素云懒得理他,切了个水果果盘,自己也跟着上楼去了。

    -

    林秀秀在宁港的日子像翻书一样,一页页过得飞快。

    十月初,周阿娣终于出院了,沈美琴和周承宗吵了一整个夏天的离婚,也终于离成了。

    这场婚结的让沈美琴几乎丢了一条命,离婚的时候也让她伤筋动骨。

    两个男孩子都留给了周家,房子也给了周家,好在有妇联主任的帮助,沈美琴还是拿到了一笔不算太少的钱。

    孙招兰阴阳怪气的抱着还在襁褓里的小男娃,瞪着神色轻快的沈美琴,“离了你,我再给我儿子找个年轻漂亮又能干的姑娘!我看谁会要你!”

    沈美琴并不介意,当初再爱也在一年一月的细碎日子里磨平了,一胎又一胎不顾她身体出生的孩子已经透支了她的爱意和期待。

    只有周阿娣,这个被她满怀期待生下来,又因为是女孩而遭受无妄之灾的孩子,会真心的心疼她。

    她冷笑着看着孙招兰,“也就我眼瞎,你不如去看看,谁把你家周承宗当成好东西?”

    孙招兰气的骂骂咧咧,儿子就是她的逆鳞,骂周承宗跟戳她脊梁骨一样让她难以忍受。

    沈美琴带着女儿搬走那天,林秀秀和王姐都去楼上帮她们拎东西。

    她们没几样东西,收拾来收拾去,不过三四个编织袋,但每个袋子都鼓鼓囊囊,塞得极整齐。

    沈美琴走在前面,手里提着行李,大概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看着气色都好了。

    周阿娣跟在后面,见林秀秀过来,抬起头,冲她露出一个笑。

    她脸上烫伤的印子已经褪得只剩一点极浅的粉色,不仔细看几乎瞧不见。

    林秀秀也朝她笑了笑,心想,这孩子和刚出院那会儿不一样了,那时候还是怕的,现在多少有些松快了。

    沈美琴把她拉到角落里,从口袋里拿出五十块钱塞进了林秀秀手里,“这是感谢你的辛苦费,我家阿娣住院的时候,多亏你经常给她送饭,要不是你,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求谁了。”

    林秀秀握着那五十块钱,心里有点挣扎,几乎是她半个月工资了。

    沈美琴也没让她挣扎,直接塞进她的口袋里,“快收着,钱不多,你不要就是看不起我。”

    林秀秀这才收下了,还说了句,“你太客气了。”

    “不客气,”沈美琴摇头,“是你应得的,不要觉得顺手,不要觉得没关系,你做了就是要拿钱的。”

    她苦笑,“我从前就这么觉得,结果被人家像软柿子一样捏。”

    林秀秀点点头,然后问她后面的打算,沈美琴说道,“我打算先去租个房子住,就租石库门那边,再找个工作,明年春天送阿娣去读书。”

    “蛮好的,祝你一切顺利。”林秀秀真心地祝愿她。

    陈敏如一家也是十月搬走的。

    程书平从首都回来的那天傍晚,陈敏如牵着程美心来赵家串门,还带了一兜子从首都带回来的果脯。

    程美心一进门就松开她妈妈的手,跑去找赵小军玩。

    两个孩子在客厅里追着那只上了发条的铁皮青蛙满屋子跑,笑声把楼板都快掀起来。

    陈敏如坐在沙发上,捧着王姐递过来的热茶,语气平静又惆怅。

    “我和书平商量好了,搬去北京住,”她说,“他爸妈离不开人,又不放心只有保姆守在两个老人身边,而且他说那边的医院好,美心去那边上学,看病的条件也比这边强。”

    王姐点了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准备什么时候走?”

    “过几天吧,书平明天去厂里办手续,然后就走。”陈敏如把茶杯放下,目光落在客厅里那个笑得前仰后合的女儿身上,“我真是舍不得这边,也舍不得你,舍不得秀秀。平日里不觉得,但现在真是舍不得咱们这栋楼里这些闹心又热闹的事。”

    王姐没说话,但看起来也很沉郁。

    真正走的那天,程美心自己跑到了赵家门口,咚咚敲门。

    林秀秀打开门,就看到一脸难过的程美心。

    她伸手攥着林秀秀的衣角,嘴巴一撇,眼眶慢慢红了,可又不敢哭。

    陈敏如跟在后面出来,见状蹲下来哄了好久,最后从包里摸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塞到女儿手里,“你看,秀秀姐姐在这里,以后你去首都,想她了就给她打电话,我们和秀秀姐姐说好了,是不是?”

