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恶毒女配攻略札记 > 44. 第 44 章
    林奚若恨铁不成钢地扶额,在心里嘲道:“呵,愚蠢的男人。”

    半晌,赵景兰将许千澜放开,柔声哄道:“傻瓜,我怎么会讨厌你呢,容颜被毁又不是你的错,你若是愿意,我现在就带你进宫,让太医署那帮人给你医治。”

    许千澜摇摇头,极为伤心的模样,“不,我知道你疑心我故意接近你,还疑心我接近你就是为了让太医治脸。纵使你我才刚刚相识,我对你还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可我也不想被人误会。瓜田李下的,我宁愿涂粉遮盖脸上的红纹,也不想被人安上心机叵测的污名。”

    很快,泪盈于睫,娇艳明媚的少女变得楚楚可怜起来,却更加让人心动。赵景兰俯下身,吻在她的泪睫上,随即便有泪水滚落下来,化作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珠子,直滴落在赵景兰的心上。

    他的嗓子变得有些艰涩,眼睛却很亮,坚定地望着许千澜:“你放心,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受人挑唆,我只信你。”

    “能被殿下如此信任,澜澜感怀涕零。”

    两人静静望着,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林奚若简直没眼看,他为了清静,特意挑选了这处角落的位置,因此这边鲜少有人经过,不然被人看见,还以为这俩人唱戏呢。

    良久,许千澜带着赧意开口:“殿下,我该走了。”

    赵景兰不舍地点了点头,看向芸香,声音里带了些厉色:“好好照顾澜澜,若她有个什么闪失,孤唯你是问。”

    芸香乖巧地福了福身,“奴婢遵命。”

    许千澜缓缓走上楼梯,芸香亦步亦趋地跟上去,许千澜望着她脚步一顿,轻声吩咐道:“芸香,你去厨房打包些吃的,我们路上吃。”

    “是,小姐。”芸香高高兴兴地去了,虽然她感到有些奇怪,方才小姐明明晕倒了,为什么突然之间又像个没事人一样自己下楼来。不过,总归结果是好的,太子殿下还是钟情于她家小姐。

    “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林奚若幽幽叹了一声。

    赵景兰摸了摸鼻子,总感觉自己被这个鬼精鬼精的表弟看了笑话,顿了顿,他颇为自得地说道:“归根结底还是孤有魅力,就算澜澜是有意接近孤,那她怎么不去接近别人呢?因为她心悦孤。”

    林奚若:“……”

    行吧,服气了。照两人这个拉丝黏糊劲,他是改变不了什么了,只能看管好芷若,让她老实一些,别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许千澜回到房间里,关好门,桌前正睡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女人和她长得极为相似,却不如她娇媚可人,周身透着一股截然不同的凛冽气息,哪怕这样无声无息地睡着,也像是能拒人于千里之外似的。

    “真是个蠢女人,若不是我及时出手,殿下就要离你远去了。离你远去倒没什么,偏偏现在你我共体,你被殿下讨厌,我就会被殿下所讨厌,这是我绝不能忍受的。我不是帮你,我是在帮我自己。”她说完,走上前去,俯下身子,逐渐和桌前睡着的女子融合在一起。

    屋内重新恢复了寂静。

    良久,耳畔传来芸香急促的呼叫声:“小姐,小姐,您怎么又晕倒了,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

    明月三千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觉得身上倦得很,又有些恍惚,连芸香的话也没听清,她问:“现在什么时间了?”

    “巳时过半了。”芸香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家小姐,很为她的身体担心。

    明月三千撑着身子站起来,简单道:“那我们吃点东西出发吧,再耽搁下去,今天又走不了了。”

    芸香困惑道:“小姐,您不是让我去打包些吃食,带着路上吃吗?”

    “我什么时候说的?”明月三千比她还要困惑,奇怪地看她一眼,见她果然兜着许多吃食,便道:“算了,不重要,既然你已经打包好了,那我们正好可以直接出发。”

    芸香虽然满心疑惑,却也没再多说什么。

    原本以为回沈府别院还得好一顿折腾,谁知这边的人像是早已得了吩咐,一见到这主仆二人,立刻便痛痛快快地把马车夫王小福和那辆马车给带了出来。

    接下来的一切格外顺利,一行三人沿路打听,花了足足一天半的时间,终于赶到了石家沟——那个许晚晴长大的地方。

    石家沟位于两座山峰之间的河谷地带,水源充足,土地肥沃,不少百姓聚集在这里,逐渐形成了几个颇具规模的村落。其中,尤以当初因为饥荒逃难至此的石姓后人最多,因此得名石家沟。

