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太阳的光芒逐渐暗淡,天空蒙上一了层幽蓝。

    屋内点了蜡烛,吴御鹰双手捧着下巴支在桌案上,正在闭目养神。

    四周安静非常,一抹雪青色的雾气悄然出现,在半空中翻飞缠卷,骤然幻化成一名男子。

    他轻轻落地,慢慢地走向吴御鹰,听不见脚步的声响,在摇曳明亮的烛光里,地面上没有投射出丝毫属于他的痕迹。

    他于桌案前止步,缓缓蹲下,降低身子的高度,直至自己平视吴御鹰,脸庞一寸寸靠近。

    他的样貌出奇好,皮肤白皙细腻如上好的瓷器,鼻梁高挺却不凌厉,下颌线条利落,透着淡淡的暖粉色。墨发松松挽起,几缕青丝拂过额角,一双带着笑意的丹凤眼含情脉脉地望着眼前人,左眼下的一颗浅色小痣衬得他清疏温润的的面容显出几分魅惑。

    两人的距离一点点缩小,脸庞近在咫尺。

    就在这时,吴御鹰猛地睁开眼,不等对面的人做出反应,她双手捧起对方的脸,柔软的嘴唇贴了上去。

    接吻的时间很短,如蜻蜓点水,但还是让庞泽红了脸。

    “姐姐,你使诈!”庞泽害羞着佯嗔道。

    吴御鹰桃瓣似的眼睛弯起,秋波盈盈,柔情绰态。

    “怎么,阿泽不喜欢被我亲吗?”

    庞泽闻言,眸光闪了闪,心头一颤。

    “不,”他垂眸,纤长如丝的睫毛翕动,一副乖顺姿态,微微侧过头,就着吴御鹰捧着自己脸的姿势,将嘴唇埋进吴御鹰的手心里,亲了一口,“我很喜欢。”

    说完,他凝眸看着吴御鹰,深邃的眼睛明亮如春水。

    吴御鹰咯咯笑了起来,她很喜欢庞泽的反应,用手揉揉他的脸蛋,又摸摸他的脑袋。

    随后,她低下头,重新看起了账本,旁边放着笔墨算筹。

    近些天,养心很忙,既要处理医心阁这边的事务,还要关照丹心阁那边。昨日她傍晚回来时,满面愁容,晚饭也没吃多少,回屋后就开始整理自己的书稿,说要交给聂紫茵和修炼丹术的师弟师妹们。

    吴御鹰看在眼里,很心疼孟养心。她想帮养心分担一些,虽然自己做得很慢,先前交给她的还没看完,但若能为养心多留些时间休息,她就心满意足了。

    庞泽发觉吴御鹰的手离开了自己的脑袋,抬头,发现她的目光转移到了书上,眸色沉了几分。

    “姐姐在看什么?”他不动声色绕到吴御鹰后侧方,跪坐下来,下巴贴到她的肩膀上。

    “账本。”

    吴御鹰只说了两个字,语气淡淡,她看得专注,连个眼神都没给他。

    庞泽皱眉。

    思量片刻,他挪了挪位置,将脑袋搭到了桌案边,像乞食的小狗一样眼巴巴望着吴御鹰,希望引起她的注意。

    吴御鹰仍然毫无反应。

    心中升起一丝不悦,庞泽直起了身子,怫然作色,抱怨道:“平时洗衣做饭各种做活已经很劳碌了,怎么还要帮她们看账本?姐姐不是说那位孟姑娘很厉害吗,她难道做不来这事,何故推诿给你?”

    吴御鹰闻言从账本中抬起头,柳眉倒竖:“阿泽说的这是什么话?”

    庞泽依然忿忿不平:“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当然不对!”

    吴御鹰将账本放下,斥声道:“阿泽,我和你说过,养心和孟师尊在我最痛苦迷茫时收留我,还给我青云宗弟子的身份,他们是我的恩人。我吃住都在苍云峰,自然要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难道我要受人恩惠却忘恩负义吗?”

