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我在古代当团播运营 > 29. 人比花娇
    笨熊终究没能留下主人,只能眼巴巴的守在门口,看着秦万春急匆匆的上了软轿。

    秦:“你在家好好吃饭,听郎中的话好好养伤。”

    秦万春不放心的掀开窗帘嘱咐道,

    “我晚上早点回来,听话。”

    萧襄点点头,尽可能忽略了汀兰那道扎人的白眼。

    【宿主,他都这么大人了,还要这样哄着,真不害臊。】

    [哎呀,他是病人,生病心娇。]

    小系统每次都说不过秦万春,只好次次灰溜溜的退下。

    软轿里,汀兰早早布好茶水点心,依旧是那匹矮脚马拉着,一路上又平又稳,安逸极了。

    汀:“小姐,马上到了官道会有乞丐乞讨,已经安排人布施了,不会吵到您。”

    秦:“好。”

    汀兰这只小呆猫,说话慢吞吞的,人也长得呆,可做起事来却滴水不漏,

    可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过萧襄那只大笨熊确实轴得不行。

    秦万春一想起萧襄委屈着脸,在门口巴巴的望着她,心里就有些内疚,

    可有什么办法啊,带着他就是带着个定时炸弹,

    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炸个响亮。

    虽然早晚都会炸,不过能晚一天是一天吧,好歹让她过几天富贵日子。

    果真入了官道不久,就听见软轿附近一片嘈杂声,不过都有分寸的保持着距离。

    这个世界,京城乞丐不许入主路乞讨,只准许在官路乞讨,若用上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乞丐入了主城会影响市容。

    不过这个世界的公益福利,倒要比秦万春想的好很多,乞讨者虽只能住在边郊,可却有固定的住处与每日餐食。

    秦万春掀开一角窗帘,看着路边一排排整齐地民宅,不由得夸出声来,

    “乞丐收容这个政策是谁提出来的,确实不错。”

    汀兰眨眨眼,应声道,“是您和秦夫人。”

    啊哦...

    完蛋了...

    话又说多了...

    小系统你给我滚出来挨打!

    【...】

    【装死中...】

    “哈哈...哈啊...我可真善良呢...”

    秦万春漏出一张极尴尬的笑脸,自以为圆滑实则更尴尬的打着圆场。

    汀兰没接话,只是倒了杯茶递到她手中,看着她喝完一整杯才低声叮嘱道,

    “小姐,宫里不比秦府,谨言慎行。”

    哎呀,

    在这点我呢...

    好吧好吧,我装哑巴还不行么!

    都赖小系统!

    给我半截记忆,让我怎么装啊!

    【...】

    这次不需要绕路,只用了半个时辰就入了宫门,入宫门也比秦万春想的要简单多了,

    自然是银子到位,一切顺遂。

    汀兰平日寸步不离的跟在秦万春身边,本以为会是个怯头怯脑的,

    可一入宫门她就像整个人活了过来,如鱼得水的四处奉承着,这就解放了秦万春这个假哑巴,只需要四处看看,点点头就好。

    幸好汀兰旁敲侧击的叮嘱道,原身是个冷面孔,

    这下可好,秦万春就连表情管理也不需要做了,只需要垮着一张脸就好。

    公主府倒是比秦万春想的要奢华许多,

    她本以为一个因母族不受宠的公主,多少会受些冷落,可今日一见其奢华程度竟与秦府不相上下。

    好吧,其实在这个世界,秦府是一个形容词,

    在上个世界可以说富可敌国,而在这个世界,我们说富可敌秦。

    若是秦万春刚穿过来,还会对这些名贵的草木,奢华的装饰而感慨,可在秦府住久了,反倒觉得不足为奇。

    果真由俭入奢易啊,

    秦万春有时躺在那温暖的锦缎里,都觉得上个世界那个,漏水且不隔音的小隔断间才是一场梦。

    有汀兰打前战,秦万春就乐得自在,只需自顾自的在花园里闲逛,

    看见那些不知是谁家的高门闺女,也只需要弯弯腿点个头,互示礼貌。

    花园里的奇花异草她都不感兴趣,在她看来这种开得艳丽的花,倒不如几棵菜来得实在,

    至少菜还能吃。

    说归说,不过秦万春还是在一丛芍药花前站定,

    这大约是整个花园中最普通的一种,可花瓣似开未展得艳丽,淡粉色层叠,浓淡相宜。

    秦万春第一次见到芍药花,还是在替主播布景时,从那一次起她就喜欢上了这种开得热烈张扬的花,

    只可惜美丽的花多是红颜命薄,鲜切的芍药花几日就开败了,自己有没有精力去打理。

    还好,自己还有这一世,

    等明年尘埃落定,她一定要种上一院子的芍药花。

    “都说鲜花配美人,可万春妹妹站在这,只怕是这花都要逊色三分。”

    我的妈啊,古风小生来了。

    秦万春努力挤出个笑脸,回身行了个礼,

    “太子哥哥。”

    公主府宴席,能被受邀的男眷能有几人,

    御华一身黑色暗龙纹,再配上那张妖异苍白的脸颊,简直像是狐狸精抢了副人的皮囊。

    倒是他身边的玉晖一席白衣,挺拔端庄,是个翩翩公子,

    这主仆二人,真是主不像主,仆不像仆。

    御:“哦?万春妹妹喜欢这丛芍药花?”

