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 第二百一十三章 往后想要干点儿啥?
    咯吱,咯吱……

    二道岭上的雪,比上次张崇兴带着汤国强上来的时候,又化了一点儿,可越是底下的雪,冻得越瓷实,人在上面走,一不留神就得摔个大跟头。

    平地上摔也就摔了,可是在山上,闹不好是要出大事的。

    “留神脚底下,踩实了再往前迈步,山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听着张崇兴的叮嘱,鲁健也更加小心了,刚才就摔了个大跟头,人滑出去老远,幸亏被一棵树给拦下了,要不然,能一直出溜到山坳子里。

    张崇兴往前走了几步,蹲在一根树下,手在雪里掏了几下子,拽上来一根绳子。

    这还是他年前下的套子,不得不说,这年头麻绳子的质量是真的好,在雪里埋了这么久,竟然一点儿都没糟。

    “过来,我教你下套子!”

    鲁健既然到了山东屯插队,最起码往后8到10年的时间里,都得生活在这个地方了。

    不光农活要练,赶山的手艺,也得学会了。

    鲁健今年17岁,10年以后就是27岁,说不定到时候都在屯子里结婚落户了,要是考不上大学,返城也是个吃闲饭的,留在山东屯,多掌握一门手艺,日子也能过得红火些。

    张崇兴只是姐夫,总不能照应他一辈子,人要想过好日子,还得靠自己。

    怎么选下套子的地方,怎么打绳结,张崇兴说得很细,鲁健听得也认真。

    以前在城里上学的时候,估计都没现在这么上心。

    “姐夫,咱们从山脚下爬上来,咋啥都没遇见啊?”

    张崇兴不禁笑了。

    “你以为赶山打猎那么容易啊?多少赶山的老客,在山上踅摸一冬,都未必能放上两枪。”

    “可我看你打猎,咋那么容易呢?”

    之前,张崇兴送鲁健去县城坐公交车,曾带他一起去过物资站卖皮货,一笔就赚了一百多。

    要知道,鲁文山是6级钳工,上一个月的班,也才几十块钱。

    张崇兴一天就赚了鲁文山一个多月的饷钱。

    “赶山不光要看手艺,还得看运气,这么些年,可着这四围八庄扫听,能猎到黑瞎子的,20年里,也就是我了!”

    说到最后,张崇兴也不免得意。

    现如今,谁不知道山东屯出了一个能人,一张黑瞎子皮在县城物资站,卖了1000块钱。

    “空着俩爪子回去,才是正常的,像我……”

    说到这里,张崇兴的声音一顿,肩膀一抖一带,枪就到了手里。

    “咋了?”

    “别说话!”

    张崇兴将枪口压低,瞄准,随后便扣动了扳机。

    啪!

    相距大概一百米的地方,一头驯鹿猛地栽倒在地,很快身下便晕开了大片的血迹。

    “走!”

    张崇兴起身,招呼鲁健拖着雪爬犁,朝那头驯鹿走了过去。

    还没死透,但脖子中弹,眼瞅着是活不了了。

    张崇兴赶紧拿起雪爬犁上的陶罐。

    “接着血!”

    鲁健忙答应一声,虽然有点儿……

    怕!

    但还是蹲在跟前,把陶罐凑到那个大血窟窿旁,接着鹿血。

    “这可是好东西。”

    嘿嘿!

    鲁健笑了,他虽然第一次见,却也知道鹿血是干什么用的。

    “姐夫!这么一头鹿,能卖多少钱啊?”

    “梅花鹿的皮子能卖20块钱,驯鹿的最少得翻一番,还有鹿鞭也能卖钱,鹿肉不比猪肉之前,但这头驯鹿个头不小,少说也能出个100多斤肉,回头看看村里有没有人换,要是没人换,就送兵团去换粮食!”

    “全家在一起,能卖个……100块钱吗?”

    “咋不能,现在要是能随便买卖,鹿肉就能卖好几十,再加上鹿皮、鹿鞭,少说能卖个200块钱!”

    随便买卖?

    鲁健下意识地紧张了一把:“姐夫,可不敢乱说啊!”

    说完便反应过来,山上就他们两个人,张崇兴就算是再大胆,也没别人听见。

    “行了!把鹿抬爬犁上去!”