    庞泽见吴御鹰面露愠色,气势弱了下来,他扑上去搂住她的腰,脸埋进她丰满结实的胸/脯,连忙认错:“姐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只是觉得你太累了。”

    吴御鹰叹了声气,她知道阿泽是心疼自己,抚摸着庞泽柔顺的头发,耐心讲道:“阿泽,我时常还能去青山镇的街市里逛逛,养心她们比我累多了,她们除了吃饭睡觉几乎没有闲暇时候,你以后可莫再说她们的不是了。”

    庞泽轻声应下,声音闷闷回道:“我知道了。我就是,怀念咱们在春风镇的日子,姐姐在肉铺卖猪肉,我在家里操持家务,姐姐回来就能吃上热乎饭,不用像现在记挂着一日三餐。”

    春风镇?

    听到久违的三个字,吴御鹰不由得呼吸一滞,许多记忆涌上脑海,温馨的,欢乐的,平淡的,最后却定格到了最痛苦的那些上。

    那是她最不想记起,但永远也忘不掉的回忆:

    吴御鹰和表弟庞泽青梅竹马,父亲去世后,她女承父业在北地的春风镇经营一家猪肉铺。庞泽娘胎里带了病,身子弱,平日就在家里做做饭洗洗衣。年龄到了后,二人顺理成章成了婚,日子不说大富大贵,倒也和乐顺遂。

    只是,成婚后不久,庞泽突然变了。

    他开始接受以前从不吃的肥肉下水之类的食物;他频繁地出去逛街串门,像个小孩子一样对周围的事物感到好奇;他似乎忘记了怎么洗衣做饭,把她的衣服洗破了好几件,炒菜时还差点把房子烧了。

    吴御鹰并未怪他,相反,她觉得这些都是好事。

    阿泽不挑食了,有体力出门闲逛了,变得活泼了,说明他的身体正在变好,连郎中给他开药时都主动减少了分量。

    她很开心。

    至于洗衣做饭,阿泽虽然变得不熟练了,但他又重新学了起来,没过多久便恢复了曾经的水平。她对此并未太在意。

    直到一年后。

    庞泽开始经常半夜起床,偷偷溜出家门,白日问他时,他言辞闪烁。吴御鹰心中不免起疑,在他又一次半夜出门时悄悄跟在了身后。

    她跟着他几乎走到了郊外,在一处废弃的院子里,她惊讶发现,他正在吃生肉——

    那是一个人的生肉!

    皎洁的月光下,庞泽凶残地啃食/人的肢体,满嘴血污,瞳孔发出骇人的莹莹凶光,像个妖怪。

    吴御鹰如遭雷击,吓得差点叫出了声,身子瘫软了下去,不敢相信看到的画面。

    她忘了自己是如何回的家,又是如何上的床,只知天将明时庞泽才回来,蹑手蹑脚地上了床,从背后抱住她,将她圈进怀里。

    她心中一阵恶寒,只觉毛骨悚然,一夜未睡。

    她想起了前几天在肉铺跟人闲聊时听到的传闻,说是最近好几个人失踪,府衙里许多人报案。

    失踪的人会不会和阿泽有关?阿泽杀人了?他为何变成了这样?

    这些问题没有困扰她很久。

    仅仅过了一天,衙门的人就沿着线索找到了那处废宅。

    她惴惴不安,跟着人群去看了,衙役从土坑里挖到了数具尸体,上面均有被野兽啃食的痕迹。

    她百般纠结要不要说出真相,就在她犹豫时,衙役又有了新的发现:院子后面枯井旁的杂草里掉落着一根玉簪,枯井里还有一具人骨。

    人骨被拉了上来,仵作初步判断是个男人,而那个玉簪或许就是男人的东西。

    “上面……有个‘鹰’字,老鹰的鹰。”

    听到衙役的话,吴御鹰身体僵住。

    庞泽去年曾说过要亲手雕刻个玉簪作她的生辰礼,上面要刻上她的名字,他说这样看到簪子就能找到她。

    为此,不爱出门的他多次去郊外一个年老匠人的家里请教。

    她并不爱穿戴首饰,生辰那天她到村子里买猪,偶遇大雨,第二天才回来,阿泽没有提及玉簪的事,她也就没在意。

    她看向那个玉簪,白玉做的,上面沾着污浊的泥土,仍十分通透润亮。

    所以,这根玉簪……是阿泽的?

