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 第三百一十二章 猎手和猎物
    “你要进山?”

    天刚蒙蒙亮,张崇兴一家人就起来忙着做早饭。

    孩子们白天还得上学,男一班要在孩子们来之前,把教室腾出来,吃了早饭,就得去上工。

    张崇兴把柴火抱进屋,就开始收拾东西。

    鲁萍萍见他把枪从墙上摘下来,立刻便猜到他要去干啥。

    “进山看看,给牛排长他们补点儿荤腥!”

    鲁萍萍闻言皱起了眉:“你……该不会是想着再去那片老林子吧?”

    呃……

    小媳妇儿咋这么灵透呢!

    “说,你是不是还惦记着进山打……豹子!”

    最后两个字,鲁萍萍压低了声音,担心被孙桂琴听了去担心。

    “想啥呢,我去黑风口那边,上次过去,见着有野猪拉的屎,打头野猪,够牛排长他们吃上一阵子的了!”

    “实话?”

    “实话!”

    鲁萍萍还是不放心,看向张崇兴的目光带着审视。

    “今天能回来?”

    “看天咋样吧!”

    昨天夜里,又下了一场雪,一直到这会儿还没停,不过已经小多了,可要是再下起来,张崇兴可不敢顶着大学下山。

    “要是下起雪,我就去山洞那边歇一宿,放心吧,二道岭我是常进常出的,肯定出不了事!”

    这一年多,张崇兴差不多已经把二道岭这一片给走遍了,不敢说对山上的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都熟,可至少进去以后,不至于麻达了。

    “那你……早去早回,尽量别住在山里!”

    “知道!”

    张崇兴笑着抬手蹭了蹭鲁萍萍的脸,又去和孙桂琴打了个招呼,便带上东西出门了。

    拖着雪爬犁到了山脚下,屯子里不少青壮劳力已经起来,朝着小学校那边去了。

    “大兴子,啥天头啊,还进山?”

    “今个还得下雪,可别误在山里!”

    张崇兴摆了摆手:“误不了,我进山看看,能不能打个大货,给兵团的同志添个菜,人家来给咱们通电,咱不能在吃食上亏待了人家!”

    听到张崇兴这么说,众人也是纷纷赞同。

    “这话说得在理,人家给咱们屯子出力,咱们可不能亏待人家!”

    “大兴子,早去早回啊!”

    “知道了!”

    张崇兴应了一声,拖着雪爬犁朝着山上走去。

    昨天下的雪还没冻瓷实,这会儿山道非常难走,一不留神就会摔个大跟头,真要是出溜下去,那可了不得。

    不过好在张崇兴对道路熟悉,可就算是这样,等他翻上山梁,也已经天光大亮了。

    此刻,雪终于停了,太阳出来,阳光洒在漫山遍野的白雪上,慌得人睁不开眼。

    张崇兴缓了口气,掏出绳子,把雪爬犁背起来捆好,随后踩着雪橇,一路滑到了山坳子底下。

    卧槽!

    刹车的时候,不知道坎到了啥东西,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幸好地上雪厚,要不然这一下子,非得要了张崇兴的半条命。

    呼……

    卸下雪爬犁,躺在雪地里缓了半晌,才把这口气给喘匀实了。

    检查了一下身上,确定没啥大问题,这才起身继续赶路。

    而他要去的方向,正是山坳子的西侧。

    那头豹子,他今天势在必得。

    啪!

