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炮灰主角反派全不按剧情走 > 71. 回家第二天
    林亦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有一瞬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头顶是奶白色的天花板,垂着一盏水晶吊灯,窗外的阳光洒进来,细碎的光芒在墙壁上投下星星点点的光影。身下的床垫柔软得像云朵,被子轻薄得像蝉翼,却意外地温暖。

    枕头的高度刚好,枕套上绣着淡金色的暗纹,是林家的家徽——一只展翅的鹰,喙中衔着一枝橄榄。

    她盯着天花板看了几秒,才慢慢想起,这是林家。

    不是星辰学院的宿舍,不是厄里倪厄斯星球的帐篷,是她在贝塔星系林克斯星的家。

    昨天从港口回来之前,凯瑟琳说了句“明天十点,林克斯大街见”,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所以,今天她要和小伙伴们一起出去玩了。

    林克斯星在《星辰恋曲》里几乎没出现过几次,因为这里的任务很鸡肋,林亦可当时对这里并不感兴趣。

    但现在,她可太期待和垃圾队的队友们一起出去玩了,这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真正是适合休闲度假旅游的地方。

    林亦可坐起来,被子滑落到腰间。晨光透过薄纱窗帘洒进来,落在她身上,暖洋洋的。

    她从床上下来,赤脚踩在地毯上。地毯很厚,毛茸茸的,脚趾陷进去,像踩在云朵上。

    她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晨光涌进来,照亮了整个房间。

    林亦可闭目凝神,长长地吸入一口清冽的空气。仿佛要将这份澄澈注入肺腑。

    目之所及,是开阔的视野与优美的景致,站在这里,她感到一种久违的轻盈,仿佛整个人都随着这晨光一同舒展开来,再多的烦忧,在此刻也烟消云散了。

    仔细想想,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真是每天都过得不如牛马。

    一开始是为了保命,连宿舍都不敢回,每天只敢躲在药园,晚上睡医疗舱,好不容易异能稳定了,又被流言蜚语攻击的不敢出门,还是躲在药园里。

    等她揪出龙薇薇之后,又被坑报野外试炼。

    至于野外试炼……那就更是每天过得九死一生了……

    但是回到了林家,林亦可才有了一种“过上千金大小姐生活”的实感。

    窗外是林家的花园。不算大,但打理得很精致。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花圃里种满了各色的花,红的、黄的、紫的、白的,在晨光下像一块被打翻的调色盘。

    花园中间有一座小喷泉,水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颗颗透明的珍珠。喷泉旁边有一棵老榕树,树冠很大,像一把巨大的伞,遮住了一大片草坪。

    林亦可看着这棵榕树,脑海中浮现出一段模糊的记忆。

    很小的她,在树下跑来跑去。有人在她身后,笑着喊她的名字,那个人似乎和自己差不多大?

    但是脸很模糊,看不清是谁。她晃了晃脑袋,把这段记忆压下去,转身去洗漱。

    洗漱完,她打开衣柜。

    然后她愣住了。

    衣柜很大,占了一整面墙。里面挂满了衣服,按颜色分类,按季节排列,整整齐齐,像一家精品店的展示柜。

    春夏季的裙子占了一半,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看得她眼花缭白。有简约的白色长裙,有复古的波点短裙,有华丽的刺绣礼服,有休闲的棉麻连衣裙。每一件都挂着防尘袋,每一件都熨得平平整整。

    鞋子也很多,放在衣柜下方的格子里。平底鞋、高跟鞋、凉鞋、运动鞋、芭蕾鞋……按颜色排列,从浅到深,像一道彩虹。

    包包放在另一侧的架子上。托特包、手提包、斜挎包、水桶包、编织包……每一个都价格不菲,每一个都保养得很好。

    首饰在梳妆台的抽屉里。项链、耳环、手链、戒指、发饰……分门别类,整整齐齐。

    昨天还只是粗略的扫了一下,今天仔细一看,感觉更闪瞎我的钛合金狗眼!

    林亦可站在衣柜前,看了足足三分钟。

    别的不说,原主的眼光和审美都很在线。每一件衣服都很好看,每一件都想穿。以至于她盯着这些好看的衣服,都不知道该穿哪一身了。

    原主的衣柜,这也太豪华了吧!!

    贵族千金的日常,真的好羡慕啊!是过去的我一件都买不起的裙子啊……

    等等!这里的一切!现在都是属于我的了啊!!

    她挑了很久。拿起来,放下去;拿起来,又放下去。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一套浅蓝色的连衣裙上。法式一字肩,泡泡袖,束腰,裙摆垂到膝盖上方一点。

    腰间点缀着几朵绣花玫瑰,淡粉色的,和浅蓝色的裙身很搭。整体看起来清新自然,浪漫优雅,不管是度假、约会还是日常逛街,都很合适。

    她把它从衣架上取下来,换上。

    一字肩露出锁骨,她的锁骨很好看,线条清晰,像两道浅浅的月牙。裙摆刚好露出膝盖,小腿修长笔直,肤色白皙。

    她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条珍珠项链,简约款,一颗珠子一颗珠子串起来的,不张扬,但很精致。她在镜子前比了比,觉得锁骨空空的,项链刚好填补了那个空缺。

    又选了一双简约的凉鞋,米白色,细带,跟不高,走久了也不会累。编织包是浅米色的,包带上系着一条淡蓝色的丝巾,和裙子的颜色很搭。

    她把钱包、补妆用的东西装进去,背在肩上,在镜子前转了一圈。

    裙摆飘起来,像一朵盛开的蓝色花朵。

    “今天好好看!”她对着镜子说。

    不过——

    林亦可臭美了一会,笑容垮了下来。

    如果跟庄宴解除婚约……这些东西就都不属于她了吧?