    御:“不如哥哥做主,将这丛花移栽到秦府。”

    秦:“只花开得正盛,妹妹看着心里舒坦。”

    秦:“再说这是公主府的花,哪有直接移走的道理。”

    秦万春只觉得再哥哥妹妹下去,都要绕嘴到咬到舌头了。

    御:“不碍事,皇姐向来喜欢你,就算你要她的凤冠,她也会乐呵呵的给你。”

    御华凑近了几步,他身上浓重的香薰厚且沉,熏得秦万春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可御华却像是浑然不觉,秦万春后退,他就又一次凑过来,直到一旁的玉晖看不下去了,伸出手虚虚的拉了他一下,

    御:“皇姐向来是个慷慨的,只不过喜欢做些狡兔死,走狗烹的蠢事。”

    他满意的看着秦万春有些疑惑地眼神,继续说了下去,

    “太子哥哥可不一样,我向来是个念旧的人,我与妹妹多年情谊,自然不会做出那种事。”

    什么多年情谊?

    大哥我们很熟么?

    还有你身上是什么味道啊,真的熏死人了!

    【宿主,是龙涎香,但是用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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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病吧,不知道在公共场合喷过量香水不礼貌么。]

    秦万春本就对这只白面狐狸印象极差,现在更差了。

    可毕竟是太子,面上还是得过得去。

    秦万春再次摆出个抽搐的假笑,只想着赶紧跑路,

    “妹妹就不打扰太子哥哥赏花了,先行告退。”

    秦万春飞快的行了一礼,也不等御华答复,逃似得溜走了。

    “你那样挑拨她与公主的关系,是不是太明显。”

    玉晖看着秦万春跑远的方向,低声问道。

    “她本就不是个聪明人,若不明说,只怕她还听不懂呢。”

    御华面上浮出一抹笑,他本就生着张极美的脸,再加上这抹笑只怕是整个花园都不及他三分。

    一旁伺候的宫女竟看呆了,直愣愣的盯着那张脸,全然顾不上什么尊卑礼节。

    “好看么?”

    御华依旧是一张笑脸,媚眼一挑落在那个小宫女身上,小宫女顿时羞红了脸,低着头不敢回答。

    “我问你,好看么?”

    御华走近了些,站在那小宫女面前,言语依旧轻佻,字字带着钩子,像是只勾人的狐妖。

    “好...好看...”

    小宫女羞的满脸通红,却还是死死低着头,突然,一枚玉佩落在脚边,紧接着头顶上响起更加蛊惑的声音,

    “我的玉佩掉了,能帮我捡起来么?”

    小宫女心中大喜,玉佩本是男女贴身之物,多少男女用以私定终身。

    如今能帮太子殿下捡起玉佩,是不是自己入了太子的眼,有朝一日能入住东宫?

    飞黄腾达的日子来了,自己终于不用在这公主府,苦熬到三十岁了。

    小宫女赶紧弯腰捡起玉佩,小心的托在手心里,抬头递出时还不忘摆出一张最魅人的笑脸,

    可惜笑脸刚摆出来,就觉得胸口一阵刺痛,她还来不及看清那张美得妖艳的脸,就看到了那双白皙纤细的手,

    以及手上紧攥着的匕首。

    大股大股的鲜血从胸膛喷涌,小宫女只是几个呼吸间就被血呛住了,瘫软的倒在地上。

    四下一片寂静,其他几个宫女像是没看见,亦或是吓呆住了,竟没有一人发出声响。

    御华有些嫌恶的看着手上还未冷透的鲜血,一抬手玉晖便递上了干净的手帕。

    御:“啧...最烦别人碰孤的东西。”

    玉晖刚要伸手接过那张染满鲜血的手帕,就被御华随手扔在地上,

    御:“你身上干净,别被这脏东西污了手。”

    玉晖接了个空,却又像是习惯了,盯着御华的背影垂下眼睛,

    玉:“您不应该在她的宴席上动手,人多眼杂,落人口实。”

    玉晖看着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小宫女,只咳嗽了几声就没了声息。

    一条人命香消玉损,可他却全然生不出半点怜惜。

    御:“那又如何,皇姐不会在意这种小事的。”

    玉:“您的衣服染了血气,要不要换一件。”

    御华举起衣摆轻嗅着,摇头道,

    “出门前熏香熏得重,不碍事。”

    这男人就像是早做好了杀人的准备,在黑袍与厚重熏香之下,谁也看不出他身上积攒了多少条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