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精元进入他身体后,邪气会污染他的血液,变成黑血,然后再靠吸收这些血,滋养黑精元,黑精元再给他身体提供能量。刚刚他用来对付你的黑精元吞噬了他半个身体的血,你把它击败后,这些血也就跟着消散了。所以他变得很虚弱,一直昏迷不醒。好在他身体里有一半是巨狼血,不然他的血会被彻底抽干。这种威力不大的黑精元很难攻略巨狼血,只能欺负老鼠精的血。”
风唱晓尝试用人类认知理解:“也就是说,他的血被提纯了。”
换言之,基因优化了。
风太太点头:“在精灵族,母亲的血可以给孩子疗伤造血,我刚给他喝了我的血,身体在逐渐恢复,很快就会变成纯种巨狼人。精灵和人类一样,只有女性具有孕育能力。但特别的是,雌性精灵可以用血液自我繁衍后代。孕育之物可以是身体上的任何东西,可以是毛发、指甲,也可以是五脏六腑,越痛苦的选择,得到的结果越强大。”
“那阿月呢?是什么情况?”风唱晓忽然问,“它叫你母亲。”
“其实我撒谎了,和阿怖说的那话只是为了震慑他。”风太太讪笑,瞥了一眼风唱晓手腕上被衣袖半遮半掩的手链,“雌性精灵血并不能孕育万物,只有人神中的个别女性上神有这种能力。我的血只是唤醒机器人,让它拥有意识和能力,受我控制,并不是独立个体,身体里更没有血液流通。所以,阿月只能算是我的女儿,算不上我家族的女儿。”
见风唱晓释然,风太太继续前面的话题:“不同精灵种族,血液蕴藏的能量也不一样。比如巨狼族,天生力大无比,是精灵族最强大的战士,一旦身体里混入异族血液,这种能量就会削弱。精灵居安思危,时刻准备战斗,拥有一项至强的能力对我们很重要。绝大多数雌性精灵都会选择自我繁衍,因为这种方式得到的后代必定是雌性,可以保证家族血脉纯净,精灵血能量不受影响。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
“大概能懂。”风唱晓点头,“一脉单传。因为风宝石身体里只有你的血了,所以变成了女孩子。”
从人类生物学角度来看,就是XX染色体与XX染色体能产生结果,而这个结果只会是XX。
“没错。而雄性精灵要想繁衍后代,只能选择与雌性\交\配,对象可以是生灵界的任何种族,可以是本族精灵,可以是异族精灵,也可以是妖精。这样的话,纯种血脉很可能会断,能量也就削弱了,他们就是有剥离异族血液的能力,也无法给孩子造血,让孩子获得新生。所以,雄性精灵为了延续血统,会择优选取,而往往无法选择真爱。”
既然精灵族是如此看重血统的种族,而巨狼族又是最古老的家族,为何风太太会和一老鼠精成家?心念下,风唱晓看向沉睡的朗宝石,又睨一眼疲倦的风太太。还是不要好奇,不要多问,这并不是个让人想畅谈的话题。
风太太突然说:“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会和阿怖在一起?”
“嗯。你要是不想再提他,不说也没关系。”
“没事,我早放下了,就当反面教材给你提个醒吧。”
原来,风太太是巨狼王的独女,名为朗明月。精灵之主麾下有四位王将,即四方上古家族首领,因为巨狼族掌管人族西边地界,大家便称朗明月为“西王女”。西王女高大美丽,能移山拔海,是灵泽都最闪耀的存在——这是精灵间公认的事实。
朗明月也这么认为。
她衣食无忧,备受母亲宠爱。在众星捧月下,她越发任性与傲慢起来,认为所有人爱她是理所当然的。她出身望族,魅力四射,他们怎么可能会不爱她?她很清楚,这是精灵为了攀权附贵献得殷勤,假得很!
她是个恋爱脑,向往真挚而浪漫的爱情,想像其他精灵族的女孩那样,与真爱在一起——这不耽误她们自我繁衍。
可这在巨狼族是不可能的事情。
巨狼族和普通狼族一样,族群内部等级森严,最低级的巨狼连交\配权力都没有。而她,只能在母亲筛选过的高级巨狼中选择伴侣,要么就像母亲那样单身一辈子。
这些巨狼为了夺得她的喜爱,天天在她面前曲意逢迎。她说什么都是对的,做什么都是最棒的。然而,他们时刻笑眯眯的,眼睛笑成缝,根本没看她干了什么。
她指着自己说:“我觉得她是灵泽都最蠢的人,你们觉得的呢?”
他们无一不说:“王女说得极是!”
