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印好以后,裴衍把两部寄去了长安。一部给大理寺,一部给文墨斋。驿路走了二十多天。他在包裹的封面上用正楷写了收件人和寄件人。寄件人写的是“桂州州衙”,没有写他的名字。
沈约不知道他寄了,她知道的时候回信已经到了。
第一封信是郑卿的。官函格式,半页纸,墨色淡,和以前一样。
“校注已收,通读一遍,疏议部分与现行校刊本比对,发现版本差异三十七处,其中十九处与本寺所藏开元八年旧本一致。你的三点校注法可用,已安排司直抄录一份存入内部训练档案。此后凡新入职的法曹参军事及录事,均需参阅此件。”
信的末尾没有“好”“谢”之类的字。郑卿从来不写这些。他写的最后一句话是:“旧版差异的第三十二处你标了存疑。我查了本寺的旧写本,用的是当字,不是应。存疑可消。”
沈约看到“存疑可消”四个字的时候把信翻过来看了看背面。背面是空白的。她把信翻回正面,又看了一遍那四个字。
三年前她在条案上为了那个字犹豫了一整天。“应”还是“当”。她写下了两个版本,标了一个问号。问号在三年前的稿纸上干了,现在郑卿告诉她是“当”。
她从隔板上取下第一卷,翻到那一条。问号还在。她拿起笔,蘸了朱墨,在问号旁边写了一个“当”字。然后在“当”字下面标了一行小字:据大理寺旧写本校。写完她把朱笔搁下来。
三年,一个字等了三年才落定。
第二封信是一个她不认识的人写的。信封的纸很厚,是好纸,藤纸,纤维细密,纸面光滑。信封上的字写得工整,每一笔都收得很稳,是练过书法的人写的。收信人写的是“桂州唐律疏议校注编者”。没有写她的名字,寄信人的地址是长安崇仁坊。
信里说——
“先生案鉴。在下姓方,名若水,长安人。家父方守一,太学博士。在下自幼随父读书,略通经史,近年始读律法。去岁于坊间书肆偶见先生校注之《唐律疏议》,通读之下,叹为观止。先生以三点校注法将新旧版本逐条比对,每条附以实际案例及地方适用之差异,此法在下闻所未闻。在下读至《户婚律》关于义绝之条目时,见先生标注存疑二字,深以为然。存疑本身即是一种学问。世间多有以武断充自信者,先生不惮示人以疑,令在下心折。”
信写了两页。她念到第二页的时候放慢了。
“在下有一不情之请。闻先生现居桂州。在下愿往桂州,从先生学律法。在下知此请唐突。先生若不允,在下亦不敢强求。但在下自读校注以来,心中常有一问不得解。律法写在纸上,是死的;律法用在人身上,是活的。死的和活的之间那一段路,先生是怎么走过来的?在下想知道。”
信的落款是“长安方若水百拜”。“百拜”二字写得比前面的字稍大一些,像是写到最后笔力加重了。
沈约把信放在条案上。她看着窗外的榕树。气根垂下来,在风里轻轻地晃。
一个从长安来的年轻女人。太学博士的女儿,读了她的校注,想来桂州学律法。
她把信折好放在一边。
第三封信来得晚了两天。程司直寄的。信封很旧,纸质粗,像是他用了好几天的包袱纸裁的。信上的字不多,程司直话少,写信也少。
“灯还在用。灯纱换了一回,别的没换。上次你还我的时候竹柄上的麻线松了。我重新缠了。大理寺案卷室最近进了一批新案。有几份我看不懂的,想问你,但是写在信上太长了。等以后吧。你寄来的那本书我放在案卷室的柜子最高一层了。那一层平常没人够得着。我够得着。”
信的末尾加了一句:“老周上个月赢了第二盘棋。对手换了,是我。他不知道我是故意输的。”
沈约看完笑了一下。嘴角动了动。程司直的信永远是这样,短,硬,最后塞一句让人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叹气的话。
又过了几天。第四封信到了。信封上画了一只虫子。
阿虫。
这次的信比上一封进步了。字不歪了,横画还是有一点飘,但竖画站住了。蘸墨比以前均匀了,没有洇成一团的地方。他大概是正式成为文墨斋的抄手以后练得更勤了。
“沈约姐。你的书苏伯看了。他看了三天。三天里他什么也没干就坐在正屋的桌子上看你的书。看到第二天的时候他把老花镜摘下来擦了一擦又戴上去。第三天看完了他把书放在柜台底下那个旧木箱里。就是以前放你的抄件底稿的那个。他放进去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他说这是铺子里出过的最好的东西。”
