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前男友是粉色恶龙 > 1. 酒馆村姑
    瑟兰铎首都中心。

    月冕大道的中间位置,银辉酒馆坐落在这里。

    酒馆里全部采用银制酒杯,银制餐具,每饮一口酒,都闪烁着银光。

    据说,酒馆老板是月神的忠实信徒,采用银制餐具,是为了模仿月光洒落大地的银辉,以此祈求月之女神的垂怜。

    实则不然,这只是为了提升酒馆格调。

    酒馆从菜肴到装潢,无一不是上品,连进入酒馆的客人,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衣冠楚楚。

    街对面是冒险者公会,来往的客人有二分之一是冒险者,冒险者公会平等接纳各个种族的优秀冒险者。

    因此,想要在这家酒馆工作,起码要掌握三门语言,以此接待不同种族的客人,还要有一拳打飞闹事酒鬼的实力。

    最重要的是,得长得漂亮!

    所谓是秀色可餐,银辉酒馆女服务员的美貌和魅力,在首都也是很有名的。

    但最近,在一群貌美女服务员中,却混入了一个村姑,也不是说她长得丑,就是浑身带着一股乡下味道。

    那种淳朴的、自然的味道。

    “村姑是一种感觉。”举着酒杯的男人醉醺醺,指着弥拉的背影说,“太壮了,不如首都女孩的纤细可人。”

    下一秒,无理的酒鬼就被弥拉一拳打飞出去。

    他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从酒馆客人头顶掠过,把酒馆大门撞得四分五裂,和破碎的木门一起,倒在月冕大道的地砖上。

    酒馆里的女服务员都见怪不怪了,依旧笑盈盈的给客人端肉上酒。

    刚刚打人的弥拉,绿宝石的眼睛,有着一头红色的卷发,宛若天边的晨曦,脸颊带着自然的红晕,像一枚水蜜桃。

    她身材不如首都女孩的纤细,却十分有线条起伏,手臂上可以看见薄薄的肌肉,整人看起来生机勃勃。

    打完人,在酒馆负责安保的狼兽人才姗姗来迟。他带人拖走闹事酒鬼,清扫门口木门碎片,又指挥人换上新的木门。

    酒馆经常有酒鬼闹事,所以仓库里常备替换用的木门。

    从打完人到后续处理,狼兽人手脚麻利,一气呵成。没人去责怪弥拉,似乎对她这样的行为见怪不怪了。

    这主要是因为,这家酒馆的老板,是弥拉的姨妈。

    “弥拉!”姨妈大喊一声,声音从酒馆二楼传到一楼,“你给我上来!”

    弥拉身体一颤,脑袋上的大包回忆起姨妈爱的铁拳,不情不愿的往二楼走。

    “这是第几个了,平均三天打一个,我店里的客人都要被你全打跑了。”

    坎蒂丝姨妈不过三十出头,一头红发配琥珀色的眼睛,像一朵开到荼靡的红色郁金香。

    看着弥拉不以为意的样子,姨妈无奈:“算了,你去调酒吧。”

    就这样,弥拉被调到调酒师岗位去了。每天站在吧台前,给客人调酒。

    不过,这不妨碍她继续对调戏自己的酒鬼重拳出击。她右手在吧台上一撑,人一下子就翻到对面,小小的吧台可拦不住她,依旧雷霆出拳。

    久而久之,弥拉获得一个“银辉伏特加”的称号。不过她调的酒出乎意料的好喝,居然还收获不少回头客。

    平淡的调酒师日子在不久后被打破。

    这天晚上,弥拉在酒吧后街搬她新订购的酒,遇见了阿波菲斯。

    当时她一个人抬着三桶酒,三个酒桶叠在一起,得有一米半高,把她上半身都遮住了。

    远远看去,像三桶酒长了一双腿。

    “需要帮忙吗?”弥拉听见一个好听的声音,像风吹过雪原。

    接着,手上的酒桶就被人接过去了,没了遮挡物,弥拉这才看清对面的人。

    他有着首都少见的乌黑短发,皮肤却白得过分,看起来像是一位养尊处优的贵族少爷。右边耳垂上挂着一个由黑色鳞片制成的耳饰,缀着雪白的流苏。

    最让人过目不忘的是他金色的眼神,像流动的黄金,让人趋之若鹜。阳光照射下,每个角度似乎都在折射不同的光晕,如同切割完美的黄宝石。

    好漂亮的人啊!