这些精灵,她一个都不喜欢。
而他们,也根本不喜欢她,只是喜欢她的身份。
这种生活让她厌烦。
那天,她为了争取选择幸福的权力,与母亲大闹了一场,将宫殿砸得稀巴烂。
巨狼王却是一副晏然自若的样子坐在宝座上,任女儿撒泼:“爱情本就虚假,如果没有权力的拥护,你连这份虚假都得不到,只会被作践。”
“不可能!其他生灵能爱,为什么我就不能?没了王女的身份,我一样会被爱,会过得幸福!”
“行,我教不会你,那就让你自己教自己。”
巨狼王封锁了朗明月身上的精元与灵气,只留了活命的气口,这之后,便将她赶出了灵泽都,让她在生灵族群里自力更生。
朗明月一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技能几乎为零,加上天资被封锁,每份兼职做不到一周就会被辞退,过得苦不堪言,吃不饱穿不暖,根本没心思去寻找真爱。
她依旧不死心,坚信万事开头难。
果不其然,在她坚持不懈下,终于找到了一份擅长的活——种花。《植物学》是精灵学院里的必修课,因为植物精灵的状态影响灵泽都灵气的浓度,精灵需要诊断病症,及时修复,同时,精灵也负责维护人族的自然生态。
自负责给花店种花,她的生活蒸蒸日上,精神状态好了不少。每天在花田里干活,她都能看见小生灵背着书包路过,一张张笑脸看得她心情愉悦。
一天,艳阳高照,她正在花田里干活,有位戴着老花镜,未化成人形的狗婆婆路过。
狗婆婆拎着碎花布袋子,鼓鼓囊囊的。她问:“小姑娘,你知道生灵第一小学怎么走吗?我得去给孙子送午饭。”
“穿过前面那片玉米秆地就是了。”朗明月笑道。
“你能带我去吗?老了,方向感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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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距离不远,上午的活儿也干得差不多了,她爽快答应下来,带着狗婆婆直往玉米秆地去了。
虽然她现在是人形,体格远不及本体高大,但和狗婆婆比,还是要高不少的。她走在前头,帮婆婆拨开阻挡物。
狗婆婆拍了拍她的后背:“真是麻烦你了。平时都是孩子爸妈给送饭,今天就我在家,只能我去送了,没想到这么难找。”
“去过一次就能记得了。”
见狗婆婆进了校门,朗明月便返身了。
她哼着小调,穿过玉米秆,正在这时,从她身后飞来一短箭,斜向上射进背脊,紧接着又来一箭,斜向上射进大腿。
以往,这两箭根本近不了她身,自精元与灵气被封后,她的身体和人类差不多,旋即倒地,全身疲软。
还没等她开口求救,一位精瘦的青年跑来,将她救走。
青年便是阿怖。
阿怖把她抱到他居住的森林小木屋里。日日为她煎药换药,悉心照料。她猜想大概因为自己身上残存的灵气气味,阿怖才对救她,然后从身为精灵的她这图谋点什么。可后来又想,这点灵气根本干不了什么,还不如灵泽都的一颗小石子灵气浓,他能图什么呢?
“你为什么要救我?”她趴在木床上。
“这有什么为什么。我都看见你受伤了,有能力就救了呗。你可别有压力,我是抱着积德行善,多做好事,能提早成为精灵的心态才救你。对你,对我,都好,双赢。”说着,他笑得憨傻,“其实,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生灵,所以,这有我的一点点私心啦。”
夸她的精灵不计其数,但他们看上去总是冠冕堂皇,而阿怖却是一副纯良的模样,他夸她,他倒先红了脸。
之后的日子里,阿怖总是能猜到她在想什么,虽然一知半解。遇到好笑的事情会说给她听,虽然不好笑。有好吃好喝的,都会留一些给她,虽然只是一些粗粮。
这一切都很平淡,但正是她想要的真挚感情。渐渐地,她爱上了阿怖。没过多久,阿怖向她求婚。他们自然而然地组建了家庭。
结婚不久,阿怖向她展示他的事业蓝图——教育人族不听话的孩子。
她一开始并不同意,这虽然不触犯生灵法,但万一孩子在他们的管教下出了事,那就没法交代了。阿怖向她保证绝对安全。他唱红脸,让她唱白脸,这样能保证孩子心理平衡
于是,她答应了。每当阿怖教训完孩子,她会及时安慰,耐心教导。送走他们时,他们都是笑着和她别离——风唱晓是她唯一恶毒对待的孩子,因为是神秘客人的要求。
自生了宝石,她的身体急速衰老,很多事做得没以前好了。阿怖是个好父亲,疼爱宝石,但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差,她完全理解,因为她自己也无法接受这么无能的自己。之后,阿怖的事业风生水起,他越变越好,越来越胖,而她又老又丑,越来越瘦,似乎除了洗衣做饭这些家务活,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本领。哦,对了,还有种花,但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她不甘心,想让阿怖再次瞧得起她,可他怎么也不满意。她就这么陷入了反复自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