    可是

    林亦可觉得,她的父亲林至恩不像是这么冷血无情、利益至上的人。

    能对女儿这么大方,在女儿回家的时候默默守在大厅的父亲,真的会因为这件事而把她赶出家门吗?

    不确定,再看看。

    林亦可走出房间。

    走廊很长,铺着深色的木地板,墙壁上挂着几幅油画,都是风景画,不知道是谁画的。走廊尽头是一扇落地窗,阳光从窗外涌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金色的光。

    管家林叔站在楼梯口,穿着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到林亦可,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平静。

    “小姐,今天很好看。”

    “谢谢林叔。”林亦可笑了笑,“父亲呢?”

    “先生已经去上班了。”林叔侧身,让她先下楼,“先生走之前交代过了,小姐在学院很辛苦,这几天在家好好休息。”

    林亦可点了点头。她的父亲,林至恩,贝塔星系议会的议员,每天早出晚归,忙得不可开交。

    原主的记忆里,父女俩很少坐在一起吃饭,更不用说聊天了。不是不关心,是不会表达。林至恩表达关心的方式,就是给钱。要多少给多少,从来不问。

    林亦可本来就是个孤儿,对她来说,一个只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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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的父亲,已经远胜大部分家庭了。

    毕竟有钱总比没钱好。

    何况这位父亲不是不爱女儿,是不会爱。

    餐厅在一楼,很大,中间摆着一张长桌,可以坐十二个人。

    但现在只有她一个人。

    桌上摆着早餐。白瓷盘里放着煎蛋和培根,旁边有一小碗水果沙拉,还有一杯鲜榨橙汁。面包篮里放着几片烤得金黄的吐司,旁边配着黄油和果酱。餐具摆放得整整齐齐,刀叉在晨光下泛着银白色的光。

    林亦可坐下来,一个人吃早餐。叉子碰到瓷盘的声音很清脆,在空荡荡的餐厅里回响。

    她忽然觉得有点安静。

    林家的房子很大,但住的人很少。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在她十岁时去世了。

    原主在学院上学的时候,家里只有管家林叔和厨师王婶,还有一个园丁老张,每周来两次。

    这么一想,不止原主很孤独,其实父亲除了工作,妻子女儿都不在身边,也挺孤单的吧。

    王婶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一碗汤。

    “小姐,这是刚炖的鸡汤,您喝一点。”

    “谢谢王婶。”林亦可接过来,喝了一口。很鲜,不咸不淡,刚刚好。是炖了很久的那种汤。

    这就是家的味道。

    王婶站在旁边,看着她喝汤,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

    “小姐瘦了。”她说,“在学院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吃了。学院的食堂还不错。”林亦可说。

    “那怎么瘦了?”

    林亦可想了想,从她穿过来到现在,从异能倒退到野外试炼,好几次都在生死边缘,瘦肯定会瘦……但她没有说出来,没必要让别人担心,于是只是笑了笑:“可能是长高了。”

    王婶将信将疑,但没再问了。

    管家林叔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礼盒,深蓝色的丝绒盒子,上面系着一条银色的丝带。

    “小姐。”他把礼盒放在桌上,“隔壁的邻居回来了。这是准备的礼物,待会我会登门拜访,见礼物送过去。”

    林亦可愣了一下。

    “隔壁邻居?”

    “是的。”林叔说,“隔壁那幢宅邸,十八年前被一位先生买下了。但那位先生一直没有来住,只聘请了家政公司,每隔半个月来打扫一次。”

    他顿了顿。

    “昨天,他们家的少爷回来了。”

    “少爷?”林亦可咬着吐司,含糊不清地问,“什么少爷?”

    “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他姓海斯,是阿尔法星系那边的人。”林叔说,“说起来,他小时候和林家还有些渊源。您小时候,还和他一起玩过几次。”

    林亦可的叉子停住了。

    “我?和他?玩过?”

    “是的。那时候您才八、九岁,那位少爷比您大一两岁,来过家里几次。后来他们全家搬走了,就再也没见过了。”

    林亦可努力回忆原主的记忆。八、九岁,太早了,她只能想起一些模糊的画面——一个男孩,不爱说话,总是站在角落里。她跑过去拉他的手,他挣开了。她又拉,他又挣开。第三次,他没有挣开。

    但她看不清那个男孩的脸。

    “他叫什么?”林亦可问。

    “我只知道他的姓,海斯。名字不太清楚。”林叔说,“先生应该知道,但他今天走得早,没来得及说。”

    林亦可“哦”了一声,没再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