    石家沟虽然名字叫“沟”,涵盖的范围却很大,三人在附近的镇子上住了一晚,翌日开始打听石超和蒋玉柔住在什么地方。此地民风颇有些闭塞,村民说话带着浓重的口音,他们能听懂明月三千几人在问什么,明月三千几人却听不懂村民在答什么,交流相当困难,还得靠比划和猜。又找了小半日,直到临近中午时分,明月三千望见了一棵高耸入云的大青树,脑中顿时清明起来。

    许晚晴长大的村子,村口有一棵极为高大的大青树,许晚晴每回受了委屈难以排解时,便会跑到大青树下,向大青树诉说自己的苦痛。而许晚晴以前住过的那几间矮房子,就在这附近。

    这些是写在原书里的内容,有了这条线索,果然很快就找了那几间矮房子。

    然而,房门紧闭,屋内连半个人影也无,门前各样生活器具都被收拾过,像是此屋主人出了远门的样子。明月三千望着那几间矮房子,无端胸口发闷,她面露颓然之色,自屋檐下坐下来,对芸香和王小福道:“你们去前邻后舍打听打听情况。”

    两人领命而去,芸香还回头看了她一眼。

    明月三千望着眼前的一切,像是一下子回到了噩梦一般的幼年时代,她仿佛看见年幼的自己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正吃力地提着一桶水,走一步停一步,木桶里的水溅得到处都是。

    有个长相凶恶的男人走上前来,一把拧住她的耳朵,骂道:“七岁了,连桶水都提不了,笨不死你!”

    小女孩呜咽着哭起来,拿手背擦眼泪。

    “不许哭!”凶恶的男人重重呼了小女孩一巴掌,不是呼在脸上,而是呼在脑壳上,他又继续骂道:“你大姐姐七岁时已经能下地拾掇庄稼了,你二姐姐七岁时,能烧一家人的饭,就你一个赔钱玩意儿,只会吃干饭,我生你有什么用!”

    小女孩捂着头,哭得更凶了。

    明月三千感觉自己的头也跟着疼起来,她摇了摇头,想把这些幻影赶走,却怎么都赶不走,只好颤抖着闭上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芸香的惊呼声唤回了她的神魂:“小姐怎么睡着了,还出了这么多汗,今天也不热啊。”

    非但不热,山谷之地凉风嗖嗖,比旁处更凉一些。

    “不行,这样睡下去会着凉的,我得把小姐叫醒。”芸香正要开口,就见“许千澜”已经自己睁开了眼睛,她连忙将手中水壶的塞子拔掉,就到“许千澜”嘴边:“小姐喝点水吧,方才见你脸色就不好,是不是不舒服啊?”

    她心里着实感到奇怪,明明小姐身体不舒服,还要忍着不适,跑到这一处荒僻的山村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没事,只是有些累,眯一会儿。”明月三千冲她笑笑,自己伸手拿过水壶,往嘴里倒了一口,问道:“消息打听得怎么样?”

    芸香一面伸手接过水壶扣好塞子,一面说道:“听周围几户人家说,这户人家也姓石,他们的儿子在京城犯了事,两口子听说后,借了些盘缠,进京去救他们儿子去了。”

    “什么?”明月三千面露错愕之色,又问道:“这里离着京城那么远,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在京城发生的事呢?”

    芸香又道:“据说,这石家的儿子是和另外一户村民的儿子一起去京城贩卖皮草的,另外那户村民的儿子见石家的儿子入了狱,就托人把这个消息带回了石家沟,好叫他们的父母尽快知道这事。”

    “原来如此。”明月三千点了点头,有些郁闷地开口:“这么说,我们岂不是白跑一趟……”

    芸香便问:“小姐,您找这户姓石的人家是要做什么呀?”

    明月三千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事其实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便道:“先赶路吧,路上我慢慢讲给你听。”

    “是,小姐!”芸香一下子雀跃起来,小姐愿意把秘密分享给她,实在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对于石家沟这个地方,明月三千一点也不想多待,既然蒋玉柔不在这里,正好可以马上离开。她整理好心情,站起身带着芸香和王小福一起往村外走去。

    关于许千澜和许晚晴两人的真实身世,许家瞒得很紧,哪怕是芸香、蕙香等贴身的丫鬟也并不知晓其中内情。可眼见得芸香对自己尽心尽力,事事为自己着想,又总不愿意离开,渐渐的,明月三千便把芸香当成是一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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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好友来对待,所以身世的事也不想瞒着她。

    更何况,在原书里,许千澜带着芸香回到石家沟后,芸香就已然知晓了身世的事,仍是忠心耿耿地跟着许千澜。

    马车上,芸香十分震惊,久久不语。

    明月三千则是在一旁闭着眼睛假寐,她正在为另外一件事情思虑,若是蒋玉柔找她帮忙解救石峰,她又当如何应对呢?

