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成锦乐意跟孙哲平早恋,有一半要归咎于从众心理。

    学校里谈恋爱的人不少,这个年纪的青少年最看重和朋辈群体的联系,有时候未必有多向往青春早恋,只是人人都谈恋爱,你不谈,总感觉有点不合群。

    早恋是种潮流。

    人有我无,就生出些比较性需要。此事在布拉德肖提出的需求类型理论中亦有记载。

    恋爱很无聊,真谈上了又觉得也就那样。无非是两个人一起玩,偶尔亲亲嘴,除此之外的部分在方成锦眼里等同于养狗。

    同龄女孩儿们总是把形状各异的男朋友牵出来遛,来不及纠结他们之中的个别人士为什么长得有点像月球表面或者鳄梨和牛油果的杂交,方成锦只想着追赶潮流:人人都有狗,那她也得有。

    这就是她的恋爱观。

    当然,方成锦还是很喜欢孙哲平的。

    她俩能聊起来,就是因为当时方成锦评价落花狼藉的脸模,称赞这脸捏得挺好,真是有棱有角,孙哲平敲了个问号,说不是捏的,导的面部数据,我就长这样。

    这是意外之喜,方成锦没想到她的游戏搭子或许真有几分姿色,那时候她对孙哲平没意思,只把他当免费陪玩,此人随叫谁到,技术过关,用过都说好。

    但谁不喜欢看漂亮脸蛋?她发了一串鼓掌表情,是吗,是吗!这敢情好啊!

    好着好着就坏起来了,这是对于方士谦而言的。

    天杀的孙哲平竟敢抢走他的妹妹,起初他这样想,后来又考虑到这是方成锦的个人选择,他不应该也无权干涉。

    她们又能谈多久恋爱呢?一辈子吗?她那么年轻,还没成年,青春期都没过,玩腻了就会收手,不管谈几次恋爱,最终总要回家,只有哥哥不会和她分开,赶也赶不走。

    她抓周抓的是哥哥的手,学会说的第一句完整的话是哥哥好吵,她们同日所生,未来或许也将同日而死。

    兄妹血脉相连,那联系没办法切断。血缘是细丝,生出千千万万缕,她们会永远缠在一起纠葛不清,剪都剪不断,解也解不开,这是命中注定。

    方成锦和孙哲平出去约会,方士谦待在家里等她回家,时钟秒针慢吞吞地走,嘀嗒嘀嗒,他数着时间,紧盯着那根指针。

    窗外,月亮已爬过树梢,他一面静静地等,一面悄悄地恨,不知该恨谁。

    她并没有冷落他,从来没有冷落过他,方成锦不是那种有了恋人就忘了哥哥的人,所以方士谦也知道,这不怪她,她什么也没有做错。

    只怪他想得太多,想要得太多,越多越错。

    她们还是一起上下学,一起吃饭,一起逃课一起抄作业,仍然待在同一个空间,他和妹妹的房间只隔一面墙,他翻个身她都听得见,她笑一声他都能察觉。

    孙哲平给她打电话,他当然也听得见。

    一边听一边想,真应该再装点隔音棉。

    不知孙哲平说了什么,妹妹被他逗笑了,像飞鸟在振翅歌唱,笑了一会儿,也拿俏皮话逗他。

    真让人牙酸。

    他已经不能读懂自己的心思。哥哥对妹妹会有这么多占有欲,会产生这样的分离焦虑吗?

    外人见了她们,还是要夸她们兄妹感情好,甚至觉得她们太过亲密,哥哥不像哥哥,妹妹不像妹妹。

    就连方成锦也认为哥哥比男朋友重要得多,她不喜欢说废话,不喜欢给出虚无缥缈的许诺,却还是对他说:哥哥,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那他心里到底缺了什么?

    方士谦想不通。

    成熟的哥哥应该学会自我安慰,方士谦每天都哄自己:她们会分手的,她们很快就会分手的。

    他告诉自己:妹妹对孙哲平只是一时的,对你才是一世的。

    同班同学也知道方成锦紧跟潮流谈起了恋爱,和她玩得好的女孩儿就在课间问她,“这样不是显得你哥很像电灯泡吗?”

    女孩儿间的闲谈,方士谦不应该听。他没有被邀请,但还是全神贯注地竖起耳朵。

    方成锦一手撑腮一手转笔,圆珠笔在指间旋转出完满的弧线,神态漫不经心,语气也很随意,“为什么这么问啊?”

