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穿成资本家少爷,掏空亿万家产去下乡 > 第77章 上天到底给他关上了哪扇窗!
    沈从周笑了笑,把煎好的鱼往锅边挪了挪,利用锅底剩下的油,把姜片、蒜末和红辣椒段倒了进去。

    他快速地翻炒了几下,大蒜和辣椒的香味瞬间被热油逼了出来。

    接着,他倒入半碗酱油,又倒进去了大半锅温水。

    酱油和温水在锅里混合,瞬间沸腾起来,把整条大草鱼淹没了一半。

    沈从周盖上锅盖,大声对李红兵说。

    “大火烧开,然后退掉几根干柴,用中火慢炖,把汤汁收干。”

    李红兵一边点头,一边在自己的本子上飞快地记录着。

    随着锅里的汤汁不断减少,一股非常浓郁的香味顺着锅盖的缝隙飘了出来。

    这香味在屋里散开,又顺着门窗飘到了院子里。

    那是一种结合了鱼肉的鲜美、大蒜的辛辣和酱油咸香的独特味道。

    闻到这股香味,院子里的社员们眼睛放光,嘴里开始不停地分泌唾沫。

    “这也太香了吧,我感觉自己中午吃的粗粮饼子都白吃了。”

    “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回闻到这么香的鱼味,这沈医生真是神了。”

    大家纷纷往前挤,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孙铁柱站在人群里,使劲地吸了吸鼻子。

    那股香味直往他的鼻子里钻,勾得他的肚子不争气地发出了“咕噜”一声巨响。

    孙铁柱有些尴尬地捂住肚子,看着旁边的张康。

    张康此时也在不停地咽唾沫,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口大铁锅,早就把刚才要嘲讽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

    “铁柱,这闻着确实有点香啊,他是不是放了什么特别的东西?”

    张康小声地问了一句。

    孙铁柱有些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香有什么用,说不定吃起来咸得要命,咱们等会儿尝了才知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那双眼睛却出卖了他内心的渴望。

    沈从周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一把掀开了锅盖。

    一大团白色的热气从锅里升腾起来,屋里的香味瞬间浓郁了数倍。

    锅里的汤汁已经变得非常粘稠,红亮的汤汁包裹着整条大鱼,上面还撒着一把翠绿的小葱花。

    沈从周用大盘子把鱼盛了出来,放在了桌子中间。

    “红烧鱼好了,大家都来尝尝味道。”

    沈从周大声招呼着。

    许念安端着一叠筷子走了过来,递给了围在最前面的社员。

    大家也顾不上客气,纷纷拿起筷子,夹起鱼肉往嘴里送。

    “哎呀,这鱼肉太嫩了,一点腥味都没有,真是绝了!”

    “这汤汁拌饭肯定能吃三大碗,沈医生,你这手艺当个赤脚医生真是屈才了,得去国营饭店当大厨啊!”

    大家一边吃,一边大声赞叹,脸上全是满足的神情。

    孙铁柱和张康在后面看着,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也厚着脸皮往前挤,想要拿双筷子尝尝。

    沈从周这时候终于注意到了他们两个。

    他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直接伸手拦住了他们。

    “哟,这不是铁柱和张康吗,你们两位大忙人怎么也到我这儿来了?”

    “我记得你们白天在田里的时候,不是说我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根本没真本事吗?”

    “怎么,现在闻着香味,这脚底板就不听使唤,自己走过来了?”

    沈从周的话音刚落,周围的社员们纷纷转过头,看向了孙铁柱and张康。

    大家的眼神里顿时充满了嫌弃和鄙视。

    孙铁柱的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有些结结巴巴地反驳。

    “你……你胡说什么,我们就是过来看看,谁稀罕吃你的鱼!”

    沈从周哈哈大笑,指了指孙铁柱嘴角隐隐约约的口水。

    “不稀罕?那你这口水都快流到地上了,是在帮我拖地呢?”

    “人要脸,树要皮,没那个本事就别在背后嚼舌根,现在想来蹭饭,门都没有!”

    “我这鱼是做给支持我的乡亲们吃的,至于那些只会说风凉话的,还是回自己家吃土去吧!”

    周围的社员们听到这话,顿时哄堂大笑起来。

    “就是,白天说人家没本事,晚上又想来白吃,真是不嫌害臊!”

    “赶紧走吧,别在这里碍眼了,沈医生的鱼可不给你们吃!”

    孙铁柱和张康被大家指指点点,气得浑身发抖,脸红得发紫。

    他们知道自己今天是在劫难逃,继续留下来只会更丢人。

    “沈从周,你给我等着!”

    孙铁柱咬牙切齿地放了一句狠话,拉着张康,灰溜溜地挤出人群,狼狈地跑出了院子。

    沈从周看着他们逃跑的背影,冷哼了一声,根本没把他们的威胁放在眼里。

    “行了,大家继续吃,别让这两个扫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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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了咱们的胃口!”

    沈从周大声喊了一句。

    院子里再次恢复了欢声笑语,大家吃着美味的鱼肉,对沈从周的佩服又深了几分。

    沈从周哼着小曲回到了自家的泥砖院子。

    许念安正蹲在门口洗菜。

    夕阳已经落到了山坡后面。

    宋守麦已经拍拍身上的泥土回家去了。

    院子里的新墙已经砌好了一半。

    空气里还残留着泥土和木屑的味道。

    “从周,你回来了。”

    许念安抬起头,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红兵哥真是一个急性子,走的时候跑得很快。”

    沈从周走过去,蹲在她的身边。

    “不急不行,笨鸟先飞,他底子薄,得下苦功夫。”

    他顺手从盆里拿了一个洗干净的萝卜咬了一口。

    “这萝卜挺甜,你多吃点。”

    许念安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

    就在这个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了一阵自行车链条的声响。

    伴随着这声音的,还有一阵尖锐的刹车声。

    “哟,这就是沈大少爷下乡住的破地方啊?”

    一个极其尖酸刻薄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进来。

    沈从周挑了浅眉毛,站起身朝大门口看去。

    来人推着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中山装,头发梳得很整齐。

    这个人正是王秀文和孙卫东的二儿子,王建才。

    在王建才身旁,还站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姑娘。

    姑娘穿着红色的布拉吉连衣裙,脚上踩着一双小皮鞋。

    这个人是许家的大小姐,也就是沈从周的原未婚妻,许清禾。

    许清禾一进院子,就用手帕捂住了鼻子。

    她一脸嫌弃地看着泥泞的地面。

    “这地方真脏,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许清禾的声音里满是高傲。

    当她的视线落在许念安身上时,脸色瞬间变了。

    “念安?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清禾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八度。

    许念安有些慌乱地站起身,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

    “姐,我在这儿帮从周哥干活。”

    许清禾踩着小皮鞋,快步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