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池魚归故渊 > 第288章 好大的手笔
    第288章

    “夫人如此欢喜,为夫倒是想叫你更欢喜些。”说着,沈渊笑着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小巧的盒子,轻轻放到了妻子手心。

    瞅着这个巴掌大小的檀木盒子,姜鱼长睫颤了一下。

    葱白的手指轻敲了一下盒子:“生辰贺礼?”

    “嗯,为夫亲手做的。”

    小鱼儿如今没什么想要的东西,想送个合她心意的贺礼就得另辟蹊径,幸亏之前有所准备,这东西,她应当会喜欢。

    作为枕边人,他对妻子的了解足够透彻。

    姜鱼现在的确不缺任何外物。

    夫君养她主打一个富富富富……超富养,那些旁人能拿去做贺礼的珍贵东西,在她这里就是些稀松平常的玩意。

    一收就是一堆。

    沈渊这厮,根本也没把那些东西当个正经礼物送,龙眼大的南珠,别人论颗送他论盒;寸锦寸金的浮光锦,别人有张帕子就能拿出来炫耀了,她却有好几套用这种料子制成的衣裳……

    她缺什么?

    什么都不缺。

    被放在金玉堆里如此娇养着,人是真的很难会生出物欲来的,因为旁人有的她有,旁人没有的她也有,旁人见都没见过的……她还有!

    这么个巴掌大的小盒子,竟然能被夫君当个正经礼物拿出来。

    那确实很值得期待了。

    盒盖被打开。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对镶嵌着蓝宝石的金色圆环,一个略大略宽些,一个略小略细些,这东西竟然是一对……

    “戒指?”姜鱼惊了。

    还特喵喵的是情侣对戒?!

    虽说这个时代的人也有戴戒指的,样式不少、材质多样且工艺也极为成熟,但和后世佩戴戒指的象征意义却是完全不同的。

    这时候的人佩戴戒指。

    要么单纯为了好看,要么就是想图个吉利,毕竟“环”与“还”同音。

    “夫君怎么想起送我这个?”

    沈渊将盒子里那枚小些的指环取出,牵起妻子的手,将之套在了无名指上,尺寸刚刚好。

    他欣赏了一会儿才道:“之前进宫曾见过曲妙真一面。”

    诈出来不少秘辛的同时,还得知了一件后世之事。

    据说。

    后世之人在成婚的时候,会专门买上一对指环戴在无名指上,名曰婚戒,这是成婚的象征,还有个古老的传说认为,无名指中有一条血管直通心脏,夫妻同戴戒指,就意味着心心相印。

    他倒是不怎么信那个传说。

    但旁人有的东西,小鱼儿也必须要有,哪怕早了几百年。

    姜鱼呆愣愣地看着无名指上的那枚蓝宝石戒指,很简约的设计,远没有后世那么繁复奢华,但确实是好看的。

    自家男人的审美一直都很在线。

    脑海中回荡着方才他说的话,所以……这厮之前,是偷偷“拷问”过曲妙真是吧?怪不得能拿出这么一对叫人吃惊的东西。

    关键是。

    他还知道戴无名指。

    厉害了我的哥!

    “我很喜欢,夫君费心了。”话落,姜鱼扬起明媚的笑脸,牵住夫君的大手放在自己的脸上蹭了一会儿。

    蹭够了才道:“来,让我也给你戴上。”

    当夫妻俩一同戴上戒指。

    当一大一小两只手交缠在一起,她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太过幸福。

    以至于生出了一丝不真实来。

    甚至,还有若有似无的患得患失,姜鱼起身投入丈夫怀中,双手死死搂着他的腰,靠在结实的胸膛上轻声发问:“阿渊,我们会一直这样好吧?”

    沈渊搂紧怀中人。

    “嗯,会的。”

    简简单单三个字,灌注了他的全部深情。

    这不是誓言。

    也不是承诺。

    沈渊只是如此确信着,就如同相信金乌东升西落、相信四季轮转……他和小鱼儿也一定会恩爱到白头。

    ……

    凤阳府。

    城外某处偏僻庄子。

    几十个藏头露尾之辈正在这里开小会,这些人全都穿着一身黑衣,或蒙着脸或戴着面具,把自己从头到脚都藏得严严实实。

    别说旁人看不出是谁,打扮成这样,便是亲妈来了也别想认出来。

    但这群人身上有个共同的特征。

    一身不同于常人的气息。

    估计是手上沾了不少人命的缘故,这些人周身萦绕着挥之不去的煞气,给人一种见不得光的阴森感。

    领头那人在桌子上展开一张地图。

    看了一会儿之后,最终在隔壁徐州的位置点了点,沙哑的声音听起来很有辨识度也很假:“埋伏地点就定在这吧。”

    兖州容易牵连萧家。

    凤阳又离京城太近。

    若是再往北走也不是不行,但准备的时间就少了,不可控的因素也太多,所以还是徐州最合适。

    其余人没什么异议。

    领头黑衣人将地图卷起。

    沙哑的声音又道:“这次任务特殊,上头要求把人弄残,无论是断手断脚还是瞎眼毁容皆可,但得尽量留下活口,所以你们都警醒着些,对方不好对付。”

    毕竟是皇帝的嫡次子,暗中不知道有多少高手护卫着。

    刺杀这样的人本就不易,偏偏这回的任务要求还挺刁钻。

    杀手练的都是杀人技,能一刀毙命就绝不会出第二刀,可这任务却偏偏要收着力打。

    简直就是给杀手戴上镣铐。

    自然会有心生不满的。

    “砰”一巴掌将桌子拍得四分五裂,有个戴着面具的黑衣人声音发冷:“你莫不是在耍我们?这么危险的任务留活口?”

    领头人不动如山。

    即便桌子都被拍成碎渣了,人家也依旧安稳坐在原位。

    闻言只吐出一句话,就让其他人彻底哑了火。

    “五倍酬劳。”

    五、五倍???

    一众黑衣人默默算了算价钱,最后全哑巴了,再也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俗话说得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能当杀手的。

    哪个不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

    这群人没有软肋、没有牵绊,赤条条立于天地间,早就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只要能出得起价钱,便是天王老子,他们都敢冲上去跟人碰一碰。

    “既然都同意,那便分开赶路吧,两日后在徐州汇合。”

    “可以。”

    庄子上这几十个黑衣人在完成了第一次碰头之后,借着夜色的掩盖,迅速朝着四面八方分散而去。

    半盏茶后。

    原地出现了两个鬼魅一般的身影。

    “好大的手笔。”一共五十七个人,绝大部分都是身怀内力的高手,其中有三个人,周身气息甚至不弱于暗卫营的那几位统领。

    用这个阵仗去截杀襄王。

    太子这是生怕亲弟弟囫囵着回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