    林秀秀也蹲下来,拿手帕给小姑娘擦眼角,“对呀,等你放假了回来宁港,我还给做甜汤好不好?”

    程美心抽了抽鼻子,终于松开手,把脸埋进妈妈怀里。

    -

    赵先生的项目是十一月底做完的。

    那阵子他天天加班,回家时小军早就睡着了。

    王姐一边埋怨一边心疼,但每天晚上都在客厅里坐着打毛线或者看电视,就等他回家了才安心睡觉。

    等项目终于完成,赵先生回来的时候,把一沓钞票和一个红色小盒子,一起塞进了王姐手里。

    “什么东西啊!?”王姐很惊喜的打开,是一只新的女士手表,精致小巧,看起来就非常的昂贵。

    赵先生笑眯眯,“奖金呀,还有给你买的手表,你那只不是很旧了吗,还总是坏掉,我之前说奖金发下来给你买新的,买完还有剩呢。”

    王姐拿着那只表爱不释手,一脸的兴奋,戴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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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又看,“我去给敏如看看……”

    说到一半才想起来,陈敏如已经搬走了。

    她愣了两秒,又重新扬起笑脸,“我打电话给她讲。”

    说着风风火火的下楼去了。

    “诶,我话没讲完呀!”赵先生喊都没喊住。

    等她打完电话回来,赵先生才跟她说了调去交流学习的事情。

    “去几年?”王姐思索着,如果是三四年,那她是不准备一起去的,这边更熟悉,而且发展的也很好,她没有必要带着小军一起去深市。

    赵先生脸色郑重,“不确定,我看厂长的意思,是希望我常驻深市。”

    “常驻?!”王姐的脾气一下子就炸了。

    赵先生连忙安抚,“别急,如果去深市,我的工资会直接翻一倍,依旧参与研发,项目奖金照旧,而且如果我答应去的话,你的工作和小军的学校,都会一起解决,只会比现在更好。”

    王姐听到这才又勉强平静下来。

    不然她以为明升暗降呢。

    “你想去?”结婚多年,她还是能看出来一些赵先生的想法。

    赵先生点头,“我打电话问过我那边的老同学,他说那边的发展非常快,现在过去晋升空间会更大些,而且我们过去,你我都可以工作的同时继续读书深造,给小军的条件也能更好一些。”

    王姐摆摆手,“你让我想一下。”

    这个条件她很动心,然而换一个新地方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二天,赵先生回来说,那边条件都谈好了,房子是三室的,单位给分的小区,学校离家近,还是市重点。

    王姐有些无语,“其实市重点不市重点的我倒没有很在意,反正小军那点分数,到哪儿都差不多。”

    赵先生张了张嘴,没接上话,最后说,“秀秀的事我也跟那边也打了招呼,如果她也愿意去,可以换顶层带一间阁楼的房子。”

    王姐就把这事原样告诉了林秀秀,“如果你跟我们一起去的话,你的工资也会涨一涨,按照深市的物价,大概是一百五十到一百八十块钱,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吗?”

    林秀秀愣了一下,只说她要想一想。

    晚上的时候,秀秀躺着睡不着,她没有进入系统空间里,只是望着窗外发呆。

    她来到这里才四个月,刚熟悉了这里的味道,认识了这里的习惯,交到了这里的朋友,还做了新的衣服,难道又要离开吗?

    她不想。

    她和赵家的缘份是天时地利人和,但此刻,似乎只剩天时地利了。

    林秀秀闭上眼睛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她脑海里闪过很多画面,最后停在孟晓雨带她去到的那户庄园里。

    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么大那么漂亮的庄园,美得像书里的画一样。

    一个穿着衬衣黑裤的中年男人在门口等着她们,非常谦逊有礼,她以为那就是庄园的主人。

    孟晓雨却悄悄告诉她,这是庄园的总管家。

    林秀秀很难说清楚自己的震惊,不知道孟建华是怎么和庄园的主人说的,但那一天,孟晓雨一直拉着她跟在那位管家的身后。

    管家提前得了交代,性格很平和稳重,还对她们笑了笑,随后便游刃有余的处理着手里的工作。

    方管家比林秀秀想象的还要厉害,也还要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