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三月。

    早春,天气还有些冷。

    纪香玉斜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被风吹得睁不开眼睛,只能攥紧身前人腰身两侧的衣服,微微低头,借着男人伟岸的身躯挡风。

    “纪同志,前面就是照相馆了。”

    男人骑着二八大杠,声音洪亮清晰,带着好听的磁性。

    纪香玉晃了晃脑袋。

    是的,他们正在去拍结婚照的路上。

    在今早之前,她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社畜一枚,因为加班熬了大夜,刚做好ppt,在提交时却感觉到心脏一阵刺痛。

    再睁开眼,她就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男人正邀请她坐上自行车,要到镇上办事。

    纪香玉迷迷糊糊就坐上了车,这会儿大概理清楚了头绪。

    她好像……穿书了?

    这是一本七零年代奋斗文,她穿成女主那拎不清的炮灰大嫂了。

    这位与她同名同姓的纪香玉,不光代替弟弟下乡当知青,更是把自己当成蜡烛燃烧给弟弟。

    不仅把女主家给的丰厚彩礼寄回家给弟弟盖房子,甚至在结婚生子后,还变本加厉。

    自己吃糠咽菜、省吃俭用,孩子都瘦得皮包骨头,就是如此,手里哪怕有一分钱都要寄回娘家去。

    最后冻死在隆冬雪夜,娘家却连问候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来丧礼上看一眼。

    纪香玉感觉心脏有些刺痛,似乎是原来身体中的灵魂在悲泣。

    直到自行车停下,她都没有回过神来。

    “香玉……你、你怎么哭了?”男人停了自行车,正要扶她下来,忽然见她眼睛泛着泪光,不免无措。

    “没什么,沙子进眼睛里了。”

    纪香玉胡乱擦掉眼泪,忽然感觉那厚重的情绪烟消云散,身体也跟着轻快了。

    她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整个人还是懵懵的。

    这时,就听男人对她说:“小妹不懂事,你别听她的,岳父岳母把你养大成人,你想把彩礼寄回去孝顺他们是应该的。”

    纪香玉一怔,这才终于有心思打量眼前这个陌生男人。

    他是书里女主的大哥,名叫沈武,在黑省当兵,身材高大板正,肤色偏深。

    说实话,他长得有点不像好人。

    五官是英俊帅气的,可惜左边脸颊颧骨上有一道长疤,延伸到眉间,在眉峰前截成了断眉。

    很明显的沟壑,幸好比较精瘦,看着还没那么吓人,只是眉眼间的煞气,一般人还真镇不住。

    因为这道疤,虽然他家彩礼丰厚,但婚事一直拖延找不到对象,原主本来也不愿意的,但因为家里盖房子需要钱,她才勉强应下了婚事。

    把彩礼寄回去,是结婚前就谈好了的,临出门前,女主说了很多钻心的话。

    不过原书里,女主是看不上这个大嫂的。

    虽然纪香玉有高中文凭,但她一直觉得这个大嫂读书读傻了,性子太过软弱,有点烂泥扶不上墙了。

    现在听起沈武说起这回事,纪香玉的眉头皱了起来。

    寄什么寄!

    一群薄情寡义的白眼狼!

    “不寄了。”纪香玉斩钉截铁地说道。

    这下换沈武愣住了。

    他打量着纪香玉,总觉得她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却又说不上来。

    他皱了皱眉,说道:“这是事先谈好的,你不用管小妹说了什么,等我们拍完照就去邮局。”

    见他坚持,纪香玉气结。

    诚然,这是原主做的决定,但一想到她家那一帮吸血鬼,她就觉得这笔钱不能寄!

    纪香玉眼圈都气红了,对上他打量的目光:“你就说,你听不听我的?”

    纪香玉的彩礼有五百块,相当于现代的七八万了。

    这么大一笔钱,自己留着不香吗?

    沈武看纪香玉眼泪汪汪的,似乎又要哭了,立马妥协:“好好,不寄了不寄了,我都听你的。”

    纪香玉这才舒服了。

    “那……先进去拍照?”沈武试探道。

    纪香玉看看他,又看了看路边的照相馆,忽然间有了自己已经结婚嫁人的实感。

    她在现代的时候是母胎单身,没想到一穿越,就直接领了证。

    而且,还是不能离的军婚。

    “结婚后,我想随军。”纪香玉看着他的眼睛开口。

    留在这里,她要面朝黄土背朝天,别说纪香玉这个现代女大学生,原主这个省城姑娘,也吃不了这个苦。

    原主前几天还在地里薅草,下过雨就会长一茬草,需要尽快拔除,要不然能把庄稼给淹没。

    她记得原主赤脚踩在泥地里的踩屎感,脚丫子泡在带着雨水的稀泥里,俩小时就沤烂了。

    而现在,她还能感觉到,被沤烂的地方又痒又疼,走一步难受一步。

    纪香玉还怕地里的虫。

    光是想想什么蠀螬、棉铃虫、青虫就觉得头皮发麻。

    而随军,就不用做这些了。

    沈武原本是打算让她留在老家,他能看出来,纪香玉并不喜欢他。

    她跟他结婚,就是为了这笔彩礼——当然,这是先前的想法。

    现在,他有点看不透她了。

    对上她水润的眸子,沈武说道:“你真心想跟我去吗?”