    那么,这具白骨就是……

    吴御鹰惊骇地捂住嘴巴,心脏像被尖刀扎了一般。

    一切都说得通了。

    阿泽其实做了玉簪的,只是他死了,给不了她了。

    家里面阿泽是个假的,是个吃人的妖怪。

    妖怪杀了阿泽,披上阿泽的皮囊,化作阿泽的模样。

    只是因为他有着阿泽的样貌,之前的种种怪异在她眼里都变得合理起来。

    就算他一年来向来清瘦的体格越来越健壮,在床笫之间也越来越卖力强悍,她都没有怀疑他。

    想到自己竟然和杀掉阿泽的妖怪同床共枕了一年有余,天地仿佛都为之倒悬,吴御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呕吐了出来,晕死过去。

    再醒来时,她已被认识的人送回家中,“庞泽”守在床边,一脸关切。

    她为了不让他生疑,假言自己是被尸体吓晕的。

    之后,她又旁敲侧击问了他许多儿时的事情,他吞吞吐吐,果然一无所知。

    她看着他,心中悲愤交加,怒火中烧,却毫无办法。

    怎么办怎么办……

    他是个吃人的妖怪,杀死了那么多人,以后还会杀更多人,她到底该怎么办?

    去报官吗?

    可官府的人能收拾得了他吗?

    他可是个妖怪啊!

    吴御鹰痛苦不已,几天都是魂不守舍,伤心欲绝,只敢在没人的角落偷偷落泪。

    后来,她打听到南边的仙留镇是仙家云集之处,思来想去,决定以求医问药之名带“庞泽”离开春风镇,计划着到了仙留请修士杀掉他。

    她必须要为阿泽和死去的人报仇,决不能留这妖怪继续害人。

    “庞泽”起初不愿,说自己的身体早已无大碍。

    吴御鹰强忍恶心,对他软磨硬泡,甚至拿出治好病后想要个孩子的借口来,终于说动了他。

    春风镇距离仙留镇两千多里地,她驾着马车赶了将近两个月的路,期间一直守着“庞泽”,不让他离开自己视线半步,防止他出去害人。

    到了目的地,她将他安排在客栈里,自己一人出去寻找修士。

    不成想,客栈里着了火,将他们的房间烧了个精光。

    她赶了回来,看着漫天的火光,第一反应竟然是想冲进去救他。

    她错愕。

    为什么呢?

    还是因为他那张脸吗?

    那张属于阿泽的脸。

    阿泽的尸骨她不能认,不然无法向人解释“庞泽”还活着的事实,那个玉簪她也要不回来。

    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衙役把无人认领的尸骨埋进乱葬岗,没有棺椁,没有墓碑,除了她,没有人会知道那是阿泽。

    为了不让妖怪起疑,她连出钱为阿泽建坟的资格都没有。

    这个妖怪的皮囊是阿泽还在世上的唯一证据了。

    现在,连这唯一的证据也没有了。

    阿泽彻底消失了。

    所以,她才会如此心痛,痛到泪流不止,对吗?

    一定是这样。

    火被扑灭后,“庞泽”成了一具焦尸。

    真好。

    她红着眼,面无表情地想。

    这是……好事啊,害人的妖怪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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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死了。

    她终于为阿泽报了仇。

    她将妖怪的尸体埋在了仙留镇郊外的坟地里,立了一个碑。

    这世上总要留下些属于阿泽的痕迹,她想。

    她跪在墓前烧纸钱,明明知道里面埋的不是阿泽,可心如刀绞,眼中的泪水止也止不住。

    留下这个墓又有什么用呢?

    这终归是假的。

    是假的啊……

    可怜她的阿泽,死去的时候还不到十九岁,比殷曈都要年小。

    她如何能够放下,如何能够忘记……

    ……

    心又痛了起来,泪水如泉涌般滑落,细小的哭声从吴御鹰的喉咙里钻出,庞泽有所感知,惊讶抬头。

    “姐姐,你怎么哭了?”