    “呃,”那女孩儿话音稍顿,委婉地提出,“因为你俩感情太好了?”

    她的意思是——你哥是不是有点太黏你了?

    方成锦从不觉得这“不正常”,向来不知兄妹间的边界感为何物,她们应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断向彼此靠近。互溶是一种天性。

    她俩还是卵子、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黏在一起了,出生前如此,出生后亦然,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她早就习惯这样。

    小说里看到这种情节大家都说这是震撼美味的骨科,现实里谁不想跑啊。何况女男有别,她们是兄妹而非姐妹。

    极度自我的方成锦向来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她只是随口说了句玩笑话作为回答,“怎么会呢,我和士谦哥哥如姐妹一般。”

    那女孩儿神情复杂,没把这话说出口:可是你的姐姐怎么是个带把儿的。

    哥哥,妹妹,同胞,亲人,家人。

    占有欲越强,现状被打破时越像世界末日。

    那种强烈的割裂感几乎要将方士谦劈成两半,他似乎将要被那场潜在的暴风雨搅烂、掀翻,让他多年来建构出的亲情图谱岌岌可危,内心世界摇摇欲坠。

    妹妹是家人。

    家人间亦会吃醋,会比较谁与谁的关系更好,家庭中也有联合对抗,亲情关系也会扭曲着缠成三角,方士谦拜读无数探讨家庭关系的著作,日复一日地开解自己,那些说服自己的话语起初有些苍白无力,后来愈发自洽。

    只是因为母亲和父亲太忙,从小到大所获的亲情陪伴太少,第一声啼哭是妹妹回应,幼儿园时跌倒在地是妹妹率先拉起他,他只有妹妹可以拥抱,所以才将这种情感投射到妹妹身上,这是一种合乎情理的移情,似乎有理有据。

    他的爱是亲情,作为家人作为兄长爱着妹妹。方士谦告诉自己,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这种自我催眠效果斐然,于是方士谦摊开双手,允许一切流走。

    妹妹的喜欢单纯而浅薄,方士谦知道。她说“喜欢”,意思是“喜欢和你玩”、“想和你一起玩”,不是要和对方生生世世不分离。

    方士谦也知道她没有那样的耐心,她能在荣耀混战里按兵不动,蛰伏许久,却学不会在这种事上隐忍分毫,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要丢掉,绝不勉强。

    再浅薄的喜欢,也是真实存在的。方士谦没办法忽略它,更没办法改变方成锦。这是他自己的情绪,那丛生疯长的藤蔓只在他心房攀爬,为什么要改变她?

    只能改变自己。

    她总是学不会忍耐,他却仿佛学得很好。

    他学会从容地面对孙哲平,心平气和地和他讲话,对方成锦说别玩得太晚,早点回家。

    方成锦懒洋洋地搂着孙哲平,姿势散漫无忌,总是潇洒。她扭头跟方士谦报备,说着晚上的安排,说约会要去哪儿。

    考虑到兄妹口味相近,方成锦喜欢的餐厅方士谦也不会拒绝,孙哲平又问了嘴,“你来不来?”

    当然,他知道方士谦不会来。

    说话时牵动嘴角,方成锦盯了孙哲平一会儿,目光锁在他脸上,忽然往下一勾他的脖子,孙哲平顺势俯身,她就咬了他脸颊一口,留下一个浅浅齿痕,完后哈哈地笑。

    “什么时候有的这种爱好?”孙哲平有点无语,但看着她的样子,顿了几秒,也跟着笑。

    方士谦收回视线。

    分不清是真笑还是假笑,他也挑起嘴角,随后平静地拒绝了她们的邀请,说:“家里总得留个人吧?”

    “那你要好好看家哦!”方成锦嬉笑着说。

    方士谦面色如常地吐槽:“你哥又不是狗。”

    她最后抱了一下哥哥,拍拍他的后背,带着孙哲平离开了。

    他目送她离开,望着她的背影,久久没有回神,久久不能移开眼,直到方成锦忽然回头。

    就像是双胞胎间某种虚无缥缈的心灵感应终于生效,她回头,冲他眨了眨眼,脸上的笑容灿烂到发烫,声音紧跟着传过来。

    一生中成百上千次回眸,他永远在原地苦苦等候。

    “真走啦!”方成锦用力地挥了挥手,“等我回来哦!”