阿虫接着写——
“柳十看到了你书上的字。他说这个字他认得。他说这是你写的。他翻了几页,说纸不错,是好藤纸,纤维细,不是构皮纸。他说完就去后院喂猫了。猫还是那只,更胖了,现在它连门槛都跨不过去了,要柳十把它抱过去。”
“崔娘子拿了一坛新的豆酱过来。这次比上次淡了一点,苏伯尝了一口说可以了。我也尝了,还是咸,但能吃了。”
信的最后一行,阿虫的字变小了。像是想了很久才写的。字迹比前面慢,每一笔都压着写。
“苏伯昨天傍晚在铺子门口坐了很久。他坐在那块被他坐凹了的门槛石上。我问他在看什么。他说在看街。我说街上有什么好看的。他说没什么好看的。他就是想坐一坐。他坐了大概一个时辰。天黑了以后他站起来,把你的书从木箱里拿出来,翻到最后一页,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把书合上放回去了。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问。”
沈约把四封信叠在一起,放在隔板最低一格的空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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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旁边,墨盒里的干榕树叶和信封挨着。
她拿了一张空白的纸边。坐在条案前面,提笔。
她要给方若水回信。回信应该写什么,她想了很久。笔尖上的墨干了一次,她重新蘸。又干了一次,又蘸。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走进文墨斋的时候。苏伯在院子里洗砚台。她什么都不会,不会抄件,不会校勘,不会在法条的边缘写批注。但苏伯给了她一张桌子,桌子很矮,椅子是一只旧木箱,但那是她的桌子。
她落笔了。
“方若水案鉴。来信已悉。桂州路远。你若要来,从长安出蓝田关,走商於道翻秦岭,过武关到邓州,换船到襄阳,再改陆路翻萌渚岭,进岭南道。全程四十余日。路上的蒸饼不好吃,驿站的床有霉味。桂州的蛙叫到后半夜才停。旧书库里有白蚁。你来的话自己带一双厚底布鞋,桂州潮,脚爱生疮。”
写到这里她停了一下,笔尖在纸面上留了一个小小的墨点,她看着那个墨点,然后继续写。
“我不是先生。我只是一个抄书的人,抄着抄着就多写了几行字。你问我死的律法和活的律法之间那段路怎么走,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但你可以来看看。路在桂州。带够盘缠。”
她在信的末尾签了自己的名字。沈约。两个字写得很小。“约”字的最后一笔她写得很轻,笔尖几乎是飘过去的。她把信折好,放进信封。她在信封上写了收信人的地址。长安崇仁坊方宅。
天已经黑了。她点灯,灯焰跳了两下,稳住了。她拿起笔,在另一张空白的纸边上落下第一个字。
她在写给苏伯的回信。
苏伯没有写信来,阿虫的信里说了苏伯的事,但苏伯本人没有写过一封信。他不是那种人,他的话在铺子门口那块被坐凹了的门槛石上,在围裙口袋里那把铜钥匙上,在他对阿虫说的那句“合”字上。
但她想给他写。
她落笔,字很小,她写惯了小字。
“苏伯,书你看了。三天,阿虫说你看了三天。你把书放在那个旧木箱里。我知道那个木箱,我的抄件底稿在里面。你说这是铺子里出过的最好的东西,我不确定,但它是我写过的最费时间的东西。三年,一千多天。你的蒸饼放三天就硬得像石头,我这个放了三年,不知道还能不能吃。”
她写到这里停了一下。蛙声在窗外叫着。灯芯的火焰照着她的手和纸面。她把笔尖上干了的墨在砚台里涮了涮,重新蘸。
“枣树的枝条不适合夹书页。你试试柳枝,柳枝韧,不会折。”
写完了。两封信。一封给方若水,一封给苏伯。她把两封信并排放在窗台上。风吹过来,信封的角翘了一下。她用程司直送来的那个旧提灯压住了。提灯的竹柄很沉,压得信封平平整整。
明天交给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