    这是弥拉的第一感受,第二感受是这人应该放在首都博物馆的展览柜里,不应该出现在狭小的后巷。

    “谢谢。”被美色晃了眼,弥拉没有拒绝黑发青年的好意,拉开后门,把他带了进去。

    一路来到库房,弥拉指挥黑发青年:“把酒放这就好。”

    想到自己两天前刚打走一个熟客,为了姨妈的酒馆长期发展,弥拉开口邀青年到酒馆里喝一杯。

    这绝对不是因为黑发青年长得太帅!

    吧台由一整块苹果橡木组成,这种生长在斯卡安山谷的橡木,和苹果树种在一起,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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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伐下来的木材带有淡淡的苹果香。

    弥拉站在橡木吧台内侧,修长的手指挑出五颗紫葡萄,去皮后倒入器皿中捣碎,把剔透的葡萄果肉均匀铺在碟形香槟杯底部,洒上一层粗盐。

    接着,她转过身去,在一排排橡木桶里挑选。最后选择了一款粉色的玫瑰酒,将荧光史莱姆粘液和酒液一起混合,缓缓倒入香槟杯。

    最后,又将酸涩的蓝柠檬汁液挤在杯子里,顺时针搅拌一圈,在酒液顶层放上两片粉玫瑰,一杯弥拉自创的“玫瑰星空”,就完成了。

    蓝柠檬汁和粉色玫瑰酒相互交缠、旋转,史莱姆粘液闪着荧光,仿佛深邃又迷人的星空。

    “尝尝。”弥拉将特调推向青年,“我是银辉酒馆的金牌调酒师弥拉,你叫什么名字。”

    “阿波菲斯。”青年回答。

    “阿波菲斯?名字好长啊,我可以叫你菲菲吗。”弥拉的客人超级多,一个个记名字实在太难了,于是她经常给客人取外号。

    阿波菲斯笑了,他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菲菲,听着很亲切。”

    下午三点,酒馆里没什么客人,弥拉就和菲菲聊天,十分自来熟。

    弥拉除了对面酒鬼会很暴躁,其他时候,酒馆里的客人对她的评价都很高。

    她性格好,和谁都能说上几句话,对待有礼貌的酒鬼也很有耐心。

    “玫瑰酒好喝吗?”弥拉问。

    “甜蜜中带着酸涩,很特别。”菲菲停顿了一下,似在回味,“有点上头。”

    弥拉爽朗一笑:“那当然了!这酒可是我自创的,采用多圣巴高地雪山上的粉玫瑰,和毒蜂女王的花蜜,比一般的酒醉人。”

    她接着说:“不过不用担心啦,经过我的特殊处理,是没有毒的,属于不定时特供款哦。”

    许是玫瑰酒有点太醉人,菲菲一手撑着头,半靠在吧台上。随着他的动作,右边耳饰上的流苏垂在肩头。

    他眼神有些迷离,却一直盯着摆弄酒杯的弥拉,嘴里含糊不清:“真好喝……不应该叫玫瑰星空的,应该叫……邂逅爱情。”

    “这个名字也不错,可以考虑。”弥拉擦完酒杯,一回头,菲菲已经趴在吧台上了。

    今天又喝趴下一个,战绩加一。

    弥拉有点无奈,对着厨房方向大喊:“哈里大叔,这里来一碗醒酒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