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岑张了张嘴。
他想说你认错人了。
他想说,我不过是个代写挽联的教书先生,同什么神鬼没有半分干系。这些话在他喉咙里排着队,一个字也出不来。因为榭瑾扣在他后颈上的那只手正在慢慢收紧,拇指压在他颈椎的骨节上,一寸接一寸地按过去,像在数他的骨头。
良岑忽然意识到一桩事。
榭瑾并非在辨认他是不是良岑。榭瑾早就晓得他是良岑了。
他是在确认另一件事——这具身子里住着的那缕神魂,究竟还是不是从前那个。
这个认知令良岑后背的汗毛尽数竖了起来。
“榭瑾。”他道。
这是他重生以来头一回唤出这个名字。
榭瑾的手指停住了。停在他颈椎第三节与第四节之间的缝隙里。那个位置,恰是前世良岑被贬下凡时,天庭用镇魂钉钉入他神魂之处。镇魂钉早随上一世的死亡消散了,但神魂上的创口不会全然愈合。会留下一个凹陷,一个永远填不满的空洞。
榭瑾的手指便停在那里。
“你在寻我。”榭瑾道。语气平直,像在陈述一个早已核验过的事实。
良岑没有答。
“你在清平镇住了五月零六日。”榭瑾道,“你替二十七户人家办过丧事。你写过的挽联里,有十四副带了‘鹃’字。你去茶馆打听过我六回,去棺材铺打听过我三回,去城隍庙门口同卖香的老妪打听过我一回。”
他的语气极平。像在念一份清单。
“你吞了一种药丸,每三日一粒。药丸将你的阳气压到了活人的底线上。故而你走过之处,草不枯,虫不死。”他顿了一下,“但你每一回打听我的时候,你的心跳会快。药丸压不住心跳。”
良岑闭上了眼。
待他再睁开时,榭瑾的脸仍在原处。黑色的眼睛仍在俯视着他。后颈上的那只手仍在,拇指仍压在那个空洞上。
良岑望着那双眼睛,试图从里面寻出些什么。
哪怕只有一点点的——犹豫。动摇。不确定。上辈子榭瑾望他的时候,眼睛里总有一种东西,黏糊糊的,沉甸甸的,像掺了蜜的墨。后来忘情咒把蜜抽干了,墨便凝成了块,堵在眼睛深处,变成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黑。
如今那双眼睛里的黑,比任何时候都浓。
但良岑瞧见了——在黑的最底层,在那些干涸的裂纹底下,有一丝极细微的、几乎瞧不真切的东西。
冷冽的,锋利的,不含任何温度的。
光。
良岑的心往下沉了半寸。
榭瑾没有失控,没有走火入魔到神智尽失的地步。恰恰相反,他的神智清晰得可怖。他能跟踪良岑五月而不被察觉,能用那种念清单的语气将良岑的行踪一条条罗列出来......这不是一个发狂的莽夫能做出的事。
他没有疯。
他是清醒地疯了。
这两种疯法之间的分别,良岑前世在丧葬之神的位子上见过无数回。失了神智的鬼好对付,它们只会凭本能行事,像野兽,你可以预判它的每一个动作。而清醒的——清醒地晓得自己要什么、清醒地计算每一步、清醒地望着自己往深渊里走却不肯停下的鬼怪——那才是最可怖的。
榭瑾不巧,正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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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你在寻我,”榭瑾又道了一遍,这回他的声音里多了些东西。不是情绪,是结论。“你寻我,却不想见我。你打听我在何处,是为了避开我。”
他陈述这些事实时,语气与方才念清单一般无二。
然后他问了一句话。
“为何给我下那忘情毒咒?”
良岑的喉咙像被人扼住了。
这个问题他预备了许久。从槐安镇的纸钱起始,从西山的杜鹃花起始,从他在清平镇吞下头一粒蔽息丸起始,他便在预备这个问题的答案。他预备了五月零六日,预备了无数个说法。有的委婉,有的直白,有的半真半假,有的一字不落。
如今他一个也想不起来了。
因为榭瑾问出这句话时,黑色的眼睛里那层极薄的赤红忽然翻涌了一下。像井底的沉渣被搅动了,从最深处翻上来,漫过黑色的水面。
良岑瞧见了那层赤红里藏着什么。
两百年。
是榭瑾寻他的两百年。是忘情咒把爱搅成恨、把思念搅成执念的两百年。
良岑张了张嘴。
“因为我——”
榭瑾没有容他说完。
阴气从后颈那只手上猛地涌出来,像决了堤的水,灌入良岑的经脉。良岑的意识在那一刹那碎成了万千片——他听见城隍庙的钟声,听见郑老板在棺材铺里唤他的名字,听见街上有孩童笑着跑过——然后所有的声响都远了。
最后他听见的,是榭瑾的声音。
极低,极轻,像是从极深极深的地方浮上来的水泡,在抵达水面的那一刻便碎了。
“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