    一枪放倒了一支兔子。

    这小东西也是饿急眼了,要不然绝舍不得这种天气,还从窝里出来。

    拎在手里,兔子还没断气,被张崇兴直接扭断了脖子。

    深一脚,浅一脚的继续往前走,很快就到了,昨天确定的那个大致范围。

    这边除了豹子以外,张崇兴还发现过狼群的踪迹,只是留下的痕迹证明,种群应该不会太大。

    现在这种天气,豹子不会睡在树上,否则一个晚上,就能把他冻成冰棍儿。

    而这一代最适合藏身的,也就只有附近的那个山洞了。

    说是山洞,其实就是某处断崖凹进去的一块,虽然不像黑风口那边的山洞能保暖,但最起码可以遮蔽风雪。

    大白天,豹子应该在四处觅食,可即便真的没在,张崇兴也不敢轻易靠近,把那只兔子用小刀豁开,把血和内脏散落在山洞四周。

    接着便寻了一棵大树,灵巧地爬了上去。

    找了根粗壮的枝杈,张崇兴倚着树干,蹲下身子,紧紧握着手里的枪。

    现在就看那头豹子会不会真的饿急眼了。

    豹子这种野兽非常聪明,而且十分狡猾,轻易不会被陷阱迷惑。

    除此之外,二道岭上的这头豹子,去年冬天曾潜入过夹皮沟伤人,把一个死了男人的小寡妇给刨了。

    如今人已经上了它的菜单,再遇见人,会主动发起攻击。

    说起来,张崇兴也是在弄险。

    不过他有把握,就算是不能弄死那头豹子,也可以全身而退。

    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

    张崇兴始终保持着刚爬上来的姿势,目光不停地扫视四周。

    上辈子在部队里身为特等射手,他曾为了一个目标,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趴了24小时,凭的就是这份定力。

    突然,张崇兴的目光锁定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尽管只露出了一丁点儿皮毛,但他还是立刻确认,目标出现了。

    现在还不能动,目标暴露太少,即便他身为特等射手,也没有把握用这把三八大盖一击命中,如果给他一把QBU-10,哪怕是九五式,甚至是81杠,他都保证百分之百的命中率。

    可小鬼子的破烂玩意儿,还是再等等吧!

    豹子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就那么伏在石头后面,一动不动的,像是要和不知道藏在哪里的猎人比耐心。

    时间在僵持中,一分一秒地流逝,张崇兴感觉身体已经非常疲惫了,两条腿快要失去知觉。

    就在他生出年头,准备放弃,开枪将豹子惊走的时候,那头豹子终于动了。

    当整个脑袋露出来的瞬间,张崇兴顿时感觉精神一阵。

    “小宝贝儿,终于舍得出来了!”

    前两步走得非常慢,身子弓着,发现情况不对,随时准备遁走。

    二道岭夹在山东屯和夹皮沟中间,山中的猛兽成群,生活在这种环境,这头豹子早就养成了多疑的性子。

    不急,不急,等它再出来一点儿,就一点儿!

    张崇兴在心里默默念着。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大风刮过,树梢上的积雪落下,正好打在张崇兴的眼睛里。

    下意识的眨了下眼睛,可就是这么一瞬间,再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头豹子已经消失在了张崇兴的视野之中。

    卧槽!

    坏了!

    张崇兴连忙调转枪口,对准树下。

    果然,那头豹子已经蹿了过来,此刻两只前爪正搭在树干上,做好了攀爬的准备。

    这玩意儿成精了啊!

    恐怕早就发现了张崇兴的存在,只是同样在等待机会。

    野兔子?

    哪有人的块头大,这一顿吃完,能顶山好几天,剩下的,还能当干粮储存起了。

    只要挂在树上,狼群都别想捡便宜。

    电光火石之间,张崇兴都给自己想好了去处。

    啪!

    短暂的心慌过后,张崇兴强迫自己必须冷静下来,一条胳膊环住了树干,另一条胳膊架住枪,朝着正在往上攀爬的豹子扣动了扳机。

    只是树杈不停地晃动,张崇兴根本稳不住,这一枪没能命中豹子的脑袋,而是打中了它的后腿。

    受了伤的豹子,变得更加狂暴,张大了嘴,朝着张崇兴不停地嘶吼。

    张崇兴还是头回听见豹子叫唤,那声音……

    扎耳朵!

    豹子不会再给张崇兴拉栓上膛的机会,已经不知道饿了几天,此刻豹子嗜血的本性彻底被激发了出来。

    张崇兴知道这会儿枪已经没用了,直接撒手扔掉,抽出腰间的小刀,可没等他拿稳,树杈又是一阵晃动,再加上在树上冻了这么半晌,手都不听使唤了,小刀脱手也掉了下去。

    两手空空,面对一头受了伤,饿了好几天的野生金钱豹,是该自己主动红烧了,还是该清蒸了?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