    他伸手,想为她拭去眼泪,手掌却虚晃着穿过了她的身体,任由她的泪水直直地砸到地上,像碎掉的珠玉。

    庞泽愣住。

    他忘了,他总是忘记——

    人死后会忘掉生前的所有,只留下心中执念。

    他的执念是永远和姐姐在一起,这是他们小时候的约定。

    因此,就算变成鬼魂,他也要永远留在姐姐身边。

    他总是一次次忘记,又一遍遍想起来。

    现在,他又想起来了,他已经死了。

    *

    殷曈把树枝扔到一边,地上的黑色小虫终于被她玩死了,她从怀里掏出个比巴掌还要大的东西,放到了地上。

    “大宝,吃了它。”

    大宝是她养的金蟾,炼丹时压鼎用的。

    她太过宠爱它,以至于本就体肥的金蟾趴在地上像张胀气大饼。

    大宝习惯了金子和新鲜的活虫,哪里看得上死物,它豆子般圆溜溜的小眼睛瞪着,鼓膜轻动,肥硕短小的后肢倒腾两下,将身子移了移位置。

    殷曈用手又把它挪了回去,让它对着死虫子。

    大宝:“……”

    旁边的孟养心笑出了声:“大宝可不吃死虫子。”

    说着,她走到自己屋前,从檐下取了个挂着的竹篓,又重新坐了回去。竹篓里许多小虫子,都是她早晨在竹林练剑时捉的。

    虫子都还活着,孟养心取出来一个个喂给大宝,看着挣扎爬动的虫子,它舌头精准捕捉吞咽,一口一个。

    吃完后,殷曈将大宝捧起来:“还不快谢谢你孟姨姨。”

    大宝跳到了孟养心大腿上,用粗壮的前肢扒拉孟养心的胳膊。它不懂谢谢的意思,但是它知道,孟养心的竹篓里还有吃的。

    “不可以,剩下的是给你妹妹的。”

    殷曈还有只二宝,体格较小,吃东西争不过姐姐,只能分开喂。

    孟养心不肯给,大宝也不计较,它磨蹭了一会儿,开始顺着孟养心的身体往她肩上爬。它肉乎乎的身体实在笨重,孟养心用手托着防止它掉下来。蟾蜍生性怕人,大宝却并不排斥孟养心,看得出来,它很喜欢她。

    “大宝现在倒是活跃。”孟养心笑呵呵地说。

    殷曈点点头:“天黑了凉快,它喜欢。”说完,她抬头看天,不久前的蓝灰色已经加深,她又看了看身后紧闭的房门,能听到里面人说话的声音,但听不清所言内容。

    “你不给她治治病吗?”

    孟养心明白殷曈是在说吴御鹰,回答道:“她神清智明、身体强健,没有病痛,何来治病一说?”

    “她时不时对着空气说话,也叫神清智明?”

    孟养心:“她不是和我们说过她的事吗?”

    吴御鹰的确将她死了丈夫的事情告诉了孟养心她们。

    当年,孟长生和孟养心回青云宗时路过仙留镇,见吴御鹰一人在坟前烧纸祭拜,哭得伤心,便上前安慰。

    吴御鹰告知她丈夫得病去世的事情,孟长生见她身世可怜,又善良有慧根,索性收了她当外门弟子。

    之后,因吴御鹰有些私事要处理,孟养心还跟随她回过一次老家春风镇。她卖了老家的宅铺,将钱一部分捐给了官府,剩下的分给了几个死了丈夫或儿子的人家。

    除此之外,其他的事孟养心也不甚了解,吴御鹰似乎也不想讲,只知她来到青云宗不久便出现了幻觉,总能看到自己的丈夫出现在眼前。孟长生为她诊过病,认为她这是心病,好在她身体一切正常。

    “心病难医,御鹰想念自己的丈夫,才形成幻象,治好了并不见得是对她好,说不定只会让她更痛苦。”

    殷曈想了想,认可了孟养心的解释,她起身拍了拍衣服:“可现下她还不知说到何时,我们还等她吗?”

    孟养心歪头,这确实是个问题。

    殷曈:“要不我们不等她了吧,仙留镇距此三百多里地,我们御剑过去还要花些时间。等到了仙留,我挑件好礼物带回来补偿她。”

    殷曈明天要离山回去参加她长姐的登基大典。

    她是大夏国的公主,父亲五十个子女她排四十多。由于生来一双赤瞳,父亲嫌她怪异,差点要处死她,多亏长姐将她保了下来并亲自抚养,后又送她来青云宗修炼。她没见过父亲几面,故并未参加他的葬礼,但长姐的登基典礼还是一定要去的。

    长姐金银珠宝自是不缺,这次去仙留镇也是为了给长姐选些新奇玩意当做贺礼。仙留镇每旬一次的夜间香市就在今天,她明日便要走了,定是不能错过。

    孟养心思量片刻,起身:“也好,等我留个纸条贴在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