    纪香玉被他深邃的眼眸看着,心跳忽然有些快,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随军,意味着她要跟这个男人相处……也就是,履行夫妻义务。

    纪香玉的肤色很白,一脸红,便格外明显。

    沈武看着她躲闪的眼神,还有那明显羞涩的神态,笑了笑说道:“你想好了再跟我说吧。”

    纪香玉觉得他笑起来更不像好人了。

    “走了走了,进去吧。”

    两人肩并肩走进照相馆,进去后说要拍结婚照,老板递来梳子,让他们先整理头发。

    老板就去摆弄相机。

    两人坐在长凳上。

    肩膀挨着肩膀,头也要往一处靠。

    纪香玉用眼角余光观察他的神态,男人目视前方,下颌线清晰利落。

    身上穿着笔挺的制服,风纪扣固定领口,显得格外庄重。

    纪香玉一时看愣了。

    英俊张扬的五官,攻击性满满的眼神,都被收敛在沉默的剑鞘中。

    “咳。”沈武清了清嗓子,提醒。

    纪香玉猛然收回目光,正襟危坐。

    “咔嚓。”

    在两人互动时,摄影师快速按动快门,又指挥着两人对镜头微笑。

    拍出来好几张供两人选。

    两人颜值都不错,拍出来的几张都很好看。

    纪香玉从雷同的几张里挑出来一张。

    “洗三张,再洗两张三寸的钱包照。”沈武交代。

    家里要留一张,带去黑省两张,一张挂墙上,一张收藏起来,钱包照就是两人各一张。

    照相馆老板呵呵一笑:“好嘞。”

    沈武拿好收据,放在钱包里,这才看向一旁脸上挂着温婉笑意的纪香玉:“去经销社?”

    纪香玉抬眸,对上他深晦的眸子,像被烫到一样低头,声音细细的:“嗯。”

    她确实需要置办些日用品。

    两人骑着自行车,很快就到了供销社。

    代销社有三开间,营业员现在玻璃柜台后面,柜台上摆着小孩爱吃的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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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花绿绿的包装,但更多的是日用品,从锅碗瓢盆到衣裳,应有尽有。

    “要买点啥?”营业员问。

    “割两斤五花肉。”沈武道。

    她瞧着有些瘦弱,要多吃点肉补补。

    “好嘞~”营业员应下。

    把肉放进竹筐里,沈武瞧着边上的鸡蛋糕和桃酥不错,各称了两斤,低声道:“拿回去,饿的时候垫垫肚子。”

    纪香玉抿了抿嘴,冲着他微微笑:“好呀,谢谢你沈同志。”

    初春的晌午,太阳照着,就有些热。

    沈武脱掉外套,摘下风纪扣,领带扯松了,又解开两颗扣子,又把衣袖挽起来,露出结实的小臂。

    青筋在麦色的皮肤上蜿蜒,隐没在指尖。

    “走吧。”沈武说。

    他骑着车,稍微侧着车身,方便纪香玉腿一支就能坐上后座。

    纪香玉坐在自行车后座,规规矩矩地扶着车座,突然有一阵颠簸,吓得她赶紧捏住他腰间的衣服。

    沈武闷笑一声。

    纪香玉就锤他:“不许使坏。”

    出了街,走一截沥青路,就成了泥巴乡路,一左一右被行人踩出光滑的两条痕迹。

    乡路有小坡,自行车下坡时,丝滑划过,有种坐小火车的快乐。

    纪香玉心情有些复杂。

    这种不用当小牛马,驰骋在乡间小道上,有带着青草、泥土味的风,让她心里的阴霾也跟着少了几分。

    既来之,则安之吧。

    干渠两侧的杨柳冒出细芽,映着渠水都带着几分绿意。

    纪香玉望着渠水发呆,缓解紧张的情绪。

    最重要的是,她还活着。

    活着,真好。

    沈武看着她眉眼开阔,也跟着勾起唇角。

    等回到家,纪香玉就从自行车上下来,她看向身旁的沈武,一眼就愣在原地。

    沈武骑了一路,身上的衬衣湿透了,贴在身上,显出结实的肌肉轮廓。

    纪香玉递给他一方绣着紫色丁香花的帕子:“你擦擦汗。”

    沈武接过帕子,帕子上面还带着肥皂的清香味,很好闻,他有点不舍得拿来擦汗,低声道:“我等会儿洗把脸就好。”

    纪香玉没吭声。

    两人还没那么熟,她不愿意多说。

    家里有点冷清,这会儿开春,地里的黄花苗、茵陈、紫地丁、荠菜、香椿等头茬野菜都发芽了,熬了一冬,能有点菜蔬填肚子,大家都很珍惜,纪家人都去田间地头挖野菜了。

    纪香玉立在门口,有点迈不动脚。

    沈武拎着肉回头:“别害羞,进来吧。他们晌午已经吃过了,就咱俩没吃,灶上温着两碗面条,先吃点垫垫,我再给你炖红烧肉吃。”

    纪香玉乖乖点头。

    有些拘谨地打量着小院。

    沈家有沈武这个出息的大儿子,在别人都是土胚房的年代,已经住上了回字形的青瓦小院,看起来格外排场。

    正屋三间,东屋住他俩,西屋住的是沈武的妹妹,原书的女主沈璃。父母住在前院东屋,还有个弟弟住前院西屋,回字形的左边是灶房,右边是仓库,放粮食。

    这两年年景不好,粮仓都是空的,当杂物间在使。

    纪香玉想了想,跟着进灶房,从灶下摸出两个土豆,开始削皮。

    眼角余光看向沈武,一本小说中的女主,那真是得天独厚,不管身体、智力还是运气,那都是顶尖存在。

    而她的哥哥,也不遑多让,是她强有力的后盾。

    可惜,她只是凸显女主大哥美强惨中“惨”的那个愚昧原配。

    啧。

    这样好的日子,她也想要。