    方士谦慢她半秒,也眨了眨眼。

    “知道。”他说。

    他开始习惯目送她,不去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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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看着她牵别人的手,习惯等待她回头。

    他开始习惯在家等她,听到门锁解开的声音就走出房间看向门口,习惯听她叽叽喳喳,说孙哲平前天惹了她,昨天她们吵了架,今天在竞技场化干戈为玉帛,明天不知道要去干嘛。

    那哥哥该怎么办呢。

    孙哲平孙哲平孙哲平,说来说去都是他,这个名字为什么非要牢牢和她绑在一起,他只觉得好多余。前程锦绣,谦谦雅士,她们的名字才该放在一起。

    心情不好的时候方士谦就去看户口本,看见她俩的名字写在同一页,他又舒服多了。

    方士谦没意识到,方成锦其实没怎么提过孙哲平,至多不过一两次,她很少提及恋爱,更多是说游戏。

    方成锦的原话是:孙哲平说落日猎人在奥玛尔山刷出来了,一堆人凑热闹,我们要不要去?

    方士谦听到的:孙哲平……我要去!

    恋人和家人她永远分得清,孰轻孰重很分明,是他太过在意,才总是抓住不放,她说一次他能记一辈子。

    他总是害怕失去她,没想过方成锦有手有脚,只要她不想走,十头牛来了都拉不动她,方士谦已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他预设了一个将要隔开他和妹妹的假想敌,这个人未必是孙哲平,从小到大其实有很多人,方成锦跟谁好他就朝谁皱眉头。

    当然,方成锦鸟都不鸟他,该跟谁玩还是跟谁玩,在学校玩朋友,回家玩哥哥,并不理解他为何时常双眉紧锁,她只说:哥,你这样容易长川字纹。

    方士谦紧急展眉。

    春天已到来,下过几场绵绵的雨,空气仍有些潮湿。吃完饭,方成锦和孙哲平开始溜达,避过路上的水洼,相依的身影在水中一闪而逝。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她俩都有网瘾,聊来聊去还聊荣耀,说到职业联赛真的要开打了,官方正在走流程,火热加载中。

    听说北京本地要组建两支职业战队,正在火热筹备中,她们其实都挺有兴趣,方士谦也一样。

    但兴趣和职业是两码事。以及,半路辍学去打游戏?总感觉会被家长打断腿,还得再观望下风向。

    她们走到路灯底下。

    满街路灯一同亮起,蜿蜒成一条发光长河,场面其实很壮观,沉寂到喧嚣,一瞬而已。

    暖黄的光泼向脸庞,降落在睫毛,在眼下聚成一片小小的阴影。

    地面上,她们的影子也连在一起。

    “我看过规定,说是成年才能去打职业。”孙哲平说,“夏天开赛,你生日晚,要么等冬季转会窗出道,要么再等下一赛季。”

    没影的事,不耽误她们俩随意畅想,方成锦说:“那我们做队友呗,三年抱俩奖杯,冠亚双全,最好也像球赛一样弄个大满贯,最后圆满收官,成为网游里的神秘传说。”

    说得还挺有模有样。

    她谈起荣耀的时候,神情总是异常鲜活,街灯倾泻下的光将她的瞳孔点燃,里面似乎有火苗活跃地狂跳。

    那双眼亮得惊人,如同明剑淬火,孙哲平便略微凝神,望入其中,她察觉到他在看,便停住了话音,忽地一顿,“看我干嘛?”

    孙哲平笑了,没正面回答,反倒说:“猜猜看。”

    “懒得猜。”方成锦跟他套娃,“那你猜我在想什么?”

    她没有给他猜测和回答的机会。

    “过来。”方成锦说。她拽着孙哲平的衣领,要他向她俯首,他顺着那力道低头、靠近,她用另一只手攀上他的后脑,微微向下压,把他的嘴唇送向她。

    在这儿自己取餐呢。孙哲平想说。

    但他的口腔已被她侵占,她入侵的架势又太霸道,堪称蛮不讲理,因此没能说出来话。

    先舔一舔,再咬一咬,最后挤进唇缝去勾他的舌头,流程像吃奥利奥。剖开彼此,把每根神经从头嚼到尾。

    额头碰额头,鼻息融着鼻息,春雨含潮氤氲飘荡,呼出的温热气流交织在一起,直到气喘吁吁。

    春烟已醉。

    她放开他,眼睛还是那样亮,给出迟来的答案:“我想亲你。”

    “说晚了。”孙哲平一下笑了,这次换他拢住她的脸颊,慢慢地凑近。他低低地说:“再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