    良久,芸香似乎是弄明白了所有的关窍,迟疑着问道:“所以,其实小姐原本并不打算回岐州,却又让奴婢回岐州,是不想要奴婢了吗?”

    明月三千一愣,默然不语。

    芸香更加委屈,可怜巴巴地说道:“小姐,七岁那年的冬天,奴婢差点在雪地里冻死,是您把我从雪地里救起,带回府上悉心照料,奴婢这才捡回一条命来。没有您,就没有奴婢的今天,奴婢早已经立誓,小姐去哪里,奴婢就去哪里,奴婢要照顾小姐一辈子。小姐,您不能不要奴婢啊。”

    这些事,明月三千自是知晓的,可她更希望芸香能够摆脱这个既定的设定,为自己而活。于是她叹口气,语重心长地开口:“芸香,跟着我你会吃很多苦的,爹爹和娘亲对待下人一向宽厚,你回到刺史府,反而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芸香眼里含着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奴婢只想跟着小姐,纵有金山银山,不换小姐身边。”

    闻言明月三千哭笑不得,点点头道:“好,既然这是你现在的想法,那么我尊重你的想法。可如果有哪日,你想离开,也随时都可以离去。”

    “不会有这一天的。”芸香坚定地说道。

    明月三千还想在说些什么,就在这时,马车突然猛地停住,两人的身子跟着一晃,都差点栽倒下去。

    芸香拉开马车帘子,不悦地冲王小福说道:“王哥,好端端怎么停了?你知不知道,刚才小姐差点摔倒……咦?这人怎么横在路中间?”

    此处是一条乡间小路,道路很窄,仅容得下一辆马车擦着两边草木驶过去,若是对面迎过来一辆,都不知道如何错身才能各自通过去。因此,当路中间躺着个人时,王小福只能选择停下来,毕竟这路没有多余的宽度能让他绕过去。

    王小福攥着马鞭,恭顺地对掀开马车帘子察看情况的明月三千道:“小姐,有个人躺在那儿……”

    明月三千点点头,朝地上那人看过去。那人浑身是血,一眼望过去便让人十分胆寒,也不知道还活没活着,唯一可以辨认出来的,是观其身形,应当是个男子。她收回视线,面如表情地说道:“我下去看看。”

    “小姐,太危险了。”芸香连忙阻止她,又给王小福使眼色,“这里就你一个男人,你不去难道还要让小姐一个姑娘家去吗?”

    王小福顿时苦下一张脸,嗫嚅道:“小姐……”

    王小福生性老实本分,是个相当可靠的人,但另一方面,这人能力一般,又胆小怯懦,就不能再对他抱有什么别的指望。

    “你们两个在马车上待着,我下去看,一旦有什么不对劲,我就赶紧跑上来,咱们直接驾车跑,明白了吗?”明月三千直接吩咐道。

    “听明白了,小姐。”王小福如释重负。

    “可是……”芸香愤愤瞪一眼王小福,咬牙道:“奴婢跟小姐一起去。”

    “不必,万一有危险,两个人倒不好逃。”见芸香仍想坚持,明月三千沉下脸来,“不听话你就回岐州。”

    芸香只好打消念头,“是,小姐。”

    明月三千跳下马车,小心翼翼地走近,这才发现地上这人穿得竟是异族服饰,而且是北方游牧民族的衣饰风格,只是脸上一片血污,没法辨认他的长相。她心念一动,突然想起来,原书里有个男配角名叫宇文泽,是北庭王朝的王子,生的高大魁梧,体型健硕,倒和眼前这人有几分相似。更重要的是,宇文泽是主和派,出使大隋时被北庭王朝内部的主战派所暗算,命悬一线时被许千澜救下,由此对许千澜情根深种,视其为天命神女。

    所以,受伤这人会是宇文泽吗?按理说,眼下还远没有到原书中宇文泽应该出现的时间点,可眼前这一幕和书里的情况又十分接近,还真说不好,毕竟赵景兰也不是在原书里应该出现的时间点才出现的。

    她站在原地细细打量了一会儿,发觉没有危险后,蹲下身凑到这人面前,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果然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