    安置好驯鹿,张崇兴用旁边的浮雪,把血迹盖住,但也只能挡一时,血腥气很快就会随着山风飘出去老远。

    别看现在二道岭上安静,真要是被那些鼻子灵的猛兽闻见血腥味儿,保准没一会儿就能引来一大帮。

    张崇兴第一次猎到黑瞎子,就是用驯鹿的血迹做诱饵。

    不过今天还是算了吧!

    带着鲁健呢,万一真引来一个大家伙,张崇兴能顾得上自己,却顾不上鲁健。

    真要是出点儿啥事,没法和鲁萍萍交代。

    绑结实了,张崇兴拽着绳子。

    “走,回家!”

    “这就回家?”

    早上出来,现在还没到中午呢,两个人临出门的时候,还带了干粮,现在就回去,太早了吧?

    “你懂啥,赶山的不能贪,这滩血,没一会儿就能招来青皮子,黑瞎子,大卵泡子,要是把马豹子招来,我可护不住你,赶紧走!”

    鲁健听得一愣一愣的,赶紧拽起缰绳,和张崇兴一起往山梁上走。

    就在他们离开没多长时间,几头狼便出现在了那滩血迹旁边,只可惜除了张崇兴用来祭山神的一挂肠子,再没有别的了。

    赶山的开了张,都得留下点儿东西敬山神爷,这些野物都是山神养育的,杀生本身就伤天和,要是再占一个贪字,山神爷往后都不保佑。

    这是迷信,但也是赶山人的规矩。

    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雪爬犁拖到山梁上,张崇兴拿出早就冻硬了的干粮,递给鲁健一个二合面的馒头。

    “吃了饭再走!”

    这头驯鹿分量不轻,从山坳子里一路拖上来,张崇兴也快没力气了。

    “姐夫,要是咱们每天都能打一头这样的驯鹿就好了!”

    张崇兴闻言笑道:“你小子还挺贪,一天一头,一个月就是6000块钱,领导人都赚不了这么多的工资!”

    别说一天一头,哪怕是一个月让他打上一头,他都得谢天谢地谢祖先。

    “倒也是啊!”

    鲁健也跟着笑了。

    “你小子来了也有两天了,咋样?想没想过,往后要干啥?”

    鲁健听得一愣。

    “干啥?种地呗,你要是进山,我就跟着进山,给你打下手!”

    “我是说以后!”

    这难道不是以后该干的事?

    张崇兴看着鲁健,这里没有别人,鲁健又是他的小舅子,说话也就大胆了一些。

    “你总不能……一直待在这里。”

    “为啥不能?”

    鲁健更懵了。

    他们不就是来安家落户,支援农村建设,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嘛!

    可是听张崇兴这话里的意思……

    难不成还有别的选择?

    “将来还想继续上学吗?”

    鲁健的脑袋立刻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可是想到张崇兴要求他每天都要看书学习,又感到沮丧。

    “姐夫,我……真不是学习那块料,你就别逼我了!”

    张崇兴无奈地笑了:“当兵呢?”

    听到这个,鲁健的眼睛立刻亮了。

    如今这个年代,谁不想当兵啊!

    扛枪保卫祖国,和帝修反对派战斗到底。

    但只是一瞬,鲁健眼里的光就熄灭了。

    “姐夫,我连体检的资格都没有。”

    按照规定,每一个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提交参军申请,但只有极少部分能拿到体检表。

    鲁健也申请了,结果……

    别说当兵了,他连去兵团都不够格。

    “以后要是有机会,你愿意去吗?”

    鲁健听得一愣,犹豫了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为啥?”

    鲁健也笑了:“姐夫,我知道你本事大,还认识兵团的领导,真要是有机会的话……你帮着小钢争取一下吧,他要是没别的出路,明年也该下乡了。”

    张崇兴倒是没想到鲁健会这么说,这小子说的没错,他确实有办法,之前孙宝峰曾隐晦地提过,他要是想当兵,可以帮着安排。

    被他给拒绝了。

    张崇兴要是走了,剩下孙桂琴和小草儿,往后的日子咋过?

    只是,鲁健竟然会拒绝。

    在张崇兴生活过的年代,这种足以改变命运的机会,没有人会舍得放手。

    “再说吧!赶紧吃,吃完还得回村呢!”

    把粮食填进了肚子里,张崇兴也歇息得差不过了。

    两个人拖着雪爬犁,一路走回了村里。

    往常这个时候,总能遇到一些人,可今天愣是一个都没有,快到家的时候,张崇兴远远的就看见家门口围着一大帮人。

    这是干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